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暂估价材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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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审计项目为领导临时交办,未列入审计计划。该县审 计局相关人员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 二、该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 (一)未执行审计程序
• 1、审计项目没有审前调查
• 2、百度文库有实施方案
• 3、没有审计通知书
• 以上三个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 条 :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
• (三)审计报告中的问题
• 1、报告格式不符合《审计署制度》(2015年版)要求,并 且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Z县政府,但送达回证是Y乡政府。 • 2、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审计结论的依据只是变更洽商单,审 计依据不充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组 应当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 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 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发表审计评价 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
• 三、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
• 在本案例中,Z县审计局对项目中配电箱、灯具等暂估价 材料价格认定的依据为施工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购货协 议。检察部门在介入该项目后发现配电箱、灯具等材料 的发票价格低于购货协议价格,检察部门据此认定Z县审 计局相关人员在该审计项目中涉嫌渎职,对以上领导进 行立案调查。
• 以上问题也是我们在项目审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如何确 定材料费中的材料原价问题。根据建标[2013]44号关于 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材 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 及保管费。其中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 价格或 商家供应价格”。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材 料的实际采购价格计入结算,但是实际审计项目中施工 单位往往提高采购价格计入工程结算。
• 2、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但是在施工单位的财务资料中发现该材料的购买
发票,发票价格明显低于认质认价单和采购合同价格,
该如何处理? • 3、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发票价格与认质认价单和采购合同价格相同,但
是该材料价格与造价信息或实际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出入,
Z县审计局关于Y乡新民居联建项目 安置楼及公建部分暂估价材料调整情况
审计案例
• 一、基本情况
• Z县Y乡新民居联建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主要建
设项目为回迁楼58栋,小学、村委会、幼儿园、活动中 心、卫生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10栋。根据Z县委、县政 府要求,T建设集团承建的联建项目要在2013年10月前达 到搬迁入住标准。 • 2013年6月8日T建设集团给Y乡政府提出由于外墙保温、
该如何处理?
• 4、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我们遇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 格偏高,但是造价信息中又无该材料价格的情况下,我 们该如何规范的进行询价取证?
• 5、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如发现甲方因收受贿赂故意签订虚 假的材料认质认价单,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我们可以将 其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我们未发现甲方 的个人违法违纪的线索,单凭认定的材料价格过高,是 否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移送处理,该如何进行移送处 理?
• 5、没有征求意见稿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 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 • (二)审计取证不规范、不充分 • 1、部分问题没有取证单,Z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 部分工程材料暂估价66.32万元核减没有取证,被审单位 没有签字和盖章,也没有审计人员的情况说明。
人工增调、建筑面积、冬季施工、延误工期、材料差价、土 方回调等费用增加,需要调整增加工程项目费用共计1.36亿 元。 • 2013年7月4日Z县县长批示:“审计部门可提前介入”。Z 县审计局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9月29日对该项目由于 设计变更等原因增加建设投资进行了专项审计。
• Z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审计日回迁安置楼开工 52栋,其中50栋已主体封顶,公共建筑部分正处于主体 工程施工阶段”。材料暂估价项目原报价4043.76万元, 审定3367.62万元,审减676.14万元。
• 实际审计中对于材料原价的确定,各地做法不一,有的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认质认价单价格认定;有的以采购发 票价格认定;有的以施工单位与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协议 确认的价格认定。这使得我们审计面临较大的风险,下 面我们提出几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供大家研究。 • 1、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但是认质认价单中的材料价格与造价信息或实际 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出入,施工单位又无法提供材料购买 发票,该如何处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审 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 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 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的要求组织实施。
• 2、没有审计底稿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 “审计工 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 施的活动。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 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 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组织实施。
• 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 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的要求组织实施。
• 4、没有复核审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审 计机关有关业务机构和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对审计组的审 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复核、审理后,由审计机 关按照规定办理”的要求组织实施。
• 2018年胡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如何处
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防范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解
答: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从来都是无限
接近真理。只要严格履行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严格在
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好防范审计风险与运用
审计结果的关系,是完全可以兼顾的。
• 二、该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 (一)未执行审计程序
• 1、审计项目没有审前调查
• 2、百度文库有实施方案
• 3、没有审计通知书
• 以上三个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 条 :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
• (三)审计报告中的问题
• 1、报告格式不符合《审计署制度》(2015年版)要求,并 且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Z县政府,但送达回证是Y乡政府。 • 2、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审计结论的依据只是变更洽商单,审 计依据不充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组 应当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 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 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发表审计评价 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
• 三、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
• 在本案例中,Z县审计局对项目中配电箱、灯具等暂估价 材料价格认定的依据为施工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购货协 议。检察部门在介入该项目后发现配电箱、灯具等材料 的发票价格低于购货协议价格,检察部门据此认定Z县审 计局相关人员在该审计项目中涉嫌渎职,对以上领导进 行立案调查。
• 以上问题也是我们在项目审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如何确 定材料费中的材料原价问题。根据建标[2013]44号关于 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材 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 及保管费。其中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 价格或 商家供应价格”。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材 料的实际采购价格计入结算,但是实际审计项目中施工 单位往往提高采购价格计入工程结算。
• 2、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但是在施工单位的财务资料中发现该材料的购买
发票,发票价格明显低于认质认价单和采购合同价格,
该如何处理? • 3、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发票价格与认质认价单和采购合同价格相同,但
是该材料价格与造价信息或实际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出入,
Z县审计局关于Y乡新民居联建项目 安置楼及公建部分暂估价材料调整情况
审计案例
• 一、基本情况
• Z县Y乡新民居联建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主要建
设项目为回迁楼58栋,小学、村委会、幼儿园、活动中 心、卫生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10栋。根据Z县委、县政 府要求,T建设集团承建的联建项目要在2013年10月前达 到搬迁入住标准。 • 2013年6月8日T建设集团给Y乡政府提出由于外墙保温、
该如何处理?
• 4、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我们遇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 格偏高,但是造价信息中又无该材料价格的情况下,我 们该如何规范的进行询价取证?
• 5、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如发现甲方因收受贿赂故意签订虚 假的材料认质认价单,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我们可以将 其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我们未发现甲方 的个人违法违纪的线索,单凭认定的材料价格过高,是 否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移送处理,该如何进行移送处 理?
• 5、没有征求意见稿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 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 • (二)审计取证不规范、不充分 • 1、部分问题没有取证单,Z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 部分工程材料暂估价66.32万元核减没有取证,被审单位 没有签字和盖章,也没有审计人员的情况说明。
人工增调、建筑面积、冬季施工、延误工期、材料差价、土 方回调等费用增加,需要调整增加工程项目费用共计1.36亿 元。 • 2013年7月4日Z县县长批示:“审计部门可提前介入”。Z 县审计局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9月29日对该项目由于 设计变更等原因增加建设投资进行了专项审计。
• Z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审计日回迁安置楼开工 52栋,其中50栋已主体封顶,公共建筑部分正处于主体 工程施工阶段”。材料暂估价项目原报价4043.76万元, 审定3367.62万元,审减676.14万元。
• 实际审计中对于材料原价的确定,各地做法不一,有的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认质认价单价格认定;有的以采购发 票价格认定;有的以施工单位与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协议 确认的价格认定。这使得我们审计面临较大的风险,下 面我们提出几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供大家研究。 • 1、工程结算资料中有签字盖章完善的认价认质单和采购 合同,但是认质认价单中的材料价格与造价信息或实际 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出入,施工单位又无法提供材料购买 发票,该如何处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审 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 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 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的要求组织实施。
• 2、没有审计底稿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 “审计工 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措 施的活动。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 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 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组织实施。
• 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 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的要求组织实施。
• 4、没有复核审理
• 以上问题应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审 计机关有关业务机构和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对审计组的审 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复核、审理后,由审计机 关按照规定办理”的要求组织实施。
• 2018年胡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如何处
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防范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解
答: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从来都是无限
接近真理。只要严格履行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严格在
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好防范审计风险与运用
审计结果的关系,是完全可以兼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