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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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煤矿瓦

斯)开发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6]22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22

【实施日期】2006.09.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意见的

通知

(渝办发〔2006〕2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煤层气综合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思路

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方针,采取各种鼓励和扶持措施,防范煤矿瓦斯事故,充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和我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煤层气治理与利用现状

我市煤炭资源分布广泛,赋存条件差,煤层薄,倾角大,井型小,产量低,煤种齐全,开采技术条件复杂,水、火、瓦斯、底鼓、顶底板垮塌等矿井自然灾害严重。据统计,我市探明的煤炭保有储量为29.79亿吨,其中南桐、松藻、天府、永荣、中梁山五大矿区煤炭保有储量18.55亿吨。重庆地区煤炭资源的成煤时代主要为上二叠统龙潭组,瓦斯资源蕴藏量较丰富,以多生高储为主的生、储类型,具有良好的保存条件。根据我市各矿区煤层的瓦斯含量分析和计算,我市各矿区瓦斯资源总量为703.07亿m3,其中,重庆煤炭集团所属5个国有重点煤矿煤层气资源总量为588.16亿m3(中梁山矿区26.04亿m3、松藻矿区383.23亿m3、南桐矿区57.29亿m3、天府矿区90.44亿m3、永荣矿区31.16亿m3),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煤矿瓦斯资源总量预测为114.91亿m3。

我市煤矿瓦斯安全隐患严重。重庆煤炭集团所属27对矿井中,煤与瓦斯矿井18对,其中20对矿井建立了地面瓦斯抽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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