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一二物(201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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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二物〔2016〕61号
关于印发《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搭建周转材料集中调剂平台,优化配置周转材料资源,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综合降低周转材料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抄送:存档。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搭建周转材料集中调剂平台,优化配置周转材料资源,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综合降低周转材料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集中管理、标准设计、集中加工租赁、成本最低”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物机部是公司周转材料集中管理的主责部门,区域调配中心协助公司物机部对本区域周转材料集中管理,项目物机部是周转材料集中管理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公司在各中心区域设立的仓储基地用来存放保养各类材料。仓储基地由各区域分公司代为管理,具体负责场址选定、安排看守和保养人员、整章建制等。无具体区域分公司的由公司指定项目部负责。
第三章管理职责责任矩阵
注:“★”为主责部门,“☆”为辅责部门
第四章周转材料分类
第五条周转材料根据性状和管理权限分为下列几类:A类周转材料:移动模架、贝雷梁、钢支撑、军用梁、万能杆件、钢轨、钢板桩。
B类周转材料:包括公司自有周转材料,脚手架、各种钢模板、16平方以上电缆、新型周转材料等。
C类周转材料:除A类和B类外的大型专用周转材料如挂篮、台车,以及可比照周转材料进行管理的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如竹木制品、小型机具、防护材料、临电设施、交通设施、防寒保温材料等。
第五章设计、策划及计划管理
第六条项目中标后,公司策划组会同项目经理、总工和工程部,计算项目总体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和局内资源,按照成本为先、兼顾大局的原则,确定周转材料基本配置方案。该方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以半年为周期同实际执行情况做对比。
策划时应充分考虑周转材料标准化、通用性、运输成本等各项因素。
第七条计划编制
项目工程部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后15日内,结合策划时拟定的周转材料基本配置方案,编制周转材料需求计划报公司科技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交项目物机部。项目物机部根据该计划编制周转材料申请计划,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逐级报至公司物机部。施工中如需增加配置数量的,按上述程序在季度末25日前向公司上报下季度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公司收到计划后,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第八条计划内容
计划内容包括周转材料规格、数量、技术标准、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等。
第九条计划流程
项目部物机部编制上报需求计划→区域调配中心区域内调配→公司内部调配→集团公司内部调配→集中加工、租赁。
第六章周转材料集中加工、租赁、调配第十条铁路托管项目的周转材料申请计划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托管项目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调查市场行情,配合公司落实最终集中加工和集中租赁单价。
(一)新加工或改制铁路托管项目的周转材料由建工公司进行统一标准设计,集中加工制造。项目部与建工公司签订加工合同,为建工公司提供场地便利,加工分部纳入项目统一体系管理。
(二)集中租赁
实行集中租赁的周转材料范围:标准钢模、模板台车、挂篮。具体责任单位是:
中铁一局建工公司负责:标准钢模、模板台车。
中铁一局桥梁公司负责:挂篮。
集中租赁结算单价执行集团公司内部指导价格体系。由责任单位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结束退租结算付款后,集中租赁责任单位提取租赁费1%作为奖励总额返还租赁单位,由租赁单位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自管项目周转材料的来源以使用项目成本最低为原则,兼顾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分为内部调拨、外租和新加工改制等。
(一)公司内部调拨
1、项目自有的周转材料内部调拨时,调入单位应提前派人实地考察具体调拨物资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由调出单位负责联系车辆和运费,并与调入单位沟通;装车费用由调出单位负责,运费及卸车费用由调入单位负责。
2、调拨单价由调拨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调拨单价=
新加工价*0.9-[(新加工价-当期废铁价-单位运费)/2]计算。
3、周转材料仓储基地与项目间的调拨,装运费由具体项目承担。
4、调拨发生后三日内,双方做好签认报公司。
(二)局内公司之间调拨由公司物机部进行沟通协商,并报主管领导确定调拨价格,集团公司物设部下发集中调配通知单。调出单位承担场内装车相关费用,运费及离场后所有费用由调入单位承担。
(三)公司自管项目集中采购租赁
1、A类B类周转材料的采购租赁由公司按照年度或半年度组织集中招标以及竞争性谈判办理,公司未组织的情况下可委托区域或项目组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费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确定的外租标准执行,每年发布一次。
2、采购或外租均以相同条件下“总价最低”为中标原则。凡需要过磅验收的必须过磅。否则公司不予审批。
3、C类周转材料由项目报区域分公司可自行采购。
4、新购置的A、B类周转材料,由项目按照公司确定的数量和价格与供方签订合同,购置资金抵项目上缴款,产权归公司所有,并在使用过程中收取租赁费。项目应在具体周转材料全部进场后向公司物机部报清单以完善上述手续。
第七章摊销
第十二条周转材料由产权单位按月摊销。
1、A、B类周转材料摊销以公司确定的周转材料外租单价结合实际使用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