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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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政策与法规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政策与法规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政策与法规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1、多选张岚(化名)初中毕业后跟着同村的李某出去打工,在半路上被李某卖给了一个人贩子,人贩子把张岚卖给西部地区某村的刘某做老婆,张岚屡次想要逃跑,都被刘(江南博哥)某抓了回来,刘某为了阻止张岚逃跑,一直把她锁在家里。

半年后,张岚趁刘某一次疏忽逃了出来,找到当地派出所求助,派出所将她送回家中。

但回到村里之后,她发现李某在村里到处宣扬她跟野汉子跑了,所以才这么多年没回来,最终张岚因精神压力过大自杀。

案例中张岚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A.人身自由权B.生命健康权C.肖像权D.名誉权和人格尊严E.财产权正确答案:A, B, D参考解析:张岚被李某和人贩子拐卖,其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被刘某锁在家中长达半年的时间,人身自由权受到了侵害;被李某诽谤,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了侵害。

【命题点拨】本题考查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利。

可根据案例理解妇女人身权益的主要内容。

2、多选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巾帼不让须眉”,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的权利包括()。

A.政治权利B.财产权C.被保护权D.文化教育权益E.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正确答案:A, B, D, E参考解析: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

3、单选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社会政策,投资于教育与健康领域,使全体国民都能享有较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和卫生服务,这体现了社会政策的()功能。

A.社会管理功能B.人力资本投资功能C.调节经济运行功能D.激励劳动积极性功能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社会政策,可以降低各个群体人力资本拥有量的差距,为缩小社会不平等做出贡献,可以极大地提高全社会劳动力的教育与培训水平以及健康水平,使全社会的人力资本总量大大提高,从而提升整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

这体现了社会政策的人力资本投资功能。

【命题点拨】本题考查的是社会政策中经济功能的人力资本投资功能,这项功能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城乡低保学习知识竞赛试题

城乡低保学习知识竞赛试题

社会救助知识竞赛试题(第一部分:简答题)1、(简答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何时开始施行?答: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简答题)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的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员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助标准?3、(简答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照维护其基本生活标准而进行差额救济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障方式,它遵循?答:属地化管理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4、(简答题)《城市低保条例》规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l倍以上几倍以下的罚款?答:3倍以下。

5、(简答题)兄姐每月付给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多少计算?答:低保标准的10-50%计算。

6、(简答题)什么是城市“三无对象”?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7、(简答题)张三为重残一级,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月收入200元,低保差额补助160元,张三是否还享受其它加发?加发多少?答:享受重残加发,每月10元。

8、(简答题)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其城市低保待遇?答:城市低保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复查的,以及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无正当理由两次不主动去居委会接受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待遇,可终止其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9、(简答题)“五档三册”指的是?答:“五档”:入户调查档案、张榜公示档案、社区评议小组档案、初审记录档案、动态管理档案;“三册”“低保人员名册、参加公益活动手册、再就业登记册。

10、(简答题)道里区于哪年出台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政策,由每年3000元提高到多少元?农村低保家庭大学生是哪一年实行一次性补助金救助、多少元?答:2012年3月出台,3000元提高到5000元;农村低保大学生为2012年开展,年5000元。

商品房相关知识问答

商品房相关知识问答

商品房相关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由开发商自行出资或者按照法定程序筹措资金开发的、用于出售的住宅房屋或非住宅建筑物。

2.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是由开发商自行筹措资金开发的,销售价格一般较高,并没有收入限制和购房资格限制;而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而建设的,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并有收入限制和购房资格限制。

3. 购买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购买商品房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纳购房款项,并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4. 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支付税费?
购买商品房需要支付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5. 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注意开发商的信誉和资质,查看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证照和资质,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6. 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担保方式?
购买商品房可以选择贷款购房,需要提供抵押担保;也可以选择婚姻担保,即夫妻双方联名购房。

7. 购买商品房是否有质量保证?
购买商品房一般会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期,开发商对建筑质量等方面负有责任。

8. 如何识别商品房的合法性?
可以查看开发商的资质证件、委托书等文件,以及与开发商的合同内容等来判断商品房的合法性。

9.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
购买商品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10. 购买商品房的纠纷如何解决?
购买商品房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解决途径。

五险一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

五险一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

五险一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五险一金知识,设计院综合管理部组织编写《五险公积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供大家参阅。

希望我们这项工作可以为大家带来便利。

如果您对社保和公积金的政策制度还有疑问,欢迎您将问题留言给综合管理部朱硕处,我们会通过各种形式帮您解决问题。

祝大家工作愉快!生活快乐!1、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部由企业负担。

2、五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定出来的?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是“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2012年的养老、失业下限为1869元,工伤、生育、医疗下限2803元,上限是社平工资300%。

(目前社平工资为4672元)。

基数未到下限按下限执行。

3、五险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及3元大额个人费用,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2%,工伤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8%。

4、我现在北京工作,能缴纳并享受北京的五险吗?可以在北京缴纳五险,四险缴纳15年,医疗缴纳25年,退休后养老保险须在户口所在地享受(现今社保政策规定),其他保障要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享受。

5、如何取出医保账户上的存款?拿公司发的银行存折和身份证直接去取钱即可。

6、男员工是否缴纳生育险?是的。

生育险费用全部由单位负担,不需要个人支付。

符合晚育条件女员工(24周岁以上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额外增加30天奖励产假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男方应出具代休女方产假的证明,及夫妻结婚证件。

7、北京19家不用选的医保定点医院名单?其它的三甲医院是否需要选?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大第三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大首钢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健宫医院、房山区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除医保范围内的中医医院及定点专科医院不需要选,其它三甲医院均需要选。

维修资金知识问答

维修资金知识问答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知识问答1、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为什么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答: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房屋及其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住房保障资金,又称为“房屋养老保险金”。

3、全国其他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答:目前,全国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已建立了完善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我省所有地级市也都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

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并存入业主的房屋户门号分户账中。

5、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服务费有什么区别?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服务费的区别在于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物业管理项目的全体业主提供的公共服务费用,服务内容涉及绿地养护、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公共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等。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其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

6、哪些房屋需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答:根据有关规定,商品住宅(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拆迁安置用房等)、商业用房(包括网点经营用房、写字楼等)以及出售公有住房都应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7、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谁交存?答:依据《胶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胶政发[2012]92号)规定: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购房人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8、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途是什么?答:该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9、房屋的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什么?答:依据《胶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胶政发[2012]92号)规定: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主要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社会保障学》形考答案及复习材料

《社会保障学》形考答案及复习材料

《社会保障学》形考答案及复习材料一、<作业1>填空1、解释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基本依据是1952年国际劳工会议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2、社会保障的目的,总体上说是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3、社会保障的宗旨应在于{维持一定的生活标准和质量},坚定个人的安全感。

4、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和核心的制度。

5、社会保障对受保人及其亲属的保护的实现,一是以现金支付的形式,二是以{服务}的形式提供保护的。

6、从社会保障的实施方式分类:有强制实施模式、{自愿投保}模式和多层次保障模式。

7、英国经济家凯恩斯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这成为各国政府举办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理论依据。

8、强调社会保障的{适度性}和建设有效的运行机制,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共识。

9、被称为西方社会救济立法和贫民救济事业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的是英国政府1601年制定的{《济贫法》}.10、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个项目。

11、{工伤、生育}!两项保险职工不缴费,由政府或企业承担保险费用。

12、1998年国务院新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面制定和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13、{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身份最稳定,享受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

14、投保资助式养老保险享受受益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定期缴纳养老社会保险费,二是{达到退休年龄并解除劳动义务}。

15、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权。

它采用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办法筹集基金。

16、社保化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作业2>1、失业保险领取者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缴纳一定期限的保险金或达到受保工作的一定工作年限。

2、199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失业保险条例》},至此,我国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失业保险制度。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理 住房 公 积金 贷 款?
答 :购 买 商 品 房 和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 书 生 世 _ 1 r r —1 I用

1 . 买二 手房 买 卖契 约 与完 税凭 证 购 1
上 价格 不 一致 的 ,怎样 认 定成 交价 格 ?
" - K, I 一 年 ^h lJ ∥ 、 I 口 *
缴 存 ,由 个人 从 退 役 金 中按 月 汇 缴 。 重
新 择 业 的 军 队 转业 干部 ,与 所 在 单位 职 工 按 同 一标 准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 自主择
业 军 队 转 业 干部 在 服 现 役 期 间 的住 房 公
些?
答 :职 工 可 选 择工 商 银 行 、 农业 银
夫妻 双 方 分 别计 算 的 贷款 额 度 之和 。 但 不 能超 过 规定 的购 房 贷款 比例 及最 高 贷
款限额。
行 、 中 国银行 、建 设 银行 、 交 通 银行 、
招 商银 行 、 郑 州银 行 、 中信 银 行 、兴 业 银行 、 浦 发银 行 、 深圳 发 展 银行 、 民生 银 行 、 光 大 银 行 1 家 银 行 中 任 何 一 家 3
《 房地产买卖契 约》原 件上填写的价格
对 比 ,取 其价 格 低 者作 为房 屋 的成 交 价 格 计 算 其购 房 总价 。
积 金 为资 金来 源 ,向参 加 住 房 公积 金 制
度 的 职 工 发 放 的 ,定 向 用 于 购 买 、 建 造 、翻 建 、 大修 自有住 房 的 专项 住 房 贷
1 . 房 公 积 金 购 房 贷 款 的 比例 是 O住
多少?
答 :购 买商 品房 的 ,最 高贷 款 额 不

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

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

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必看题库知识点(题库版)1、问答题下列项目可以不计入家庭收入。

正确答案:(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和护理费。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各级人民政府(江南博哥)给予的奖励金、见义勇为奖金、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家庭所获政府奖励扶助资金。

(5)在校学生的各类助学金、奖学金。

(6)老年人按政策规定享受的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7)因公(工)负伤职工的护理费,死亡职工的丧葬费。

(8)因病、因就学困难接受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中用于治病、学业支出的部分,以及因突发性灾难接受的临时性救(资)助款物。

(9)由单位按期统一扣缴的应由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领取的一次性补偿金中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部分。

(10)以自谋职业者名义,按最低缴费标准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本人当月收入为限)。

(11)由单位按期统一扣缴的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12)因拆迁获得的一次性拆迁补偿款中,用于购买安置房实际支出的部分(超标部分除外)。

(13)以赚取租金差价为目的,承租他人住房实际支付的租金费用(从出租原有住房的租金收入中扣除)。

(14)政府给予的廉租房补贴。

(15)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区组织公益性劳动所得的奖励。

(16)其他按照规定不应计入家庭收入或允许从家庭收入中抵扣的费用。

2、问答题2010年度相城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有哪几家?正确答案:根据《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化社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就医、服务优质的原则,本区医疗救助机构为:相城区人民医院、元和街道卫生院、黄桥街道卫生院、渭塘镇卫生院、黄埭镇卫生院(东桥除外)、太平街道卫生院、北桥街道卫生院、阳澄湖镇卫生院、度假区卫生院、望亭镇卫生院;苏州市区医疗救助机构为:苏大附属第一医院、苏大附属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广济医院。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收入、户籍、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等方面。

具体来看:
1. 收入水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总收入需低于当地规定的中低收入线或低收入线。

2. 户籍要求: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申请地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或户籍。

3. 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数量也是考量因素之一,不同城市对于家庭人口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4. 住房状况: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可能会被优先考虑。

5. 资产情况:家庭总资产也需要符合一定的限制,如金融资产、不动产等。

此外,对于建设单位而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要符合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并通过联合验收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改建或改造非居住存量房屋时,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鼓励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运营单位还需加强维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向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咨询最新的保障房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

《廉政准则》个禁止个不准知识问答题

《廉政准则》个禁止个不准知识问答题

《廉政准则》个禁止个不准知识问答题————————————————————————————————作者:————————————————————————————————日期:《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知识问答题1、《廉政准则》规定了多少“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答:522、《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干什么?答:经商、办企业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什么活动?答:有偿中介3、《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什么?答:事实真相4、《廉政准则》规定,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什么供个人使用?答:客房5、《廉政准则》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什么活动?答:庆典活动6、禁止利用什么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答: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7、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什么活动安排?答:旅游、健身、娱乐等8、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什么?答: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9、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什么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答:管理和服务对象10、不准以哪些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答: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11、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哪些保障性住房?答: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12、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什么谋取利益?答:内幕信息13、《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什么活动?答:营利性活动14、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干什么?答:经商、办企业15、不准违反规定拥有什么机构的股份或者证券?答:非上市公司(企业)16、不准违反规定买卖什么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答:股票17、不准个人在哪里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答:国(境)外18、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什么活动?答:有偿中介活动19、《廉政准则》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什么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 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可以视同为 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 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 规范社会保险关系。指规范社会保险主体在 社会保险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保险立法的主要目的, 也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利 的具体体现。
• 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 谐稳定。指应当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收入再分 配的调节作用,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减轻劳动者遭遇失业、工伤风险和生育停工 期间的后顾之忧,构成稳固的社会“安全 网”。
7、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 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 • 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 咨询等相关服务。 • 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 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 督,
• 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 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起行政诉讼。 •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违法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1、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事业中的责任有哪些? 、 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事业中的责任有哪些?

房地产知识100个问答

房地产知识100个问答

1问:什么是商品房?答: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问:什么是外销房?答: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问:什么是内销房?答: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5问:什么是复式住宅?答: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

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

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到达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6问:什么是跃层式住宅?答: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

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

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7问:什么是居住面积?答: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

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

8问:什么是二手房?答:二手房即旧房。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那么为"二手"。

住房保障知识问答

住房保障知识问答

一、填空题:(5分)1.我市自2010年开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及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4.我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货币补贴为辅6.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给予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8. 建成后的廉租住房按照租售并举的方式,可以租赁给廉租家庭,也可以以成本价或适当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廉租家庭,使其获得有限产权。

9. 实物配租家庭在租赁使用房屋期间发生的租金和水、电、暖、气、物业等项费用,由享受实物配租家庭负担。

11.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管理与实施。

10. 公共租赁住房交付使用时应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1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我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11. 应退出承租住房但暂时无法退出的,可延长三个月租期,延长期间租金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

12.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需重新申请。

14.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单选题:(10分)2.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对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A)提出复核申请,()应及时予以复核。

A、市住房保障部门B、市民政局C、旗县区政府D、法院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要依法追回补贴资金或配租房屋,申请人(C)年内不得再行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

A、1B、2C、3D、45.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最高为(A)平方米/户。

A、50C、70D、806. 符《包头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向(A)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A、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B、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C、市住房保障部局D、市民政局7.(C)年,我市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面试民政知识问答

面试民政知识问答

面试民政知识问答1. 请简述民政的定义和职责。

民政是指国家对公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进行管理和组织的行政领域。

其职责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社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2. 什么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服务。

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贫困人口、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等弱势群体。

3. 社会救助的种类有哪些?社会救助的种类主要包括临时救助、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供养、救济性安置等。

4. 请介绍一下社会救助的申请条件。

社会救助的申请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等情况符合救助标准。

- 生活困难:申请人处于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 年龄、健康状况等: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

5. 请简述低保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低保救助是对经济困难的城乡居民提供的最底层次的社会救助。

低保救助的范围包括贫困家庭、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业人员等。

救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包括生活费、住房补贴、医疗费等。

6. 请介绍一下特困人员供养的情况。

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对生活无着或者无法从事生产劳动、生活来源丧失,无劳动能力且无法自行照料的人员进行供养和护理。

特困人员供养由民政部门负责,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照料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7. 请介绍一下孤儿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护理补贴。

孤儿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是针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孤儿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措施。

这些人员通常没有能力自行生活或独立照料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们可以享受一定的护理补贴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8. 请简要介绍一下社会救助管理的原则。

社会救助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公平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公平地确定救助标准和范围。

- 保障优先原则:优先保障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简介住房保障制度是指一系列政府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居民居住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住房问题,确保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制度目标- 提供稳定的住房供应,确保人民基本的住房需求;- 提高住房保障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使更多人受益;- 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供求平衡。

主要内容1.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给居民的廉租住房,旨在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通过建设、租赁或购买现有房源等方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居住。

2. 保障性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补贴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一种经济援助措施,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租金补贴或购房补贴,帮助他们改善住房条件。

3. 住房转让和交易为了提高市场供求平衡,住房保障制度也涉及住房的转让和交易。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居民在住房交易中的权益,防止恶意炒作和房价波动过快。

实施机制为了保障住房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监管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建立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 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建立住房保障项目的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住房资源的分配公平、透明;- 加强对住房市场的监管,防止不合理的房价波动。

评价与展望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资金不足、政策执行效果等问题。

因此,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其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结论通过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制度,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居住权益,解决住房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对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以实现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效果。

注意事项- 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政策和措施以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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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区法治宣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20年社区法治宣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20年社区法治宣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一、选择题:1、成年育龄妇女所指年限是(D)A、15~40周岁B、15~49周岁C、18~40周岁D、18~49周岁3、外省市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在本地区居住多长时间应建卡入机?(A)A、1个月以上C、3个月以上B、2个月以上D、半年以上4、被抚养人口是指(A)A、0~14岁和65岁以上的人口B、0~14岁的人口C、65岁以上的人口D、15~64岁人口6、居委会每几年与出租房主签订一次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B)B、两年C、三年D、五年7、在采取口服紧急避孕药时,最迟应在多少小时内进行?(D)A、12小时B、24小时C、48小时D、72小时8、下列哪项不属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材料(B)A、本市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B、房产证C、男女双方《户口本》D、双方《结婚证》9、婚姻法对于结婚年龄是怎样规定的?(C)A、男不得早于24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B、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C、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10、下面哪项不属于计划生育免费四术?(D)B、人工流产C、绝育D、引产12、养老服务券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C)A、北京市户籍、户口在本社区、80周岁生日提前1个月到居委会办理B、北京市户籍、户口在本社区、80周岁生日当月到居委会办理C、北京市户籍、户口不限、80周岁生日当月到居委会办理D、北京市户籍、户口不限、80周岁生日提前1个月到居委会办理14、下面哪一项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C)A、1人家庭:家庭年收入227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23万元以下B、2人家庭:家庭年收入363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27万元以下C、3人家庭:家庭年收入453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36万元以下D、4人家庭:家庭年收入5290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45万元以下15、两限房申请条件:(C)A、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5万元以下B、4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以下C、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以下D、4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1.6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5万元以下16、户口必须在本社区办理的事项:(A)A、残疾证B、60岁老年证C、65岁老年优待卡D、养老助残券18、以下哪项办理时必须使用蓝底照片:(C)A、60岁老年证B、65岁老年优待卡C、残疾证D、养老助残券19、以下哪项不属于重残:(D)A、肢体一级B、视力二级C、智力三级D、精神四级20、年满65岁的老人办理优待卡时间:(D)A、年满65岁生日当月到居委会申请办理B、年满65岁生日前15天月到居委会申请办理C、年满65岁生日前1个月到居委会申请办理D、年满65岁生日前2个月到居委会申请办理21、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是B。

2023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和龙林业局许家洞林场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2023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和龙林业局许家洞林场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2023年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和龙林业局许家洞林场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题及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试卷试题:共55题一.单选题(共20题)1.()保密工作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

A.秘密B.敏感信息C.国家秘密D.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正确答案:C2.()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C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A.可以B.不可以C.不得自行D.经法院批准可以正确答案:C3.()人民调解员根据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A.调解纠纷;B.维稳形势;C.纠纷性质。

正确答案:A4.()下列不属于区域性集体合同涵盖的行政区划是()。

A. 乡B.区C. 县D.设区的市正确答案:D5.()劳动保障协理员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分类职业指导过程中,还应当开展对求职者素质测试和()工作。

A.健康检查B.智商测试C.心理测试D.能力评估正确答案:D6.()残疾人的各种问题,几乎都涉及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因此残疾人社会工作要()。

A.充分利用社会支持网络B.充分利用保护性政策C.有效利用调解方式D.提倡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正确答案:B7.()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的信息处理一般分为信息系统处理、电子台账记录和()三种方式。

A.信息分类B.信息调节C.手工台账记录正确答案:C8.()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

受胁迫一方撤消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年内提出。

A.3B.2C.1D.4正确答案:C9.()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是()。

城乡低保知识竞赛精彩试题

城乡低保知识竞赛精彩试题

社会救助知识竞赛试题(第一部分:简答题)1、(简答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何时开始施行?答: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简答题)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的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员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助标准?3、(简答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照维护其基本生活标准而进行差额救济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障方式,它遵循?答:属地化管理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4、(简答题)《城市低保条例》规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l倍以上几倍以下的罚款?答:3倍以下。

5、(简答题)兄姐每月付给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多少计算?答:低保标准的10-50%计算。

6、(简答题)什么是城市“三无对象”?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7、(简答题)张三为重残一级,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月收入200元,低保差额补助160元,张三是否还享受其它加发?加发多少?答:享受重残加发,每月10元。

8、(简答题)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其城市低保待遇?答:城市低保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复查的,以及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无正当理由两次不主动去居委会接受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待遇,可终止其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9、(简答题)“五档三册”指的是?答:“五档”:入户调查档案、张榜公示档案、社区评议小组档案、初审记录档案、动态管理档案;“三册”“低保人员名册、参加公益活动手册、再就业登记册。

10、(简答题)道里区于哪年出台提高对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政策,由每年3000元提高到多少元?农村低保家庭大学生是哪一年实行一次性补助金救助、多少元?答:2012年3月出台,3000元提高到5000元;农村低保大学生为2012年开展,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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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解答一、社会保障性住房基本政策1、什么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答: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含拆迁安置房、解危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等。

2、我市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主要面对哪些群体?答:我市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

即:向有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3、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没有时间限制?答: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再是每年申请一次,而是可以常年申请,并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做好此项工作。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做好了近五年的建设规划,以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4、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四统一”新机制的内容是什么?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

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回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管理、回收工作。

5、社会保障性住房坚持哪些原则?答: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节能省地的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6、社会保障性住房配售方面有何规定?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或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就近、轮候的配售、配租制度。

在同等条件下,孤寡、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享有优先分配权。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7、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

其中一房型面积45平方米,二房型面积60平方米,三房型面积70平方米。

8、哪些情形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答: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9、社会保障性住房在转让、出租、空置等方面有何规定?答: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出租,但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成交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除购房按揭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进行商业抵押。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得转租、转借和空置。

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半年内未入住或空置超过半年的,一经查实,市建设与管理局或国土房产局有权收回已配售、配租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具体政策10、什么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11、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行政主管和具体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答: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计划、财政、建设、规划、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民政、统计、物价、劳动、侨办、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审计、监察及各区政府、街道、居委会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相关工作。

1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谁投资建设?其投资资金来源有哪些?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并实行房源收储制度。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筹集房源的资金来源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专项拨款、财政投融资、接受社会捐赠等。

13、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答: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1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答:可以。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15、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答: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

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16、外地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有何限制?答: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17、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答: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18、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19、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家庭收入的应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2006年政府公布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

20、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

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21、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是多少?答: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2006年我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房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2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答: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2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居委会的如何申请和调查?答:申请人户籍与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居委会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分别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组织调查、公示并出具调查意见,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2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如何申请和调查?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组织调查、公示并出具调查意见,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25、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答: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26、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答: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

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27、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28、轮候期间申请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如何办理变更?答:轮候期间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人口、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主动向原提交申请的居委会提出变更登记,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资格条件和租金补助标准。

29、符合条件并轮候入围的申请人如何选房?答:市公房管理中心按轮候号顺序约谈并提供三次挑选住房机会,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自行选房,选定房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三次选房不能选定,或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但可重新申请。

30、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得批准后需要签订哪些合同?答:由申请人与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与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31、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批准后如何办理入住手续?答:申请人签订合同后,应办理银行租金代扣账户,并持市公房管理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3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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