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合集下载

GB.T3608-93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9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高度计算方法及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2 引用标准GB 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 12330体力搬运重量限值3 术语3.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位置半径。

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3.4 基础高度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

3.5 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3.6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简称作业高度。

计算方法见附录A(补充件)。

4 高处作业分级4.1 作业高度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

4.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九类:a.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b. GB 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c.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d. 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e.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f.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g.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h.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i. 超过GB 12330规定的搬运。

4.3 不存在4.2条列举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A类法分级。

存在4.2条列举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B类法分级。

表1 高处作业分级2~5>5~15>15~30>30 AⅠⅡⅢⅣBⅡⅢⅣⅣ附录 A作业高度计算方法(补充件)A1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R表示,基础高度以h表示,作业高度以H表示。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标记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2023年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2023年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标准2023年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了解到2023年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按照作业高度和作业条件的不同,分为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2. 飞行高度层划分标准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飞行高度层的划分标准如下:
- 真航线角在0度至179度范围内,高度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
- 真航线角在180度至359度范围内,高度由8100米至125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

3. 工业用电压标准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工业用电压一般为380伏特。

在工业生产中,通常需要使用较高的电压来满足设备的需求。

DC24伏特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低电压。

这种电压具有较低的电击危险性,一般来自于一些LED灯、安防摄像机等设备。

4. 公司海外营收占比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公司海外营收占比有望从2020年的11.59%提升至2023年20%左右。

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持续深耕专用高空安全作业领域。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

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

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在15~30 m 时,为三级高空作业;
4、在大于30 m 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扩展资料:
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高 处 作 业 分 级

高 处 作 业 分 级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1.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高度计算方法及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2.引用标准GB4200高温作业分级GB12330体力搬运重量限植3.术语3.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的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高度基准面。

3.3可能坠落范围半径通过可能坠落的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端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有关的基础高度。

3.4基础高度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

3.5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3.6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度作业高度。

简称作业高度。

4.高处作业分级4.1作业高度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

4.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九类:a.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b. GB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情况;c.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d. 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e.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f.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态;h.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I.超过GB12330规定的搬运。

4.3不存在4。

2条列举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A类法分级。

存在4。

2条列举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1规定B类法分级。

表1高处作业分级作业高度m分类法2~5 >5~15 >15~30 >30A ⅠⅡⅢⅣB ⅡⅢⅣⅣ(1993年-12-27批准1994年-07-01实施)。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
1.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有高血压等高处作业禁忌症。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坠落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是全身式,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安全带使用时必须高挂低用,不具备高挂条件的,应在高处增设悬挂点。

需要在高处移动时,必须使用双挂钩安全带。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若施工条件、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批准人,并由批准人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作业。

高处作业的工具和材料必须有充分的固定措施,不得坠落。

材料和工具不得上下抛掷,必须通过安全的方式传递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借助梯子或脚手架进行高处作业时,梯子和脚手架应满足相应安全标准,而且安全带不可以挂在梯子或脚手架上使用。

高处作业人员立足点必须牢固可靠,脚手板必须绑扎固定防止滑动。

3.中国相关法规标准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登高作业分级标准

登高作业分级标准

登高作业分级标准
登高作业分级标准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请注意,在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除了以上的分级标准,登高作业还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和规范,以确保作业安全。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1.制定详细的登高作业计划,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执行。

2.进行登高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应对措施和自我保护方法。

3.登高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的登高设备,如梯子、脚手架、吊篮等,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好无损。

4.在登高作业过程中,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护目镜等,并确保装备的完好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5.在登高作业过程中,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护,随时注意作业人员的状态和周围环境的变化,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6.在登高作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情况好转后再继续进行。

7.在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应考虑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协助,以确保作业安全。

总之,登高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对于不同等级的登高作业,应有不同的应对措施和要求,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标记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高处作业坠落半径

坠落半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标准,高处作业的级别及坠落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h)30m以上时,坠落半径(r)为5m;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什么是高处作业?什么是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什么是坠落高度基准面?什么是可能坠落半径范围?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3、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是指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基础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范围有什么联系?当基础高度为2~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3m;当基础高度为5~15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4m;当基础高度为15~30m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5m;当基础高度为30m以上时,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为6m;高处作业分为哪几个区域?各有何特点?高处作业按照高度分为2~5m、5~15m、15~30m、30m以上四个区域。

1、2~5m高处作业,由于高度不太高,因高度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可通过各种措施较容易地加以解决,所以在此高度范围内造成的事故,大部分是轻伤。

2、5~15m高处作业,发生重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将15 m定为一个分界点。

3、15~30m高处作业,发生的事故基本上是死亡事故。

4、30m以上高处作业,从伤害严重性来看,比15~30m高处作业更为严重,当高度引起的危险达到一个极端(即指危险状态)时,就没有必要再细分,因此将30m以上高处作业划为一个区域。

《高处作业分级》GB

《高处作业分级》GB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at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palneforhighnessof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falling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ofpossiblefallingbounds(R):按标准附录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of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中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这类作业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严格的分级标准来规范和指导。

根据《高处作业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2米的地方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护、清洁作业等。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分级管理。

2. 高处作业人员的分级。

根据高处作业的不同风险程度和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可以将高处作业人员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和高级。

初级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高处作业技能;中级作业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作业经验;高级作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复杂的高处作业活动。

3. 高处作业设备的分级。

高处作业设备主要包括各类登高设备、安全带、安全网等。

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适用范围,可以将高处作业设备分为三个等级,一般设备、专业设备和特种设备。

一般设备适用于高度较低、风险较小的作业活动;专业设备适用于一般高处作业活动;特种设备适用于高度较大、风险较高的作业活动。

4. 高处作业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高处作业前,需要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任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的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管理措施,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5. 高处作业管理的要求。

对于不同等级的高处作业,需要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总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是保障高处作业安全的重要依据,只有严格按照分级标准进行作业管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各单位和作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83)[颁布日期]19830415 [实施日期]19840101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1.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 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时,半径R为5m 。

高度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1.4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 高处作业的级别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 ~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及作业要求

高处作业分级及作业要求

高处作业分级及作业要求一、作业分级1、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o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2)国标/T4200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πι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OnlnI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9)国标3869规定的HI级或HI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H)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二、作业要求1、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国标6095要求的安全带。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IV级高处作业(3O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国标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42526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42526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08
1、施行日期:2009-06-01(GB3608-1993废止)
2、高处作业work at heights: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坠落高度基准面datum palne for highness of falling: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可能坠落范围possible falling bound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5、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adius of possible falling bounds(R):按标准附录 A.1确定
6、基础高度basic highness: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

7、[高处]作业高度highness of work:hw,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者。

8、高处作业分四段:2~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

9、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共分11种:具体标准4.2条。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风力从六级改为到五级。

总因素从9条增加到11条。

10、相关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的各种生产作业,是一种常见的作业方式。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进行分级管理。

本文将就高处作业的分级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人员能够根据标准进行科学的作业管理和操作。

首先,对于高处作业的分级标准,我们需要根据高度和作业环境来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高处作业可以分为低空作业、中空作业和高空作业三个级别。

具体的分级标准如下:1. 低空作业。

低空作业是指作业高度在2米以下的作业,通常是一些简单的维修、清洁等作业。

对于低空作业,作业人员无需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但必须穿着防滑鞋,以防止意外滑倒。

2. 中空作业。

中空作业是指作业高度在2米至10米之间的作业,这类作业通常需要使用一些简单的辅助工具,如梯子、脚手架等。

对于中空作业,作业人员需要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并且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3. 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是指作业高度在10米以上的作业,这类作业通常需要使用专业的登高设备,如吊篮、升降机等。

对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安全。

除了根据高度进行分级外,还需要考虑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

在特殊的作业环境下,如潮湿、多尘、高温等情况下,需要增加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高处作业,如焊接、切割等高风险的作业内容,还需要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总的来说,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是根据作业高度、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来进行科学划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分级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希望本文介绍的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提高他们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高处作业定义及其分级

高处作业定义及其分级

高处作业定义及其分级1.高处作业定义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时常会发生操作者从高处坠落以及物体落下伤人事故。

这类事故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造成的。

从高空中坠落当然极其危险,然而造成坠落伤亡事故的环境和原因却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当操作人员在远离地面以上很高的建筑物中施工,如果周围是封闭的或者是有遮拦措施,所处的环境就比较安全。

但是,即使在较低的施工作业层,如离地面仅仅是1~2m的地方,失足下跌也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规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

因此在建筑物作业时,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在2m以上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作业,即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的预防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四口”与“五临边”和攀登、悬空均作为高处作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由该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2.高处作业分级人、物从高处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

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最低之处。

这就是最大的坠落高度。

因此,高处作业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至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着垂直方向笔直地坠落,因此就有一个可能的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

即考虑最低坠落着落点时,应同时确定一个坠落的范围作为依据。

当以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为R,从作业位置至坠落高度基准面的沿直距离为h时,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R与h值的关系如下:hR2~5m2m5~15m3m15~30m4m30m以上5m因此,坠落高度越高,危险性就越大。

高处作业分级管理要求

高处作业分级管理要求

高处作业分级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管理,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高处作业风险,对高处作业进行分级管理,特制定相关要求。

一、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根据作业高度,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等四级。

1. 作业高度在2m-5m(含2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m-15m(含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15m-30m(含15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下列高处作业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30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
(2)雨雪天气进行的高处作业;
(3)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二、作业许可管理要求
1. 高处作业的区域设置了作业平台、护栏、安全通道(包括垂直安全通道和水平安全通道)的,并经总包单位检查验收合格的,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 特级高处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3. 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白色,有效期7天,由施工班组申请,分包单位进行审批。

4. 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白色,有效期7天,由分包单位申请,总包单位进行审批。

5. 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淡黄色,有效期7天,由分包单位申请,总包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6. 特级高处作业许可证,淡红色,有效期一个班次,由分包单位申请,PMT、监理和总包单位进行审批。

7. 作业高度范围跨级的,依照高一级的作业许可办理。

三、附件
1. 附件:高处作业许可证
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特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1.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1.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含2米)-5米(不含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1.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含5米)-15米(不含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1.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含15米)-30m(不含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1.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含30米)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1.1.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1.1.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1.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1.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1.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1.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1.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1.1.3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1.1.3.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1.1.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1.1.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1.2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3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处作业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83(国家标准局1983年4月15日发布198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当高度h为2米至5米时,半径R为2米;当高度h为5米以上至15米时,半径R为3米;当高度h为15米以上至30米时,半径R为4米;当高度h为30米以上时,半径R为5米。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1.4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每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