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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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处方与药物治疗医嘱制度

书写处方与药物治疗医嘱制度

书写处方与药物治疗医嘱制度
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享有处方权;
二、处方按规定的格式逐项书写,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每张处方和药物治疗医嘱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四、处方和药物治疗医嘱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五、处方和药物治疗医嘱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

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六、药物的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七、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八、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药物治疗医嘱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

十、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一、医师开具处方与药物治疗医嘱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处方医嘱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三、处方医嘱的书写规范1. 医师开具处方医嘱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 处方医嘱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诊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用药天数、禁忌症、注意事项等。

3. 处方医嘱中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应与药品说明书一致。

4. 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应在处方医嘱中注明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5. 对于多个临床诊断,应写明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处方医嘱的审核与调配1. 药剂科负责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医嘱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剂科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3. 药剂科对审核通过的处方医嘱进行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

4. 药剂科在调配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五、处方医嘱的执行与监控1. 护理部负责对处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确保无误。

3.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处方医嘱的归档与保存1. 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2. 处方医嘱的保存期限为:门诊处方医嘱为1年,住院处方医嘱为2年。

七、处罚与责任1. 医师、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医嘱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晰、规范,易于辨认;(三)医嘱应当注明开具日期和时间;(四)医嘱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五)医嘱应当注明用药剂量、用法、次数等;(六)医嘱应当注明检查、检验等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六条处方医嘱的审核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医嘱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二)医嘱的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医嘱的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必要;(四)医嘱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医嘱由药剂人员负责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等。

第八条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当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发现错误或者疑问时,应当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联系。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记录第九条处方医嘱的执行由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医师。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医嘱执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患者反应等。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四条处方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药师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具备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审查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优化疗效而设立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一、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错误,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合理的用药可以避免患者因不必要或不适当的药物使用而受到伤害。

药师通过审核处方,可以发现处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药物过敏史、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是否适当等。

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药师审核处方的操作流程1. 接收处方:药师需要从医生处收到患者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药频率等信息。

2. 审核处方:药师仔细审查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中的药物品种、剂量、用法和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还要注意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 与患者进行沟通:在必要的情况下,药师可能需要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审核处方。

4.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果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比如剂量过大、过敏史等,他们可以向医生提出建议,并一同讨论最佳的治疗方案。

5. 记录和沟通:药师需要将审核结果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医生了解到审核结果和建议。

三、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1.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通过药师审核处方,可以减少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合理的用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的病痛和不适。

2. 优化药物治疗效果:药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医生选择更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与医生的合作,药师可以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副作用的产生。

3.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机构引入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的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开具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包括标准用药名、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的填写,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

2.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审核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处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子处方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可以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电子处方不仅方便医生开具和查询,还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医院数据统计和管理。

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在给患者开具用药医嘱时,应书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写或口头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用药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用药时间等要素,避免患者或护理人员的误解。

2. 医嘱执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制度,对护士执行医嘱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医嘱按时按量执行,减少患者漏服或误服药物的风险。

3. 药物配送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在药房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信息,避免发生药物混淆或错发的情况。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只有如此,医院才能建立良好的用药管理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

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简介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是指在药学领域中,药剂师对医疗机构发出的处方或用药医嘱进行审查和管理的制度。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预防药物滥用、错误用药等潜在风险。

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处方审查:药剂师对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查,确定药物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适宜性。

药剂师会检查处方中的药物种类、剂量、用法等信息,并与患者的病情进行比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

2. 用药医嘱管理:药剂师对医疗机构内的用药医嘱进行管理,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符合药物治疗准则。

药剂师会检查医嘱中的药物选择、剂量、频率等内容,并与相关病历资料进行核对,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治疗。

3. 药物信息提供:药剂师向医生和患者提供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的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等,以帮助医生和患者做出明智的药物选择和用法。

4. 问题解决和咨询:药剂师作为药物治疗的专业人员,负责解答医生和患者对药物的疑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实施步骤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具体步骤如下:1. 接收处方或医嘱:药剂师接收来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审查药物信息:药剂师仔细审查处方或医嘱中的药物信息,包括药物种类、剂量、用法等。

3. 核对病情资料:药剂师核对患者的病历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过敏史等重要信息。

4. 判断药物合理性:药剂师根据药物治疗准则、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判断处方或医嘱中药物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解决问题和提供咨询:药剂师解答医生和患者对药物的疑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6. 记录审查结果:药剂师记录药物审查的结果,包括是否通过审查、提出的建议等。

结论药剂师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制度,药剂师可以发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医生和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预防药物滥用和错误用药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随着医学技术不断发展和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正确使用处方和妥善管理药物医嘱可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治疗和用药指导,同时也可以避免因错误用药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健康风险。

为了加强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管理规定处方是医生对患者用药的书面指导,其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处方的管理十分必要。

(一)处方书写规范为了保证处方的准确性和可读性,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必要信息。

此外,医生还需要使用统一的缩写和规范的标记,以免造成误解。

同时,医生应该注意语句通顺,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辞,以免给患者带来困扰。

(二)处方传递和处理医生开具处方后,需要通过合适的渠道将处方传递给药剂师或患者。

为了确保处方的传递和处理的准确性,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处方传递和处理制度。

传递过程中需要密封处方,避免信息泄露。

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剂师需要建立健全的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药物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对药物的使用进行书面指导的行为。

药物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一)药物医嘱的书写和管理医生在书写药物医嘱时,需要详细描述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

药物医嘱需要经过医生的签名和盖章,以确保医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的传递、处理、执行和监测等环节。

药剂师需要认真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

(二)药物医嘱的执行和监测药物医嘱的执行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的关键环节。

药事管理制度-08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药事管理制度-08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实用】医院制度药海无涯 学无止境 专注医学领域生效日期 2005.4 题目 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修改日期 2020.9 页数 1/3一 总则1 根据卫生法规及本院有关制度书写和执行处方和药品医嘱。

2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医嘱。

3 药品处方和医嘱必须由注册执业医师开具并注明开具的日期和时间、用药方法和剂量。

3.1 处方有效期: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由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3.2 处方由前记、正文、后记组成:a 前记包括:医院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科别、临床诊断和开具日期等;新生儿处方前记还应包括体重;b 正文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和用量;c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调配、审核并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盖章。

3.3 处方书写规则:a 项目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电子处方经处方医师签名后有效;b 药名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c 剂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量使用,必须注明单位,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d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3.4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在药学部留样备查,实时更新。

3.5 处方限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某些老年病、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须注明理由。

4 TPN 和化疗医嘱,4.1 使用 TPN 和化疗医嘱电子模板。

4.2 模版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床号、体重/体表面积、医嘱开具日期和时间、药品种类、用法用量、使用频度、连续使用天数等。

5 使用注射用抗生素应填写电子“抗生素使用申请单”,并遵守以下规定:5.1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并由DTC 委员会根据需要调整。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药剂师通过对患者处方或医嘱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性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功能以及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物是治疗疾病的工具,但若药物使用不当,则可能造成患者的身体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通过药师的审核能够排除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或隐患,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药物治疗。

其次,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药物种类的繁多,合理用药显得尤为重要。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药史等因素,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防止不必要的药物滥用或重复用药。

因此,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对于提升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二、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功能1. 识别药物错误药师通过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能够识别患者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如药物名称写错、剂量不合适、相互作用等。

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减少患者因药物错误而受到的伤害。

2. 提供用药建议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药物副作用等因素,给予医生和患者专业的用药建议。

比如,药师可以提醒医生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情况,避免给予患者有肝肾损害风险的药物。

3. 防止重复用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多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容易造成药物重复使用。

通过药师的审核,可以发现重复用药的情况,并及时提醒医生和患者,避免多次用药造成潜在的药物风险。

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实施方法1. 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借助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实现对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的远程审核。

该系统可以提供药师所需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药物剂量等数据,药师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医生和患者用药建议。

2. 多学科团队合作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可以与医生、护士、临床药师等多个专业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医嘱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与处方医嘱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安全、有效、合理;(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由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开具,并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签名确认。

第五条处方医嘱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二)诊断、病情;(三)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四)开具日期;(五)医师签名。

第六条处方医嘱书写要求:(一)字迹工整、清晰;(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准确无误;(三)诊断明确,病情描述准确;(四)医师签名齐全。

第七条处方医嘱审核:(一)由具有处方审核资格的药师或具有处方审核职责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核;(二)审核内容包括:处方医嘱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三)审核合格的处方医嘱由审核人员签名确认。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调剂第八条处方医嘱执行:(一)由具有处方执行资格的医务人员根据医嘱内容对患者进行用药治疗;(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开具医师或上级医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用药。

第九条处方医嘱调剂:(一)药剂人员根据处方医嘱调配药品,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二)调剂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有误,应及时与医师沟通,并按规定处理。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保存与归档第十条处方医嘱保存:(一)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一般保存期限为2年;(二)保存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存,纸质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处方医嘱归档:(一)归档时间:处方医嘱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二)归档范围:所有经审核合格的处方医嘱;(三)归档要求: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处方和医嘱管理的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医师、护士、药师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门诊处方:指医师在门诊诊断后予以患者的药物治疗指示。

2.医嘱:指医师依据患者病情订立的后续治疗引导,包含住院期间的药物治疗、检查、饮食等。

3.处方笺:指医院为门诊患者供应的规范格式的处方纸张。

第二章处方管理第四条门诊处方开具1.医师应在门诊中经过详尽诊断后,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填写完整的处方。

2.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照医院的规定格式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等,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处方中应明确标注患者的过敏史、禁忌药物等紧要信息,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据患者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并合理掌控用药剂量,避开过度使用药物。

第五条处方审核与签字1.开具处方的医师应将处方交由药师进行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2.药师审核时应核实处方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需修改处方,应与医师进行沟通并取得全都看法后方可进行更改。

修改处方后,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处方复印与存档1.每张门诊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复印一份归患者存档,同时医师也应保存一份。

2.存档处方应保管至少3年,并依照医院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处方收费与发药1.患者持门诊处方前往药房购药时,药师应核对复印的存档处方,确认患者身份,配发药物,并在复印处方上标注发药的日期和签字确认。

2.药师在发药时应向患者认真讲解药物的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并提示患者定时进行用药。

第三章医嘱管理第八条医嘱订立与执行1.住院患者的医嘱应由主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尽快订立并书写在医嘱单上,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嘱应标明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入院日期,以及具体的治疗措施、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

处方或用药执行制度

处方或用药执行制度

处方或用药执行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用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①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②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行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琢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作好解释工作。

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

2023-11-08contents •引言•门诊处方管理•用药管理•培训与教育•监督与考核•总结与展望目录01引言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患者需求的多样化,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成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当前医疗环境下,提高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源性疾病和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通过实施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提高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和用药的合理性。

02门诊处方管理处方开具规范处方开具需遵循医学指南和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药物。

处方内容应完整、清晰,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处方开具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

处方审核与调配处方审核应由具备资质的药师或医师进行,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安全、有效。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信息。

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遵循操作规范,避免差错事故。

处方点评与质量改进医院应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处方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处方点评应包括处方开具规范、药品使用合理、配伍禁忌等方面。

医院应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高处方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

03用药管理确保药物使用的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副作用。

安全性原则确保药物对患者的有效性,以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有效性原则在满足安全性和有效性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效益高的药物。

经济性原则确保药物的使用符合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避免过度用药或用药不足。

适当性原则用药原则与规范根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特殊生理特点,提供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和建议。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和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根据儿童和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药物代谢特点,提供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和建议。

针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代谢特点和病情状况,提供合理的用药指导和建议。

处方(医嘱)用药管理制度

处方(医嘱)用药管理制度

处方(医嘱)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处方及医嘱用药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二、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要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予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经济性。

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用药依据及分析,病程记录与医嘱用药一致。

三、患者就诊前和正在使用的所有处方及医嘱用药,应在病历中记录,执行医嘱用药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按《镇康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规定报告。

四、医师要根据必要的指标和实验数据,分析判定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并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用药依据及分析。

五、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申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给药办法或剂量等。

如因医疗立异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按《XXX超申明书用药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按照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六、护士在执行医嘱用药时,按《医嘱执行制度》《患者用药观察制度》的规定实施,并做好每次给药的记录。

七、患者所用药物信息在出院或转院时统一纳入其病历中管理。

八、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物临床应用工作模式,开展以临床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为“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控病例,重点肿瘤住院患者”建立药历。

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要告知处方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1/3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一、处方/医嘱的审核1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在调剂前必须经过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抢救、手术麻醉时除外,审核内容包括:1.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1.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1.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给药频度的合理性;1.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1.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或食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1.6真实或潜在的过敏信息;1.7患者体重和其他生理信息;1.8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2对住院患者,药师还应对最初的用药医嘱与患者入院前服用的药物进行比对。

二门急诊处方调配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凭处方取药,其他药品凭发票取药:1.1患者凭处方(精、麻、毒)到收费处付费,收费员在处方上盖收费章;普通药品直接付费(收费处、支付宝、医付快)。

1.2患者凭盖有收费章的处方(精、麻、毒)、发票或其他付费凭证到门诊药房领取药品。

1.3药剂师在调配处方时,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1.4不合理处方,及时通知处方医师,并登记和上报 DTC 委员会,由其作出讨论并将结果公告在医院局域网上。

1.5药剂师打印药品标签:标签内容包含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1.6药剂师发药时:a确认患者身份,让患者/家属陈述患者姓名;b逐条核对处方,口头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需特殊保存药品的正确保存方法。

2患者/家属带药回家,患者按照药品标签、药剂师和医生的嘱咐使用药品,发生疑问时可以电话或当面向临床药剂师或门诊药剂师咨询。

三住院医嘱的调配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2/31病区药房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剂师接到用药医嘱后应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在调配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是由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

(二)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

(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和医嘱管理遵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权管理医嘱管理制度

处方权管理医嘱管理制度

处方权管理医嘱管理制度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

由于处方权和医嘱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便实现科学、准确、安全的处方和医疗服务。

二、制度的内容1. 处方权管理(1)处方权的分类:根据不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资格,划分处方权的级别,如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

(2)处方权限设置:根据医务人员的职务和资格,设置相应的处方权限,明确不同医务人员的处方范围和限制。

(3)申请处方权限:医务人员在经过培训和考核后,可以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获得相应的处方权限。

(4)审核和监督:医院管理部门对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医嘱管理(1)医嘱的分类:根据不同病情和治疗方案,对医嘱进行分类,如用药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等。

(2)医嘱的制定:医疗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医嘱制定科室,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制定医嘱。

(3)医嘱的执行:护士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执行,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接受治疗和药物。

(4)医嘱的评估和监测:医疗机构设立医嘱评估科室,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制度的实施1. 培训和考核:医务人员在获得处方权限和医嘱制定权后,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和规定。

2. 监督和反馈:医院管理部门对医务人员的处方和医嘱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3. 知识更新:医务人员需要定期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制度的评估:医疗机构需定期对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 制度的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医疗实践的需要,及时对处方权管理和医嘱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生、药师、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药品供应商。

二、开药流程和要求2.1 开药资格要求全部医师必需取得医疗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在医院进行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2.2 开药审查1.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开具处方药品。

2.药师在收各处方后,应进行审查,验证处方合法合规,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和用量等。

3.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将药品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等记录在药品发药系统中。

2.3 收费和开具发票1.依据药品管理规定,医院应订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确保患者用药费用合理。

2.药师在发药时,应将相关费用准确录入系统,并开具完整和准确的发票。

2.4 处方保管和备案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依照规定保管处方副本、原件及病历等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

2.在处方副本上应标明医生姓名、患者信息、诊断和用药等相关信息。

2.5 处方用药引导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应供应认真的用药引导,包含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告知患者必需依照医嘱进行用药。

三、医嘱管理3.1 医嘱书写要求1.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医嘱时,应书写规范、清楚、准确,避开使用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2.医嘱中应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用药方式和用药剂量等必需信息。

3.2 医嘱审核1.医嘱审核应由医师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2.存在异常或疑问的医嘱应及时联系开具医嘱的医生进行沟通和核实。

3.3 医嘱执行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核实患者身份。

2.医嘱执行后,应在医疗记录上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报告医生任何不良反应或疑议。

四、药品管理4.1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按需合理储备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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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一)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务部门备案,医务部审核同意后,发文授予处方权。

(二)无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和医嘱。

(三)医师的电子签名须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不得随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四)本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核医学专业住院及以上医师取得放射性药物处方权。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药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本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职称晋升后,需要获得高一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

门诊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六)本院已注册的肿瘤治疗相关专业主治及以上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化疗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化疗药品的处方权。

(七)以上特殊药品的开具由医务部负责组织培训、授权,同时
药学部备案。

二、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规定
(一)患者所有用药必须有处方或药物医嘱,包括放射性药品、自备药品、赠送药品、研究性药品等。

(二)医师凭自己的工号和密码进入医生工作站开具处方或药物医嘱,确认后发送至药学部。

(三)处方开具3天内有效。

(四)处方和药物医嘱结构
1.处方由前记、正文、后记3部分组成。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体重、科别、临床诊断、过敏史、开具日期等。

处方正文以厂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滴速、输液顺序。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2.药物医嘱中应包括患者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体重、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过敏史);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滴速、输液顺序);医嘱开具日期、执行时间、执行条件(如 PRN 医嘱应注明适用情况)、停止时间、医师签名。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最多5种药品。

4.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
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后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在目录中选择相应的饮片。

(五)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注意要点
1.处方和药物医嘱中患者年龄应当填写至出生年月日;14岁以下患者注明体重;化疗患者需要填写身高和体重。

2.处方和药物医嘱中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药品缩写名、商品名、模糊名称。

3.规定做皮试的药品,医生须开具皮试医嘱,有资质的护士须判定皮试结果并记录。

4.处方正文中录入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给药剂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使用。

如需超说明书使用时,按照《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执行。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对于需要时使用(PRN)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用药医嘱需注明用药指征,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门诊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普通慢性病处方不得超过30日用量。

特殊病患者开具量应符合医保相关规定。

6.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电子医嘱、电子处方外还应配有纸质处方。

纸质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红色、白色。

处方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精二"。

纸质处方需加盖科室或门诊部公章并注明身份证
号,不得使用"未带",如确实患者身份证号无法提供,应注明代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后记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凭备案签名接收并配发药品。

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纸质处方后的空白处应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纸质内容及医生签名应与电子处方一致。

7.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精一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缓控释制J,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1日常用量。

哌甲酯片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对于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需要适当延长,医师应当在纸质处方中注明理由并在药品数量上盖章确认。

8.静脉滴注药物滴速应根据药物性质、患者病情、年龄以及心、肺、肾功能情况调节输液速度。

一般成人40滴/分—60滴/分,儿童20滴/分—40滴/分。

9.处方和药物医嘱按《医嘱制度》执行。

自备药品按照《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研究性药品按《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10.门诊患者的处方必须在门诊病历中呈现。

住院患者入院前服用的药品信息应在入院录中呈现。

医生开具药物医嘱前应评估患者入院前服用药品,整合后医嘱告知患者,并记录在病历中。

11.根据患者及所用药物的情况,制订用药后的监测计划。

三、处方和药物医嘱审核
(一)处方和药物医嘱审核参照《医嘱处方审核制度》执行。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化疗药品、放射性药品等药物实施特殊处方权管理,按照《医师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三)药师发现不完整、不清楚的处方或药物医嘱按《争议性处方处置流程》处理。

四、处方和药物医嘱调剂和药品发放
(一)药师按操作规程调配处方。

(二)涉及高警讯药品的医嘱按照《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三)门急诊处方发放与用药指导。

1.身份确认:核对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

2.核对发药,认真做好用药指导,如交代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如何保存等。

(四)住院药物医嘱核对与发放。

1.核对医嘱和药品。

2.药物配置顺序以医生医嘱顺序为准。

未注明给药顺序时,静脉配置中心应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优先主要治疗药物,优先频次高的医嘱,按科室用量进行配置
3.在规定时间按《药品运送管理制度》将药品及时发送至病区。

出院带药按《出院带药发放流程》处理。

(五)在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各环节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名。

五、药物医嘱执行
(一)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实行PDA扫描,核查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应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

执行后应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三)护士在执行需依据病情变化的医嘱时,需有1名医师协助执行,并做好相应处置、急救准备。

(四)抢救或手术时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先记录、复读一遍,经核实无误后执行(记录—复读—确认)。

当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患者抢救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接受口头医嘱的护士可在复述医嘱并经医师确认后执行,并留取安瓶,抢救结束后医师要6小时内补开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和签名。

(五)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进行交接,接班者应严格执行。

(六)执行医嘱时,参照以下要求1.参考给药时间(±1小时)(1)QD 给药时间为8时;(2)BID 给药时间为8时、16时;(3)TID 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4)QID 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20时;(5)QN 给药时间为20时;
(6)Q4H 给药时间为8时、12时、16时、20时、24时、次日4时;
(7)Q6H 给药时间为8时、14时、20时、次日2时;
(8)Q8H 给药时间为8时、16时、24时;
(9)Q12H 给药时间为8时、20时。

2.静脉给药顺序以医生医嘱顺序为准,未注明给药顺序时,按药品发送顺序执行,第一组输液给药参考以上给药时间。

3.ST医嘱:医嘱开具后30分钟内给药。

4.其他临时医嘱:按下达医嘱顺序给药。

5.其他频次情况,按医嘱执行。

6.当日新开具长期医嘱中每日3次的治疗方案,当日至少给药1—2次;每日2次的治疗方案当日至少给药1次;每日1次的治疗方案当日必须给药。

7.特殊给药要求,按医嘱或说明书规定执行。

六、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培训、监督与管理
(一)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培训:医务部负责对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流程进行培训。

(二)给药后,医务人员要监测药品的疗效、不良反应。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要求上报。

(三)处方和药物医嘱质量审查、监督与奖惩:医务部、门诊部和药学部每月对处方和药物医嘱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具体参照《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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