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合集下载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烟草专卖(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成立以局长或经理(厂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其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讨论、提出来对重大以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各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应分别有安全技术、保卫等专门机构。

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都应配齐、配好具备相应素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原则性强、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大、中型企业,还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享受本单位生产一线待遇。

第七条企业工会应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建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第九条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制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时,应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烟草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确保烟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2. 安全管理责任2.1 领导责任烟草生产企业的领导层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并且应该积极推动和支持安全管理活动。

领导层需要确保资源的充分配备,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教育,以及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分配专职人员。

2.2 安全责任分工烟草企业应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

每个员工也应该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有责任,并立即报告任何发现的安全问题。

3. 安全管理制度3.1 安全目标和方针烟草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和方针,以确保员工安全和环境安全。

安全目标和方针应该包括预防事故、保护员工和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的内容。

3.2 安全管理程序烟草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执行。

安全管理程序应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巡查、事故报告和调查、安全设施维护等内容。

3.3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烟草企业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以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

4. 安全培训和教育4.1 员工培训烟草企业应为所有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识别和处理、急救知识等内容。

培训应定期进行,新员工应在入职后即刻接受培训。

4.2 安全意识教育烟草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主动发现和预防安全隐患的意识。

5. 安全巡查和监测5.1 定期巡查烟草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对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巡查记录应保存并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5.2 安全监测烟草企业应建立安全监测体系,对生产环境、工作场所和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烟草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三)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烟草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二)销售部门:负责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产品储存、运输安全;(三)仓储部门:负责仓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仓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四)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运输工具、设施安全运行;(五)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烟草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八)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3年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烟草仓储物流中心以及其他烟草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烟草行业内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烟草企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消防设施的合理配置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烟草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每个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负责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及时报告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第六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第七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消防安全需求,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门窗、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

第八条烟草仓储物流中心应当配置自动灭火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火灾预警和自动灭火能力。

第九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品质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灭火和应急救援第十一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进入灭火现场。

第十三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队伍,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四条烟草行业内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督促烟草企事业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烟草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烟草专卖局重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专卖局重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市烟草专卖局重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一、库房安全管理规定1.库房管理人员要理解所管理物品旳安全知识。

2.入库材料、物品要分类摆放、稳固、高度要合适。

斜靠放旳材料要有安全角度, 垫物平牢, 要留有安全通道。

3.搬运要有刃口、倒刺或有油旳材料要戴手套, 要根据材料旳重量和体力旳强弱进行搬运, 不得在不稳、光滑有油旳物体上行走。

4.两人以上人员一起搬运时, 要互相配合, 步调一致。

用电瓶车叉车运送时要放稳、牢固。

5.放材料旳货架要牢固稳妥, 摆放要上轻下重, 上小下大, 放置在货架上旳材料不能露出货架。

6.库内要有充足照明。

电源线无明线(串管或暗设), 电源开关设在室外。

7.使用吊车或起重设备时, 要遵守有关旳安全操作规程。

8.要定期检查各类材料旳放置与否符合码放规定。

9.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加热器、动用明火。

10.库房管理人员每班开窗通风, 每次不少于2小时, 通风完毕后将门窗关好;11.库房内应保持法规规定旳消防灭火器材, 保持完好状态。

12.库房内正常温度为25°C—30°C, 湿度为55%--65%13.库内安全间距如下:13.1托盘与墙旳间距不不大于0.5米。

13.2托盘与设备旳间距不不大于1米。

13.3重要通道旳宽度不不大于3米。

13.4垛高不超过5件烟。

13.5垛上方离灯具、线路不不大于0.5米。

二、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1.市局(分企业)各单位各部门旳重要负责人是各自办公场所(包括: 办公室、工作间及其区域内等)旳安全第一负责人, 对本单位本部门旳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各单位各部门设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详细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旳安全保卫工作。

3.各办公场所每天下班后要贯彻专人负责切断电源, 关好门窗、清理烟灰缸和废纸篓。

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窗、锁门。

4.办公场所不得私自动用明火作业, 确需要动用时, 必须向安全保卫处提出申请, 同意后方可作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访客及相关人员,在本企业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必需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订立、实施与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八条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应依照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安装和维护。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报警,实现快速响应。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充分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消防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的充分和供应可靠。

第四章火灾防控第十三条企业应订立火灾防控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的防控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四条企业应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易燃易爆物品、不安全化学品等进行分类、储存和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操场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场合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除去隐患。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烟草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烟草被盗等事故和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仓库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计,确保防火、防盗设施和安全通道的设置和使用。

第三条烟草仓库应配备专业消防设备,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灭火器自动加载装置、防火墙等,保障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四条烟草仓库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周界报警等,实现全天候监控和报警功能。

第五条烟草仓库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并保持有效。

第六条烟草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培训相关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第七条烟草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登记、人员管理、防火措施、防盗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烟草仓库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烟草仓库,将视情况采取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严重者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 1 页共 1 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精选7篇)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欢迎大家来阅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精选篇1)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精选篇2)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最新版(精选篇3)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烟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烟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烟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烟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店内所有员工都有消防意识和安全常识,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条烟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严格火源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烟酒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烟酒店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火灾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烟酒店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七条烟酒店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烟酒店应加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

第九条烟酒店应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店内吸烟、使用明火,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

第十条烟酒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烟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烟酒店员工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了解和掌握本店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相关消防安全知识;(二)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吸烟、不使用明火,不违规操作消防设施设备;(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四)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十三条烟酒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烟草行业仓储管理 ppt

烟草行业仓储管理 ppt
厂区、仓库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电气规范的规定。
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
要保持良好。
储库德火源管理 :
厂区、库区禁止流动吸烟。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临时动
火必须向保卫处 申请(二)固定动火须经保卫处经防火 安全审核同意。 厂区和车间内的蒸汽管道应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并用 难燃材料保温,其保温厚度以表面不过50℃为宜。 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香精、酒类等易燃物。 香精、酒类等易燃液体不得与卷烟原辅材料、成品混同储 存。 发酵房、真空回潮、复烤机要严格控制温度。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厂区、仓库、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烟草仓库中的电源管理 :
烟草生产车间、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 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
注意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做好检 查工作 ,防止违规。过度用电。
车间、库房的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烟草发酵房照明灯具 应安装在墙壁四周。香精、油料库必须安装防爆灯。贮丝、 烘支房和各库房内不得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库内不准 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购可直接反馈,提高了顾客与厂家之间的联系; 降低成本给厂家和销售商都带来一定的节省费用,
都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
烟草部门的对订货系统的使用:
烟草部门通过网上订货系统有效的与经济 批量法集合在一起,通过网上公布各种商 品的订购数量,最终统一合理的发放不同 品牌的商品,以此来达到调节和实现最终 销售量最大化的目的。
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厂的员工应协助本 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安全教育第五章安全生产(经营)第六章安全检查与整改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第八章事故分类与管理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烟草专卖(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成立以局长或经理(厂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其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讨论、提出来对重大以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各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应分别有安全技术、保卫等专门机构。

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都应配齐、配好具备相应素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原则性强、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大、中型企业,还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享受本单位生产一线待遇。

第七条企业工会应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建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第九条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制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时,应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烟草消防安全知识

烟草消防安全知识

烟草消防安全知识烟草消防安全是指在烟草生产、仓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为防范和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对措施。

烟草消防安全不仅涉及生产企业、烟草仓库和烟草零售店等场所,还包括居民家庭和公共场所等。

1. 烟草生产安全知识(1)厂房建筑安全烟草生产厂房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安全规范,通过防火隔离、消防通道、应急疏散等措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快速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2)电气设备安全烟草生产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周围应保持通道畅通,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3)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如溶剂、染料等,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室内,贮存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爆措施。

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4)安全教育培训烟草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逃生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 烟草仓储安全知识(1)仓库布局安全烟草仓库应合理布局,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同时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防火设施安全烟草仓库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

(3)烟草堆码安全烟草堆码应按照规定的高度和距离进行,堆放要整齐,防止发生倒塌引发火灾。

同时还应对烟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防火检测系统烟草仓库应安装相应的防火检测系统,如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等,及时发现并报警。

3. 烟草销售场所安全知识(1)场所设计和装修烟草销售场所设计和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气设备安全可靠,防火通道畅通,无堆积物和易燃物。

(2)烟草陈列安全烟草陈列应按照规定的安全高度和烟草陈列面积进行,避免堆放太多烟草,防止火灾扩散。

(3)烟草过期处理烟草销售场所应及时对过期烟草进行处理,防止因长时间储藏导致易燃性增加,引发火灾。

(4)安全开展活动烟草销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和烟草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火灾安全管理第二条在禁火区域内,一切火源均不得使用。

第三条在禁火区域外使用火源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操作,确保火源不会引发火灾。

第四条灭火器材和设备应当配备完整,定期检测维护并训练相关人员使用。

第三章烟草安全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内设施专门的吸烟区,并设置相应的防火措施。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内设置吸烟区。

第七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和消防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无阻碍。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八条禁火和禁烟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执法。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禁火和禁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禁火和禁烟规定造成火灾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额外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规定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具体细化和改进。

详细的制度文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写,确保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的实施和执行。

同时还需要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火和禁烟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和烟草危害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禁止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使用明火。

明火包括但不限于明火烟草制品、煤炭、酒精灯等。

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使用明火。

烟草专卖局(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1.局长(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

安全保卫科是公司消防管理专职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3.消防控制室是本公司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部门,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1。

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

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

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

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3.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

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4。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5.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志的行为。

6。

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7.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8.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8.1。

1每日检查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烟草公司消防安全培训

烟草公司消防安全培训

装修 资质
不得 靠近 窗帘
不得 乱拉 乱接 电线
正确使用 保险丝
不得 超负

2、安全用火
❖ 安全用火,包括我们日常的生产用火、生活用火、 电焊、气焊等涉及明火的生产操作
❖ 2012年4月,册亨县一家桐油厂在烘烤桐油时,由 于用火不慎,烤房火苗将木质结构的烤房引燃,导 致整个桐油厂被烧毁。
第三章 防火检查
❖ 第十一条 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 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 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 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 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 检查。
❖ 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 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 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 第四十一条 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 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
❖ 第四十四条 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添置经费,应 优先给予保证。各单位每年应根据消防设施、装置、 器材使用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进行一次消防 经费预结算。消防经费不得擅自挪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八章 奖 惩
❖ 第四十六条 单位(集体)表彰、奖励条件: ❖ (一)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未发生火灾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令第1号 ❖ 1992年9月9日颁布实施 ❖ 从组织管理 、防火检查 、建筑防火 、电源
管理 、火源管理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等多 个方面对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出了规 定。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 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 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 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 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 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 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 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烟站消防安全制度

烟站消防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烟站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 消防安全委员会:- 负责烟站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 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人:- 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消防安全责任人:- 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定期检查本部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4. 消防安全员:- 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 参与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 禁止擅自改动、拆除消防设施设备。

-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火灾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 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4. 消防通道管理:-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标识,确保其清晰可见。

5. 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发现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内部管理,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作风,创造有序、整洁、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根据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纪律(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情。

(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

(四)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均视为旷工。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7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劳动司,考勤登记表作为工资发放、年终考核的依据。

考勤登记表要如实填报。

(六)各类假期、请假审批权限、有关待遇以及检查和考核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国烟人[2006]253号)执行。

二、办公秩序(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穿戴得体,仪容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及其他暴露透明等有碍观瞻的服装。

(二)办公室内布置力求简洁、整齐、庄重,办公家具摆放布局合理,整体效果好。

桌面文件、文具放置有序。

公用部位及柜顶、台面不得堆放杂物。

(三)涉及机关的资产由机关服务局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登记。

需要配置或调换办公用具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报机关服务局统一办理立项、预算等相关手续。

(四)爱护公物,文明使用公用设备和各种公用物品,不准随意挪动、拆卸、占用和损坏公用设施。

(五)自觉维护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办公室要做到窗明几净、无积尘。

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扔烟头及杂物;废弃物品、垃圾要按规定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准擅自在楼道、庭院等一切公共场所堆放器材、箱柜和其他杂物,保持环境优美。

(六)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和办公用品。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等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火灾防控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的合力,共同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第二章:火源控制第六条建筑物和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禁止擅自设置明火、使用明火。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要确保用电安全,合理布局用电设备,定期进行电器检修和维护。

第八条建筑物和场所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筑物应符合防火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鼓励使用防火构造和材料。

第三章:消防设施第十一条建筑物应设置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通道应畅通无阻,设施应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施应清晰标示,保持正常供水。

第十三条建筑物应设置烟雾、火灾报警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建筑物和场所应配备适用的疏散指示牌、疏散标志,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消防组织第十五条建筑物和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建筑物和场所应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建筑物和场所应配备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消防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考核。

第十八条建筑物和场所应建立火灾报警与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和呼叫救援。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将面临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烟草种植基地和烟草加工厂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防范为重点,综合治理为手段,突出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管、检查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消防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2. 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措施和制度;3. 消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4. 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的组织实施;5. 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6. 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7. 消防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按照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第十三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十四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十五条烟草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草行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将烟草生产、仓储企业作为消防保卫重点,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业内企业、事业单位,以下同)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烟草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二人,县烟草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一人,车间、班组、库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一人。

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三)火源管理制度;(四)电源管理制度;(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人员消防职责:(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九)班、组长防火安全职责;(十)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防火检查第十一条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各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巡逻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集体)应当认真整改。

第十四条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

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建筑防火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仓库等工程时,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法规的规定,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工厂、仓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和库房,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厂房、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

第十八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厂区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一般通道不小于4米,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净高不应低于4米,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堆放要整齐,并分2类、分垛储存。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

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六包,复烤把烟不得超过七包。

第二十一条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20000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

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240米,每垛占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米,堆高不宜超过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米,五垛为一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米。

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二十二条厂区、库房、车间、仓库的重点防火部位,防火22标志要醒目。

占地面积超过500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米的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各厂及大型卷烟和烟叶仓库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应当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并保障通讯畅通。

第五章电源管理第二十三条车间、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

第二十四条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二十五条车间、库房的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

发酵房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墙壁四周。

香精、油料库必须安装防爆灯。

贮丝、烘支房和各库房内不得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线路应采用暗管敷设,开关应安装在室外,做到人走灯灭,并有断电指示灯。

库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

第二十六条厂区、仓库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的规定。

车间电源线路应当安装在架线支架内,与各设备连接的动力线必须采用穿管连接方式。

库房的电源线路应架设在库外,引进库房内的线路,必须装置在金属或非燃塑料管内。

线路和灯头应安装在库房通道上方,距堆垛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严禁在堆垛上方架设电源线路,严禁在库房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二十七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

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当设置防护罩。

第二十九条厂区、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条配、发、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十一条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第三十二条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

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六章火源管理第三十三条厂区、库区禁止流动吸烟。

吸烟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室内要通风良好。

吸烟室周围3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吸烟室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生产区、库房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临时动火必须向保卫处、科(股)申请办理临时动火证,方可动火。

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固定动火须经保卫处、科(股)防火安全审核同意,报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固定动火证。

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主管安全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和加强管理。

第三十五条厂区和车间内的蒸汽管道应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并用难燃材料保温,其保温厚度以表面不超过50℃为宜。

车间内的暖气包、管、片等0.5米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车间、库房内的送气、通风、送料、除尘、空调管道应当分开安装并安装阻火阀,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三十六条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香精、酒类等易燃物。

香精、酒类等易燃液体不得与卷烟原辅材料、成品混同储存。

第三十七条发酵房、真空回潮、复烤机要严格控制温度。

复烤机房排气管周围剩余烟叶,每周清扫不少于一次。

各种纸箱、盒应使用蒸汽或电烘烤,严禁使用火墙等明火烘烤。

烟叶堆垛应定期检查,防止炭化自燃。

第三十八条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堆垛。

在库区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吊车等必须安装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和加油。

第三十九条厂区、仓库、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四十条厂房、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消防供水不足的厂区、库区必须修建消防池、水井或水塔,确保消防用水。

第四十一条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

第四十二条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

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第四十三条消防装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

地处寒区的企业,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四条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添置经费,应优先给予保证。

各单位每年应根据消防设施、装置、器材使用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进行一次消防经费预结算。

消防经费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章奖惩第四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单位(集体)表彰、奖励条件:(一)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的;(二)防火组织机构健全,防火措施落实,做出显著成绩的;(三)重视消防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和各种消防法规,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的;(四)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完善,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