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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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双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动员会和市“4+4”现代产业发展动员会安排部署,以实现违法建设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双违”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摸排“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按照应拆尽拆的要求到xx年底实现存量违法建设“清零”;继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北京督察局和省政府要求的整改目标整改到位。严控新增“双违”,实行“零容忍”,建立起一系列防控长效机制。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双违”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存量“双违”。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避难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城市河道沿线、住宅小区内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库存”;对拆除难度较大、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进行重点突破。同时,要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

告设施作为重点,加大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对接力度,认真核查,划分责任,建立台账,做到应拆尽拆,促进“三边”环境面貌有大的提升。各县(市、区)要对上述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深入摸底排查,完善违法建设台账“一张图”和“一张表”,确保完成存量违法建设的“清零”。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对下发的违法用地整治任务进行整改。

(二)坚决遏制新增“双违”。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双违”行为发现和报告责任制,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建立“双违”信息管理平台,共享发现和查处信息,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双违”行为。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手机APP、微信

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双违”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现的新增“双违”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三)加强拆改结合工作。对拆违现场建筑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完成场地平整和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城市双修”配套建设绿地公园、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四)建立健全惩防“双违”长效机制。加强违法建设动态监测,推进市、县卫星遥感技术动态监测全覆盖,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推进市对县(市、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全覆盖。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下移执法重心,充实执法力量,推行综合执法,增强保障能力。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建立“双违”惩防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双违”治理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双违”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倒逼形成不敢违、不愿违的格局,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xx年集中整治“双违”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违法建设深入摸排阶段。xx年4月20日前。完成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避难

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内、城市河道、占压燃气管线和侵占消防通道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以及高速(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和未经审批的广告设

施的摸底排查,建立违法建设台账。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双违”阶段。xx年4月21日至6月底。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加大攻坚力度,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持续发力,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拆除。特别是按照上级要求,5月15日前,要将xx年度卫片整改成果上报省国土厅;5月30日前,要将xx年以前例行督察所列限期整改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xx年例行督察违法占地限期类整改到位率不低于80%(其中藁城区xx-xx年例行督察限期类于5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xx年7月至12月底。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整改扫尾工作,实现“清零”;对xx年清理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剩余未整改到位任务紧盯不放,实行挂账整改。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和防控“双违”的长效机制,对“双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容忍”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将“双违”整治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敢于啃“硬骨头”,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对国土部门移交移送的违法案件,要协调好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依法受理、严格执行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市规划、国土、住建、综合执法、交通、水务、林业、公安以及其他违法建设整治相关部门要按照《xx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门分工,进一步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大相互联系沟通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各县(市、区)也要落实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攻坚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形成势如破竹的拆违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制度。完善“日报告、周调度、月评比”制度,各县(市、区)每日按时报送拆违进展情况。强化对各县(市、区)督导,采取交叉检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特别要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不力、违法占地面积大、比例高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跟踪问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培树拆违先进典型,梳理总结先进各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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