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规性评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合规性评价”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合规性评价”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的评价。

国际标准化组织2004年11月15日颁布的ISO14001:2004标准为了突出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标准中的地位,将1996版标准4.5.1条款中的最后一句话“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摘出来单独作为17个要素之一,增加“4.5.2合规性评价”这一要素,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GB/T28001-2001标准4.5.1条款中,也明确要求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记录齐全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

在现场审核中发现,不仅一些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对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感到困惑,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审核也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现以环境管理体系为例对此问题做以深入讨论。

一、对“4.5.2合规性评价”的理解

在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标准(以下简称标准)4.5.2条款中规定“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实施并保持至少一个程序文件,并定期评价组织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程度。所建立的程序文件应至少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周期及如何评价、由谁评价,同时保存评价结果的有关记录。

组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指4.3.2条款中所要求识别和确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环境法律法规包括:①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法规;②省部级法规和规章要求;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求;④各种相关的环境标准。其他要求至少包括:①经磋商与有关组织或机构达成的协议;②自愿性原则和惯例;③组织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

“4.5.2合规性评价”条款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条款,它为组织加强管理指明了方向。

二、“合规性评价”实施的基础

标准4.3.2条款是实施“合规性评价”的基础。该条款规定组织“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b)条款是2004版标准增加的内容。该条款的增加是为了强调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针对性。即:组织不但要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落实到具体条款,而且要与所识别和评价的环境因素对号入座,这样才能判断组织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在现场审核中发现,b)条款被一些组织所忽略,没有得到很好地理解和落实。组织只是识别和建立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对照此清单进行“合规性评价”,至使评价没有针对性、没有根基。因此,b)条款的得以落实是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关键所在。为了满足b)条款的要求,组织可以建立一个重要环境因素与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对照清单(见表一)。这样,不仅确保所识别的要求是适用的,同时也为组织确定对环境因素采用何种(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控制方法、如何进行绩效监视和测量及合规性评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合规性评价”的内容

合规性评价至少应涉及以下内容:

1、评价组织环境因素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条款是否充分识别,并反映在环境因素的控制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中。

2、评价每一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得到遵守的程度。

3、评价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没有应用到环境因素控制要求中的原因及其影响。

4、评价组织环境行为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的原因及影响。

组织通过“合规性评价”可以客观地了解自身环境管理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

要求的差距,易于寻找改进的机会,从而有利于提高环境绩效。

四、“合规性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1、合规性评价应由各职能部门和重要岗位共同实施,而不应该仅仅是环境管理体系归口部门的工作。授权评价人员和职能间的接口、评价结果的输出方式等是否已经明确。

2、合规性评价所需的数据和信息收集渠道是否已建立。

3、合规性评价结论应建立在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关键特性和环境绩效进行例行监测和部门交流的基础上。即:合规性评价结论有需要的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支持。

4、保存完整的“合规性评价”记录,记录示例(见表二)。

5、上述合规性评价基础、内容应注意的问题也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五、“合规性评价”的审核

组织对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明确了,“合规性评价”的审核如何进行也就清晰了。审核中,审核员应按着PDCA循环模式和过程方法的思路进行审核。

“合规性评价”的审核重点内容为:

1、文审及一阶段审核内容

①是否建立一个或多个合规性评价程序,程序内容的制定是否适宜并具有指导作用。

②该程序是否规定了评价时间和频次、评价方法是否适宜。

③组织保存的评价记录是否充分、完整。是否记录组织环境因素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条款遵守程度的评价结果等。

2、二阶段审核内容

①组织是否充分全面地评价了其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效果的合规性评价。

②其评价结果是否准确适宜,是否为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绩效,提出改进的方向。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对照清单

编号:╳╳╳

合规性评价表编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