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bea0899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6b.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税务部门对征管资料进行组织、归档、保管、利用和处理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征收、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税务执法、税务监管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为了加强对这些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高效地运用,税务部门制定了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明确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和准确性,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确定各级税务机关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3. 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规定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移交、借阅和销毁等流程和环节,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4. 档案存储和保管。
确定档案的存储条件和环境要求,包括档案柜、防火设施、温湿度控制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 档案利用和传递。
规定档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包括内部利用、外部提供和传输等,确保档案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安全传递。
6. 档案保密和安全。
制定档案保密制度,明确档案保密的原则和措施,保护涉密资料的安全。
7.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检查,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税务部门对征管资料的管理水平,保证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同时,也能够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0db64d9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77.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征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税务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高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执行情况档案;(二)税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处罚等业务档案;(三)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四)其他与税收工作相关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方式:(一)税务部门内部收集;(二)与其他部门或单位交换、购买;(三)接受捐赠;(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目归档:编制档案目录,归档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三)装订规范:采用统一规格的档案袋、档案盒等装订工具,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四)标识清晰:在档案袋、档案盒等装订工具上标明档案名称、类别、卷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库房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盗、防尘、防火等;(二)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等要求,实行分室、分柜保管;(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破损、褪色、污染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清洗、复制;(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第八条档案鉴定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局有关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应成立专门鉴定小组,由熟悉业务、具备鉴定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三)鉴定结果应报单位领导审批,并做好鉴定记录。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库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库](https://img.taocdn.com/s3/m/2a0f0f330b4c2e3f57276313.png)
第五章 税收征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四条 税收征管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档案登记制度,详细记载税收征管档案的调阅、使用、清理、销毁情况。
第十五条 各基层局采集或形成的税收征管资料原则上只限本局、本系统内调阅和使用,未经档案保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七条 调阅税收征管档案必须在5日内归还,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查验。
(一)借阅档案时,不得擅自摘抄、追记、划线、涂抹等。财会档案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等。声像档案不得随意翻录。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档案法》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有关档案进行复制时,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方可进行,对需要保密的档案原则上不许复制,如有特殊需要,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各基层局业务科(所)在采集税收征管资料时,必须仔细审核,对不符合审核要求的资料要及时补正。审核要求为:(一)资料报送时限要符合规定;(二)应申报资料种类要齐全;(三)资料凭证适用格式要正确;(四)表格中填写的有关代码字段要正确;(五)表格内应填项目、印鉴要完整;(六)表格项目间逻辑关系要平衡。
对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加盖受理戳记,受理人员和受理科(所)要签章,受理时间要标明,以便明确责任。
(一)凡不需要立卷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经档案室和有关业务科室鉴定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对应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写出销毁档案报告及销毁清册,报局长审核批准后,方可销毁。
(二)销毁应在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二人以上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条
税收征管档案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资料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0353dde3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a1.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税务系统征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便于检索,保护国家税收权益,提高征管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系统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系统各级行政机关、税务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征管资料:指税务系统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文书、凭证、记录和其他信息载体。
2.档案管理:指对征管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保管、利用、处理等一系列活动。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征管资料收集与整理1.税务系统各单位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征管资料。
2.收集和整理的资料应依照合理的分类、命名和编号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序号、名称和内容与原件全都。
3.针对不同类型的资料,应订立相应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征管资料保管与利用1.征管资料应存放在满足防火、防潮、防尘和防盗等要求的专用档案室或保管柜中,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
2.档案室或保管柜的进出管理应严格,仅限于授权人员进入,并在进出时进行登记。
3.征管资料的利用应遵从“按需供应、限制范围、保密原则”,确保资料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征管资料传输和备份1.征管资料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和存储设备,避开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
2.定期进行征管资料的数字化备份和实物备份,确保在发生祸害或意外情况时能快速恢复资料完整性。
第七条征管资料审批与查询1.对于需要归档的征管资料,应依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核,由专人复核后方可归档。
2.已归档的征管资料,应订立认真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查询时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3.工作人员应准确及时地为需要查询的单位或个人供应所需征管资料,并保证查询过程中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第八条征管资料处理和销毁1.征管资料依照国家和税务系统相关规定的保管期限和要求进行保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04fae21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cc.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6.06•【文号】国税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六月六日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68f9d93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95.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系统内部的各级征管部门,包括税收征管局、税务稽查局、税务机关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高效原则:建立科学、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效率;2.安全原则:确保征管资料档案的安全性,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3.规范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4.有序原则:对征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进行有序管理;5.责任原则:明确各级征管部门的档案管理职责和义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
四、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1.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置税务系统内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的收集:对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索引,并建立档案目录等;(2)档案的整理:对征管资料进行整理和装订,并标注档案编号、日期和存放位置等;(3)档案的保管:制定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和防灾防损;(4)档案的利用:根据征管部门的需要,提供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并进行档案的调阅和调取;(5)档案的销毁: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对于已经过期或无效的档案,进行有序的销毁。
五、档案管理的权限和责任1.处级征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档案管理的工作规范和制度,并监督下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2.科级征管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提交给上级机关进行档案存放;3.基层征管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六、档案的安全保管措施1.档案室的设置和布置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具备合适的储物设备和环境条件;2.档案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3.档案室要设置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4.档案室的出入口应设置门禁,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5.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有相应的记录。
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税务档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3d3b10a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59.png)
税务档案管理办法税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档案的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档案是指纳税人资料、纳税申报资料、税务审计资料等与税收征管相关的文件、资料的集合。
第三条:税务档案管理应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税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税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五条:税务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规则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税务档案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一)纳税人基本资料档案;(二)纳税申报资料档案;(三)税务审计资料档案;(四)税务稽查资料档案;(五)税务执法资料档案;(六)税务行政复议资料档案;(七)税务行政处罚资料档案;(八)税务行政听证资料档案。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七条:税务档案的收集应及时、完整,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收集档案应采取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和利用第十条:档案存储应采用安全、稳定的电子存储方式,防止丢失和损毁。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及时性。
第五章:档案的销毁第十二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应编制相应的销毁清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附件附件1:纳税人基本资料登记表附件3:税务审计资料收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税收征管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税局档案管理制度
![税局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1f1c1c9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4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派出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统一原则:税务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三)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严格保密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服务利用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税务局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局长是税务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一)税务局的行政、业务、财务、人事、审计、监察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税务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签订的重要协议、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得的各类奖状等。
(三)税务局工作人员撰写的各类文稿、论文、著作等。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系统。
(三)对归档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失效、重复、破损、泄密的档案。
(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二)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征管档案管理制度
![征管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af602ba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48.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征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在保管、使用过程中不受损害,防止失密、泄密。
2. 完整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得随意销毁或损毁。
3. 准确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内容真实、准确,符合税收征管工作要求。
4. 高效原则:提高档案资料检索、利用效率,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征管档案管理工作由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组织实施征管档案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征管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工作。
4. 指导、监督各部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
5. 定期对征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评估。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1. 按时、按质完成征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严格执行征管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审批手续。
3.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征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4.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征管档案工作总结。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六条征管档案管理内容包括:1. 文件资料: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收政策宣传、税收违法案件等文件资料。
2. 会计凭证:包括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税务登记证、发票等会计凭证。
3. 媒体资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反映税收征管工作的媒体资料。
4. 其他资料:包括涉及税收征管工作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第七条征管档案按以下类别进行管理:1. 按时间分类:分为年度档案、季度档案、月度档案等。
2. 按内容分类:分为税务登记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税务检查类、税收违法案件类等。
3. 按保管期限分类:分为永久、长期、短期等。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077a06d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5a.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重要内容本制度涉及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分类、整理、存储、归档、保管、查询、借阅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分类与整理第四条分类原则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依据其内容、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定时间次序、按项目分类和按业务分类三大类。
第五条档案整理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在收集齐全后,应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整理。
整理包含清点、排序、装订和盖章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第六条档案编号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应统一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顺利归档和查询。
第三章存储与归档第七条存储地方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应存放在特地的档案室内,保证安全、防火、防尘、防潮、防虫,并确保操作、维护及保养设施的完善。
第八条档案柜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应存放在特地的档案柜内,每个柜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安装门禁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归档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应依照分类原则进行归档,同时记录归档时间、归档人员和归档位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档案目录。
第四章保管与查询第十条保管责任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责任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必需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征管档案借阅征管档案的借阅必需经过书面申请,并经过档案管理员的批准,借阅期限原则上不超出7个工作日,并应记录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员信息。
第十二条档案查询任何工作人员在需要查询征管档案时,必需先依照规定填写查询单,并经过档案管理员的审核后方可进行查询。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三条销毁程序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销毁程序必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需要经过档案管理员的书面申请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十四条销毁方式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专业液体破坏或碎纸机碎裂等方式。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b435340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91.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税务系统运行的有序和高效,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税务系统内各级机构和部门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征管资料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征管资料档案是指税务系统在开展征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书面和电子资料。
根据其内容、形式和用途,征管资料可分为:登记备案资料、申报资料、核定资料、征收资料、稽查资料、法律文书等。
2.征管资料应按照分类规范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征管资料档案的建立和归档流程1.机构内每个部门应建立健全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征管资料档案的建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资料整理、归档编号、分类归档、制作档案目录等。
3.归档流程要求:首先进行资料归类,将其按照类别编号,然后进行文件整理,包括文件的分类、清点、整理、抄录、归档等工作。
保留电子档案的,应进行合理的存储和备份。
四、征管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处理1.根据相关规定,征管资料应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用途,确定其保存期限。
2.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但特殊的案件或涉及重要信息的资料保存期限可延长至10年。
3.征管资料档案保存期满后,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存档、转接等操作。
4.销毁操作应进行确认,确保不会造成重要信息的丢失或泄露。
存档和转接工作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
五、电子档案的管理1.对于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确权限和责任。
2.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丢失和泄露。
3.电子档案的访问权限和管理权限应进行合理的设置,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可控性。
六、征管资料档案的查询和使用1.征管资料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授权人员随意查询和使用。
2.查询和使用征管资料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必要时需要填写查询申请表或使用审批单。
3.对于公开的征管资料档案,可以由相关人员进行查询和使用,但要限制其复制和传播。
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fad535c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a2.png)
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税收的征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税务征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税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是指税务征管机关在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征缴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资产等。
第四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原则是法治原则、实用原则和便民原则。
第二章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是指负责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具体机构,由税务征管机关确定,并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有制定和组织实施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职责。
第七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有监督和指导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八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有负责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工作的职责。
第九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有对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借阅、报废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第十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有对税务征管资料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
第三章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规定第十一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顺序,确保档案的易查和便于管理。
第十三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十五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的报废和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保档案的合法和安全处理。
第十六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税务征管资料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533731a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7d.png)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8.28•【字号】湘国税函[1998]231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税函[1998]231号1998年8月28日)为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统一和规范全省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附有《征管资料分类目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征管资料分类目录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加强税收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征管资料档案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和记录征纳行为的各种表、证、单和磁盘等不同形式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以及专门案卷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征管资料档案应按纳税人分户或职能单位分类建立与管理。
基层征收单位(征收分局或税务所)必须建立纳税人分户征管资料档案。
第四条根据征管资料档案来源与用途划分管理职责,对征管资料档案实行分级集中管理,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收集,严格审核,及时传递处理,维护各项征管资料的真实、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征管档案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文书、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和纳税义务人、非纳税义务人报送或提供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征管资料,建立征管资料档案。
第二章征管资料的主要种类第七条征管资料按其反映的内容及产生的环节不同分为:(一)税务登记类。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cc1923b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36.png)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6.04.05•【文号】国税发[1996]64号•【施行日期】1996.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中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6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6日)废止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1996年4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国税发[1996]6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税务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结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全国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全国税务档案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在宏观上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规划,建立制度,实施检查、监督、指导。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的档案工作由机关的办公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均应当集中到本机关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
第五条各级税务机关都必须在办公厅(室)内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档案机构的基本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机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四)指导、监督本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税务机关的档案工作。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79d382e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da.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税收档案管理制度
![税收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d9b0006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10.png)
税收档案管理制度一、税收档案的意义和作用税收档案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稽查和监督的重要依据,是确保税收征管能够有序进行的基础。
税收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1. 保证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税收档案记录了纳税人的缴税情况和纳税行为,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而导致的不公正征税情况的发生。
2. 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税收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建立起完善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全程监控和跟踪,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3. 提高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可以实现税收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应用,提高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4. 便利税务管理和服务。
建立完善的税收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提高了税务管理和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自己的税收情况进行查询和了解。
5. 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档案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款的合法、准确和及时缴纳。
二、税收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实现税收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建立起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对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和监督,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具体来说,税收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建立完善的税收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档案进行管理和监督,需要建立起符合法律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的责任和权限,规范纳税档案的建立、存储、检索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2. 优化税收档案管理流程。
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税收信息的数字化采集、传输和存储,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管理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捷性。
3. 强化税收档案的安全管理。
建立起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档案的保护和监督,防止档案信息泄露和损坏,确保税收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税务资料 管理制度
![税务资料 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23d5194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58.png)
税务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税务资料是指涉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账簿、报表等记录资料,是税务管理的基础。
建立健全税务资料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税收安全、提高征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范围内的税务资料管理工作。
二、税务资料的保管1.税务资料的保存方式(1)纸质资料应按照文件编号、文件夹装订、年度、事项分类、直接监督负责人管理的原则保存。
(2)电子资料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对各项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备份,并设置安全权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税务资料的保管期限(1)一般纳税人的主要税务资料保管期限为5年。
(2)大型纳税人的主要税务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
(3)特殊情况下需要保存的税务资料,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
3.税务资料的销毁(1)税务资料达到保管期限后,应及时进行鉴定清点,确定是否需要销毁。
(2)销毁税务资料应当制定专门的销毁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销毁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税务资料的管理1.税务资料的归档(1)纳税人的各项税务资料按照时间顺序、业务分类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纳税人税务资料的归档应当有明确的退库标准和程序,确保资料的及时整理和归档。
2.税务资料的流转(1)纳税人税务资料的流转应严格审核、审批,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2)税务资料的外借、复印等操作应当经过主管领导或直接监督负责人的批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税务资料的查询(1)税务资料的查询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经领导审批并由操作人员进行查询。
(2)查询操作人员应当对查询记录进行备份,确保查询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税务资料的安全1.电子税务资料的安全(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税务资料进行分类存储、备份,并设置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
(2)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纸质税务资料的安全(1)建立健全纸质资料的存放、检索、流转等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制度问题
![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制度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f54e528e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75.png)
税收征管档案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记录,它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安全、促进税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管理观念滞后1. 传统观念束缚。
一些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档案管理中,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缺乏创新意识和前瞻性,导致档案管理效率低下。
2. 缺乏对档案管理的重视。
部分税务机关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档案管理是辅助性工作,忽视了档案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地位。
二、管理手段落后1. 档案信息化程度低。
部分税务机关的档案管理仍停留在纸质档案阶段,信息化程度较低,难以满足现代税收征管的需求。
2. 档案管理设备落后。
一些税务机关的档案室设备陈旧,缺乏必要的防潮、防虫、防火等设施,不利于档案的长期保存。
三、管理职责不清1. 职责划分不明确。
部分税务机关对档案管理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2. 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税务机关的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档案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1. 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大差异。
2.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部分税务机关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存在违规操作、档案遗失等现象。
五、问题解决建议1.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税收征管的核心地位。
2.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3. 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人员素质。
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执行。
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5.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建立健全档案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无隐患。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9b4e6c4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aa.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保护征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征管资料的准确、完整、安全、便捷的管理。
实在目标包含:1.明确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资料档案的追踪、存储、检索等工作能够依照规定进行;2.确保征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杜绝损毁、丢失等意外情况;3.提高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减少管理过程中的人为错误;4.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管理标准3.1 征管资料档案的归档要求1.征管资料档案的归档应依照文件题名、年度和分类进行,保证文件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2.需归档的征管资料包含税务机关的征管报表、征收决议、投诉申诉处理决议、惩罚决议、审计报告等文件和相关的计算机资料;3.征管资料的归档应依照肯定的目录结构进行,保证不同逻辑关系之间的文件能够区分并容易找到;4.归档时应标明文件的题名、归档号、归档日期等相关信息。
3.2 征管资料档案的存储要求1.征管资料的存储应采用电子存储和纸质存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电子存储的资料应进行备份,并设置合理的权限和密码保护,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窜改;3.纸质存储的资料应存放在特地的档案室内,依据归档号和归档日期进行分区存放;4.档案室的环境应保持干燥、温度适合,并建立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3.3 征管资料档案的检索要求1.合理设置归档索引和检索方法,确保征管资料能够快速找到;2.查询征管资料时,应准确供应资料的名称、日期、归档号等信息,并依照肯定的流程进行查询操作;3.查询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查询人员,而且确保查询过程中的信息安全;4.征管资料档案的查询记录应及时保管,以备日后审计、复核等需要。
3.4 征管资料档案的销毁要求1.征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依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不得随便销毁;2.超出保管期限的征管资料,应由特地的人员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可以销毁;3.销毁时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销毁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销毁记录应及时保管,以备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e8eb7c9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8c.png)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税务系统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税务系统征管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各级机构和人员。
三、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征管资料进行管理;2、全面、准确、完整、及时地管理征管资料,确保征管资料易于查询,掌握;3、根据征管资料的重要性对其进行分类、组织;4、确保征管资料档案的安全,防范资料的丢失、破坏、泄露;5、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征管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档案管理职责1、各级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和协调工作;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3、财务部门负责对征管资料的核算和汇总工作;4、技术部门负责征管资料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内容1、征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2、对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和组织;3、征管资料的保管;4、征管资料的使用;5、征管资料的销毁。
六、档案管理程序1、征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本着“谁收集谁整理”原则,各支局、科室需要征集的资料,由有关科室负责,同时将所征集资料的清单报移交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备案;(2)有关科室根据清单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并将整理好的资料,标明名称、类别、时间等基本情况,填制“征管资料目录”,提交办公室备案。
2、对征管资料进行分类和组织:(1)办公室将征管资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2)办公室将征管资料分类后,将所归档档案的档号、题名、日期等内容,录制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发放给其他部门使用。
3、征管资料的保管:(1)征管资料只允许由办公室负责人员携带密钥以及管理权限进入档案存放室,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查阅档案;(2)在档案存放室、档案室和使用室设置维护巡查系统,定期巡查,确保征管资料的安全保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税务系统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
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
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
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
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
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
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 』『 2 』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