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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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互联网地图的质量管理水平,明确互联网地图质量的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地图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的质量技术人员,明确了进行互联网服务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质量职责
确定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技术、质量主管职责
由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组织编制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
(3)质量职能部门职责
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编写检查报告。
(4)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对互联网地图的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进行互联网数据的检查、质量评定、编写检查报告;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处理;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职责
互联网安全审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不断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符号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
等有关规定。
二、对互联网地图制作人员进行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危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图,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标注可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地理信息,如果发现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可能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并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
三、互联网地图的质量管理
(1)按互联网地图工序制作管理流程作业。
(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检查内容、比例、方法、程序及质量要求自检、互检,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3)上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到下工序。
(4)上工序因质量问题造成下工序损失的,应承担相应得责任。
(5)在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设置必要的检验点,专职质检员应现场检查工序产品质量。
(6)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做好质量记录,采取纠正措施。不合格品经返工修正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查;不能进行返工修正的,应予报废并履行审批手续。
(7)制作完成的互联网地图由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过程检查、最终检查,编写最终检查报告。
四、建立用户质量信息反馈及跟踪服务制度
(1)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规范用户上传标注行为,并保证上传标注的兴趣点符合国家的规定。
(2)及时进行用户反馈,并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