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常用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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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常用文书写作
王为君
审查调查文书是整个审查调查工作运转的载体和过程的文字记录。按照中纪委编印的教材中,审查调查常用的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初核类公文、立案类公文、调查类公文、请示批复纪要类公文、审查调查措施类公文共五类。我的分类方法是分为三类,一类是填充式文书,也就是审查调查措施公文,比如询问通知书、查询文书等。一类是简单的往来公文,主要是请示、批复、纪要、通知书、决定书、建议书等。再一类是综合性文书,如初核方案和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方案和审查调查报告、讯问询问笔录等。我们今天重点讲一下审查调查工作中综合性文书的写作。
一、审查调查文书的发展演变历史
在这里我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审查调查文书的历次修订,只有了解这个过程,大家才知道怎么去找资料和文件制度来写作相应的文书。这就好比我们学法律,有的同志总是喜欢去看刑法、民法等实体法律,而不重视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制度史的学习,一个具有高深法学素养的专家,一定对中外法制史有相当的研究。我们要想写好审查调查文书,一定要熟悉审查调查文书发展和演变的历史。
1、2004年2月,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主编了《案
件检查文书的写作与运用》,由方正出版社发行,这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编写的案件检查文书写作的工具书。该书共介绍了27种案件检查公文,非常实用和具有指导意义,我们今天所有的审查调查文书都是在此基础上演变与发展而来,文书基本框架没有大变化,变化的只是一些错误名称、概念的提法等。我强烈建议大家把这本书找到学一学。
2、2013年11月1日,咸宁市纪委监察局汇编印发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实用手册》,这是我们咸宁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检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探索过程中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这本书影响深远,书中有些模板至今还可以使用,如果你们在新的文书模本找不到的文书,可以到这本书中找。
3、2014年5月,省纪委以鄂纪办〔2014〕32号文下发通知,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中试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标准》、《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卷宗模本》,这两个文件现在已被新的模本取代了。
4、2015年3月27日,省纪委鄂纪办〔2015〕14号文下发通知,在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查办案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标准》、《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卷宗模本》进行了全面修订。共介绍了23种常用案件检查文书,主要分为两类:编写中,既对文书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说明,也对文书样式进
行了示范。我们现在通用的很多文书都在其中。
5、2016年7月5日,省纪委以鄂纪办[2016]46号文下发通知,就自办案件中的调查报告、审理报告、违纪事实材料、忏悔录(或检讨材料)、接受组织审查有关情况说明等5个文书进行了规范调整。
6、2016年7月13日,省纪委以鄂纪办[2016]49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委厅机关自办案件质量的意见》,对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进行了规范。
7、2017年8月18日,省纪委以鄂纪办[2017]6号文下发了《湖北省纪检机关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初步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立案审查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检机关执纪审查组织协调工作办法(试行)》共7个文件。应该说这里面的6个文件已经失效,仅有《湖北省纪检机关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这个文件还可以用,包括其中的函询通知书、函询说明书都还在使用。另外《湖北省纪检机关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试行)》虽已失效,但其中的问题线索备案登记表、问题线索移交审批表、问题分办意见签问题线索处置审批表、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记录、线索处置情况汇总表共7种文书仍然有效。
8、2017年12月15日,省纪委监委以鄂纪办[2017]号文下发了《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办法(试行)》、《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机关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初步核实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办法(试行)》、《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湖北省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调查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共11个文件。在《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办法(试行)》的附件中有3份文书,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是审查调查方案及其4个子方案。在《湖北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附件中规定了6种文书格式,其中立案审查决定书、起诉意见书、涉案财物清单、关于被调查人接受调查期间有关情况的说明、补充调查说明等5种文书仍可使用,另外适用强制措施建议书已经不能再使用。
9、2018年9月28日,省纪委监委以鄂纪办[2018]89号文下发了《湖北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
书格式》,共计59种文书格式,分别是谈话、讯问、询问、搜查时的4种笔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留置、讯问、搜查、扣押、查封、冻结、勘验检查、鉴定共12种措施时的相关文书,以及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3种措施的相关文书。
10、2018年12月27日,省纪委监委以鄂纪办[2018]117号文下发《湖北省纪委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同时下发了相关的6种文书格式,分别是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通报、立案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变更留置机关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11、2019年5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国监办发[2019]1号文下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搜查、留置、通缉措施的规定(试行)》,同时下发了相关的4种文书格式,分别是提请协助采取搜查措施函、提请协助采取留置措施函、提请采取网上追逃措施函、撤销通缉或网上追逃措施通知书。
二、审查调查常用文书结构和语言要求
我们最常用的综合性文书主要是“两方案”(初核方案、审查调查方案)和“两报告”(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报告),他们共同点都是由四部分组成,即标题、导语、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组成,所不同的是在正文的内容上有所区别。
(一)两方案、两报告的结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