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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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含既往在本院住院所用药品)。

2、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确需、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3、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统一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如有此类药品由护士督促患者或家属带回。

5、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生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2)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贮藏,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院方保管,则护士做好登记。

(3)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给药,并做好记录。

6、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7、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

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

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因误用药品或携带过期药品而导致的健康风险,很多医院和医疗机构都实行了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

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自行携带部分个人用药到医院就诊,但在使用这些药品前需要经过医生的审核和签字确认,以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一、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促进患者用药的规范化和安全化。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自行购买药品进行治疗,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患者用药的安全风险。

如果患者携带的药品存在过期、伪劣或不适合自己病情的情况,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甚至引发不可逆转的后果。

因此,制定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患者用药行为,提高用药安全性。

通过医生审核和签字确认,可以确保患者所携带的药品符合病情需求,避免用药过量或过期而导致的不良反应。

另外,在医院环境下使用自带药品也更容易被医护人员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用药问题,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二、患者药品自带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1.患者药品自带申请和审核流程患者在携带药品前需填写申请表格,详细记录所携带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途等信息,并经医生审核确认。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需求,决定是否同意患者携带药品,并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

患者在持有医生签字的申请表格后方可携带药品到医院就诊。

2.患者药品的存放和管理患者携带的药品需交由医院护士或药剂师进行存放和管理,避免因不当保存而影响药品质量。

医院会为每位患者分配专用药品袋或盒,将患者药品统一收纳,并如实记录每位患者所携带的药品信息。

医院还会定期检查和清点患者药品,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患者药品的使用和监测医生在治疗过程中会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需求,指导患者就诊时如何正确使用自带药品,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向医生汇报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为保证患者安全,保证用药安全,医院对患者自带药品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下面是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欢迎阅读。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1. 背景医疗中心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和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制定了本管理规程,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2. 定义- 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的非医疗中心提供的药品。

- 管理规程:指医疗中心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医疗中心所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带药品申报- 患者需在就诊前向医疗中心提前申报自带药品情况,提供药品名称、用途、剂量等信息。

- 患者需提供相关药品的处方或医生嘱托,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2 药品审核- 医疗中心药师负责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法、有效和安全性。

- 药师审核通过后,将在病历中标注相关信息。

4.3 药品管理- 医疗中心将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遗失或混淆。

- 医疗中心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 医生需在病历中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

4.4 药品使用监管- 医疗中心将监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合理使用自带药品,必要时进行指导和调整。

- 医生应定期与患者沟通,了解自带药品使用的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5. 相关责任- 患者应如实申报自带药品情况,并遵守医疗中心的管理规程。

- 医疗中心药师应负责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医疗中心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

6. 处罚措施患者如违反管理规程或提供虚假药品信息,医疗中心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7. 生效日期本管理规程自(具体日期)起生效。

8. 备注欢迎患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本管理规程的不断完善与提高。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安全,规范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良事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此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定义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的、不在医疗机构药房供应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其他治疗用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适用范围1. 患者自带药品仅限于个体化的特殊治疗需求,例如过敏药、慢性疾病用药等,而非常规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常规用药。

2. 非必需的、不影响疗效的药品不得自行携带,如维生素、保健品等。

3. 若医疗机构提供了相应的药品,患者应优先选择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不得使用自带药品。

三、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规定1. 患者在就诊前需要向医疗机构报告自带药品的品名、剂量、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医疗机构会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根据专业知识和临床需求判断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3. 符合使用标准的患者自带药品需要交由医疗机构保管,由专业人员进行药品登记和查验。

4. 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期间需向医务人员申报自带药品的使用,医务人员会对是否合理使用进行审核和指导。

5.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需遵守医生的嘱托和用药说明,不得随意增减用药剂量。

6. 患者在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需主动通知医务人员,并按照医务人员的指示进行处理,如退还药品或进行妥善处理。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在自带药品使用前应当充分了解药品的性质、用途、用法和副作用等相关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医务人员。

2.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3.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应当及时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不得将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发生意外或误用。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患者姓名科别床号病历号住址联系电话目前诊断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理由自带药品名称、规格、厂家药品来源发票号、凭据号处方(医嘱)医师意见:处方(医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意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县第一人民医院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自带药品是指:
1、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3、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二)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三)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

使用自带药品为注射剂型的,应填写《特殊药品用药申请单》,经科主任以及药剂部门及医教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应在病程中记录。

(五)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教科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
2020年4月15日。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临床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部临床科室。

三、具体内容
1.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药剂科负责提供,原则上不予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条件:
(1)确属临床治疗需要,无其他同类可代替药品,医院不能提供此药品。

(2)价格非常昂贵的营养药品,患者已经购入。

(3)其他特殊情形。

3.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使用。

(1)提供购货发票。

(2)提供完整的药品说明书。

(3)药品包装完整。

(4)药品在保质期内。

(5)经药剂科初步认定属于正规生产药品厂家。

4.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经科室同意、医务科同意、药剂科同意、主管院长同意后,管床医师向患者
进行告知,明确由于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可能危及生命),由患者自己承担,与医院无关,并经患者签字同意使用后,方可书写用药医嘱,护士执行。

5.医务科、药剂科要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引言:药品是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患者自带药品,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对留观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并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在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的前提下,允许患者自带药品。

第二章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自带药品应为合法上市的、在中国国内合法销售的药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四)患者自带药品应为患者真实需用的药品,不得携带违禁药品。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携带,不得超过个人合理用药的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可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患者自带药品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有权予以没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自带药品的登记和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患者自带药品登记台,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登记,并在电子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第九条患者在住院或留观期间,应将自带药品交给医疗机构专门负责的药师或药房管理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存储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自带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和建议进行用药。

第十二条在特殊情况下,患者可自行使用自带药品,但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记录在病历中。

第十三条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药品的作用与预期不符,患者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按照医嘱进行处理。

第五章自带药品的返还和处理第十四条当患者出院或留观结束时,患者应向医疗机构归还未使用的自带药品。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携带的非医疗机构提供的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保健品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提供咨询服务,给予患者合理用药指导。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患者自带药品有权拒收,并告知患者相关规定。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利用患者自带药品牟利,不得推荐患者购买特定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原则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药品应当在有效期内,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可辨。

(二)对于需要专业技术操作的药品(如注射剂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三)药品应当符合患者的病情需要,不得擅自更换药品品种或剂量。

(四)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患者应当自行负责保管。

(五)患者应当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药品,如有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六)医疗机构有权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药品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患者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指导制度,提供患者合理用药指导,包括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明确、药物剂量合理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制度,及时处理因患者自带药品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程序第十一条患者来院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查看患者自带药品,并核对其合规性。

第十二条如果患者自带药品符合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填写患者自带药品登记表,同时告知患者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当拒绝患者使用,并告知患者相应处理措施。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三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三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对患者携带和使用药品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1. 首先,患者携带药品需提前向医疗机构申报,并经医护人员审核和记录。

医护人员会核对患者携带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只有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药品才可自带,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药品,尤其是麻醉药、精神类药物等。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为个人合法合规购买使用的,不得私自携带他人药品。

4.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外观无损、包装完好,药品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过期的药品。

5.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当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频次等,以免对治疗产生不良影响。

6.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调整。

7. 医护人员可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停用或调整患者携带的药品,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决策。

8. 患者出院时,剩余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进行清点和封存,以确保用药安全。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有所差异,患者在携带药品前最好询问相关医护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药物治疗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院患者及医院。

3. 定义3.1 自带药品: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的药品。

3.2 自理药品: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在住院期间允许患者自行使用的药品。

4. 患者权利和责任4.1 住院患者有权携带自带药品和使用自理药品。

4.2 患者应在住院前向医生和护士报告携带的自带药品,并提供详细的用药信息。

4.3 患者必须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4.4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

5. 医院责任和义务5.1 医院有责任评估和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带药品以确保安全性和适用性。

5.2 医院应提供适当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确保患者的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安全存放。

5.3 医院应配合患者的合理需求,减少不必要的药物开药和减少患者的负担。

6. 使用规定6.1 患者只能使用医生开具的自理药品,禁止自行购买和使用其他药品。

6.2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前,必须征得医生或护士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处方或说明书。

6.3 患者应按照医生或护士的指导正确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6.4 患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患者共享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7. 监测与处罚7.1 医院将定期对患者的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进行审核和监测,确保合规性。

7.2 违反本规定的患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8. 其他8.1 医院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

8.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的利益,请住院患者和医院全面遵守。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根据医生诊断和治疗建议自行携带的药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四条患者在携带自带药品时,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等。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和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待患者时告知患者有关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并要求患者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合法、正规进口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

(二)没有过期、变质及外包装完好无损。

(三)药品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四)不得携带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患者自带药品安全保管,并在患者治疗结束后返还患者或做好报废处理。

第九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需要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的,应当得到医生的明确指导和同意,并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留存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用量和疗效等,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三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对于未经审核、超过有效期、变质等问题的患者自带药品,医疗机构应当予以没收或销毁,并对患者进行相关警示和教育。

第十二条对于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修订和补充,经医疗机构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自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患者自带药品应遵循“安全、合理、规范”的原则。

2.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患者自带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调剂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体措施1.患者自带药品的验收(1)患者自带药品应提供药品说明书、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2)医务人员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真实、有效。

(3)如有疑问,应与患者沟通确认,必要时进行药品鉴定。

2.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1)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专柜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3.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1)医务人员应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嘱,不得擅自更改用药方案。

(3)患者自带药品的用量应合理控制,避免超量使用。

4.患者自带药品的调剂(1)患者自带药品的调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

(2)调剂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3)调剂完毕,应将药品交由患者或家属确认。

五、责任追究1.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患者自带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医务人员未及时报告,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也在不断的更新和改进。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医疗机构的用药压力,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做了如下规定:一、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患者自带药品的权限和限制。

患者可自带使用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归类,明确允许自带的药品和禁止自带的药品。

二、患者自带的药品应由医务人员审核并登记,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患者应提供药品的购买凭证和医生开具的处方。

三、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和用药时间。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接受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四、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审核和辅导,对存在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患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副作用。

五、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制度,保证患者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品应储存在指定的药品柜中,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保管和保养。

六、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的疾病和用药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及时调整患者的个体化用药方案。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有病情变化或需要调整药物剂量,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和报告。

七、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监管和管理,定期对患者的药品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跟踪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

八、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用药意见反馈机制,接受患者关于自带药品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处理。

对于患者合理的自带药品要给予支持和鼓励。

九、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用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患者应了解药品的基本知识,遵循医嘱和药品使用说明,避免滥用和误用药品。

十、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房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做好患者用药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更新患者的药品清单,并与药房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总之,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旨在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以下的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范围1.仅限慢性病患者携带个体化用药,并在医生处获得开具药品清单及医生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携带。

2.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主要包括患者日常长期使用的维生素类、中成药、保健品等。

3.禁止患者自带处方药、抗生素、针剂等特殊类药品。

二、患者携带药品的申请1.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的医生开具的书面同意及药品清单。

2.医生应仔细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确保患者所带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患者就诊卡或病历上做相关记录,并通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药师的管理职责1.药师应负责统一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药师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安全性及合理性评估,并对需要调整或停用的药品提出建议。

四、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患者应按照医生或药师要求的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患者应坚持按时服药,并遵守医嘱,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时间和用药剂量。

3.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用药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4.患者需要定期复诊时,应携带自带药品与医生交流,以便医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携带处方药、抗生素等特殊类药品的患者,医院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或停用药物的患者,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暂停自带药品使用的权利。

3.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患者自带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患者,医院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自带药品是指:1。

1 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1。

2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1。

3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2、自带药品必须从正规医院或医药公司等地购买,并须提供有效购销凭证.3、自带药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差异。

4、一旦在使用自带药品后发现异常情况,患者或家属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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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输注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诊断:药品来源:患者朋友:
您好!为保障诊疗过程连续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您连续治疗、处置应在原诊治医疗机构完成。

如果您坚持在我中心(站)进行,应符合如下要求:
1、转诊证明必须是本市正规上级医疗机构;
2、其项目应符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治疗处置范围;
3、所带药品应由批准文号、生产厂家。

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日期标识清晰,未曾开封、破损,符合治疗要求。

4、您同时须提供本市正规上级医疗机构的本次就诊门诊病历和该有就诊医疗机构公章的治疗证明,由社区全科医师确认,并开具本机构医嘱处置单后方可在社区机构进行治疗。

5、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患者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①、输液反应: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
②、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和听力障碍等;⑤、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 ⑥、药品说明书例举的毒副作用和并发症之外其他一些无法预料的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患者死亡。

6、由于医生难以辨认患者自带药品质量可靠程度和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对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故本院原则上不接受给患者静滴或注射自带的药品。

但为了实现以人为本,使患者得到及时、方便的治疗,应患者及家属要求签字后方可给予静滴或注射自带的药品治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针剂、抗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等除外)。

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有关条款,由此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承担。

患者静滴或注射自带药品发生毒副反应和并发症后我院医护人员会积极救治,救治产生的费用由患者全部承担。

我院医护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

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贵院静滴、注射自带药品,并愿承担所有风险,签字为证。

患者和家属要求静滴、肌注自带药品,充分理解医生告知的上述谈话内容。

并愿承担所有风险和后果,签字为证。

患者及家属意见:
患者签名:家属签名:关系:实施治疗人员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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