婚姻(论文)

引导语:每个人对婚姻的态度都是不同的,随便找个人凑合过日子的,找个女人帮自己生孩子的,找个过夜不收钱的,这些所谓的“婚姻”就不在讨论范围了,这里和大家讨论的,是高质量的婚姻。

今天晚上,得知我最好的朋友离婚了。孩子才1岁,同样身为父亲的我感到难过,离婚对孩子来说影响太大。所以想劝劝还没结婚的兄弟对待婚姻再慎重一些。本来,我结婚也没几年,没资格以过来人的身份说这些。不过,至少我的婚姻很幸福,我也有把握延续这种幸福。我开这个帖的目的,就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把握自己的婚姻。就算我说的都是废话,如果能引起朋友们在婚前对婚姻多一些思考,就达到目的了。

每个人对婚姻的态度都是不同的,随便找个人凑合过日子的,找个女人帮自己生孩子的,找个过夜不收钱的,这些所谓的“婚姻”就不在讨论范围了,这里和大家讨论的,是高质量的婚姻。

什么是高质量的婚姻?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婚姻的状态有很多种,但是让人舒服的婚姻,一定都是有爱的。所以,我给还没结婚的兄弟第一个忠告:如果想拥有幸福的婚姻,一定要相信爱情。

有人说,爱情是有保质期的。我说,有保质期的不叫爱情。那叫激情,激情夹杂的东西太多,性欲,感动,内疚,憧憬,有太多太多的杂质,这样的情感确实难以持久。何况,激情往往是精心呵护起来的,一旦丢失了精心呵护的动力,

褪色太快。

泡MM的时候,激情是最好的工具。然而面临结婚选择时,作为男人,一定要理清自己的头脑,祛除激情的成分。这个思考的过程非常重要,婚姻是没有回头路的。别以为大不了还可以离婚。离婚不是解脱,是又一个麻烦的开始。

爱情是双方面的,先说说男人对女人的。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过一辈子。绝对是折磨。

如何确定自己爱不爱一个女人,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别以为这是废话,我很肯定的说,很少男人清楚这个问题。男人的生理天性决定了对女人的选择很大因素是外貌。但是婚姻是反人类天性的。所以当男人选择了婚姻,就注定要克服自己的生理天性。

男人的生理天性,说白就是希望保质保量的遗传自己的基因,比如尽可能的和更多女人上床,尽可能的选择更漂亮,基因更优秀的女人上床。而婚姻,恰恰相反,男人只能选择一个女人。而且要知道,眼前这个将要嫁给自己的美女,不几年就会生孩子,眼角会有皱纹,乳房会下垂,乳头会变的很黑,屁股会变形,小肚子会出来,还会有难看的斑纹。更可怕的是,男人的生理天性决定了男人老和同一个女人上床,是会腻的。所以,没有爱的婚姻是危险的。因为没有克服生理欲望的信念。

兄弟们永远别在婚前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是那种包二奶的人。50年代出身那批人,道德观念比我们重的多,老婆还都是共过患难的糟糠,不一样大量的出轨?所以,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保障婚姻的根本,还是得依靠爱情。其他约束在人性本能的拉扯下都是脆弱的。

据我观察,很多失败婚姻的元凶就是性!性对男人的诱惑是致命的,不少男人就是因为和女人上了床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是好是坏全看运气。压根不思考有没有共同语言,遇到问题双方的沟通方式彼此能否接受,这些关键的问题不去想。就因为上了床就结婚。这是很多悲剧的来源。用人性本能来适应反人性本能的婚姻制度。这是非常愚蠢的。更愚蠢的是很多女人以性为工具来对待婚姻。

说到这里才发现,婚姻真TMD是个大话题。每个人去领结婚证的时候,都没想过有一天会去拿离婚证。可惜,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据说80后的离婚率快到百分四十了。真奇怪,怎么中国没有做婚姻辅导的。

接着说吧,男人,只有把性欲,感动等等等等因素全抛开,才能真正认识自己对一个女人的感情是不是爱。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能给男人解决问题的动力。没有动力经营的婚姻,麻烦很多。因为婚姻的问题很多。

千万别把结婚看成是好事。结婚对男人而言,纯粹是责任。有了承担责任的决心,才敢谈婚姻,所以,结婚一定要找一个自己真爱的女人,凑合不得。自己余下的生命全部为之付出的家庭,女主人不是自己真正爱的,太悲剧了。因为婚姻唯一能回报给男人的,仅仅是一只能牵着自己走向死亡的手。千万别奢望婚姻回报给自己什么,任何奢望只会添加双方的压力。做好丈夫该做的,自然得到应得的。

选择结婚对象,我觉得有几点一定要仔细思考:

1。双方沟通方式彼此能否接受。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不是平时有没有共同语言,而是有分歧和问题的沟通。说白了,如果男人是个讲道理的人,女人也得是个懂道理的人,如果男人是个喜欢用拳头说话的人,女人也得是个肯挨拳头的人。女人如果喜欢唠叨,男人就得听得惯。总之,两个人必须得有个拿出统一意见的程序,且双方都能接受。最好是都乐意接受。其实这一条对于真正相爱的人来讲不是问题,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永远是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的。

夫妻意见的统一,是家庭和睦的基石。

2。两人结合带来的压力是否可控。

有情饮水饱,可惜只饱一顿。男人没结婚,是潇洒的,一结婚,负担就来了。两个人的结合所带的压力肯定是巨大的,必须要考虑双方的承受能力,自己没有能力负担,就不要害人害己了。女朋友如果喜欢钱,有钱就娶,没钱就不要砸锅卖铁娶回家了。有些负担,背上就是一辈子的。对婚姻而言,肯陪自己一起奋斗的女人,才真正应该珍惜。单单是两个人一起改善生活的过程,就已经是婚姻宝贵的财富了。别说现在这样的女人少,不少。老盯着花枝招展想靠嫁人改变命运的女人,就别怪女人现实。自己从未规划过未来,就别怪女人不肯陪自己一起奋斗。

我为什么一直提倡婚前性行为?性生活得到满足的男人,才更容易发现女人其他的魅力。而现实的情况是,不少好女人还剩着,男人却在追逐性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因色而结合,出了问题凑合,女人色衰之后,没本事的男人继续凑合,

有本事的换个女人凑合。这样的风气还有个很烦的影响,女人越来越在意自己的形象,化妆时间越来越长,衣领越来越低,裙子越来越短。而充电的时间越来越少,独立意识越来越淡。男人一边追逐女色,一边抱怨女人素质越来越低。女人呢?一边抱怨男人肤浅,一边不断迎合肤浅的审美。

3。双方是否是对方的助力。

婚姻不是人生的全部,两个人携手一生,相助则利,相阻则损。性格互补也好,志同道合也好,彼此成为对方的助力,真的很重要。如果和一个女人婚前就感觉疲惫,相信我,别接了。家是港湾,是一个让男人快到家门就会不自觉加快脚步的地方。是一个一回家就会彻底放松,卸下所有伪装的地方。是一个所有笑容都发自真心的地方。

结婚,一定娶一个让自己感到轻松的女人。真的!

说了这么多,肯定有兄弟说这么多条件的女人难找。其实真的不难,第一条和第三条,只要女人爱你都不是问题。第二条,只要在和自己同一层次的女人中间找也不是问题。

有朋友问到区分激情和爱情,其实很好区分的,当你不见她时茶饭不思,是激情。老想见到她,想和她一起玩,一起上床,一起做白日梦,是激情。每天短信电话多的没完,是激情。为了生日节日费尽心思想浪漫的点子,是激情。当你和她在一起时脑子里不自觉的规划实实在在的将来,是爱情。当你们争吵到很凶,火很大时,也不忍心说一句伤害她的话,是爱情。当你们有分歧时,你总是能清楚的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能理解她的初衷,是爱情。

现在很多人谈恋爱很短时间就结婚了,当然,不是说时间短就不好。而是要清楚的知道,婚前的考察对这一生的影响。失败的家庭是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的。纵然是家产万贯,顶一顶绿帽子也是没脸的事。再大的房子,妻离子散的日子也难过。人,一旦离过一次婚,再寻找幸福的难度就更大了。因为,离过婚的人更难相信爱情。更何况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太大太大,而男人,一旦上了年纪,什么都没有子女重要了。人,真正能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子女这点血脉而已。为子女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是父亲的责任。

前面说这么多其实都是说面对婚姻的态度要理性,要慎重。

态度端正以后,技巧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互相伤害的事情太多了。伤寒心散伙的也多,而且婚姻生活,男人还有个重要技术要掌握,就是老妈与老婆的关系。

婚后生活琐碎的事情太多,先说说处理婆媳关系。所有还没结婚的兄弟一定不要把这不当一回事。一边是生你养你为你付出所有的母亲,一边是将要相伴你一生的老婆。双方都有责任要照顾。这个关系弄顺了,少很多麻烦。

有人说男人在婆媳之间是双面胶,夹在中间两面讨好。这是错的。男人必须是一手拿棒一手拿润滑油。小事居中调节,原则问题对事不对人,道理绝不能歪,既不能纵容媳妇,也不能惯坏了老妈。坚决不要在老妈面前说媳妇不对,多包涵之类,也不能在媳妇面前说,这都是纵容。把握一个原则,绝不允许媳妇在自己面前说老妈的坏话,有事说事。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是老妈不对也要和老妈把事情讲清楚,同样的,老妈说自己媳妇的时候也要分清是非。居中讨好的后果是两面不是人,矛盾还越来越深。

总之,绝对的公平是处理婆媳关系的唯一方式,委屈任何一方,都会使矛盾激化。妈也好,老婆也好,底线都给她们画好。人都是有选择性的,既然要不到特权,自然会注意彼此相处。一开始可能男人日子不太好过,两边都要斗上几次。但是慢慢的,家庭秩序就会走上正轨。如果一开始图省心,哄过去,两边脾气都养大了就够自己受了。(前面忘了说了,找女人一定要找个聪明的,笨女人多很多麻烦,聪明的女人自己会处理,自己只用打打下手,关系就处的很好了。)

还有个问题,就是子女,现在80后生的孩子才真叫一个宝贝,一大家人围着转,各有各的主意,很多矛盾都是因此而起,在这一点上,男人一定要强硬,

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能让步,要给出明确的信号,孩子是自己的。双方父母肯帮忙,感谢。但是涉及孩子的一切决定。必须是自己拿主意。(这一点背地里可以多听老婆的,毕竟,妈妈是最爱孩子的。)这一点申明尤其重要,相当于自己一个人把所有炮火揽了。否则,孩子一点点小感冒家里可以闹翻天。(我那今天离婚的朋友就是因为这个)。

婚姻确实是个大话题,一时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是真心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因为我自认为自己的婚姻真的是种幸福。我是真心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愉快的享受婚姻。有人说不吵架不算夫妻,说真的,我和我老婆真还吵不起来架,就像我前面说的,伤彼此的话确实不忍心讲出口。何况一旦清楚彼此都是出于爱,又有什么好吵的?有几次刚进入状态,看见彼此装腔作势生气的样子就都笑了。

512地震的时候,我在震区,这么大的城市,通讯中断的情况下,我第一时间见到了我的老婆,不在我们上班的附近,也不在我们家附近,而是在我父母的家门口。她知道体谅我担心父母的心情,我知道她能体谅我。这就是婚姻的默契。也是婚姻和恋人的区别,婚姻承载的更多。

恋人时刻只有甜蜜和浪漫,而婚姻则更多是责任和平淡,这个转化的过程,是需要双方有充足思想准备的。其实只要两个人肯一起面对,婚姻生活平淡中的幸福并不输给热恋时的浪漫。

编后语:愿意花时间看这帖子的兄弟姐妹们,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你们对待婚姻的态度是充满诚意的。有这样的态度你们一定会收获属于你们的幸福。真心话。最后啥也不说了,为了自己一生幸福,为了关心爱护的朋友们也能一生幸福,能看到这儿,就帮忙转个贴吧!好人一生平安!

论文爱情与生活

爱情与生活 《媳妇的美好时代》观后感这是一部通过描写两家人之间家长里短的家庭故事,探讨了当代都市家庭的婆媳关系,以及拥有新式婚恋观的“80后”适婚年轻人的婚姻故事。剧中的男女主人公用真爱演绎着平凡生活中的友情、亲情、爱情,剧情中的点点滴滴与我的生活连在一起,使我受益匪浅。 做男人就要做余味似的男人,做媳妇就要做毛豆豆似的媳妇,这是我看后的第一感觉。 余味,平凡而伟大的男人。他是一个孝子,可以对“好唠叨,爱挑事理”的母亲百依百顺;可以对曾经伤害过母亲的父亲给予理解与宽容;可以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继父、继母给予应有的尊重;甚至可以对素不相识的老人给予帮助,而且一帮就是二十年!他是一个好哥哥,独自照顾精神上受过刺激的妹妹,甚至为此牺牲过自己的婚姻大事。他是一个好丈夫,能给予妻子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在亲情与爱情之间,他永远都能找到一个解决矛盾的平衡点。在感情和事业之间,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感情。当妻子豆豆的前男友李若秋突然闯进他俩的生活,并且千方百计想从自己身边夺走豆豆时,余味当着妻子和李若秋的面,把自己心底对妻子的爱说了出来,他说:“虽然我们不富裕,但我们每天充分享受我们的生活乐趣。我们每天晚上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刷碗,虽然我经常赢,但碗都是我刷的,但我心甘情愿!豆豆病了,我会一直陪着她,等她病好了,我会带着她去海南吃她喜欢的芒果!我们俩的生活乐趣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共同买辆车。而你李若秋会做什么呢?好车,而且还是跑车,大房子,大别墅,你追求女孩子的方式无非是玫瑰、巧克力。我有一点比你强,我会擦油烟机!擦得好极了!你会吗?”看似平淡无奇的小事,却是一个男人对妻子的铮铮誓言!一句“我能给豆豆的,你这辈子都给不了!”让李若秋哑口无言,他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男人可以为了豆豆而牺牲一切,而自己多年以前却为了事业而抛弃了豆豆。两个人的生活,永远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跟第三个人无关,夫妻俩好,就够了,比什么都强。一个好男人一定是一个有家庭观念、有责任心的男人,男人不指望他有多少钱,能耐有多大,对自己的妻子上心,把她摆在什么位置,把自己的家庭摆在什么位置才最重要。看了这部电视剧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其实踏实稳重恰恰是现在很多人缺少的东西,重要的看对方怎么看。 女主角毛豆豆,她用她的聪颖与达理慢慢让她的婆婆和小姑接受,虽然自己刚进家门时多次受委屈,但她没有因此而记恨,而是通过自己点点滴滴让婆婆对自己象亲生女儿一样,让小姑余好把自己当作最好的朋友和知己。而对于自己的后婆婆姚静,豆豆的温柔与体贴深深吸引着她,想法设法的拉拢她,对她好。这一点,她是成功的。毛豆豆身上集中体现了当代女性对于家庭生活的困惑。她的两个婆婆曹心梅和姚静就是传统与现代的典型代表。她既

婚姻家庭法课论文

婚姻家庭法学的启示 这学期我学习了《婚姻家庭法学》,原本以为是考试课的,却不成想只是考查课,但虽然是考查课,依旧很认真的学习了。通过学习婚姻家庭法学,现在基本掌握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婚姻家庭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教婚姻家庭法的吉老师,是个女老师,在课堂上时刻不忘对我们女孩子言传身教,也跟我们分享了很多她身边的例子。其实这一学期学下来,心情挺沉重的,婚姻要用法律来维护,这无疑是一种悲哀。 从古至今,婚姻都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是每个正常人都需要的人生经历,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升华,婚姻是很神圣的一种承诺。《诗经》里讲:“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卓文君的《白头吟》里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婚姻就是对这些美丽誓言的践行。但是现在社会上离婚越来越普遍,这无疑是一种悲哀。中国古代男子都是三妻四妾,但就是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依旧能有如此之美的承诺,更何况现在早已是一夫一妻制的文明社会了呢?是人们学会了多情忘记了专情,还是把婚姻当儿戏?真得很费解。只是希望每个人都能用心去经营一段感情,用心去维护一段婚姻,不要有朝一日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虽然如是说,然而事事非人所愿时,就需要有规则来约束了。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家庭法,又称“婚姻法学”,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在我国习惯上称为“婚姻法”。毛主席曾经说过:“婚姻法是有关一切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这句话道破了婚姻法的重要性。 婚姻法,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及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也是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婚姻法操作、运行的基本原则。它贯穿婚姻家庭发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婚姻从表现上看,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从本质上看,是男女的一种特点的社会结合。 婚姻家庭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不同,有其自身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这种社会关系是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不论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立法都不能无视这种自然属性。 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当然应该建立在真实意的基础上。它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种协议在双方间产生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婚姻作为一种权利,所以应该可以自由地行使或不行使,只要符合法律规范的允许性规定而不违反其禁止性规定。自由是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一切事情,婚姻自由也应该如此。 理性地分析了这么多,还是想以感性的姿态结束。目前婚姻法解决的最主要也是最多的问题便是离婚问题了,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如果两个人生活不幸福分开也是一种解脱,这似乎与我开篇的观点相悖,但社会现在就是发展到了这个地步,那样完美的爱情、完美的婚姻太过于柏拉图式了,似乎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的心理相距甚远。在国外,离婚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而在中国,离婚也逐渐变得普遍起来,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也不像从前那样嗤之以鼻了,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洪流已至此,只能选择接受。 浪漫的爱情,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虽然现实不能尽如人意,但在我心里,还是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永恒的爱情,并相信这样的爱情会以圆满的婚姻结束。太过理想也好,太不实际也罢,终归是相信!会的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论文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论文 学习啦【心理健康论文】编辑:坚烘 爱情是人生最美的一章,它是一个渡口,一个人将从这里出发,从少年走向青年,从父母温暖的翅膀下走向独立的人生,延续新的生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爱情的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论文篇一 《关于爱情心理研究的探讨》 摘要:从上世纪70世代形开始,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些成果。近年来,我国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也逐渐展开,本文拟从爱情的概念、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测量、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总结了国内外的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相关研究,对其进行了评价,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爱情心理;爱情的概念;结构;测量;影响因素 1.引言 爱情是复杂多变的,它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国外起步较早,丛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关这方面的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少,其主要集中于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其测量、影响因素等方面。本文拟从这几个方面,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研究,并就以往研究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展望。 2.爱情的概念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定义,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的心理学家从自己的理念基础出发,对爱情给出了很多的定义。Wstson认为爱情是由一种性带感引发的天生的情感。Freud认为,对性结合的欲望是情感的中心。当这种欲望被限制的时候,作为对这种挫折的补偿,人们对就会将其他人理想化并坠入爱河。Frommn认为爱是一种工具,用来减少人的分离感和孤独感。Rubin 将爱情定义为一种指向他人的态度,这种态度使人以特定的方式思考、感受和行动。Swenson)认为爱情就是行动,例赠送礼物、共同活动和坦露私密信息。Centers认为爱情是人们在与他人的互动被回报时引起的反应。Skolnick将爱情定义为一种由情感、想法、文化表征建立起来的建构的体验。这些定义有的关注的是爱情的起源,有的关注爱情的功能,有的则关注对爱情的描述。总之,爱情是一个复杂的东西,每个人对它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3.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

婚姻家庭法论文

浅析家庭冷暴力 【摘要】文章从介绍家庭“冷暴力”这一概念入手,列举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些家庭“冷暴力”现象,同时列举出由此带给家庭甚至社会的影响,并浅要分析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包括社会措施以及法律措施等各个方面。 【关键词】家庭“冷暴力”负面影响防治对策 学理上通常把家庭暴力分为热暴力和冷暴力。“热暴力”,是指通常意义上的暴力形式,归结起来说就是以暴力动作侵犯为特征的暴力方式;而与之相对应的“冷暴力”,是一种新的隐性暴力形式,以冷落、漠视等为主要特征的精神虐待方式。 一、家庭“冷暴力”的含义 所谓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谩骂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相对于传统的以暴力动作为主要表现方式(如拳打脚踢、身体伤害)的“热暴力”,“冷暴力”是以语言为主要工具的,或是减少甚至停止夫妻之间的语言交流,或是用讽刺挖苦、侮辱性的言语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家庭“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是与身体暴力或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 二、家庭“冷暴力”的现状 (一)家庭“冷暴力”的特征 1.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 2.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 3.法律规制存在漏洞。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没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 (二)家庭“冷暴力”的现状 中国法学会对全国家庭暴力现状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有88%会出现夫妻双方互不理睬的现象,在对全国3500多个家庭做调查中发现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6成以上的家庭都出现了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还有的丈夫长期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阻扰妻子和异性朋友来往,对妻子实行经济上的控制。从调查数据看冷暴力最多,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小。海南省妇联在调查中发现:家庭暴力中“冷暴力”占45%。“冷暴力”近年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家庭中逐步增多。据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和民政局统计,2002年,该区通过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判离的2213件离婚案例中,相当多的比例涉及家庭“冷暴力”。[1] 三、家庭“冷暴力”的危害 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新型的暴力形式,正日益成为破坏现代婚姻家庭肌体的重要“病毒”,故有人称之为“都市家庭新杀手”。

女性与婚姻家庭论文

女性与婚姻家庭论文 没开是看电影的时候就对这部电影很好奇,“守护者”,难道是有天使吗?为什么要守护姐姐呢?她怎么了,为什么要被守护?当满怀新奇的心情看完电影,我获得的却是些许悲伤。电影中的姐姐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幸患上了白血病,要想维持生命很难,医生给了父母一个建议,建议他们再生一个与她基因相配的孩子,新生儿的脐带血对白血病患者有很大的帮助。就这样,这个本来就有一儿一女的家庭,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帮助下,通过试管婴儿的孕育方式生了妹妹,而这,似乎挽救姐姐就是她的使命。随着妹妹的长大,她不断向姐姐捐献者白细胞、血小板,甚至骨髓,然而,姐姐的病情还是越来越严重了,已经恶化到了癌症,甚至导致了肾衰竭,这次将从妹妹身体里取出一个肾脏捐给姐姐,不料,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妹妹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不愿意舍弃自己的健康,不愿意失去和同龄孩子一样玩耍运动的机会,她不想再给姐姐任何东西了,她拿出自己攒下的钱以及从哥哥那拿到的钱,去请了律师,把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或得所谓的“身体器官支配权”。不知道你会怎样想妹妹的做法?当我看到这一幕时,真的觉得她太自私了。孩子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母亲坚持要妹妹接受手术来挽救姐姐,并打算做回原来的工作——律师,走上法庭打赢官司,而父亲则打算尊重女儿的选择,不强迫她。那么,你又对父母的不同态度有什么看法呢?记得片中有一段是,病榻上的姐姐拿着她写给妈妈的纪念册,那上面是她们的回忆,

全家人的回忆,她们的快乐与难过,自从她生了病,妈妈放弃了工作来照顾她,放弃了爱情来料理她,她就是她的全部,不惜一切来玩救女儿的性命。当她因为化疗而掉光了所有的头发,她觉得自己很丑,觉得所有人都讨厌她的容貌,她很难过,可妈妈却拿起剪刀把自己的头发也都剃光,和女儿一样,都是光头,她的行为给了女儿鼓励,让她有勇气继续与病魔抗争。这很让我感动,她是一个好母亲。影片中另一个小故事是关于姐姐与另一个男孩的爱情故事,他是姐姐在医院无意看到的,他和她一样,当时已经因为化疗没有了头发,他患的是粒性白血病,是中很少见的白血病,男孩很开朗也很英俊,自从见到他第一面,姐姐就爱上了他。他们开始约会了,在麦当劳里他们会吃一大包土豆条和一大杯可乐,然后就这样聊着天,开着玩笑,那段时光多么美好,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在期待完美的爱情,而这样的日子对他们任何一个来说,都是短暂的,直到有一天,在两人晚上约会之后,她再也没联系到他,她伤心地问着妈妈男孩的消息,这时才知道了原来男孩已经去世了,她很难过,上天是这样不公平,一次又一次夺走她这些宝贵的东西——她的健康,她的爱情。母亲和律师还是站在了法庭上,然而在法庭上,当妹妹有意掩护不想救姐姐的原因,为什么不想捐给姐姐肾脏时的不安,却让妈妈产生了不解,她追问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可弟弟却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姐姐所做的,是她求妹妹为她做这些,目的是想让妈妈死了心,她不想再在身上开刀,不想在身上插满导管,不想在这样让家人担心,她接受了死亡。妈妈哭了,有哪个母亲在极力救女儿

中国婚姻法的论文

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 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的意义,损害赔偿的要件,适用条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婚姻的契约本质损害赔偿婚内损害赔偿举证责任 (一)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 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不同结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就是说,婚姻的本

质是一种契约,而契约不仅强调权利,更强调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自由。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制度的根据就是契约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我国采取结婚登记主义,这说明,婚姻契约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进行。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而且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来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即婚姻契约的解除。以上内容均可反映出婚姻的契约本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从婚姻救助措施的角度来反映婚姻的?契约?本质的。我国修改前的婚姻法并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国外立法却早在几百年前就确立了这项制度。如1791年法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墨西哥民法典均确立了这项制度。 婚姻的?契约?本质在我国长期受到禁锢,在封建社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不平等,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承认婚姻是一种契约,仿佛就是把婚姻看成了一种可耻的交易。所以应当说,这种理念回避了婚姻关系的本来面目,也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和实现。所以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基本没有什么合法权益,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更谈不上合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民众?契约?理念的渐趋深入,有关婚姻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明晰。并且,这种认识已经反映到婚姻立法上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正是基于婚姻的契约本质而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过错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契约之义务,理应承担损害赔偿之责任。 (二)《婚姻法》确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2001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目前社会形势下保护婚姻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警示、惩罚重婚,姘居,通

婚姻与家庭论文

谁动了你的婚姻 据调查显示,中国离婚率已连续七年递增,22-35成主力,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当然这一方面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要知道在古代女性对于婚姻是没有任何决定权的,离婚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是在当今的文明社会,离婚率过高恐怕不是一件能够轻描淡写的小事儿了。私以为影响婚姻稳定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性格、婚姻关系联系的双方家庭、良好沟通、家庭生活情趣等。下面我将以我个人的见解来具体分析它们是如何“动了你的婚姻”,然后讲述我对于维系婚姻的看法。 经济状况是婚姻的物质的基础,不要说什么“现实”,这是事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多少善男信女的爱情初衷,可是当现实凌驾于爱情之上——你愿意牵着一个一穷二白的因为高强度劳动略感粗糙的手,每天为温饱问题而劳心费神,居无定所,生无所依。男人为勉强维持生计在工地上日晒雨淋,晚上回家抽烟、酗酒、往家人身上发泄着因为他的无力而铸就的窘迫。女人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愁眉不展,为一点点利益与别人争的面红耳赤,埋怨自己的遇人不淑、生活的不幸,在这样境况下她还如何优雅灵秀。在这样家庭里生活的孩子不能发展自己的特长,因为家庭条件的不允许,钢琴美术书法甚至阅读对他们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无法接受良好教育的他还会上演父母亲的悲剧。在这样想想都让人胆寒的生活中,他们就这样在时间的洪荒中化为两具白骨,这样的婚姻大概是属于艺术家的,我等凡人实在是不敢企及。这里的物质基础不是说要我们都去追逐有钱人,而是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支持一家老小的生活,如有结余便可以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但是也不能盲目只顾追求给家里创造财富忽略了生活带给我们的美好。 夫妻双方的性格对于婚姻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夫妻双方的磨合不只是生活习惯的磨合,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块。有时候保持个性固然很重要,但我们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暂时放下自我的立场,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有一种观点就是说如果你在婚姻中妥协了那你就得一直妥协,我觉得这个是莫须有的。不管干什么涉及多方利益的,都会有妥协的一方,这种妥协并不是放弃权利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某种共赢的利益,在婚姻中也是一样适用的。在婚姻中,有意识的自我调节是性格塑造的关键所在。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做起,比如饮食习惯,社交圈,卫生习惯等等,具体措施如在快结婚前,单独和对方的家长生活一段时间,这样有利于更好得融入对方的家庭环境,熟悉对方的生活习惯,理解从对方的角度去看世界。 关于双方家庭,结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还关系到夫妻双方所联系的两个家庭。对于婆媳关系网上有这样的一段解释“婆婆通常不喜欢媳妇是因为觉得她抢走了自己心爱的儿子,而娘家人通常对女婿很好是因为他们觉得对女婿好点那么他们也会对自己女儿好点”。对也不对,只要记住这点天下的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你对他们的孩子好,并像对待自己父母一样侍奉他们。如果说还是有那么不通情理的长辈的话,我只能说句节哀。当然和他们之间的沟通理解是必不可少的。 良好的沟通这个也是十分重要的。夫妻在沟通时应注意多欣赏与鼓励、包容与谅解。为了维护良好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必须有能力做清楚有效的沟通,而沟通是需要学习的。沟通时,倾听比说更重要。学会接纳对方的观点,不论对方表达的内容是对是错,都不要急于辩驳。对于不清楚的信息要即使澄清。有效的沟通能够增进两人的情义,随时为两人的情感亲密度加温的沟通,可为夫妻之间的和谐美满打下深厚的基础。 家庭生活情趣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家庭是温馨和睦的,而生活情趣就是产生这些温暖的催化剂。经常一起出行,重温恋爱时的美好时光。精心的制造一些小浪漫,可以迅速提升婚姻生活的甜蜜度。 此外,夫妻间相互尊重也能促进婚姻幸福感。夫妻犹如坐在天平的两端,希望对方什么样,自己就必须能等同,这样才能在婚姻中同等重要。如果连自己都不尊重另一半,又怎能指望别人看得起他呢?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论文

婚姻家庭继承法论文 ——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得分 摘要:从1950年新中国第一步婚姻法至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婚姻法先后经过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同时,这三部婚姻法也反映出了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通过分析我国婚姻法的发展脉络,了解法律的完善与家庭婚姻理念变迁的相互影响。 关键字:婚姻法、婚姻家庭理念、变迁 正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婚姻法共经历了三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调整夫妻、家庭关系的法律,1950年5月1日施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旧婚姻法同时废止。2001年4月28日,该法曾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 (一)第一部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观念的确立。 1950年5月1号开始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法律《婚姻法》。该法律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保障夫妻享有平等的离婚自由权;采用登记离婚和诉讼双轨制;采用自主离婚主义;注意保护怀孕、分娩期间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等。这部婚姻法的颁布是婚姻制度上的一场历史性的革命。它反对包办强迫、追求婚姻自由的婚恋观,这是反对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观念的重大成果,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女性解放的重要标志。但是在择偶标准方面主要还是看重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等,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是“以家为本”的传统家庭观念在择偶方面的表现。它反对父母包办、解除无爱婚姻的离婚观,建国后第一次离婚浪潮成为人们摆脱封建习俗影响,追求自由、平等和权利的象征。成为我国妇女解放的重要标识。但受道德观念的影响,离婚仍然被视为不道德不光彩的行为,离婚自由受到一定限度。 (二)第二部婚姻法确立了更加尊重个人情感意愿的婚姻家庭观念。 1980年9月10日颁布了在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律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一个方面:一、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出继续确认1950年婚姻法中的原则外,增加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并将实行计划生育列入原则。二、对结婚条件作出了修改,男女的法定婚龄各提高了两岁,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三、扩大了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将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也列入调整范围。具体来讲主要作出了以下几方面的修改:倡导更加注重个人素质的择偶观,能更好的反映了人们追求爱情和高质量的婚姻的美好愿;第二部《婚姻法》关于“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唯一标准”的规定放松了离婚的法律限制,减弱了离婚压力,更多的人开始追求志趣相投、感情和谐的更高层次的婚姻生活,这是婚姻观念的一大进步,个人感情意愿成为人们缔结、维持婚姻的最基本要素,婚姻质量受到高度重视;推行少生优生的现代生育观,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之本的现代生育观在这一时期基本

爱情,婚姻,家庭论文

试论婚约解除后财物纠纷的处理——谈我国婚姻自由原则的多角度完善 摘要: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婚约做出明确的定性,正是由于立法的空白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困难。然而,由于婚姻解除而引发的财物纠纷时有发生。如果这些纠纷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必将引发更多的矛盾,这不仅无法保障法律所强调的婚姻自由原则,甚至还可能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改变。我们应当在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在婚姻法中对婚约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指导婚姻解除后财物纠纷的处理,建立和谐的社会。 关键词:婚约赠与不当得利婚姻自由 婚约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自西周王朝创立“六礼”的婚娶制度至今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然至今日,民间的婚约依然大量普遍的存在,而我国婚姻法却对此未做规定。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是,婚约解除后大量财产纠纷的出现严重冲击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利,在实务中法院陷入了两难境地。因此,将婚约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首先是依法治国和严格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的要求。 一、婚约概述 婚约(Marriage contract),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1]婚约的成立即订婚。婚约制度渊源于古代社会的买卖婚姻,当男方向女方支付了一定的金钱或实物以后,女方便负有在一定期间内与男方结婚的义务,婚约问题由此而生。 婚约在历史上大致经历了早期型婚约与晚期型婚约两个发展阶段。[2]在古代社会的早期型婚约中,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被赋予强大的法律效力,无故毁约将受到法律制裁。在我国古代礼制中,“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都与婚约有关。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也有“倘自由民娶妻而未订立契约,则此妇非其妻”的规定。 晚期型婚约指近、现代社会的婚约,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和“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渗透到婚姻家庭领域,婚约的订立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而成为一种习惯程序,婚约的效力也大大减弱,毁约也不再承担法律责任。如《墨西哥民法典》第142条规定,“不能对婚约中不遵守约定的行为规定任何处罚措施。”[3] 二、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约的态度及评析 (一)从我国现代婚姻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立法对婚约采取了以下的态 度: 1.法律对婚约“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是否订婚,完全由男女双方自愿决定。男女双方没有婚约,可以依法直接结婚。男女双方订有婚约,也无必须结婚的义务,任何一方可以随时向对方提出解除婚约。 2.婚约订立者应达到一定的年龄。[4]虽然订婚并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订立婚约之目的是为了将来结婚,所以婚约的订立者必须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认识到婚约的法律意义,并自愿做出是否订立婚约的决定。

婚姻家庭法结课论文

武汉大学 通识课课程论文 婚姻家庭法基本制度与热点问题研究 论文题目:《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制度的评述》 课程教师:李国庆法学院 学生学号:2009302450023 学生姓名:吴东东 学生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0 年 11 月

我国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制度的评述 吴东东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政治、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受到外来一些开放文明思想的荡涤,也变得越来越开放。比如女性的“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现象就发生了些改变,更多人身体力行主张婚姻自由,而我们都知道婚姻自由不仅仅指结婚自由,也包含离婚自由,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对离婚有着过去那种保守的排斥情绪后,离婚在中国也不在是什么奇怪的事去了,因此离婚的现象现在在中国很常见甚至呈现增长趋势。那么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也就成为了一个很现实同时也很难处理的一个问题。今天,本文就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制度、存在问题及对此的一些建议进行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婚姻法;子女抚养;现行制度;问题;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不断得到解放,女性的地位得到了重视和提升,从前的三从四德、从一而终早已是被甩在了历史的长河里,另外关于被以往的人们难以接受的离婚制度,如今也是打着追求个人幸福发展,人性化的大旗,被越来越多的大众所普遍接受,离婚甚至成为了“家常便饭”。据民政部门统计,我国离异家庭的比例占43.7% 还不止,然而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大众往往忽视了,在离婚两位当事人背后还常常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他们父母健在,家庭却是残缺的,甚至没有的家。他们不能像别的同龄的孩子那样每天见到自己父母,向父母撒撒娇,向父母要自己心爱的玩具,等等。除了心理上的创伤之外,这些父母离异孩子的正常抚养费也有很大的问题。 现行制度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因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存在,当然不能人为地解除。所以父母其实感情破裂离婚之后也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能将两人之间的问题牵扯到子女身上 此外,《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该条法规概括地阐述了父母双方的义务。基于此《子女抚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 ①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②抚育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但父

一篇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文章

一本书和一次对婚姻的检讨 我喜欢读书,它是我精神家园的根基。当我手捧这本《创造伊甸园》时,又惊又喜,它像一道闸门打开我尘封的心事…… 一年前,我和丈夫分手了。我们没经过分居的阶段,便一脚冲出了围城,这多少有些不理智。其实,我是为了让他彻底失去一次,给他一次学习婚姻的机会。我怀着对8年婚姻生活的信心,带着儿子,坚信他会重新认识我的价值,但是我错了,我这一放,他便再也没有回来。现在想想,对于一桩无力回天的婚姻放手,竟是一件幸事。 什么是幸福呢?幸福就是一种感觉,是现实跟欲念之间的若即若离。一位哲人说的好:有人爱、有事做、有希望,就是幸福! 我们总是憧憬婚姻有多么美好,可是,正如《创》书中所说,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女人心目中的爱情,那美满的海市蜃楼是女人用自己的精神构筑的。我一直在编织着自己想象的爱情童话,直到它破灭。我是一个现代职业女性,但是,对于婚姻与爱情,我骨子里却是古典的顺从。这与我在职场中的角色完全不符。面对他的大男子主义,我从最初的全盘接受到后来的窒息、反抗,饱受了一个女人丧失自我的痛苦。传统女性柔弱与温顺,使我以包容和忍耐做着种种让步,以至忽视了自己精神上的独立。可在他眼中竟成了懦弱和无能的表现,他说我离了他活不了。他不知,这只缘于我对他太爱,是这种爱使我 忽略了自己的感受。他对我的无视深深刺痛了我,使我的意识开始觉醒,开始冷静地思考我的婚姻。 当时,为了能够从婚姻的泥沼中早日走出,我寻找各种途径,听关于婚恋的讲座,参加职业女性俱乐部,结交朋友,开阔思路,希望得到更多帮助和启迪,清醒地认识自我。我发现惟有跳出自我的圈子,客观地看待和评价自己的婚姻,才能真正发现问题,我从一味地抱怨转化为反思。读了《创造伊甸园》,我发现,它使我的心智打开了,以往的困惑竟如此清晰!学会经营爱情和婚姻竟如此重要! 《创》中有这样一段话:“工于心计的伎俩,或许在传统婚姻内可以畅通无阻,但对于那些在自我意识的高度上成长起来的当代女性来说,她们便无法满足于这类浸透着无奈之悲凉的雕虫小技;她们认为,自己在未来婚姻关系中制胜的法宝绝非一方对另一方的占有,而是基于人格魅力与个人智慧之上的两厢情愿”。这段话鲜明道出了婚姻中夫妻关系的实质,这也是我对待婚姻的原则和态度。我认为,女性的魅力来自她自身的不断塑造与提升,靠这种魅力吸引他,才能保持爱情的光鲜。 曾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婚姻是一种合作关系。合作就意味着保持自我独立前提下的一种互相信赖。一方做出的牺牲和让步,另一方一定要珍惜,不然,任何单方的努力都是枉然,徒生怨恨。 在那段阴霾的日子,我看不到任何希望!我感到我没有继续忍耐的能力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造成的伤害,不一定是他爱上了别人,而是他在她热烈期待的时候让她失望。我想,导致我们婚姻破裂的关键也在于此。正如《创》中所述,对于爱情,女人常常是乐于奉献的,但对方不能给予动力的话,我们的心灵之河就该断流了,等到它枯竭之日再去补给,真的已经来不及了。 我仍然感恩于我的前夫,毕竟我们曾真心真意地爱过。我感谢在婚姻中他给予我的一切,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这些经历都使我的内心磨砺得丰富而坚强,使我从未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就算是分手了,也一定要记得他的好。只有宽容和理解才能帮我走出离异的阴影,这是惟一减少伤害的方式。 我无法操纵别人,但可以改变自己。我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却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给自己的内涵不断增容。生命需要自励,我就是这样激励自己走过难关,用坚强与美丽为自己建造了一个不败的精神家园。正视生活,女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爱中丧失自我,不仅经济上要独立,更要精神上独立。只要保护好自己的精神家园,就算出现了暂时的荒凉,收获的季节还会再来。 我相信,美好的生活、和谐的婚姻是人人都向往的。如果,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共同进步,那么创造伊甸园不再是梦想。

婚姻法案例分析论文

夫妻不忠赔偿案 段宇离婚案 【案情】: 段宇原是上海一家企业的营销人员,与前妻离婚后在常州创业。1999年,通过征婚,他与同是离异的郑婉清相识。交往不久,他们就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2000年6月份,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做了约定。同时,双方还约定,夫妻结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协议书中还特别强调了夫妻间的“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婚外情等破坏夫妻感情的情况,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予无过错的一方经济赔偿30万元人民币。 协议签订后不久,郑婉清就发现丈夫段宇与别的异性有染。2000年10月14日凌晨,郑婉清得知丈夫在看望由前妻抚养的儿子时,留宿于前妻家中;2001年8月11日晚,郑婉清又发现段宇与另一陌生女性一起进人其在常州的家,至次日凌晨1时仍未离开。为此,夫妻俩矛盾不断加剧,危机四伏的婚姻终于破裂。2002年6月,段宇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与此同时,郑婉清也以段宇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段宇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受理此案后,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段宇和郑婉清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协议有效,且郑婉清提供的证据证实了段宇与其他女性的不正当行为,可以认为他已经违背了夫妻间关于彼此忠诚的约定。故判决段宇支付郑婉清赔偿金30万元。 判决做出后,段宇不服,向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段宇支付郑婉清25万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 法律事实: (1)1999年不久,段宇与郑婉清登记结婚。 (2)2000年6月份,段宇与郑婉清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做了约定。 (3)2000年10月14日凌晨,段宇因看望孩子而留宿于前妻家中。 (4)2001年8月11日晚,段宇与另一陌生女性一起进人其在常州的家,至次日凌晨1时仍未离开。 (5)2002年6月,段宇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恋爱与婚姻心理学论文精编版

恋爱与婚姻心理学论文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从追女生到恋爱中的心理学摘要:都说谈恋爱是大学必做的十件事情之一。但作为一个有文化,有素养的大学生,谈恋爱是不能盲目的。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去谈恋爱,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我们可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心理学教我们如何去选择对象,为我们追求女孩寻找捷径,帮我们如何去恋爱。掌握好其中的技巧,很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关键词:谈恋爱、心理学、大学生、技巧 一、选择对象 (一)不交太过神秘的女孩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些小秘密,这很正常,但是有一些女孩,实在太过神秘了,把自己隐藏的太深了。你没见过她的父母,没见过她哪怕一个朋友,没听她谈家里的事,没听她讨论和朋友之间的事。感觉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个人似的。遇到这种女孩,就需要万分小心,不要轻易的陷入情网,她很有可能别有目的。应该管好自己的钱包和信用卡,学会拒绝,避免发生悲剧。若是交往一段时间之后,情况还是没改观,就应该马上了断。 (二)仔细观察她身边的朋友 在找女朋友时,尤其是两人还在开始阶段,对双方还不了解时,这个原则对你的帮助就非常大。在择偶上,宁可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千万不要相信出淤泥而不染。一个好女孩,她身上的气场都是充满阳光和善意的,那么她的朋友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若是她的闺蜜都是贪慕虚荣,那么这个女孩也肯定相差不多,肯定多少有这方面的品性,或许现在隐藏了,早晚有一天也会被发现。若是她身边的女孩都是阳光,可爱,有爱心的。那么这个女孩,自然也会是个好

女孩。 (三)不孝顺父母,有强烈的阶级观念的的女孩不能要 对自己的父母呼来喝去的女孩,就别指望她能对你父母好,娶回家只会添堵。有些女孩是势利眼,总是瞧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这样的女孩也不能要,谁知道哪一天,当你落魄时,是不是也能瞧不上你呢? 二、追求女生 (一)应该给MM留下什么样的第一印象 1、要让女生看到你的上进心。 男生的最大魅力在于事业有成,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谈不上“有成”,这时候你就要让女生觉得你是个有上进心的人。 2、要显得有信心、有责任心 不要像个小孩子,女孩子都很懒希望能找个依靠,你要拿出自己的信心和责任心来。并且,只有你的信心和责任心才能让女生有安全感 3、不要太正经,但也不要太随便 该正经的地方就正经,该调侃的的时候就调侃。女孩子都喜欢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所以别显得对什么都特别在意,那样太呆板。适当的幽默也能唤起女生对你的好感。 4、显得成熟一点 只有成熟,才能更坚强地给女生依靠。遇事镇定、从容不迫的男人对女生有致命的吸引力。 (二)如何与女生展开进一步接触 1、不要心急,低姿态起步

婚姻家庭法论文

婚姻家庭法论文

论婚姻登记程序瑕疵的处理 姓名:邓小贱学号:110805XX 【摘要】:中国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婚姻的监控与管理,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对婚姻的官方承认。现实生活中,因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使其公信力遭受质疑。但程序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婚姻关系被撤销,当事人可依法采取补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对措施,以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关键词】:婚姻登记程序瑕疵司法应对 【正文】: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社会普遍的道德观念和社会公众心理所承认的方式结合在一起,进行婚姻登记,就构成了婚姻关系。经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是一种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法律证明。结婚登记程序瑕疵是指婚姻当事人的申请行为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违反《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程序规定所作出的结婚登记。所以,要考量结婚登记瑕疵处理,无疑要从婚姻瑕疵的表现形式和婚姻瑕疵处理两方面进行探究。 一、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表现形式 1.没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给当事人进行了结婚登记。中国婚

姻登记制度实行属地原则,《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均规定,婚姻当事人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结婚登记,而不得异地申请登记。现实中,婚姻当事人到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该婚姻登记机关也依其申请作出了婚姻登记行为,即颁发了结婚证。这种登记即是非管辖地登记。 2.结婚登记时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没有到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均规定,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现实中却屡有非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发生:第一种是婚姻当事人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违规予以办理;第二种是“枪手”代替,婚姻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自己不便或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找人代替;第三种是婚姻当事人双方均未到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出于某种原因给其办理了结婚登记。 3.没有婚姻登记资格人员进行的结婚登记。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从事该活动的行政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人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即考试合格且取得这一资格的人员才能在该机关从事婚姻登记工作。但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婚姻登记机关安排没有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的其他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二、婚姻登记程序瑕疵的应对 1.对无管辖权登记、无婚姻登记资格人员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作为瑕疵的处理。当事人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通过依法补

论大学生恋爱婚姻观论文

论大学生恋爱婚姻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客观基础和共同生活理想,在各自心中形成的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真正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感情。”具体的说包含以下几个意思:爱情以一定客观物质为基础;理想是爱情的社会内容;男女平等;具有排他性、热烈性、持久性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高校大学生谈恋爱现象渐趋普遍,恋爱问题也成为大学生较为突出的问题。同时,大学恋爱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树立好恋爱观与婚姻观是当今大学生必须要掌握的。 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同学正处于恋爱中或有过恋爱经历,对于恋爱对象,同学们更注重于对方的品德修养和性格,希望恋情得到长久的发展。每个人都希望能得到一段真挚的恋情,体验人生必须经历的酸甜苦辣,并且一直有着和大学恋人结婚的打算,如果不是两情相悦,大家宁愿选择爱自己的人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现在很多女性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但是同学们似乎不这么认为,女性相较于男性要稍逊色些,该靠自己建立起的能力还是要努力建立。对于婚姻,同学们显得比较慎重,可能是因为有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所以同学们选择要有较长时间的相处,再视情况而定是否结婚。身处象牙塔的我们,面对爱情与婚姻,我们有着满满的憧憬和化不开的迷茫,总认为一次牵手,也许便是终身,但事实往往与人愿相违背,恋爱中总有摩擦,也免不了争吵与分手,部分人觉得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并且依然相信爱情,还有一部分人却觉得无法想象,要视情况而定。 显然,在调查中,许多同学仍然表示出迷茫和困惑,对于恋爱和婚姻,同学们还没有比较成熟和全面的看法。大学生正值青春韶华,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处理好复杂的情感和人际关系,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顺利成长。 上大学前就看过一篇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上大学后才发现,现实比小说更加残酷。现在的爱情,爱得有点浮躁,有点朝三暮四,有点朝生暮死。电影《非诚勿扰》里有一句台词:“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越有风险越投资,没有风险绝不投资。”这符合这部电影幽默的风格,我们只需笑笑,不必当真。现实没有这么幽默,在大学里孕育的爱情就像风险投资,总是有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会夭折。 大学时代是人生美好的时光,对爱情的艳丽花朵,要精心照料才会绽放的更加绚烂多彩。当代大学生对于爱情,从总体上看是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的,能够正确的处理学习和恋爱的关系,以及恋爱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大学中也不乏动人的爱情故事。大学生对待爱情应该持慎重的态度,避免在恋爱问题上把握和处理失当。我们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片面的或功利化爱情,更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正确处理好恋爱、学业、事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待和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如何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恋爱和学生的关系,正确处理恋爱与集体活动、社会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连爱与其他同学团结的关系等方面。肩负重任的大学生应处理好爱情与学业关系,珍惜青春,把握青春,使青春更美好,更富有积极意义。恋爱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因为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目的。事业高于爱情,主张事业为主,不宜过早地恋爱。但也不要认为爱情是事业的绊脚石,处理得好的话,爱情也能对事业起到催化作用。 恋爱是未来寻找志同道合、白头偕老的终身伴侣,而不是为了安慰解闷,寻找刺激,更不是单纯为了性的满足。恋爱对象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忽视了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