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城规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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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3.06
•【字号】南政综〔2024〕27号
•【施行日期】2024.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24〕27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自然资〔2024〕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法,成果内容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原则同意《武夷新区核心区(南林片区)童游大街南侧D-10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原则同意该方案界定的规划范围、规划指标等。

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符合批准控规的要求,同时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坚持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三、你局要加强对《规划》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城规划展

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城规划展

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城规划展一、背景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是武夷新区的一个重要规划项目,也是南平市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南平市作为福建省的一个重要市区,其城市规划展示对于南平市的城市形象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展会介绍本次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城规划展将于2022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南平市人民大会堂举办。

展览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展出时间为3天。

展览内容主要包括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规划设计图、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

展会旨在向公众展示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情况,并为市民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为市民和规划设计人员搭建桥梁,促进市民参与城市规划的过程,提高公众的城市规划意识和素质。

三、展览亮点1. 全面呈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成果本次展会将全面展示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的规划设计图和建设成果,包括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系统、文化教育和绿化环保等等方面。

通过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成果的展示,市民可以更加深入了解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从而更加全面地把握武夷新区的城市形象。

2. 科技展示本次展会将大量运用先进计算机技术,根据规范的建筑设计和规划分析方法,动态性的展示整个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的形貌、分布。

利用3D视觉展示技术,将武夷新区城市形象直观地呈现给参观者。

3. 互动体验区本次展会还将额外设置互动体验区,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的现场模拟、城市模拟场景和会议现场模拟等,增强参观者的参与感,增强展览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市民可以在互动体验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对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规划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市民的参与和合作。

四、参观方式本次展会对全民开放,市民只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前往南平市人民大会堂进行参观。

同时规划设计相关行业也可以通过在展台展出设计等方面的成果吸引客户和市民的关注,为公司或主管部门发掘更多业务,开拓市场。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2〕5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建阳区境内农用地5.2091公顷。

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

二、征收土地位置:建阳区童游街道南林村。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征收建阳区童游街道南林村集体土地5.2091公顷(地类为:水田0.4954公顷、林地4.65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6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2017〕74号)文件精神执行。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2017〕7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安置途径:统一以货币方式安置。

六、征地实施单位:南平市童游街道办事处。

七、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夷国际新城建设项目总平(方案)调整公示-建阳区

武夷国际新城建设项目总平(方案)调整公示-建阳区
强制性
备注
1、本表所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计算基数为拟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2、容积率的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3、按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4、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5、规划设计要求的备注:强制性——不可变更的一定执行的要求;建议性——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引导性——按此要求原则的前提下可多样方式选择执行。
强制性
物业管理用房
南区、北区,按规定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4‰配置,但最少不低于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2‰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应设置在建筑±0.00标高以上。
强制性
13
文化服务配套设施要求
按武夷新区相关会议纪要要求,确定文化电影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应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50%。
强制性
立面形式
采用集中式供热、供冷或对室外空调采取隐蔽设计,保持景观的整体效果。
建议性
阳台形式与面积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
强制性
建筑色彩
符合武夷新区城市建设风貌要求。
引导性
层高
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
强制性
立面形式
建筑外立面设计应考虑室外设施的位置,保持景观的整体效果。
强制性
11
市政规划要求
市政管线接入口
管线综合利用四周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强制性
室外地坪标高
参考周边规划道路标高及现状地坪标高控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的通知-南政综〔2019〕49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的通知-南政综〔2019〕49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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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的通知
南政综〔2019〕49号
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武夷新区行政划拨供应土地使用权行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现结合实际,制定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价款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拨供地范围
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不得擅自扩大划拨供地范围。

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有偿出让方式供应土地。

二、划拨价款标准
结合武夷新区实际,确定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价款收取标准为58万元/亩。

三、划拨价款收支管理
凡属于武夷新区南林片区范围内实施行政划拨供地的项目,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按上述价款标准,及时缴纳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价款。

国有建设用地行政划拨价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武夷新区分局在办理划拨供地手续时全额收取,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的划拨土地价款数额按时足额缴交
国库。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结束——。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南政综〔2020〕13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南政综〔2020〕13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南政综〔2020〕131号建阳区、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武夷新区行政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结合实际,制定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根据武夷新区城市规划及城市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将武夷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适用范围分为南林片区、新岭片区、将口片区、兴田片区、双龙路片区等五个片区。

其中:南林片区包括童游街道南林村和赤岸村、原海西林产工贸城、林后水库周边区域、将口镇西岸村和邵口部村周边区域;新岭片区包含童游街道新岭村和彭墩村、将口镇渭村村;将口片区包含将口镇横塘村、新建村、洋墩村、芹口村、东田村及将口镇区;兴田片区包含兴田镇西郊村、黄土村、枫坡村、城村村和兴田镇区;双龙路片区包含建阳西区生态城双龙路北侧区域。

二、划拨价款收取标准涉及政府财政全额承担的市政道路、桥梁、市政广场、绿地、公园、公厕、变电站、环境卫生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铁路交通设施项目及公路交通设施项目,拆迁安置房及经济性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军事设施项目,采取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地。

除上述项目用地采取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项目均按照有偿方式划拨供地,具体行政划拨价款标准为:(1)南林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收取标准为58万元/亩(双龙路片区参照执行);(2)新岭、将口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收取标准为18万元/亩;(3)兴田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价款收取标准为13万元/亩。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规划展示馆观后感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规划展示馆观后感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规划展示馆观后感今天,阳光明媚,又正值弘扬南平市建阳区精神活动日。

我们学校组织参观了南平市建阳区城市规划展示馆,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走入规划馆,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以立体图案悬挂在浅粉色墙面上的三行大字:天然百湖之城,绿色油化之都,北国温泉之乡。

再仔细一看,浅粉色墙面是用大理石雕刻而成的南平市建阳区全景图。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我依次参观了起源厅、体验馆、从无到有环幕展示厅,通过时空隧道,参观了发展厅……从起源厅中我知道南平市建阳区城市,是亚热带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中国十佳魅力城市等19项殊荣。

荣获联合国迪拜改善居住环境范例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是中国唯一同时获得这两项奖项的城市。

在四季体验馆中,我体验到了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的四季分明:春夏两季温地的风景是那么的美丽,连的落叶都是那么的迷人,富有诗意。

冬天大地沉睡了,但大地上的南平市建阳区人在的映衬下,却显得更加忙碌。

环幕展示厅之所以叫从无到有,是因为它是以电影放映的方式向我们诉说南平市建阳区的由来与发展。

50年的岁月,记录了南平市建阳区的繁华历程。

50年的沧桑记录了南平市建阳区的发展史。

50年的的峥嵘,记录了南平市建阳区的开创道路。

发展厅告诉我们南平市建阳区的发展是艰辛的,是不易的,是通过像铁人王进喜这样的英雄人物用汗水浇灌而成的。

最后从四楼的参观围栏俯身看去,是一个比足球还要大的矩形彩色霓虹沙盘,在灯光的照耀下,哇!原来是微观的南平市建阳区全景模型,真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啊!南平市建阳区是我的故乡,看着它发展的如此迅速,我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铁人王进喜等一些为南平市建阳区做贡献的人学习,也为南平市建阳区洒下一片汗水,播种南平市建阳区的一粒种子,让它茁壮成长。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
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2]22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6
【实施日期】2012.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
(闽政文[2012]22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南政综〔2012〕102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武夷新区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世界遗产地、绿色生态城”为目标,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双世遗”整体性保护,逐步把武夷新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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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闽政文〔2024〕121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南政综〔202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南平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加快全方位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山水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

二、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

到2035年,南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5.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1.74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552.3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控制数;用水总量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指标。

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最新版

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最新版

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简介福州市武夷新城是福州市重点规划开发的现代化城市新区之一,位于福州市东北部,与闽侯县接壤。

该新城坐拥东南沿海优美的自然环境,拥有高速公路、高铁等先进交通设施,地理位置优越。

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旨在将其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新区,不仅要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更要配套先进的公共设施和运输网络,为福州市和整个福建省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房地产规划福州武夷新城将建设成为一个大型住宅区,预计提供约30万套住宅供居民居住。

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该新城将提供多种住宅类型,包括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

此外,福州武夷新城将配套大型商业中心、娱乐场所和公园,满足居民购物、娱乐和休闲等多方面的需求。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入驻,该新城还将建设专业化的工业园区和商业中心,以促进当地地方经济的发展。

交通规划为了方便居民的出行,福州武夷新城将建设现代化交通网络。

近年来,福州市陆续启动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建设东南快速干线、福泉高速公路、福州市轻轨等,这将为西湖新区的交通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撑。

预计未来几年,福州武夷新城将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公交等方面进行大力投资,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交通服务。

例如,计划修建跨越福清河的大桥,以加强该新城北区与市区的联系。

此外,该新城还将在市中心建设一个大型公交枢纽,为居民提供多种公共交通服务。

生态城规划生态城是将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新型城市。

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将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优势,朝着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为了减少城市环境的污染,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将加强垃圾分类、减少农药施用和重视水资源的管理。

此外,新城还将增加绿化覆盖率,建设多个公园和休闲场所,以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

总结福州武夷新城规划方案旨在将该新城建设为现代化城市新区,提供先进的公共设施和交通网络。

同时,规划方案还重视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更为宜居的城市环境。

未来几年,该新城将成为福州市的重要经济和文化中心,为福建省乃至整个东南沿海区域带来巨大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机遇。

福建武夷新区房地产-城市总体规划大纲_规划设计_56P

福建武夷新区房地产-城市总体规划大纲_规划设计_56P
背景及概况
规划范围、期限、重点
相关规划分析 现状概况及分析
区域地位及区域协调
发展条件评价
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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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概况
• 2009年,福建省委在八届六 次全会强调,要加快闽北的新 兴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区 域交通枢纽,以旅游业带动其
上位规划要求 相关规划解读
1、《福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09~ 2020)评审稿》——南平都市区作为第二 级的地区性中心,武夷山作为第三级的地 方性中心,建阳作为第四级的县域中心。
1、《武夷新区发展规划(2009~ 2020)》——在规划范围、城市主要职能、 发展战略、建设方向等方面须与武夷新区 发展规划相协调,在空间选择、发展时序、 设施布局等方面进行优化、细化和调整 2、《建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纲要》——在城市规模、发展方向选择、 空间布局等方面相协调
(张家界1900万人次、100亿元;庐山446万人次、 36.7亿元;普陀山2008年350万人次、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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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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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范围
用地面积:4132平方公里; 核心内容:区域环境分析,武夷新区的基础 条件概况及发展条件分析; 规划重点:“协调与保护” 用地面积:298平方公里(建阳市区-崇安老城) 核心内容:中心城市性质、规模,城市空间组 织,建设用地选择与规划布局,市政设施规划; 规划重点:“统筹与发展”
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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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展条件评价

武夷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武夷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武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武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简本征求意见稿武夷⼭市⼈民政府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武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简本⼀、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落实福建省建设⽣态省相关要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保护第⼀,⽣态优先,着⼒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循环低碳发展的先⾏⽰范区,提⾼城乡建设和资源利⽤效率。

充分认识双世遗的品牌价值,以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建设为核⼼,以中华优秀传统⽂化复兴为引领,注重开放协作和全域统筹,将旅游景区概念拓展⾄全市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范区,创新城镇化发展的武夷新模式。

坚持以⼈为本,提⾼城市建设品质和环境质量,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协调可持续发展,⾼度重视民⽣保障,完善公共服务及城乡均衡布局,实现旅游引导多产融合与城乡共荣。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7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2050年。

三、规划层次及范围1.市域为促进城乡统筹,更好的保护全域⽣态安全,引导全域旅游和设施布局,本次规划将城市规划区范围扩展⾄武夷⼭市全部⾏政辖区,总⾯积2803平⽅公⾥。

在市域城乡统筹基础上,重点引导全域景区发展。

2.中⼼城区对接武夷新区确定的沿崇阳溪川⾕地区,北⾄城北组团⼭⾕地带,东到宁上⾼速公路、东部⼭体脚下,西⾄武夷⼭风景名胜区、西部⼭体脚下,南⾄仙店⽣态创业产业园区,规划中⼼城区范围总⾯积114.5平⽅公⾥。

重点编制中⼼城区空间发展和⽤地布局规划。

四、城市性质世界⽂化与⾃然遗产地,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历史⽂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性旅游度假养⽣基地。

中华传统⽂化传承创新与交流⽰范基地。

海西西北翼旅游集散中⼼。

重要区域交通枢纽。

六、城市发展⽬标1.城乡发展总⽬标以世界⾃然与⽂化遗产为核⼼,将武夷⼭建设成为⼭⽔景观独特、⽂化永续流传、城乡融合发展、全民幸福和谐、旅游品质提升的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打造“⽣态样板、⼈⽂典范、旅游标杆、全域景区”。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1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决定公告南政综〔2022〕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1〕1172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集体土地0.0056公顷,水南街道八仙村集体土地2.6668公顷,塔前镇塔前村集体土地0.137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8103公顷。

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南平市南孚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延平区总医院塔前分院病房综合楼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水南街道八仙村、塔前镇塔前村。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征收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集体土地0.0056公顷(地类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56公顷)。

征收延平区水南街道八仙村集体土地2.6668公顷(地类为:园地0.0556公顷、林地2.130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812公顷)。

征收延平区塔前镇塔前村集体土地0.1379公顷(地类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7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57号)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延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政综〔2017〕76号)文件精神执行。

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一、区位及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武夷新区南部童游组团。

距离武夷山机场约48公里,距离高铁武夷山东站(在建)约12公里,距离建阳城区约6公里,紧邻浦南高速公路建阳出入口。

规划区东至峰福铁路,西至规划改线浦南高速公路,南至童游大道,北至林后大桥。

规划总用地面积10.5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南林片区是武夷新区的核心区和重点建设片区,重点发展行政办公、居住综合、商业金融等现代服务功能。

三、规划规模(1)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1054.6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895.88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1.44平方米。

(2)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11万人。

四、功能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轴、六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崇阳溪滨水景观带。

崇阳溪滨水景观带是规划区南北向的滨水特色生态景观带,纵向串联了整个武夷新区,是武夷新区最主要的绿道,展现了武夷新区独特的山水风貌。

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895.88公顷,占城乡用地的84.95%。

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市级—街道级—基层社区级”三级进行配置。

以规划城市道路或自然河流为界划分为溪仔边、丁墩、南林西、丁墩东、新村西、南林、新村、林后、底詹、江厝十个基层社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居住人口0.8-1.2万人。

七、绿地系统规划结合水域、山体、道路等构筑绿地系统网络,以公共绿地为主核心,规划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广场用地面积186.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82%。

绿地系统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心、一带、两楔、多节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心”是指市民广场与中央公园形成的城市绿心;“一带”是指沿崇阳溪形成的滨水绿化景观带;“两楔”是指市民中心北部保留的自然山体与规划控制绿地连成的生态绿楔、新村西社区保留的自然山体与中央公园、水之廊连成的生态绿楔;“多节点”是指多个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

南平市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公示(新颖)

南平市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公示(新颖)

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公示区位分析图规划区布局结构图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规划区综合交通系统图《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武夷新区规划工作组和市城乡规划局承担。

2011年2月,市城市规划研究院完成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并通过省住建厅审查,2012年3月编制完成了总体规划成果。

为了使城市总体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符合武夷新区发展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草案的主要容在闽北日报、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城乡规划宣传公开栏(地点:文化广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规划成果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通过市规划局公共留言;2、传真可发至0,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3、信件寄往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5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咨询:8858702,8835381,联系人:吴倩。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响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发挥闽北中心城市的区域带动与先行先试作用,引导武夷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从现代城市建设理念出发,妥善处理自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开发的关系,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个符合实际、面对未来需求、凸显地域特色的武夷新区,发挥新兴中心城市的集聚带动作用。

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0年~2030年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第四条规划围及重点本规划按照地域围,划分为“武夷新区——中心城区(规划区)——新城区”三个空间层次:(1)武夷新区用地面积——4132平方公里;涉及区域——包括武夷山市全境,建阳市的潭城、童游、将口、崇雒、莒口、黄坑等乡镇、街道,及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涉及的邵武市水北街道、光泽县寨里镇、司前乡和鸾凤乡等。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0•【字号】南政综[2012]93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综〔2012〕93号)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163号)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以下简称“两违”)及改变建筑原有规划功能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经研究,决定在南平城市规划区内开展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或市场用途)建筑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订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南平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房及改变规划功能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吴荣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延平区政府区长翁明亮、市政府副秘书长虞祥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卓晔、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蔡学锋、监察局局长林亚贵、住建局局长金益满、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晓峰、国土资源局局长余坚、经贸委主任唐殷、国资委主任江永良、公安局副局长程建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局长邹戈担任。

成员由市检察院、法院、效能、财政、工商、环保、卫生、消防、交警、司法、信访、水利、电业、公用事业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的批复-南政综〔2019〕50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的批复-南政综〔2019〕50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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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9〕50号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的请示》(南建城〔2019〕1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同城化给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武夷新区和建阳区城市规划区内给水工程应严格服从《规划》要求,结合现状合理确定给水系统规模和布局。

二、你局要根据《规划》要求,抓紧落实取消狮子山水厂水源点及楮树下水源点等相关工作;同时,注重近远期结合,确保近期供水设施布局与《规划》充分衔接。

三、请你局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市政府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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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项目--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瑞晟南招【2018】039 号)招标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3月目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232.招标文件263.投标文件274.投标305.开标316.评标327.合同授予338.纪律和监督3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0.电子招标投标3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5附件二:中标通知书3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3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22第二卷128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28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29第三卷13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30招标文件附件:附件一《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设计任务书》附件二《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大纲》附件三《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主要材料品牌建议与设备技术参数明细表》附件四《南平市绿色发展馆设计任务书》附件五《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大纲》附件六《南平市绿色发展馆主要材料品牌建议与设备技术参数明细表》附图一: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图)附图二: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图)附图三:主沙盘模型范围图附图四:发改投资[2017]1967号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项目-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项目-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以下简称EPC)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以南发改新【2018】7号、南发改新【20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其中城市规划展示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总投资额约7219万元(其中: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投资额约2219万元,其中含暂列金150万元;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投资额约500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30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项目-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筹建南平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是南平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当下建设武夷发展带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和市民盼望已久的美好愿望。

建成后将更形象集中地宣传、展示南平悠久的历史文化、改革开放以来南平城市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南平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南平市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宣传规划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各级领导、投资客商、海内外朋友了解南平的一个重要窗口;成为全市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成就感,从而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南平、建设南平的热情。

筹建南平市绿色发展馆是南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和建设武夷发展带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和市民盼望已久的美好愿望。

展馆建成后将成为市委、市政府(全市)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和促进南平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地方经济的宣传窗口;接待各级领导、社会人士、投资宾客和海内外朋友的聚集场所,是投资团队了解南平、热爱南平、投资南平的招商引资平台;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武夷新区“天圆地方”(地方)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工程项目-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2)项目位置和规模: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位于武夷新区核心区“地方(文化中心)”内,包含一层、一层夹层及半地下层,其中一层大部分为规划展示馆,半地下层、一层局部区域为绿色发展馆。

(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其中:①城市规划展示馆工程投资额约2219万元(其中含暂列金150万元);建筑面积5330㎡(一层4804㎡、一层夹层526㎡),其中布展面积约4900㎡,公共部分建筑面积约430㎡;包含:大南平城市概况厅、大南平城市历史文化厅、发展成就、城乡统筹厅(县市)、南平市总体规划厅、(市域城镇体系、延平中心城区、建阳中心城区、武夷新区核心区、主模型演示区)、城市设施厅、规划公示厅等(详见招标文件附图一:规划展示馆建筑施工图-平、立、剖图)。

②绿色发展馆投资额约500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300万元);建筑面积5194㎡(一层1478㎡、半地下层3716㎡);包含:序厅、接待室、办公区、城市影院厅、CAVE空间沉浸式体验系统(VR体验厅)、各项展厅等(详见招标文件附图二:绿色发展馆建筑施工图-平、立、剖图)。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即武夷新区文化中心“地方”项目一层及半地下层区域的布展方案及深化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但不含招标范围内的强电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至分配电箱)、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非布展类)、消防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工程。

以上范围招标人如需增减,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3)项目进度要求总承包工期240天(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60天内完成布展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180天内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内容)。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南平市绿色发展馆一层、一层夹层及半地下层布展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的内容,包括室内布展陈列与家具、模型设计与制作安装、城市影院、CAVE空间沉浸式体验系统(VR体验厅)、互动多媒体项目、美工设计与制作安装,即展馆整体策划和设计、施工、安装、集成、模型制作、设备采购等一揽子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一《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设计任务书》、附件二《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大纲》、附件三《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主要材料品牌建议与设备技术参数明细表》]、[附件四《南平市绿色发展馆设计任务书》、附件五《南平市绿色发展馆布展大纲》、附件六《南平市绿色发展馆主要材料品牌建议与设备技术参数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②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布的展览工程一级企业资质;注: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3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布展面积5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的城市规划展览馆或绿色发展馆等(除博物馆和临时展馆外)的布展设计、施工业绩。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如为联合体共同完成的,则投标人需为联合体主办人(或牵头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装饰专业类(含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艺术设计类美术师或环境艺术设计师(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艺术师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可以兼任布展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②布展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建筑装饰专业类(含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艺术设计类美术师或环境艺术设计师(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艺术师证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担任设计负责人承担过3000㎡及以上投资规模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城市规划展示馆或绿色发展馆等(不含博物馆、临时场馆等其他场馆)一项及以上的工程设计,且工程开工时间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布的展览工程一级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4.2.请于2018年03月01日8时30分至2018年04月10日9时00分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04月10日9时00分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技术标副本封面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并领取。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字样;(2)或递交福建省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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