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遴选、淘汰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淘汰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淘汰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淘汰管理制度

(一)药品的评审

1、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新药评审制度。

2、评委的组成评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库由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相关医疗专家组成(即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委论证的重点是:

(1)应用前景根据医院是·····,对评审的新药在医院能否长期使用,该药品适应的病人多少进行论证。

(2)有效性对评审的新药疗效是否确切进行论证。

(3)安全性对评审需要的新药不良反应是否严重,是否存在较大的毒副作用进行论证。特别是医院已有同类型药品正在使用的,引进同类型新药时在有效性、安全性方面是否有明确优点。

(4)合理性对评审的新药药品质量稳定性是否好,质量标准可控性是否好,患者使用是否方便进行论证。

(5)经济性对评审的新药价格是否合理,患者是否可以接受,效价比进行论证。

4、评审结果确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认同的观点,为最终评审结论。

5、专家库成员有权利、有义务在新药引进使用的过程中,就以上评审内容出现的问题进行咨询、整理、记录,以便对引进的新药进行再评审。

6、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必须对本次会议同意引进的新药按本制度第三条评审内容进行再评审,以确认引进的新药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二)药品的淘汰

1、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药品淘汰管理制度。

2、淘汰依据:处方点评数据、处方动态监测数据、药品再评价数据、国家文件通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3、日常工作品种批次质量监测提出淘汰依据:临床不良反应、药品检验报告。

4、执行时间:接到不良反应及通知,必须立刻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科室停止使用,并严格观察患者,做好上报工作。对相关药品进行回收处理。

5、淘汰药品的处理:对质量问题的药品原则上必须实行回退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上报上级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药品淘汰的范围:临床专科在《新药引进申请表》中所提出的淘汰药品;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临床使用量小,并可以被替代的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严格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

(2)临床专科在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时,同时做到药品品种的动态平衡。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临床反应大的药品进行汇总,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汇总及处理意见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随时听取药学部科主任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汇报,并决定是否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讨论与表决。有关科室(药学部、医务科)有权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作出暂停使用的决定。

(4)对于进入试用期的药品,在临床试用3个月~6个月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其临床用量、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临床疗效等,进行复审投票赞成票少于参加人数2/3的药品,视为不引进药品,已在临床试用的药品作淘汰药品处理。

(5)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由行风办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6)所有淘汰的或停止使用的药品都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并说明情况。

药品遴选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 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 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 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械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 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时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入选计划,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4.药械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5.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相关人员。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6、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 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 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 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 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 本药物的比例。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 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 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 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 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 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 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 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 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 制度。 一、基本原则

医院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药剂科下属各部门每月应进行一次科内盘点,每年应进行一次由医院财务、审计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年终盘点。(贵重药品盘点工作按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2、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3、药剂科下属各部门每月盘点的时间为本月最后一天。 4、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操作应在盘点数据处理前进行完毕。 5、药库、药房对库存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仔细清点库存数量 6、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应字迹清晰,并对盘点表统一编号,不得任意修改或遗失,同一品种多个规格应加以标注以示区分,盘点的同时,检查药品效期,对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标注效期。盘点表应有盘点人和数据录入人签名,以示负责。 7、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8、数据要求:为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对盘点数据录入的要求如下: 8.1实物盘点后的数据在录入时,应注意各部门的包装

单位,包装单位数量应该换算到与系统中的包装单位一致。 8.2在盘点数据录入完成后,应立即执行审核。 8.3为保证盘点的彻底,在执行审核后,新建一份盘点单,并由系统功能生成“漏盘点药品生成盘点单”对“漏盘”部份进行数据确认。 8.4对由系统生成的“漏盘点药品生成盘点单”数据确认后进行审核。 8.5所有盘点工作必须在盘点当日24时前完成。 9、盘点结束后,各部门将盘点纸表与打印表核对无误后签名。 10、药剂科药品会计与医院药品会计分析盘点结果后交药剂科主任审核。 11、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0.3%,应仔细分析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报分管院长。知丁

XX医院特殊用药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特殊注射用药物的管理。 2 遵从医院制度-药事管理篇。 3 需中心静脉进入的特殊药物: 3.1 TPN(糖浓度>10%) 3.2 腐蚀性化疗药物 3.3 已知对外周静脉有刺激的药物 3.4 高浓度钾 3.5 其它需中心静脉用药 4 只能由医生给药的特殊途径: 4.1 脑室内注药 4.2 胸腔内给药 4.3 腹腔内给药 4.4 膀胱内灌注 5 特殊注意事项: 5.1 静脉补钾仅限于静滴或泵注。静脉输入氯化钾浓度>60mmol/L,应连续监测心电 图,监测血清钾。 5.2 患者少尿或无尿,如输注液体中含钾,需通知医生。 5.3 输注血管活性药的管道必须经常巡查,保持通畅,该管道不能同时静推其他药物。 5.4 更换血管活性药物种类或停用药物,要连同原血管活性药物管道一起更换,并用 针筒抽净前端药物。 5.5 在给普罗帕酮、地尔硫卓、胺碘酮、β受体阻滞药及洋地黄等可影响心率药物前 须检查患者心率,HR<60次/分,需暂停以上药物,并通知医生,同意后使用。 5.6 静推普罗帕酮、维拉帕米、地尔硫卓、胺碘酮等需密切注意血压;硝普钠需溶解 在5%葡萄糖注射液中,溶液配制到使用完不超过4小时,避光输注。 5.7 甘露醇给药速度过快,如给药前患者血压不稳定,需通知医生,确认后方可使用。 6 特殊药物的监测与记录: 6.1 静脉用药:如医嘱有特别速度要求的一律使用输液泵或微量泵,并使用特殊“标签” 以示区别。 6.2 胰岛素:用后30分钟观察并记录有无低血糖反应。 6.3 影响血液动力学类药物:如硝酸酯类等,每15-60分钟监测并记录血压及心率。 6.4 有皮试要求的抗菌药物:首次使用30分钟内观察并记录有无过敏反应。 6.5 各科可根据专科需要增加特殊药物的监测范围。 6.6 根据医嘱进行药物观察和记录。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新药引进管理制度.

新药引进小组管理制度 一、新药申请管理制度 1、由临床科室向药剂科领取《新药引进申请表》; 2、申请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申请引进的新药进行讨论,纪录讨论的情况; 3、认真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中的有关项目,如药品的药理、药效特点,与现有院内、外同类药品比较的情况、价格、“医保”情况等; 4、提出需淘汰的药品名称,原则上申请引进一种药品,同时需淘汰原先使用的一种同类或同种药品。 5、《新药引进申请表》必须由各科主任及参加讨论的成员签字,否则无效。 二、申请引进新药药学评估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收到临床送交的《新药引进申请表》后,由药学评估组组长将表格及相关资料分配给有关药学评估人员进行评估; 2、认真填写《拟引进新药评估表》中有关项目,如药剂学、药效学

及药动学特点,国内、外多中心研究结果,与院内、外已有同类药品在药理作用、临床疗效、每日用药费用上的差别与比较等; 3、评估员对《拟引进新药评估表》签名后交药剂科主任复核并签名,否则无效; 三、新药引进管理制度 1、申请科室及药剂科均同意引进的药品,有药剂科通知药品经销者提供新药资质材料,包括新药证书、产品GMP认证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等;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药剂科主任关于临床新药申请情况与药剂科对申请引进药品评估情况的汇报,对同意引进试用的并通过新药资质审核的药品,签署意见。如同意,则该药品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 3、申请科室和药剂科主任分别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新药引进申请表》、《拟引进新药评估表》内容,药事管理委员会采用署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临床试用药品进行表决,同意引进的票数大于或等于参加人员2/3的药品,则进行临床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相关各科对该药品的疗效等进行评估,院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监测该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4、试用期结束的药品,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专科及药剂科对试用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报告情况进行投票表决,同意引进的票数大于或等于参加人员2/3的药品,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 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 (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 (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 (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 (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 (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

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遴选制度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中心的临床实际制定我中心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5.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6.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中心用药结构达到我中心水平的药品。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西药房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根据医中心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西药房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4.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5.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 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本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总则 1、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药房、护理部、主管领导等人员组成。相关临床科室应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或兼职)管理特殊药品,并保持相对稳定。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药房)承担。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和“批号管理”,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各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建立收支帐目,根据各类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专册登记,逐日或逐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 5、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药剂科(药房)每3个月一次对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药剂科外备用特殊药品的清单一式两份,药剂科保存一份,各部门保存一份。 8、特殊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告药剂科主任,再上报保卫科、医务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处。 9、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10、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殊药品的分类和本院品种 1、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

医院药品引进与淘汰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引进与淘汰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合理规范采购新药和淘汰药品。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新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在我院停止使用的药品如需恢复使用,也按新药管理。新药试用期为3个月。 4.权责 4.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药品引进与淘汰的讨论、决定。 4.2药学部:负责对申请的新药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汇总,对待淘汰药品进行评价,提交药事委员会。 4.3各临床科室:负责填写《新药申请表》,申请新药;填写《新药使用反馈评价表》,评价新药。 5.制度内容 5.1新药引进原则 5.1.1为省招标范围内的药品要选用中标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5.1.2《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一家医院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药品只允许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下。根据此原则,选用药品时应考虑到不同档次的药品(进口、原研、专利、国产)、成人与儿童的剂量剂型、特殊用药等情况,以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 5.1.3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

时,申请科室和药学部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委员会审议替换。儿童用药的剂型规格除外,特殊的用药需求可以增加。 5.1.4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 5.1.5优先考虑品牌、原研、专利的品种。 5.1.6优先考虑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 5.1.7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省基本药物。 5.1.8优先考虑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 5.1.9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 5.1.9.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商生产的品种。 5.1.9.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 5.1.9.3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 5.1.9.4生产商、销售商的医药代表在医院药品营销活动中有不良记录。 5.1.9.5被药事委员会否决过的品种,半年内不再接受该品种的申请。 5.2新药引进流程 5.2.1申请医师填写《新药申请表》,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药学部。 5.2.1.1《新药申请表》填写认真严谨,不得漏项,填写不完整、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 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 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 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 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 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 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 1、非中标品种; 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 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 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 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 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 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 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附件*******医院药品购进申请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

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药品出库管理制度

****药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药品出库管理制度文件编码FK-QM-010-2013 编制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版次02 页数 2 编制人审核人质量管理领 导小组 批准人 编制日期2013-09-01 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变更原因根据《GSP》(卫生部令第90号)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质管制度。 1、目的:规范药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卫生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3、范围:适用于药品出库复核。 4、责任者:发货员、复核员 5、规定内容: 5.1药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5.2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5.3发货人员根据电子标签(拆零库)或RF手持终端(整件库和专库)的指示引导,进行拣货,临时存放于小推车内。拣货完毕后,将小推车移至复核台,将药品移交给复核人员复核、拼箱。复核员必须按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规格剂型、数量、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项目。 5.4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后在系统中记录复核内容。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5年以上。 5.5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出库复核: 5.5.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5.5.2对拼箱药品逐品种、逐批号对照出库(发货)指令或销售票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封箱,在使用的代用包装箱上应有醒目、易辨认

的拼箱标志,注明其拼箱状态,防止混淆; 5.5.3 拼箱发货时如药品不能填满代用包装箱,为了防止药品在搬运和运输途中出现晃动或挤压,可采用无污染的纸板或泡沫等进行填充; 5.5.4使用其他药品包装箱为拆零药品的代用箱时,应加盖有“拼箱”字样的印章。 5.6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按照药品的质量特性、储存分类要求、运输温度要求,遵循特殊管理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冷藏和冷冻药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液体与固体制剂分开的原则进行拼箱,拼箱的冷藏、冷冻药品温度要求应该一致,药品与非药品不能进行拼箱; 5.7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5.7.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5.7.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5.7.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5.7.4 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8药品出库根据实际情况附带盖有公司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药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加盖公司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以及其他需要附带的资料。 5.9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5.10做到下列药品不准出库: 5.10.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5.10.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整理出售; 5.10.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5.10.4 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管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10.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02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

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

编号:SM-ZD-85779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 2. 依据 2.1药品管理法律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3特殊药品的相关规定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按规定购进特殊管理药品 3.2质量管理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质量确认、信息上报、运输证明办理。 3.3仓储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收货、储存、养护、出库复核。 3.4销售部负责按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 3.5运输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 4.适用范围

适用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和销毁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及监控。 5.内容 5.1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5.1.1特殊管理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1.2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隐僻的药品。 5.1.3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按其使产生依赖性和危害性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或二类精神药品(使精神要药品和麻醉药品目录) 5.1.4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5.1.5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知己或者其标记药物。 5.2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管理 5.2.1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购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修订)

***中医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西药、中成药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网上采购。中药饮片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签名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审批签名,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及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6、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汇总做封面,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财务科进行审核,再交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科。 7、药品付款时间及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定及医院资金情况决定,药品付款计划由财务科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药剂科签字,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8、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欠款情况。 9、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 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2012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5~7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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