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总公司如何避免风险
公司无偿借款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间的无偿借款现象日益普遍。
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了公司无偿借款的法律性质、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法律责任,旨在为公司在无偿借款活动中提供法律参考。
一、引言无偿借款,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资金,出借人无需支付利息的借款行为。
在我国,公司之间的无偿借款现象较为普遍,一方面可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公司间的合作。
然而,无偿借款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将对公司无偿借款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公司无偿借款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公司无偿借款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协议,合同依法成立。
2. 无因性质:公司无偿借款合同中,借款原因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3. 非要式性质:公司无偿借款合同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三、公司无偿借款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1)有效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等,合同无效。
2. 违约责任(1)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用途使用借款,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出借人违约: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诉讼时效公司无偿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应当还款之日起计算。
4. 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解决: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3)仲裁解决: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4)诉讼解决:当事人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相关法律责任1. 违约责任(1)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利息、赔偿损失等。
(2)出借人违约: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利息、赔偿损失等。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范文(六篇)
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范文借款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贷款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单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方: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范文(二)甲方(出借人):_____住所: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住所: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公司对公司借用资金协议书7篇
公司对公司借用资金协议书7篇篇1甲方(出借方):XXX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乙方(借款方):XXX公司地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鉴于甲方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甲方提出借用资金的申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用途乙方为扩大业务范围,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特向甲方提出借用资金的申请。
甲方同意出借资金给乙方,以支持乙方的业务发展。
二、借款金额及期限1.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出借给乙方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2. 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1. 借款利率:乙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新的利率。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利息,具体支付日期为每季度的第一日。
本金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四、借款担保乙方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愿意提供以下担保措施:1. 乙方以其名下的所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本协议的履行。
如乙方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资产。
2. 在借款期限内,乙方应购买财产保险,以确保抵押资产的安全。
如因保险事故导致抵押资产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重新提供等值抵押资产。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时足额提供借款资金,确保乙方的资金需求。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加收罚息。
4. 双方应严格保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的商业信息,不得擅自披露给第三方。
六、协议终止和解除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已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协议。
2. 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公司与个人之间如何签订借款合同6篇
公司与个人之间如何签订借款合同6篇篇1公司与个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务行为,其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借款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该确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确保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与个人之间如何签订借款合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确定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公司和个人应该首先确定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是指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具体数额,而借款期限是指公司承诺在多长时间内将借款金额还清。
确定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是借款合同中最基本的内容,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二、明确利率和还款方式除了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外,利率和还款方式也是借款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的内容。
利率是指公司向个人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是固定利率也可以是浮动利率,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还款方式是指公司向个人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可以是一次性还款也可以是分期还款,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计划,以确保按时还款。
三、保证担保和违约责任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公司和个人还应该考虑到担保和违约责任的问题。
担保是指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或第三方担保人来保证借款的安全,可以降低借款人的风险。
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责任和后果,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并署名确认。
四、法律风险和合同解决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公司和个人应该注意到法律风险和合同解决的问题。
在国内的法律规定下,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该选择一种合适的合同解决方式,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和个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务合作方式,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保持信任和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公司与个人之间如何签订借款合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为您的商务合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企业从事民间借贷交易行为的合法性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企业从事民间借贷交易行为的合法性风险及其防范建议□王晓英民间借贷行为无论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都较为常见,大家都不陌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5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企业作为出借人与个人或企业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之合法性效力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得到正式确认。
此后,企业参与的民间借贷交易也越来越公开、越来越普遍,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加。
随着我国经济形式的变化和国家对于民间借贷市场的调整需要,最高院亦于2020年先后两次修改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从相关司法解释的前后变化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情况来看,企业在参与民间借贷交易过程中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大到民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效力问题,中到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小到借款利息的合理保护问题,都需要相关企业正确认识,积极防范。
为增加直观感受,笔者借用最高院近期所裁决的一个再审案例来展开说明。
一、案例简介红某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某公司”)与陕西某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富公司”)、徐某、吴某华以及第三人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某商银行”)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历经二年时间,经过一审(含本诉和反诉)、二审和再审,从地方中院一直打到最高院,不可谓不激烈。
根据一审法院查明并得到二审、再审法院确认的事实,该案所涉基本案情如下:2014年,红某公司与某商银行签订了《某商银行委托贷款协议》,红某公司委托某商银行向某富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1.5亿元;期限自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6月13日。
该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本协议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均由委托人(即红某公司)自行确定。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经委托方和借款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笔委托借款的手续费由委托方缴纳,手续费费率年息为千分之零点八四,应缴纳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8.9万元。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4篇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4篇篇1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甲方(贷款机构):____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贷款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责任划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贷款额度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分公司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1.2 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乙方承诺使用贷款资金合法合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率及期限2.1 贷款利率为_______%(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具体采用哪种利率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2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月/日,自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月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按时偿还本息,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或一次性还本付息。
3.2 逾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逾期本息的___________ %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
第四条抵押担保4.1 为保证贷款本息的及时归还,乙方应提供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担保,价值评估需在贷款额度的________%以上。
4.2 抵押物的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贷款的责任划分5.1 乙方应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乙方发生经营风险,需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2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凭证。
甲方在权衡实际情况后可以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合同若发生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书范本6篇
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书范本6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两方因公司业务需求产生内部资金拆借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借资金给予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背景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的实际需求与整体经营发展考虑,为规范内部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甲方同意在满足自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借款支持。
二、借款用途本次借款仅限于乙方用于:[具体项目或业务名称],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承诺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专款专用,并保证在借款全部使用后将还款来源合法、有效地回笼至甲方账户。
三、借款金额及期限借款金额:[具体金额]。
借款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
如需续借或展期,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时偿还全部借款及资金利息。
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借款利率与利息支付方式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为:[利率百分比]。
利息计算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并在本金还款时一次性结清全部未付利息。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但需在调整后书面确认。
五、还款计划乙方应按照以下计划进行还款:(一)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本金总额的XX%;(二)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本金总额的XX%;(三)剩余本金及应结算利息在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还清。
具体安排可依据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
如发生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合理合法的延期解决方案。
若逾期还款超过三个月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且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清偿所有未结款项及利息等费用。
同时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的权利。
六、保证条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如发现虚假信息或违规操作等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
子公司向集团借款承诺书
子公司向集团借款承诺书
尊敬的集团领导:
兹有我司(子公司名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集团(集团名称)申请借款。
在此,我司做出以下承诺:
1. 借款用途:本次借款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主要用于(具体用途,如:资金周转、项目投资、市场扩展等)。
2. 借款金额:我司申请的借款金额为(金额),具体金额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3. 还款计划:我司将按照集团规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4. 财务透明:我司承诺向集团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和相关业务资料,确保集团能够及时了解我司的财务状况。
5. 风险控制:我司将严格遵守集团的风险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借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 违约责任:如我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违反借款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我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接受集团的相应处罚。
7. 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本承诺书是双方借款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特此承诺。
子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集团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如何进行资金拆借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和政策所禁止。
2011年,随着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再加上银根紧缩,很多的中小企业都遭遇资金难关。
有银行界人士称“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今年的情况比2008年更加困难。
”面对如此困境,企业之间以各种形式相互借贷的情况也随之大量出现,在部分地区甚至非常普遍。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及其合法化的途径等问题随之成为很多中小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从现有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相关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审核实务
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审核实务授课人:时间:202X年X月引言合同形式及生效时间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终止合同基础知识缔约过失责任要约邀请约定不明确如何履行合同的履约保全违约责任目录PART 01 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CONTENTSPART 02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审核重点01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合同主体方面█ 合同标的方面█ 合同权利义务方面█ 合同履行方面█ 合同违约责任方面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常见问题1. 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案例分析甲的朋友乙是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5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 公司公章。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 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A 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 公司,胜诉,可A 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出口商甲经李某介绍曾与某国多个买家成交,并通过李某成功收款。
2015年5月,甲与李某介绍的A 公司签订近2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A 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李某。
甲发货后,A 公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经调查,李某假冒A 的名义与甲订立销售合同,骗取货物后,低价销售给A ,取得货款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2. 找准交易对象『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3. 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案例三』错将付款人认定为责任方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出口商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汇一直较为正常。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
We are always too polite to strangers and too harsh to close on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导读: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是不合法的,双方属于同一个公司体系,不构成借贷关系,所以不能用借贷的方式进行资金转移,但可以通过注资以及商业投资的行为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
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
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
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是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的。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之间的借款并非全部不合法。
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合同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甲方:XXX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XXX电话:XXX乙方:XXX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XXX电话:XXX鉴于:1. 甲方是XXX有限公司在XX地区的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可靠;2. 乙方是XXX有限公司的总公司,具有丰富的资金和资源;3. 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急需资金支持,向乙方申请借款;4.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借款并负责相关事务。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合约:第一条借款金额1.1 甲方从乙方处借款人民币XXX万元整(以下简称“借款金额”)。
1.2 借款金额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X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借款期限2.1 借款期限为XX个月,自甲方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计算。
2.2 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第三条利息和手续费3.1 甲方应按照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并在每月X日前支付给乙方。
3.2 利息按照年利率X%计算,并以月利息的方式支付。
3.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
3.4 所有产生的催收、诉讼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还款方式4.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4.2 偿还方式为XX方式,在偿还到期之前,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月等额的本息金额。
4.3 若甲方未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应按照逾期还款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本金和利息,甲方应按照逾期还款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拖欠利息期间的全部利息费用。
5.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借款金额,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6.2 因国家法律或相关法律机构要求,披露合同内容的除外。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如发生有关本合同履行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6篇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6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一、甲方作为总公司,拥有对乙方的管理和监督权,并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
二、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金融机构贷款,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为确保贷款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贷款事项1. 乙方因业务扩展或资金周转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 甲方同意为乙方的贷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提供保证等。
第二条贷款责任划分1. 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2)监督乙方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确保贷款用途符合协议约定;(3)在乙方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根据本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责任:(1)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2)按时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本息;(3)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报告贷款使用情况和业务进展;(4)在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积极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措施1.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贷款资金。
如发现乙方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贷款资金或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8篇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8篇篇1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公司鉴于乙方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借款。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利率及还款方式1. 借款利率为每年______%。
2. 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利息,并在借款期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还款,否则将按照逾期利率支付罚息。
四、保证事项1. 乙方保证借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借款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五、担保事项1.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确保甲方的借款安全。
2. 担保物应为乙方合法拥有的资产,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3. 甲方有权对担保物进行监管和控制,以确保担保措施的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足额还款的,应按照逾期利率支付罚息。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证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七、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借款全部偿还完毕时终止。
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在任何一方违约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公司(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公司(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篇2甲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乙方(借款公司):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借款,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归还借款。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6篇
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6篇篇1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甲方:(借款人姓名/名称)乙方:(分公司名称)丙方:(担保公司名称)为明确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借款责任划分及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基本情况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用途为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利率为_______,还款方式为_______。
担保方式为丙方提供_______作为担保。
第二条贷款责任划分1.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总公司为分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负有监督责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对外,但总公司对外贷款和分公司对外贷款责任分别由各自承担。
2. 分公司对外贷款:分公司所借贷款均属于分公司自有,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不对分公司的借款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 总公司对外贷款:总公司所借贷款不包括分公司借款,分公司不对总公司的借款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三条还款责任1. 总公司与分公司各自对所借款项的还款负有全额还款责任。
逾期违约金由欠款方承担。
2. 如因各种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还款的,应及时向债权人说明情况,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保密条款各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未经其他两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相应信息。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与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需经所有相关方协商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共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之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分公司贷款责任划分合同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地址:(公司注册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地址:(公司注册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为明确双方在分公司贷款事务中的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事项甲方作为母公司,为乙方分公司提供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资金借贷成为企业间互助合作的重要方式。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借款的合法、合规进行,特制定本借款协议书。
二、借款双方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质:三、借款金额及期限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1.借款利率为年化【】%,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2.甲方应按季度支付利息,每季度末月的【】日前支付当季度的利息。
3.借款到期后,甲方应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到期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五、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具体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六、甲方承诺1.甲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3.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4.甲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乙方承诺1.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提供借款。
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3.乙方不得提前收回借款,但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到期未偿还本金,应按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借款项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借款金额的【】%。
九、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合同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合同借款方:分公司名称出借方:总公司名称鉴于借款方(下称“分公司”)与出借方(下称“总公司”)达成协议,分公司借款并向总公司申请借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一、借款金额1.1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下称“RMB”)XXX元整。
1.2 借款金额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RMB转账方式支付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借款期限2.1 借款期限为XXX个月,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2.2 若借款期限届满后,分公司仍未偿还借款本息,总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手段追偿。
三、利息和还款方式3.1 借款利率为XX%,从借款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2 分公司应按以下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2.1 分公司应在每月的XX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金及利息支付至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若分公司未按时支付,则应支付逾期利息,每日千分之X。
3.2.3 分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提前还款的,应提前通知总公司,并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四、保证4.1 分公司保证借款使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4.2 分公司保证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 若分公司不能按时偿还款项,应在到期前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总公司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违约责任5.1 若分公司逾期未还款,每日应向总公司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
5.2 若分公司经过催告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总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
5.3 若因分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总公司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并接受其最终裁决。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借款合同甲方(出借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母公司,为了支持乙方的业务发展和资金周转,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_______元)的借款。
1.2 借款金额应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条借款用途2.1 乙方应将所借款项专用于_______(具体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2 乙方应确保借款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期限3.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 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4.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支付。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3 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本金×年利率÷360×实际借款天数。
第五条还款方式5.1 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2 甲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要求乙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偿还。
第六条担保条款6.1 为保障甲方的债权,乙方应提供_______(担保方式及担保物)作为担保。
6.2 担保物的详细情况及价值应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
6.3 担保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担保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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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总公司如何避免风险
引言:目前,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的委托,指派笔者代理李某诉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案件看似简单又似不简单,一般情况下,在律师与法官眼里,被告环境公司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原因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随着案件审理程序的进展,此案件开始显得扑朔迷离。
无论案件审判结果如何,此案一波三折的过程及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采取的解决方案值得公司高管借鉴与思考。
笔者希望借此案件给即将设立分公司或者已经设立了分公司但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法律知识没有跟上的总公司提供一些帮助。
案情: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为挂靠形式的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张某与总公司签订有挂靠合同,挂靠合同约定河北分公司不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张某同时是河北另外一家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的股东兼法人。
河北分公司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有营业执照与公章。
2007年3月,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没有得到环境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李某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借款协议。
200万元先是打到张某为法人的污水处理公司帐上,几天后该款通过污水处理公司转到分公司帐上,而后据说,此款项中180万元由张某支付到河北分公司在江苏的一个工程上使用,其余用于张某个人消费与偿还了部分借款利息。
2008年3月,环境公司注销了河北分公司,不久,张某为法人代表的污水处理公司也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2008年12月,李某因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一直没有还款且已经注销把环境公司起诉到北京市朝阳法院。
经笔者查证,李某提交的借款协议上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印章为私刻,第二次开庭时,李某提交了另外一份借款协议,此借款协议上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印章是真实的,但贷方是一个已经被注销了的煤矿。
因为煤矿性质及煤矿与李某的法律关系不明及200万元款项的去向不清,法院决定择日再审。
问题一、负责人签字但分公司公章为私刻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个判决生效的案例:2005年5月,陕西某建筑公司在苏州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2006年8月,苏州分公司委托江阴某彩钢公司为其承接的工程加工制作并安装钢结构件,总计价款为84万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对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作了明确约定。
合同签订后,彩钢公司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了安装任务,然而苏州分公司在仅支付了65万元价款后便不再支付,并且于2007年12月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江阴彩钢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于2008年6月,将苏州分公司及其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总公司辩称,分公司的公章一直由总公司保管,从未使用,原告提供的合同上的印章是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私刻的公章,该合同也是王某个人行为,一切法律责任由王某负责,与总公司及分公司无关。
法院认为,王某与原告签订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履行职务的行为。
当初签订合同时,被告分公司向原告提供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且均盖有分公司的印章,虽然印章属王某私刻,但原告并不知晓,王某在合同上签名足以使原告相信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为陕西某建筑公司苏州分公司,因此由该合同产生的义务应当由分
公司承担。
然而,由于分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故陕西某建筑公司对分公司所负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
正如上述案例呈现的一样,司法实践中,负责人签字的合同即使公章是虚假私刻的,总公司也没有授权分公司签订,总公司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负责人签字被视为履行公司职务的一种行为。
除非分公司签订的是保证合同,最高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为无效。
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应由企业法人承担。
因此,总公司的风险之一:负责人签字但分公司公章为私刻的借款协议有效,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题二、私刻公章的行为应被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私刻公章用于合同的,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诈骗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为了具体执法操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六十九、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案情分析,笔者认为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笔者先后向环境公司与朝阳法院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建议环境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建议法院中止这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并转请有关刑侦部门。
总公司的风险之二: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利用分公司进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之规定,总公司就会因此受牵连而被判处罚金。
问题三、分公司负责人诈骗罪罪名成立,总公司还需承担借款协议的民事责任吗?
第一个问题中,我们分析了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但用的是私刻的公章,而分公司负责人并没有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其签订的借款协议有效,总公司要承担民事责任。
若分公司负责人诈骗罪罪名成立,分公司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了分公司主体,隐瞒了事实真相,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那么其签订的借款协议对总公司无效,总公司不再承担民事责任。
而由分公司负责人个人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若分公司负责人诈骗罪不成立,他的行为是挪用资金罪或者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罪,那么总公司依然要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四、分公司负责人与贷方恶意串通签订借款协议,总公司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双方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只要有证据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与贷方恶意串通签订了借款协议,此借款协议无效,总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此规定可得,分公司就好比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对外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而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又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那么,怎样防范分公司带给公司的经营风险呢?首先,要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议事规则(管理体制),这体现在公司章程中,比如:分公司的某些经营活动必须经公司同意才能进行。
其次,要把制定好的议事规则落到实处,不能有监无管。
比如公章的管理。
公章代表一个公司的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因公章管理不慎而导致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时有发生。
第三,严格规定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纳入议事规则。
能够做到这三点,分公司即使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能得到公司的有效监管,能够有效避免分公司带给公司的经营风险。
《难得的是有份清闲时光,难得的是有种知途迷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你冷暖,懂你悲欢,把你放在了心头上的人。
难得的是面对片深山广林、教你为人,怎样处事,面对人生;淡泊世事,践行伯乐,明镜心扉。
心似无物化有物,道似无情渡有情,佛似无边胜有边,儒似学而不思厌也,山高不止于流水,流水不止于小桥,除非去哪里在看看,除非去哪里在历历,除非去哪里在观光!一路走马观花,沐浴星星的乐园,想哪,念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