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减持
限售股减持规定
限售股减持规定
限售股减持规定
1. 定义:限售股减持指的是股东在国家规定的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一致行动人拟合认沽、认购减持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行为。
2. 原则:
(1)保护股民的合法权益。
(2)降低市场动荡的可能性。
(3)维护股价的稳定。
3. 限售期:
(1)一般来说,限售期一般为一年,也有可能根据不同股市、证券交易所及特定投资者的要求有所变更。
(2)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在关联交易发生或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基金、社会信托等重大数据变动前,限售股减持期可能需要延长,同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加成备兑期;
(3)限售股减持期间,上市公司高管禁止参与减持、担保及质押行为。
4.限售股减持的程序:
(1)拟减持预案起草工作,需要仔细评估上市公司股价影响因素、市场环境和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
(2)减持的大致内容确定后,把案件报请证券交易所审核;
(3)经过证券交易所审核,准予减持后,在限售期结束前开始逐步执行;
(4)交易所根据深入考察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拟减持形式;
(5)期间,要及时披露和更新减持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的股票和减持量,并且要提交报告书说明减持原因;
(6)期满后,上市公司应根据监管结论对减持纪录进行审计。
5.注意事项:
(1)减持股票需遵守细则,防止不正当减持行为发生;(2)把握减持的具体起止时间;
(3)遵守证券交易所规劝,减持时要慎重,不可超前减持;(4)做好资信审查及披露;
(5)重视审计机构的对报告的审计;
(6)依法办理法律文件,减持完成后把握减持的结果。
限售股减持规定
限售股减持规定概述限售股是指一段时间内不允许转让的股票,通常用于控制股东减持行为对市场的冲击。
限售股减持规定是指针对限售股的减持行为所制定的一些规定和规则,旨在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背景在股票市场中,股东减持是一种常见的行为,既可以是正常的减持操作,也可能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非法操作。
为了规范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限售股减持规定应运而生。
限售股的减持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普遍都包括减持的时间、方式、数量和披露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主要内容1. 减持时间限售股的减持时间是指限制股东减持的时间段。
减持时间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固定期限:指限售股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减持,例如一年、两年等。
•分段减持:限售股减持时间分为多个段落,每段落之间有一定的间隔期。
股东在每个段落内可以进行减持,但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减持时间的设定旨在稳定市场,防止大股东一次性减持对市场造成巨大冲击。
2. 减持方式限售股的减持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大宗交易:指通过交易所或其他合法渠道进行的大额股票转让。
大宗交易通常需要提前披露和公告,以保证市场的透明和公平。
•协议转让:指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的股票转让,双方自行约定价格和交割条件。
协议转让通常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一定时间内作为内幕信息进行披露。
•增持权转让:指限售股持有人将其减持权转让给其他人。
增持权转让需要在合法渠道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减持方式的规定旨在确保减持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减持数量限售股减持规定通常也会对减持数量进行限制。
减持数量的限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减持比例:限售股持有人每次减持的比例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
•总减持数量:限售股持有人在特定时间段内累计减持的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
•强制减持:限售股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公司业绩不佳或违反相关规定等,可能被要求进行强制减持。
减持数量的限制旨在避免减持行为对市场的过度冲击。
4. 披露要求为了确保减持行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限售股减持规定通常也会对相关披露要求进行规定。
限售股“减持”合法节税途径总结
限售股“减持”合法节税途径总结编者按:5⽉27⽇,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减持股份的若⼲规定》,上交所及深交所同⽇也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新规针对突出问题,对现⾏减持制度做了进⼀步完善,有效规范股东减持股份⾏为,避免集中、⼤幅、⽆序减持扰乱⼆级市场秩序、冲击投资者信⼼。
在限售股减持时,税负成本也是限售股东尤为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论是企业股东还是个⼈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解禁后限售股的,均需依照相关税收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
基于限售股特殊的流通属性,减持解禁后限售股往往意味着巨额资⾦的套现,必然伴随着⾼额的所得税税负。
本⽂整理归纳了实务中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采取的⼀些税务筹划⽅案,同时就其中的涉税法律风险进⾏提⽰,供读者参考。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7年与2016年相⽐,限售股解禁的股数及市值均有较⼤幅度提⾼,共有1289家企业的限售股将在2017年解禁,解禁股数⾼达2,125.99亿股,解禁市值为28,536.19亿元。
仅2017年1、2⽉份,A股市场共有338家公司的重要股东实施了994次减持,约30亿股,总市值近328亿元。
在进⾏限售股减持时,除了监管政策、减持⽅式外,限售股东更关⼼转让后的纳税问题。
(⼀)⾃然⼈股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2010年1⽉1⽇起,对个⼈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20%的⽐例税率征收个⼈所得税。
如果纳税⼈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律按限售股转让收⼊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规定,对于2012年3⽉1⽇之前上市的公司,股票的转让价格以上市⾸⽇收盘价或股改复牌⾸⽇收盘价来确定,其成本也是按照这个价格的15%来确定,征收⽅法按照券商预扣预缴和纳税⼈⾃⾏申报清算的⽅法来申报清算。
限售股减持新规
限售股减持新规摘要:一、引言二、限售股减持新规的背景和目的三、新规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四、市场对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反应五、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限售股减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限售股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限售股减持新规。
本文将对限售股减持新规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其背景、目的、具体内容以及市场反应。
二、限售股减持新规的背景和目的1.限售股减持问题的产生:限售股是指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的股票。
在限售期满后,股东可以减持所持有的限售股。
然而,部分股东为追求短期利益,过度减持限售股,导致股价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
2.政策背景:监管部门为了解决限售股减持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3.目的:限售股减持新规旨在规范股东减持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新规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1.减持比例限制:新规对股东减持比例进行了限制,要求股东在连续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信息披露:新规要求股东在减持前15 日披露减持计划,明确减持数量、价格区间等信息。
3.实施效果:限售股减持新规实施以来,股东减持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股价波动幅度减小,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四、市场对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反应1.投资者:投资者普遍认为限售股减持新规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2.上市公司:部分上市公司表示,新规对公司的经营和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专家观点:专家认为,限售股减持新规对抑制短期投机行为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五、总结与展望总的来说,限售股减持新规对于规范股东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限售股减持问题仍然需要持续关注。
限售股减持政策及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政策
限售股减持政策及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政策(一)限售股减持政策根据2008年4月23日发布的《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如果股东自主在二级市场减持,将受到诸多的限制,主要体现在:1、在未来一月内减持超过1%,必须通过大宗交易;2、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变化超过1%时,需要公告(2个交易日内);3、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变化超过5%时,需要公告(3个交易日内);4、上市满一年内,高管不能减持;上市满一年后,公司高管卖出不得超过25%(以上年末该高管所持股份为基数,不管在上年是否已经解除限售),6个月内不得频繁买卖;上市公司高管离任6个月后可以减持50%的解禁股,18个月后则可全部套现;5、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不得减持。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大小非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
(二)大宗交易减持相对于二级市场减持的优点:(1)二级市场减持的时点有局限性,不能很好把握减持时机。
二级市场减持的时点有局限性,不能卖个好的价格,即使到了相对的高位,也只能卖出不超过规定的限额(1%的月度限制),而大宗则可以很好规避交易时点的局限性。
(2)股东对二级市场的操盘经验缺乏,影响股价的稳定性。
大部分股东对二级市场的操盘经验缺乏,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很可能因自己的操作手法或者急于高位套现的心理大量抛售,给市场造成一定的压力,直接影响到主力、散户的情绪,反而影响股价的稳定性,从而导致不能在相对的高位卖个好的价格。
(3)股东在二级市场出售对股票价格影响比较敏感。
股东直接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通常比较敏感,特别是连续几个月多次出售更是很严重的后果;如果通过大宗交易的话,则效果要好很多。
(4)大宗交易具有不直接冲击股价及交易目的相对隐蔽的特点。
限售股减持业务研判及分析
4.2 限售股异地减持税收筹划解读(国内主要地区对比)
个人所 得税
(假设 减持收 入1000 万元)
正常 纳税
深圳地区
天津地区
厦门地区
应纳税率
=20% 【例: 应纳税
=1000*20 %=200万 元】
减免的税率=20%*17%=3.4% 【例:减免的税额 =1000*3.4%=34万元,即少交34 万元税】
伙企业个人股东相关减免政策)
5.1 限售异地股减持流程(中天证券内部办理流程)
否
沪A户(沈抚新区部)及某 营业部
是否在中天开户
股权减持一系列资料 填写
退税财政奖励
资料复印件 资料打包
对手方寻找
通过大宗交易
限售股减持
指定交易 公公证证处处证证明明
附:所需相关资料清单
a. 需填写《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申请表》,《开户文本》,《三方存管协 议》二份,《账户资金密码、交易密码联动申请书》。
减免的税=20%*40%*88%*85% 厦门地区:减免的税率
=5.984%
=20%*40%*97.5%=7.8%
【例:减免的税额
【例:减免的税额
=1000*5.984%
பைடு நூலகம்
=1000*7.8%=78万元,即
=59.84万元,即可少交税59.84 可少交税78万元】
万元】
次月国税局规定对于财政
实际缴纳的税率=20%-5.984% 奖励应缴20%的偶然所得
限售股解禁时间 (1)原非流通股在股改当天或新股上市当天算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 转让(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1年后可通过证券交 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总数的5%,2年后可抛售10%,3年可抛完。
科创板控股股东减持政策
科创板控股股东减持政策
科创板控股股东减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应该承诺:如果第一
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
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2.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大股东应当暂停买入行为,并
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这段时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科创板公司的股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需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
权安排,以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减持计划的披露:减持股份的计划需按照《减持细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其中应包括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此外,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同时,如果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科创板控股股东减持政策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美国限售股
一、关于美国限售股及减持1、美国股市全球开放,无QFII/QDII.。
一般在美国IPO仅开放给少数投资人,申购条件也不容易,譬如你必须是合格投资人Accredited Investor也有人翻译是投资大户,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定义,合格投资人必须至少100万美元的凈财产,或两年内至少有20万美元的年收入等,所以简单来说普通散户是无法购买的。
美国对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业务的限制11933年以前,在金融市场上直接或通过专营附属机构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曾经是美国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运用手段之一。
由于缺乏监管,银行信用盲目膨胀,助长了投资过热,使得整个银行体系在1929一一1933年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形成过程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银行业本身也在危机中受到严重损害,银行数从1929年5月的25000家减少至14000家(1932年7月),约有11000家银行倒闭、歇业或被收购。
在对证券和银行业务活动进行调查之后,美国政府认为银行倒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银行业大量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造成的。
在此背景下,危机后不久美国国会即通过了《1993年银行法》,其中第十六、二十、二十一和三十二款(又被称为《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直接规定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的基本管理原则。
证券投资活动被分为投资银行型和商业银行型。
商业银行不能承销证券或股票发行,即不得经营投资银行型的证券业务。
商业银行型证券投资活动在数量、质量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如以自有资金进行的证券投资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自有资本和盈余总额的10%,所投资的证券必须属于证券评级标准中的较高级别(BBB级以上),禁止以一般客户存款为资金来源进行证券投资。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托业务帮助客户进行证券交易,但在信托业务范围划分上有严格的规定,凡是在客户委托、本人出资、本人承担风险、银行只收取代办费以外的股票、债券投资都禁止商业银行信托部经营。
为保证以上规定的落实,还相应地在人员管理、账户设立和监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原始股(限售股)减持税收相关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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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原始股套现征税” 泰尔重工(002347)根据财政部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规定,对个人所 持限售股征税的范围含:"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 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 其股 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 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税." 这也就是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 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都被视为应征收个人所 得税的限售股. 但解禁日之后进行的送转股则不算作限售股,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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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原始股套现交税具体规定和降低缴税的方法
一、优惠政策 1、税收构成 上市公司大小非限售股股东分机构类型股东和个人股 东,在股票到解禁期限后,股东们的解禁所得收入分别需要缴25%的 企业所得税或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中有部分可以根据 地方政府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实现不同比例的优惠。 2、缴税金额计算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 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 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 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 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 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 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 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节税招数过招
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节税招数过招一、限售股征税的沿革(一)限售股不征税的漏洞我国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已无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只有限售股和非限售股之别。
限售股解禁后可以进入流通,但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取得成本很低,上市后溢价很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并没有明确,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的“股票”是限售股还是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
所以理论上讲只要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均可免税。
如果对限售股解禁后转让不征税,有违公平。
陈发树事件触发限售股征税政策的随即出台。
陈发树是紫金矿业的董事长,其通过三个关联公司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上市前,陈发树开始策划,受让前述三家公司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从而实现其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权。
紫金矿业在2008年上市,经过一年的禁售期,陈发树前后两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约3亿股,套现27.3亿元,但是由于财税[1998]61号的税收政策漏洞,陈发树居然一分钱的个税税款都不用缴!(二)限售股政策的出台资本交易市场的愈演愈烈的避税现象,导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最后一天连夜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戏称“陈发树条款”),明确了将从2010年1月日开始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征税。
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又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二、限售股转让的节税招数(一)善用核定征收个人转让限售股的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买入价+合理税费)财税[2010]70号文规定,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我国证券市场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分析周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谓减持,就是非流通股股东转化为流通股之后股东对股票进行抛售的行为,限售股减持是我国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中的必经过程,也是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大重要举措。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改革。
在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上,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存在着“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巨大差异,这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也影响到市场上基本的估值体系的准确性;并且从微观个体上讲,由于股东之间获得收益与承担风险的不对等,使得产权关系不明确,企业结构治理无法有效进行,独裁和内部人控制成为上市公司管理的难点,因此也极易损害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05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正式启动,成为中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转折点,扫除了长期以来限制我国股市持续性发展的一大制度因素。
《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一年锁定期期满之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2006年6月19日,首家完成股改的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票开始流通,实际流通了100股,这是第一笔象征意义上的“小非”流通,随后,其它如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纷纷加入到抛售解禁限售股的行列。
由此中国股市开始进入大小非解禁减持阶段。
单独研究减持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限售股的减持,使得股票市场上供求关系发生改变,容易引起股价波动,市场参与各方都要经受这种考验,因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尊重和保护投资者不受侵害是这种转变下的必要条件。
由于大小非股东可以选择时机进行套现,同时作为公司所有者具有内部人信息优势,因而其是否会在减持前后进行内幕交易或是信息控制,对于市场的影响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限售股减持大宗交易知识介绍
一、概念定义
2、大小非: 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 。 小非: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 ,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一年以后也不是大 规模的抛售,而是有限度的抛售一小部分,为 的是不对二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 大非: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在 股改后两年以上方可流通。(大非一般都是公 司的大股东,战略投资者。)
四、二级市场减持的缺点
4、即使客户有很强的操盘经验,第一个交 易日顺利出货,第二个交易日,由于成交量 的异常变动,很容易上龙虎榜,由于是公开 信息,势必引起散户或者庄家的注意,导致 一些不可控的局面。
五、大宗交易定价方式
五、大宗交易定价方式
1、直接按前一日或当日收盘价给予一定比例的 价格折扣 优点:该模式较为简单、直接,易于操作。 缺点:对于交易时机有一定要求,完成整个 减持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大宗交易业务规则
二、大宗交易业务规则 二、大宗交易业务规则
三、限售股减持政策限 制
三、限售股减持政策限制
如果股东自主在二级市场减持,将受到诸 多的限制,主要体现在: 2008年4月23日发布的《大宗交易系统解 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 1、在未来一月内减持超过1%,必须通过大宗 交易; 2、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变化超过1%时,需 要公告(2个交易日内);
二、大宗交易业务规则
二、大宗交易业务规则
1.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 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以上,或交易金 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 : 交易日15:00-15:30。 3. 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如何确定 : 买卖双方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 10%之间协商确定。
六、税务顾问节税方案
六、税务顾问节税方案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减持与限售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减持与限售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涉及股东减持和限售规定。
股东减持是指股东在一定期限内减少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而限售规定则是对特定股东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进行限制。
本文将重点讨论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减持与限售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股东减持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东减持规定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它一方面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权益的平衡。
1. 减持时间安排:股权转让协议中通常会规定股东减持的时间限制,即股东在何时可以进行减持操作。
这就要求股东按照约定期限内进行减持,并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得操纵股价、损害公司利益。
2. 减持数量限制:股权转让协议还会对股东减持的数量进行规定,即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可以减持多少股份或股权。
这是为了防止股东一次性减持过多,导致公司股价过度波动,影响市场稳定。
3. 减持方式确定:股权转让协议会约定股东减持的方式,包括自愿减持和强制减持。
自愿减持是指股东主动减持自己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而强制减持则是指根据法律或公司规定,股东必须减持一定数量的股份或股权。
二、限售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限售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稳定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限售规定是指特定股东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或股权。
以下是限售规定的常见形式:1. 锁定期:锁定期是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特定时间段内,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或股权。
这样可以防止股东在短期内大量抛售,从而保持市场稳定。
2. 解禁计划:有些协议会约定股权的解禁计划,即将限售股份或股权分为多个阶段进行解禁。
例如,第一年解禁50%,第二年解禁30%,第三年解禁20%。
这种方式可以逐步缓解对市场的冲击,减少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
3. 额外限制条件:除了锁定期和解禁计划之外,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包括其他的限制条件。
比如,要求股东必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转让股份或股权,或者规定特定条件下才能解除限售等。
合伙企业减持限售股账务处理方法
合伙企业减持限售股账务处理方法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然而,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和股权投资的持续时间,股东出现减持或者限售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对于合伙企业来说,如何处理减持限售股的账务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从会计角度探讨合伙企业减持限售股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理解减持和限售股1. 减持股:合伙企业中,股东因为各种原因,减少其所持有的股份的行为称之为减持股。
减持股的情况可能包括主动减持和被动减持两种情况,主动减持是指股东自行决定减持股份,而被动减持则通常是由于股份被司法冻结、质押等原因所致。
2. 限售股:限售股是指合伙企业中的股东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进行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股份。
限售股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股东结构。
二、合伙企业减持限售股的账务处理方法在合伙企业中,减持和限售股的账务处理十分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另一方面也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正确处理减持限售股的账务问题是非常关键的。
1. 对于减持股的账务处理当合伙企业中的股东进行减持股份时,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确认减持股份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股份的数量、比例以及具体原因等。
(2)注销股东权益:根据减持股份的情况,公司需要在股东权益中进行注销相应的股份,调整股东权益的数额。
(3)反映损益:对于股东减持股份所产生的损益,公司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反映,包括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调整损益表和净利润等。
2. 对于限售股的账务处理对于合伙企业中的限售股,公司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保证公司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确认限售股份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包括限售期限、限售股份的数量和比例等。
(2)在股东权益中予以注明:公司需要在股东权益中对限售股份进行予以注明,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税筹参考案例:上市前股权架构与未来限售股减持筹划
限售股包括: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税筹参考案例:上市前股权架构与未来限售股减持筹划
汇报人: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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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客户基本情况公司上市前的纳税筹划架构限售股转让的纳税筹划本案例涉及的主要税收制度
客户基本情况
01
赵总名下有几家股份公司,均为赵总绝对控股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准备上市。
上市之后,赵总主要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在条件合适时也会减持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获得现金收益。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
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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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
投资者风险意识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当了解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包括股价波动、市场 不确定性等,并做好风险管理准备。
投资策略
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包括多元化投资、定期定额投资等,以降低单一 股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提升
04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市场反应
股票价格波动与市场流动性
股票价格波动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股票供给增加,可能会对 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降低投资者对股票的估值。
市场流动性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大股东可能会大量抛售股 票,导致市场流动性降低,影响投资者的交易体验。
投资者情绪与交易量变化
投资者情绪
影响分析
由于解禁数量较大,可能会对公司 的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同时也会 影响公司的资本运作和业务发展。
投资者策略
投资者需要关注该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业务前景,同时注意风险控制, 避免盲目跟风。
某医药公司减持案例
背景介绍
减持情况
某医药公司股东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的 股份,减持原因包括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
政策调整
政府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政策,如调整税收政策、放宽投资者准入 等,从而对市场产生影响。
05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案例分析
某互联网公司解禁案例
背景介绍
某互联网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在首 次公开发行时,部分股票被锁定了 一年,随后将迎来解禁期。
解禁情况
该公司的解禁数量较大,占总股本 的40%以上,且解禁价格相对较低 。
违规减持的处罚与案例
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减持的行为,监管部门会采取罚 款、限制交易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秩 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限售股减持_利润平滑还是投资收益最大_王玉涛
年扣除投资净收益后 的营业利润为 亿元 , 低于 年的 亿元和 年的 亿元 , 而卖 出金融资产兑现投资收益后 , 年的营业利润则变为 元 , 高于
团有 限公 司在
年的
年
亿元 。 相对而言 , 民营企业面临的会计业绩考核压力较小 , 更可
月减 持 民生 银行 的过 程 中 , 民生银 行 以 刃 股 价从 元升
通 常计 入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 。禁 售期 内 , 限售股所产 生 的账 面浮盈直 接计人 股东 权益 禁 售 期后 , 限售 股股东 可 以选 择合适 时机减 持 股 票 , 从 而 实 现现 金投 资 收益 。 减持 后 , 原 计
人股东权益的账面浮盈将被转到当期会计利润中 , 此时限售股股东企业减持限售股既能
基 于 以上分析 , 本 文提 出以下两 个研究 假说
会计利润平滑假说 , 即减持限售股获得的收益与企业盈利 能力下降程度正相关 ,
且在 国有企业 中此关 系更 显著 。 投 资收 益最大假 说 , 即 民营企业减 持 限售股获 得 的投资 收益 大于 国有 企业 。
四、 研 究设计
研 究模 型 为检验 第一个 研究 假说 , 我们 首先考 察卖 出可 供 出售 金 融 资产 带来 的 已实 现收 益是 否 与公 司盈 利能力 有关 ,其 次检 验这 种关 系是 否在 国有 企业 中更显 著 。 我 们构 建 如 下 回
能在减持限售股过程中把握好减持时机 , 获得更多的现金投资收益 。 如中国泛海控股集
至 元 , 减持后的民生银行股价持续下跌 , 直至 目前 元左右 , 再未到达 元高点 。 上述 案例 是 否意味 着不 同产权性 质 的企 业具 有不 同 的减 持动 机 国资 委在考 核 国有 企业
hk限售股减持新规
hk限售股减持新规
引言概述:
随着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出台,对于香港股市和投资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变革。
新规的实施将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和市场的稳定性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内容和影响。
正文内容:
1.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背景
1.1 香港股市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1.2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出台原因
2.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主要内容
2.1 减持限制的调整
2.2 减持公告的要求
2.3 减持期限的设定
2.4 减持方式的规定
3.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对投资者的影响
3.1 投资者的交易策略调整
3.2 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增加
3.3 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改变
3.4 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影响
4.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对市场的影响
4.1 市场流动性的变化
4.2 市场交易行为的调整
4.3 市场的波动性变化
4.4 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变化
5.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评价和展望
5.1 新规的优点和积极影响
5.2 新规的不足和消极影响
5.3 对未来香港股市发展的展望
总结:
香港限售股减持新规的出台是香港股市发展的重要一步。
通过调整减持限制、减持公告要求、减持期限和减持方式等方面,新规将对投资者和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投资者需要调整交易策略、增加交易成本和改变风险管理方式,市场将面临流动性、交易行为、波动性和投资者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然而,新规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展望未来,香港股市仍将继续发展,新规的出台为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限售股减持规则
限售股减持规则限售股减持规则简述限售股减持是指限制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出售其持有的特定股票的规定。
这些规则通常由监管机构或上市交易所制定,旨在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下面是对限售股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简述,并通过示例进行解释说明。
限售股减持规则1.限售期:限售股减持规则通常规定了一定的限售期,即股东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有股票,禁止或限制其减持操作。
限售期的长短因国家、地区及具体政策而异。
2.减持比例:限售股减持规则还规定了股东在限售期结束后所能减持的股票比例。
通常规定的比例较低,以减少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3.减持方式:限售股减持规则通常规定了减持股票的方式。
股东可以选择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特定方式进行减持,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4.信息披露:限售股减持规则要求股东在减持过程中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市场透明和公平性。
股东需要及时公布减持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等信息,供市场参与者参考。
示例解释假设某公司A于2020年上市,并在同年发行了1亿股限售股,这些限售股的股东在上市后需要遵守其减持规定。
•限售期:公司A的限售股规定为上市后的前3年不得减持。
•减持比例:限售期结束后,限售股股东每年可以减持总股本的不超过5%。
•减持方式:限售股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途径进行减持。
•信息披露:限售股股东在减持前需要向公司A、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减持前公布减持计划。
基于上述规则,假设在2023年,限售股的一个股东决定减持股票。
该股东持有公司A的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根据减持比例规定,该股东可以减持的股票数量为500万股。
为了遵守信息披露规则,该股东需要向公司A、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减持计划,并公开公布预计减持时间、数量和方式等信息。
总之,限售股减持是一种为了保护市场稳定和股东利益的规定,通过制定限售期、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和信息披露等规则,限制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减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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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减持规定
第一,禁止减持窗口: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仅针对控股股东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时的禁止交易窗口------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内幕信息公告前禁止交易——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根据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证券法》相关规定,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四,其他相关窗口期
1、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或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3、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1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注:对于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禁止增持股份的窗口期则为: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第五,董、监、高管的减持规定
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
深圳创业板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管理以及董监高离任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
行为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高管锁定股,即高管可流通股承诺什么时间以后才考虑卖出离职后的高管其解禁后若不超过股本的5%,可以随时卖出若超过总股本的5%,仍然需要事先公告。
解禁股是指限售股过了限售承诺期,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的股票。
解禁股分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
简介
解禁股是指限售股过了限售承诺期,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的股票。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
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解禁股法规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解禁股影响
解禁股是大小非,股价,所以它会通过下调价格达到这种平衡,另则是因为大小非的成本极低,以股票价格来讲有极大的获利空间,也使它有较强的抛售意愿,股票短期波段主要是取决于供求关系,一旦大小非抛售,其它的投资者不愿意接盘,就会出海通证券那种连续跌停的走势. 除了国家股没有太大的抛售压力外,其它小非的限售股上市后多数采取的措施,事实就是这样的,特别是限售股解禁后使现有的流盘股本增加的越大的股票,跌幅越大。
自从《上市公司接触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实施以来,两市大宗交易平台成了大小非一个便利的减持平台,对于我们而言,这也是观察大小非减持的一个重要窗口。
统计显示,两市共有99家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出售手中股份,其中被减持最多的个股是中国平安被8次减持,共成交3346.9万股,成交金额达到168391.58万元。
兴业银行和中国人寿紧随其后,分别被减持81138.29万元和56487.55万元。
基金当然不可能完全抛弃中国平安这种大蓝筹股,不过在解禁前后也会选择性地适当回避。
中国平安在3月3日解禁了277659万股,以当时股价计算,市值超过2000亿元,对其股价形成较大的压力。
不过该股解禁的主要是首发限售股,理论上说来原始成本比大小非高,因此减持压力相对较小。
从上证所赢富数据来看,在解禁之前,中国平安遭到基金大肆抛售。
从年初以来截至2月28日,基金整体净卖出122.4435亿元之巨。
不过在解禁当天,基金却逆市净买入3.59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