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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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哲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用老子的话说,叫做无为自化,自然而然。因此,“道法自然”就是“道”性自然而法其自性。并非在道之外别有一个自然,道要以它为法则。“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道”之所以被尊崇,就在于它对万物不加干涉而顺任自然。既然道性自然,那么,效法道的天、地、人也必以自然为理法,其本性也和道一样,无为白化,自然而然。老子认为自然之道是宇宙间万事万物所应遵循的根本规律和根本原则。人作为自然有机体的一部分,无论对待人事还是自然界,也理应“道法自然”,“惟道是从”,严格遵循自然法则。所谓“道法自然”,王弼解道:“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道”的本性在于自然无为,它虽然生就了天地万物,但这一切都是“莫之命而常自然”的,人法道而行,对于自然界和社会,也应辅助天地万物人事成就其自然本性。
这种“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根本否定了“神”的存在,否定了“神”对世间万物的创造和主宰,提出了关于世
界构成的物质性的总根源,为纷纭复杂的现象寻找到了一个统一的、概括的总原则,把中国的哲学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是对当时传统的天命神学的挑战,反映了春秋末期理性觉醒和思想解放的时代潮流。
古人观察自然界,发现万物自由生长,好象不受控制,但又时时受控制。举例言之,草木春天发芽抽叶生长,秋天果实累累,冬天就枯黄萧瑟了。草木的这种现象,是自己如此的,别物控制不了它。但它又是受控的,它不可能在秋天发芽抽叶生长,在春天果实累累。是谁使它如此呢?老子抽象出一个道,是道在背后起着主宰的作用。
但道使万物如此的作用方式是柔弱的,它不会改变日往月来,寒往暑来的规则,也不会改变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则,因此,万物的生长就有两个含义,一是道是万物的控制者,但这种控制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给予万物自由生长的权力;二是万物自由生长不是绝对的,实际上有一种力量在限制着它,这个力量来自于道。因此,道在万物之中,使万物自由生长又受限制,道又在万物之外,对万物发生着主宰的作用。
老子智慧:道法自然的真实意义是什么呢?万物只能运用它的本能活动,它依靠着大自然规定好了的某种自然条件作为它的生存手段,它不可能突破它。但说到人类就有些复杂了。因为人类有着高度的智能,他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
他的智能足以区分和利用万物。如果他不顾他物的生存,完全考虑自我利益的满足去作为,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会损害大自然的平衡。
人与人之间也会因为个人的欲望、情绪、成见、偏见而互相不理解、鄙视,从而引发矛盾冲突,严重的话甚至会发生毁灭世界的战争。所以,老子谈到“自然”的概念就非常的深刻了。“自然”这个词,是与“人为”相对的概念。
什么是“人为”呢?就是出于个人的私欲、贪婪、妒忌、偏见、情绪等等私人的欲望或因素去作为。道法自然实际上是老子对君侯们的建议书,老子希望统治者抛弃贪欲、权力欲、享乐欲、功名欲等等人为的观念,如此才可能做到虚静无为,让百姓自己管理自己,从而达到“太上,下知有之”,就是百姓知道你的存在,但无爱无憎、彼此相安的理想状态。
对于普通人来说,就要避免出于私欲的目的去作为,这样的话,可以尽量的避免不合情理的言行。如此,顺其自然不妨可以这样理解,个人应该顺着外境的情势,不带个人的私欲去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