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现象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商业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带来影响及应对策略目录内容摘要.............................................................I1 引言............................................................. 12 交叉持股的含义及其类型............................................ 13 国内外交叉持股的现状及特征........................................ 2 3.1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现状........................................ 3 3.2 我国上市公司间交叉持股的特征..................................... 43.3 国外的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现象.................................... 54 交叉持股现象带来的影响........................................... 6 4.1 规避公司的经营风险...............................................7 4.2交叉持股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导致证券市场泡沫膨胀....................10 4.3交叉持股公司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损害债权人及股东的权益..............11 4.4交叉持股公司易结成利益联盟,共同操纵市场,阻碍经济体系健康发展......11 4.5交叉持股导致公司虚增资本, 违背公司法的资本“三性”原则...............12 5规范上市公司间交叉持股行为的应对策略...............................12 5.1充分认识到交叉持股的作用..........................................12 5.2制定法规完善披露制度..............................................13 5.3引导公司进行战略投资..............................................13 参考文献.............................................................14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全流通时代,交叉持股的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之间越来越普遍,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可以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和规避经营风险,但也会会导致证券市泡沫膨胀、内部人控制、虚增公司资本、损害债权人及股东权益等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从规范交叉持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监管入手,完善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交叉持股情况下合并报表的问题和策略.
集团内部交叉持股情况下合并报表的问题和策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之间的购并行为越来越频繁,企业集团内部的股权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复杂控股关系下合并报表的编制作出规定。
在集团内部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有两种:库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二者的理论基础不同,会计处理上有着不同的特点,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一、库藏股法下合并报表的编制(一)库藏股法的理论基础及主要特点库藏股法是将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股份视同为非发行在外股份,在会计处理上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企业集团的库藏股。
库藏股法源于合并报表理论中的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主张的观念是将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视为母公司个别报表的延伸,强调的是母公司的主体地位,它认为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仅仅是用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代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账户。
因此,在处理母子公司交叉持股时,从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角度出发,将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少量股份视为母公司自身的库藏股。
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无论从经济实质还是从法律形式上看,母公司都绝对地控制和拥有子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集团不存在除母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因此,将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股份视为母公司自身的库藏股是完全合理的。
然而,在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库藏股法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子公司的非控股股东也是母公司的间接股东,从而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计算造成影响。
以下举例予以说明:例1:母公司(P公司)和子公司(A公司)的股权关系如图1所示。
P公司20×1年实现自身净利润(不含投资收益)50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60万元;A公司20×1年实现自身净利润(不含投资收益)为10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
在本例中,P公司和A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共有两个外部股东:甲和乙,其中,甲股东既是P公司的直接股东,同时也是A公司的间接股东;同理,乙股东既是A公司的直接股东,同时也是P公司的间接股东。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广东监管局 时间:2008年06月20号来源:[摘要]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现象将会大量涌现。
基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存在的若干问题,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借鉴国外关于交叉持股的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国现状,切实采取各项监管对策,解决交叉持股中的种种问题。
[关键词]上市公司;交叉持股;问题;对策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为稳定公司的经营权,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防范被敌意收购的风险,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现象将会增多。
本文针对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相关的监管对策与建议。
一、交叉持股的概念及种类所谓交叉持股(Cross Shareholding),是指两个以上公司, 基于某种特定目的, 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从而形成企业法人间交叉投资的现象。
[1]26按交叉持股企业间的不同关系, 可以分为垂直式交叉持股与水平式交叉持股两类。
前者是指在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的同时, 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的股份, 但数额不足以改变母子公司的关系; 后者指两个以上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 但这些公司之间并无母子公司关系。
依据实施交叉持股的动机,公司交叉持股大体上可以划分为“财务型交叉持股”和“战略型交叉持股”。
财务型交叉持股是指公司相互投资仅仅是为了获取财务上的收益,是一种简单的财务运作行为;而战略型交叉持股则是为了获得某种战略利益而有意识地交叉持股,从而在交叉持股公司之间建立起一种控制或者合作的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交叉持股以“公允价值”(Fair Value)计量将导致证券市场泡沫膨胀。
按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持有的流通股被直接计入可交易金融资产,其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所谓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即报告期末金融工具二级市场的收盘价格。
由于上市公司股价是随时波动的,交叉持股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直接影响到其估值水平,公司所持股份股价的上涨将直接导致公司净资产和利润的上升。
浅谈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浅谈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浅谈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集团交叉持股的现象逐渐增多,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普遍重视,集团间的交叉持股是公司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是公司进行扩张的手段之一,交叉持股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本工具在增强集团企业的控制力、资金融通、分散风险和降低企业被敌意收购的风险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为集团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因素,如何解决好集团交叉持股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是当前影响集团发展的大问题,本文通过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这对于集团交叉持股问题的解决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集团企业交叉持股资本虚增所谓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而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在现代集团公司中,交叉持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其目的是以较少的资本来控制较大的资产,之所以要讨论交叉持股的问题,是因为在目前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相互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公司事件,交叉持股显然达到了防止恶意收购与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目标,但也有很强的副作用,那就是削弱了股东对企业管理层的控制。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逐步产生交叉持股的现象,当时我国公司在资金方面普遍匮乏,建立法人相互持股的关系能有效地发挥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很多大型国有公司正是凭借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在股份制改革初期迅速达到上市所要求的资本规模,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我国公司正在步入一个并购的高发时期,资本运作的手法和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变幻无常,特别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相互持股既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又是公司用来发展扩张的一种常见手段,其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
一、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问题(一)集团交叉持股导致集团的资本虚增集团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虽然是同一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流通,但是不同的持有方和不同的持有形式都会导致企业的名义资本发生变化,每经过一次交叉持股,集团内部交叉持股的各企业的资本额就发生等额的增加,从而导致集团的总体资本虚增。
论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及出路
论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及出路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在彼此之间持有对方公司的股权。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管理也会面临一些困境。
本文将讨论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以及可能的出路。
一、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1.信息不对称交叉持股会带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但可能无法完全了解B公司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等细节。
这会给管理带来困难,例如在合作决策、风险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
2.决策难以统一交叉持股可能会导致决策难以统一。
例如,A和B公司可能在管理理念、战略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差异,会在合作中产生分歧。
此外,A公司可能会优先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不考虑B公司的利益,这也会导致决策难以统一。
3.合作效率低下交叉持股可能会导致合作效率低下。
例如,在产业链上,A公司和B公司可能是竞争对手,在合作中存在难以协商的问题。
此外,在信息不对称和决策难以统一的情况下,管理合作的难度也会增加,从而影响合作效率。
二、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出路1.建立旗下子公司公司可以建立旗下的子公司,以旗下子公司作为交叉持股后的管理合作对象。
这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决策难以统一的问题。
此外,子公司之间的竞争也将减少,合作效果更好。
2.明确合作协议公司可以避免决策分歧的情况,制定明确的合作协议。
在协议中,应包括合作的目的、权责分配、决策程序和合作退出条款等内容。
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制定,并经过法律审查。
3.制定长期规划公司应制定长期规划,包括管理层的任命和差异化业务的计划等,以确保管理决策的一致性和公司战略的实施一致性。
规划应包括“公司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长期目标、战略方向、业务结构、人才政策、绩效评估和风险防范”等内容。
4.加强通信和沟通公司应加强通信和沟通,以确保合作的顺畅进行。
畅通的沟通渠道和高效的沟通方式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决策难以统一的问题,增强管理合作效率。
综上,交叉持股是一个很复杂的管理问题。
企业交叉持股与改善之道
企业交叉持股与改善之道随着企业不断扩张和发展,企业之间的合作、竞争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出现了一种企业交叉持股的现象。
企业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互相持有股份的行为。
企业交叉持股既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也有一些不利的因素,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改善。
企业交叉持股的优势: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合作,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同时,企业也可以获得对方企业的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但同时,企业交叉持股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影响。
比如,过度重视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
一些企业交叉持股之后会着重强调短期回报,从而影响了长期发展规划。
此外,企业交叉持股还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因为企业可能会对交叉持股的企业进行过度依赖,导致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一、加强沟通与协调:企业交叉持股之后,应该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各自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针对重大决策,可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设立协调机构等方式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注重长远发展:企业交叉持股之后,应该注重长远投资规划和战略规划。
企业应该为未来制定规划,并将交叉持股的优势与规划相结合,切实实现共同的长远发展目标。
三、加强风险控制:企业交叉持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加强风险控制。
在与其他企业交叉持股之前,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评估,避免因为决策错误而导致损失。
四、保持独立性:企业交叉持股不代表两个企业之间的交流就要停止,企业仍然需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企业应该注重保持自身的特色和文化,避免因交叉持股导致企业同质化。
企业交叉持股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但同时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
通过增强沟通与协调、注重长远发展、加强风险控制和保持独立性等措施,可以让企业交叉持股实现更好的效果。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透析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透析一、引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本文旨在从多个角度透析这一现象,包括其背后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二、交叉持股现象解析1. 定义和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指的是不同国有企业或政府控制的企业相互持有对方的股权。
这种现象在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后逐渐增多,涉及的企业范围广泛,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
2. 原因分析a. 优化资源配置:交叉持股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促进行业集中度的提高。
b. 强化国有资本的整体实力:通过交叉持股,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整体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c. 推动行业整合和结构优化:交叉持股有助于推动企业之间的合并重组,推动行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3. 影响分析a. 收入分配不均:交叉持股可能导致资源在少数国有企业之间过度集中,加剧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b. 企业管理困难:交叉持股可能增加企业的管理难度,出现决策效率低下、责任模糊等问题。
c. 市场竞争不公平:交叉持股可能导致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享的利益集团,从而扭曲市场竞争格局,不利于公平竞争。
三、应对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交叉持股情况的监管,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的监督。
2. 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引导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减少交叉持股现象。
3.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权责,强化内部监督,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竞争力。
4. 促进市场竞争公平: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公平和消费者权益。
四、结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双重影响。
若加以适当引导和监管,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然而,若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可能引发不公平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共同努力,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确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并最大程度减少其负面影响。
论公司交叉持股的法律因应
论公司交叉持股的法律因应1. 引言1.1 什么是公司交叉持股公司交叉持股是指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而这两家公司又相互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公司交叉持股通常发生在两家或多家公司之间,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和风险。
在公司交叉持股的情况下,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变得复杂,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公司交叉持股还可能导致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增加了财务风险和业务风险。
公司交叉持股不仅对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构成挑战,也可能对整个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
为了避免出现公司交叉持股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有必要对公司交叉持股进行法律规范和监管。
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定,才能有效防范公司交叉持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1.2 为什么需要法律因应公司交叉持股是指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从而在两家公司之间形成相互持股关系。
这种现象在当今经济环境下越来越普遍,但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和监管挑战。
需要针对公司交叉持股的问题进行法律因应,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公司交叉持股可能导致市场竞争扭曲。
当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时,可能会影响到两家公司的独立经营和市场竞争力。
如果存在过多的交叉持股情况,可能会导致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需要通过法律规定和监管措施来限制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以保护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公司交叉持股也可能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风险。
当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时,可能会存在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的问题。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规范公司之间的股权交易和信息披露,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为了应对公司交叉持股所带来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加强对公司交叉持股的监管和规范,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环境,从而为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2. 正文2.1 公司交叉持股的风险公司交叉持股是指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而同时被后者持有股份的公司也持有前者的股份,形成一种相互交叉持股的关系。
交叉持股的公司法问题探析
104JING JI YU FA经济与法交叉持股的公司法问题探析◎付红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经历改革开放之后,迎来了爆炸式的经济增长,当这种增长趋势逐渐趋于稳定之后,在这个阶段,“新经济正常”的发展时期已经迎来了。
公司交叉持股现象在中国企业发展中的应用而生。
虽然公司的交叉持股现象出现得相对较晚,但却以极快的速度渗透到中国的经济生活中,不仅仅对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还积极实现了资本的迅速扩张。
一、交叉持股的基本理论交叉持股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英美法上的Cross-shareholding,后续传到我国的台湾地区,被称之为“公司相互投资”[1]。
中国的大多数学者都把它称为共同持股,从一个广义的角度来看,三者及三者以上的公司的相互投资也可以形成三角或循环的共同持股关系,这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交叉持股。
而且通过对大量文献的综述研究和基于学术研究,无论是狭义和广义的概念都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相对来说狭义的理念应用范围较小,而且还有一些纰漏的问题存在着。
这其中,在狭义的角度下进行理解,对于不同的持股比例而言,交叉持股的狭窄程度并不十分清楚。
第一点就是主体资格方面的分析,一些学者认为交叉持股的主题应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及普通法国家的公共和封闭公司,这在我国的应用性不强,因此不能够适用同一种规则和模式进行处理。
第二点是对于行为而言,交叉持股公司最突出的特点是资本的相互参与,只有当公司持有相互持有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时,才受公司法定税率的规定和限制的约束,但实际上少数交叉持股对公司治理的实质性影响很小。
这时候在将交叉持股模式应用的时候,就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和处理。
二、交叉持股的产生和发展现阶段,为了加强我国企业、公司的经济建设,就一定要对相应的经济管理模式作出研究和分析,这其中以交叉持股模式的应用最为显著。
而对交叉持股而言,它的产生和发展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是基于公司“人格”而言,在早期的公司形态中,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公司的人格完全依附于公司所有人的人格之上,这时候参与者之间的角色和责任并不清楚。
浅谈公司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公 司相 互 持 股 的 分类 目前 理 论 界 普 遍 采 用 的 是 根
交叉持股关系 , 但其他公司之 间则无交叉持股 。 . 4 放射 型之变形交叉 持股 。从整体交 叉持股 结构 中可看 出核
据 相互持股 的具体形态进行分类 。 因而 , 我们就以此为
收 稿 日期 :0 90 — 1 2 0 .30
作者简介: 范译 匀(9 0 , 宁波市人 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 18 一)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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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问题 研 究
中 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0 0 )2 1 年第 2 期
心公司的存在 , 但与前一类型不同 。因为第三、 四种类
型 有 核 心 公 司存 在 , 此 各 公 司 问 就有 了控 制 、 属 的 因 从
和 B两 公 司 相 互 持 有 股份 的类 型 外 , 互 持 股 可 以分 为 相 以下 四种 较 为 复杂 的型 态 :. 状 型 交 叉 持 股 。 1环 AB间 、 B C间 、 A 问 各 有 交 叉 持股 存 在 。 C 彼此 间形 成 一 个 封 闭 的系 统 。2 .网状 型 交 叉 持 股 。 所 有 参 与交 叉持 股 的 公
《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抛 )2 1 年第 2 00 期
经 济 问 题 研 究
浅谈公司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范 译 匀
( 国人 民大 学 法 学 院 , 京 10 3 ) 中 北 0 0 1
【 摘
要】 交叉持 股是 资本市场 中较 为常 见的经 济现 象 , 为一 种有 效的资本工具 它在增 强公 司控制 力 , 作
一
、
交叉持股的概念、 类型
标准对 公司之 问的相互持股进行分类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透析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现象透析李大勇随着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重组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持股现象,尽管交叉持股受到政策方面的支持,但由于法律方面没有切实加以规范,一方面造成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和制衡弱化,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另一方面,造成了企业资产严重虚增化,增加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度量的难度。
为此,本文根据国内外交叉持股的立法和实践情况,对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交叉持股的现象进行分析。
一、我国企业交叉持股的历史演变交叉持股系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的目的,相互持有对方发行的股份,而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现象最早是源于政府和理论界的推动和倡导,目的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将交叉持股视为一种加强企业之间联合和协作关系的手段,以克服我国经济中存在“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缺乏协作和规模效应等问题,此外,为了积极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造,政府对企业间相互持股也持支持态度。
国务院1990年5月批转的《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企业间相互参股、持股的股份制,要积极试行”。
其后,随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的逐步实行,企业间交叉持股现象已渐出水面,由于交叉持股与股份制改造的天然联系,所以,早期交叉持股都发生于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之中,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表决权的问题已经有所凸现,为此,有的省如海南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对交叉持股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当时现实中的交叉持股现象比较少,所以我国1993年12月通过的《公司法》也没有对交叉持股作出任何的规定。
此后,随着各地企业集团化浪潮的兴起,各级政府为了扩大国有企业规模以应对国际竞争,纷纷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来促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并试图通过交叉持股所产生的“架空机制”来弱化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过分干预,以部分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从而在制度上激励了交叉持股现象逐渐增多,但同时交叉持股所产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互达成协议以控制股东会的弊端也日益严重,为此,证监会在1997年12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72条和1998年2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34条中都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可见,这两项规定只是对发生关联交易的交叉持股公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没有解决交叉持股的深层次弊病。
论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及出路
论交叉持股下公司管理的困境及出路一、缘起:交叉持股下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在大多数国家的大型公司特别是股东权利保护较差的国家里,即使是最大型的公司,也倾向于有控制股东。
有时候,这些控制股东是国家,但更经常地情况是家族,通常是公司的创办者或其后代。
而且,控制股东普遍拥有超过其现金流权的控制权。
因此,这些公司也会存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但不是Berle和Means所指出的外部投资者和管理层之间的冲突,而是小股东和事实上处于管理层最顶端的控制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些控制股东既有权力又有动机剥夺小股东的利益。
美国麦肯锡公司台湾分公司的合伙人分析亚洲地区一些上市公司时,常发现有公司透过交叉持股的策略,出现实质所有权集中在一个最终所有权人手中的现象。
因此,他认为,应对所有权结构的相关问题,包括交叉持股,以及如何让最终所有权人资讯透明化将是未来的公司治理重点。
交叉持股是使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一种重要方式。
交叉持股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种结构的重要特征就是弱化所有者的权利,而强化控制者的权利。
换句话说,就是实际控制人通过交叉持股的股权持有关系,削弱其他参股者的力量,进而对整个企业集团实现绝对控制。
交叉持股会形成少数股权控制结构(Controlling?minoritystructure),即拥有微不足道的股权却控制着整个公司。
韩国历史上的财阀集团即是这样,一般来说,在韩国最大的30个财阀集团里,所有者及其亲属仅仅拥有大约10%的集团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股份都是被财阀集团内的其他成员公司所拥有,然而,这些股份是他们彼此之间相互投资的。
如A公司向B公司投资100万,B公司向C公司投资100万,C公司再向A公司投资100万。
这100万并不能代表真正的资产,而仅仅是存在于账面上的纸质资产,然而,这纸质资产的作用却可以用于控制成员企业的股份。
公司的控制人通过交叉持股,就可以通过最初的少量资金控制更多的资产,虽然实际控制人出资的数量非常有限,但由于在每一条链上都出现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他却能够牢牢地控制着整个集团企业。
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
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交叉持股是指不同上市公司之间通过购买彼此的股份达到相互持有的情况。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进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互信,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交叉持股的背景与原因上市公司之间进行交叉持股的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交叉持股可以增强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互信,促进资源共享与合作开发。
其次,通过交叉持股可以实现资本流动和股权结构的调整,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值和战略地位。
此外,交叉持股还可以加强公司的控制权,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 交叉持股可能带来的问题然而,交叉持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
首先,信息不对称可能加剧。
交叉持股会使得涉及公司之间的信息更加复杂和敏感,可能导致内幕交易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交叉持股可能引发利益冲突。
不同公司之间的利益诉求、经营理念以及战略目标可能存在差异,交叉持股可能会导致这些差异的激化。
此外,公司之间存在过度依赖的情况,一旦其中一家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可能会牵连到其他公司。
3. 解决交叉持股问题的对策为了解决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交叉持股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减少以信息不对称为基础的不当交易行为。
其次,加强公司治理,规范交叉持股的行为。
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优化资本市场的环境,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竞争力。
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和市场规则,减少交叉持股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和风险。
4. 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交叉持股问题需要公司自身具备竞争力和优势,才能有效解决。
公司应该注重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附加值。
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吸收优秀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交叉持股的利弊分析及法律规制
公司交叉持股的利弊分析及法律规制公司交叉持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弊端。
鉴于此,应采取“区别对待主义”的立法模式分别对母子公司及非母子公司间的交叉持股做出相应的配套制度设计。
标签:交叉持股;利弊分析;法律规制1 公司交叉持股的利弊分析1.1 公司交叉持股的优势1.1.1 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权对于交叉持股而言,公司之间基于股份的交叉持有建立起来的互信可以使股份的自由流动得到有效遏制。
这一方面可以使经营者安心地实行其经营理念,不受经营权不稳的干扰;另一方面可以使经营者自身职位得到有效地保障。
1.1.2 有利于防止公司间的恶意收购与兼并公司间适度交叉持股可以增强公司间的联盟与合作,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阻止他人的恶意收购。
分散的股份在遇到他人收购时,交叉持股可以起到有效的反收购作用,如成员公司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其股价、防止其崩盘,由持股的其他公司买进本公司的股份,而避免被收购的命运。
这就会使得他人望而生畏,不敢轻易采取吞并目标公司的行动。
1.1.3 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在成员公司间交叉持股情况下,成员公司既具有一定的主动权,又不完全独立分散。
这种关系能促进他们相互之间很好的合作,形成各种动态的平衡关系。
这既可避免组织一体化所需要的组织成本,也可降低契约的交易成本。
1.1.4 有利于互相抑制分红要求以增强资本的积聚公司间互相持有对方股份,种种实例表明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享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投机获利,而是为了实现其向某一方向或领域发展的战略构想,这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增值与积累。
在公司交叉持股格局中,交叉持股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抑制分红要求,扩大公司留利,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增值与积累。
1.2 公司交叉持股的弊端1.2.1 导致虚增公司资本交叉持股的本质是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事实上带来向对方公司股东退还出资的效果,这直接导致虚增公司资本。
1.2.2 形成内部控制人问题并危及少数股东的权益所谓少数股东是指凭借其股份上的表决权不能控制公司的股东。
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作者:陈亮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12期摘要:近年来,集团交叉持股的现象逐渐增多,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普遍重视,集团间的交叉持股是公司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是公司进行扩张的手段之一,交叉持股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本工具在增强集团企业的控制力、资金融通、分散风险和降低企业被敌意收购的风险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为集团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因素,如何解决好集团交叉持股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是当前影响集团发展的大问题,本文通过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这对于集团交叉持股问题的解决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集团企业交叉持股资本虚增所谓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而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在现代集团公司中,交叉持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其目的是以较少的资本来控制较大的资产,之所以要讨论交叉持股的问题,是因为在目前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相互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公司事件,交叉持股显然达到了防止恶意收购与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目标,但也有很强的副作用,那就是削弱了股东对企业管理层的控制。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逐步产生交叉持股的现象,当时我国公司在资金方面普遍匮乏,建立法人相互持股的关系能有效地发挥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很多大型国有公司正是凭借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在股份制改革初期迅速达到上市所要求的资本规模,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我国公司正在步入一个并购的高发时期,资本运作的手法和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变幻无常,特别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相互持股既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又是公司用来发展扩张的一种常见手段,其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
一、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问题(一)集团交叉持股导致集团的资本虚增集团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虽然是同一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流通,但是不同的持有方和不同的持有形式都会导致企业的名义资本发生变化,每经过一次交叉持股,集团内部交叉持股的各企业的资本额就发生等额的增加,从而导致集团的总体资本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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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集团交叉持股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集团交叉持股的现象逐渐增多,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普遍重视,集团间的交叉持股是公司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是公司进行扩张的手段之一,交叉持股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本工具在增强集团企业的控制力、资金融通、分散风险和降低企业被敌意收购的风险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为集团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因素,如何解决好集团交叉持股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是当前影响集团发展的大问题,本文通过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这对于集团交叉持股问题的解决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集团企业交叉持股资本虚增
所谓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而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象。
在现代集团公司中,交叉持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其目的是以较少的资本来控制较大的资产,之所以要讨论交叉持股的问题,是因为在目前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相互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公司事件,交叉持股显然达到了防止恶意收购与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目标,但也有很强的副作用,那就是削弱了股东对企业管理层的控制。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逐步产生交叉持股的现象,当时我国公司在资金方面普遍匮乏,建立法人相互持股的关系能有效地发挥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很多大型国有公司正是凭借其虚增资本的作用在股份制改革初期迅速达到上市所要求的资本规模,随着现代公司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我国公司正在步入一个并购的高发时期,资本运作的手法和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变幻无常,特别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相互持股既是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种常见手法,又是公司用来发展扩张的一种常见手段,其正日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
一、集团交叉持股存在的问题
(一)集团交叉持股导致集团的资本虚增
集团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虽然是同一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流通,但是不同的持有方和不同的持有形式都会导致企业的名义资本发生变化,每经过一次交叉持股,集团内部交叉持股的各企业的资本额就发生等额的增加,从而导致集团的总体资本虚增。
如果是双向投资,这一想象会更加的严重;集团内部的交叉持股是使用集团内部的资金来进行相互投资,从而在集团内不同企业的账面上流转,这笔资金会在交叉持股的各方的账面上进行计算,从而造成资金的虚增,许多上市企业利用资本的虚增进行市场的操纵,是企业的名义资产上升,以蒙蔽投资者,获取更多的投资额,这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合法利益,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迟早会导致企业价值的加倍损失。
(二)集团交叉持股诱发内幕交易和关联方交易
集团企业交叉持股业务核算复杂。
很容易成为集团内部操纵股价的有利工具。
交叉持股的企业各方一般都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者是长期存在密切的利益
关系的各方,他们相对于其他企业更容易达成利益联盟,进而为了共有的利益进行内幕交易和关联方交易。
他们之间具有独具优势的信息条件,这样的结合容易诱发不正当的关联方交易和不公平的内幕交易,进而操纵股价,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另外,交叉持股还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内部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难以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三)集团交叉持股铸就股市泡沫
由于我国集团上市企业大量交叉持股,使得实体资产价格膨胀最终传导至资本市场,形成了大量的泡沫。
交叉持股使得相关企业在牛市中涨幅巨大,然而,因交叉持股泡沫膨胀式的上涨不是以价值为驱动的,并且相互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链条关系,在上涨过程中如果其中有一家公司掉链子,意味着行情可能会形成“多米诺骨牌”式的下跌。
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特征,使得股权投资比日本更加泡沫化。
金融类企业是资产重估的根源,也是泡沫产生的根源,而我国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的这类股权,因此这种泡沫反映在证券市场上就是参股金融企业的股价大幅攀升,而且相当多的这类企业基本面都比较差,仅凭借金融股权就乌鸡变凤凰。
正如我国现在的状况,持续多年的熊市,其中交叉持股就是罪魁祸首之一,多米诺骨牌式的下跌使得股市陷入了一个悖论,猛烈下跌的结果是带来了更猛烈的下跌,使得股市资产大幅贬值。
二、改进集团企业交叉持股问题的策略
(一)完善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法律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交叉持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然而有关于集团交叉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方面要在公司法层面上限制集团企业交叉持股股份表决权的限制,防止集团企业中出现不正当的支配交互持股企业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在证券法层面上加强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信息披露,促进交叉持股的透明化,使利益相关者更加了解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
(二)加强集团企业交叉持股信息披露的监管
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信息披露是让外界利益相关者了解集团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途径,但是,就目前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情况来看,有很多集团企业交叉持股后所披露的信息都不完整,透明度不高,这就使得我国证监会应该加强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信息披露的监管,促进交叉持股的透明化,使利益相关者更加了解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
首先,进行交叉持股的上市集团应该在对外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交叉持股的企业、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交叉持股前的净利润、交叉持股后的净利润以及其他交叉持股带来的影响进行单独的披露。
其次,还要对交叉持股下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在出现可能影响交叉持股的情况发生时,就要对交叉持股信息进行及时的披露,使社会上的利益相关者可以随时的了解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情况,以便他们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最后,对于进行交叉持股的集团企业,无论是否是上市公司,都需要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情况以及权益变动情况进行披露,同时还需要相关的审计部门对其披露的信息进行定期的审计,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例如,台湾力霸企业集团参与交叉持股的68家小公司都是非上市的公司,如果不规定其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话,会使社会公众对其无法进行监管,使投资大众遭受巨大损失。
(三)强化外部审计的监督力度
通过外部审计,使集团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以更好的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因为集团企业进行交叉持股利益比较趋同,单是依靠证监会的监督力度和集团企业自身的约束能力是不行的,还必须加强外部审计对集团企业的监督力度,以提高集团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强其交叉持股的信息透明度。
一方面,在选择外部审计单位时要由企业的董事会来选择,这样可以保证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使他们能够更独立的对集团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的向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进行反馈;另一方面,要选择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注册会计师,只有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较强,才可以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更多的问题,使外部审计更加有效率。
例如中国嘉陵集团在2011年对其子公司的交叉持股问题进行优化,公司将购买该部分股权,将普金软件、广东嘉陵、奥晶公司、三峡公司、嘉陵集团对外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
这样的处理不仅优化了集团子公司的股权,是公司的交叉持股的问题处理规范化,同时也加强了集团对企业内外部的监督和审查,保护公众的合法利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某一特定的目的而相互持有对方对外发行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集团企业的股东,形成集团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一种现象,在现代集团企业中,交叉持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它可以使市场更加活跃,以更少的资本来获得更多资产的控制权,以防止出现恶意收购的情况,对集团公司未来的发展更加有利。
但是,企业集团的交叉持股是一把双刃剑,当它给集团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时,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冲击,可能使企业集团出现虚增资本和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使资本市场上出现股市泡沫的现象。
因此,集团企业在进行交叉持股时要注意其利弊,取其利、弃其弊,通过不断的完善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不断的加强对集团企业交叉持股的信息披露监管,以防止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保护中小企业投资人的利益,保证利益相关者获得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为集团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