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2-QC-02 摄像机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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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共4页生效日期:2015年7月18日
1、目的
1.1 为确保产品出货的品质水准﹐以达到客户满意或允收范围内。
1.2 规定了摄像机产品的有关性能/外观方面的不良点定义及判定。
2、检验依据与方法
2.1 QC 抽样与判定
2.1.1 批量定义
依生产订单的数量为检验批量。
2.1.2 抽样标准
依AQL -MIL-STD-105E II级检验标准实施随机抽样。
2.1.3 AQL值
致命缺陷CR: 0
严重缺陷MA:0.4
轻微缺陷MI: 1.5
2.1.4不良等级
CR:产品存在导致人身安全的隐患,对人体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MA:产品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不稳定或可能导致客户退货的外观类不良;
MI:不影响客户使用、不影响商誉或不导致客户退货的不良。
3 检验规范
3.1 测试条件
3.1.1 光照强度
在40W的日光灯照度下。
3.1.2检视角度
45~90度内可转动。
3.1.3 检视距离
产品与眼睛的距离为30cm 。
3.1.4 温湿度条件
温度23±3度;湿度30%~85% 。
3.1.5 目检时间
单一面不超过10~20秒。
3.2外观允收标准:
检验环境:在普通照明下(800LUX左右),视距0.3米,观察时间为10秒以内。
检测工具:点规
检验项目:
1、色点、色斑:
A面色点、色斑在50mm范围内不能超过1个点,斑点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0.2mm。B/C面在30mm范围内不能超过2个点,斑点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0.5mm.(A面指的是产品正面,B面指的是产品侧面,C面指的是产品背面,D面指底面)
2、色差:
任何一台机器的任何部件之间不得存在明细色差,组装的时候可通过对部件进行配对解决色差问题。
3、擦伤、划痕:
A面不能有擦伤,B/C面擦伤条痕不能超过2条,擦痕最宽部位不能超0.2mm,长度不能超过3mm。
4、标签粘贴:
所有标签必须粘贴在正确的位置,不能有错位、脱胶、折痕等现象。
5、其它外观项:
*装配缝隙不可接受;天线接线的螺丝必须拧紧,不能松动。
*毛边、明显缩水、金属生锈、赃物、异色等明细不良均不可接受。
*产品摇晃时不能有异响,云台正常晃动声音例外。
6、其它未知异常必须由品质人员判定,所有临时标准必须有品质部门确认。
3.3功能检验标准
编制:杨世肖审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