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WIPO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0.08.28•【文号】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科技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附件)内容作部分调整,现予以公布。
属于军民两用技术的,纳入出口管制管理。
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8月28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一、禁止出口部分(一)畜牧业1.删去微生物肥料技术(编号:050302J)条目。
2.将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技术(编号:050304J)控制要点1修改为:“除杂交一代蚕品种以外的蚕遗传资源”。
(二)医药制造业3.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咖啡因生产技术(编号:052701J)条目。
4.删去核黄素(VB2)生产工艺(编号:052702J)条目。
5.删去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编号:052705J)条目。
(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6.将航天器测控技术(编号:053701J)控制要点修改为:“我国使用的卫星及其运载无线电遥控遥测编码和加密技术”。
(四)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7.地图制图技术(编号:054101J)控制要点修改为:“直接输出比例尺>=1:10万我国地形要素的图像产品”。
(五)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8.将空间数据传输技术(编号:056002J)控制要点修改为:“涉及下列其中之一的卫星数据加密技术:1.保密原理、方案及线路设计技术2.加密与解密的软件、硬件”。
9.将卫星应用技术(编号:056003J)控制要点修改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信息传输加密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国际科技合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技术进出口秩序。
第四条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
第五条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
第二章技术进口管理第七条国家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进口。
第八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
国家发布《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国家发布《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金属通报》
【年(卷),期】1999(000)023
【摘要】为实现技术出口法制化、规模化管理,促进我国技术出口的发展,外经贸部、科技部近日发布《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同时公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
口技
【总页数】1页(P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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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无【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卷),期】2009(000)030【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2001年第14号令)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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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法规类别】出口许可与管理【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33号令【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02.10.18【实施日期】2002.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经国务院批准,现发布《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9日起施行。
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二00二年十月十八日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是指本办法附件《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物项和技术的贸易性出口以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技术转移。
第三条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理,防止《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被用于化学武器目的。
第五条国家对《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的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第六条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的接受方应当保证,不将中国提供的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用于储存、加工、生产、处理化学武器或用于生产化学武器前体化学品;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不得将中国提供的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用于申明的最终用途以外的用途或者向申明的最终用户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08修订)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08修订)【法规类别】出口许可与管理【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发布部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08.09.16【实施日期】2008.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修订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已经2008年4月10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2008年9月3日科学技术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2001年第16号令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同时废止。
部长陈德铭部长万钢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参考原则一、禁止出口技术参考原则(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出口的;(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四)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限制出口技术参考原则(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出口的;(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四)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目录格式说明排序索引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部分)。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1.12.12•【文号】外经贸部、科学技术部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令二00一年第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科学技术部部长徐冠华二00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目录格式:编号:(1)XXXXXXJ(X)技术名称:(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控制要点:(3)_______________。
(出口条件)说明:(1)编号:共 7位年度代码+分类号+技术名称类目号+控制等级代码2位数字2位数字2位数字1位字母年度代码由目录编制年度的后两位数字构成分类号和技术名称类目号与排序索引表中相应数字(粗体字为分类号)对应控制等级代码中"J"表示禁止出口," X"表示限制出口。
(2)技术名称:某一类技术的总称。
(3)控制要点:该类技术中需要控制的技术内容、特征及范围。
(4)出口条件:①"△"表示技术(软、硬件)禁止或限制出口,产品可以出口;②"◇"表示技术软件禁止或限制出口,技术硬件及产品可以出口;③"▲"技术(软、硬件)、产品均禁止或限制出口。
注:正文中[方括号]部分是对前面词语或字母的注释。
正文中(圆括号)部分是对前面概念的一般性说明。
排序索引表01 工程通用技术01、真空技术02、声学工程技术02 测绘技术01、大地测量技术02、地图制图技术03、精密工程测量技术03 地震监测技术01、地震观测仪器生产技术04 气象技术01、雷暴探测与报警技术05 地质技术01、地球物理勘查技术02、地球化学勘查技术03、地质找矿勘探技术04、油气田勘探技术(见石油类目)06 医学技术01、中医医疗技术02、潜水医学保障技术07 药品生产技术01、生物技术药物生产技术02、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03、天然药物生产技术04、药用辅料及中间体制备技术08 中药生产技术01、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02、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03、中药饮片炮制技术09 医疗卫生器械生产技术01、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02、医用治疗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03、医用材料及制品生产技术10 农业技术01、农作物(含牧草)品种及其繁育技术02、经济作物品种、繁育及加工技术03、农用机械制造技术04、化学农药生产技术(见化工类目)05、生物农药生产技术(见化工类目)11 林业技术01、林木种质资源及其繁育技术02、园林植物、观赏植物繁育技术03、林木生长调节剂制造及应用技术04、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05、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保护技术06、林产化学产品加工技术12 畜牧兽医技术01、畜牧品种及其繁育技术02、畜禽饲料及兽用生产调节剂生产技术03、畜产品加工技术04、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技术05、蜂类品种、繁育和蜂产品采集、加工及利用技术06、兽药生产技术07、兽医卫生检疫技术13 水产技术01、水产品种及其繁育技术02、水产病害防治技术03、水产品加工技术14 计量技术01、计量基、标准制造及量值传递技术02、计量测试技术15 工程材料制造技术01、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技术02、陶瓷材料生产技术03、耐火材料生产技术04、低维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技术05、人工晶体生长与加工技术06、金属基复合材料生产技术07、无机非金属基复合材料生产技术08、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生产技术09、金属材料制造技术(见冶金、船舶、航空、航天类目)10、有机高分子材料制造技术(见化工类目)16 矿业工程技术01、矿山建设技术02、采矿工程技术03、选矿工程技术04、钻井工程技术05、矿山仪器、设备制造技术06、矿山产品生产、加工与利用技术17 石油、天然气开发工程技术01、油气田勘探技术02、油气井钻井工艺03、石油钻采装备制造技术04、石油、天然气集输技术18 冶金工程技术01、钢铁冶金技术02、有色金属冶金技术03、稀土的提炼、加工、利用技术04、非晶、微晶金属冶金技术05、轧制加工技术06、冶金专用耐火材料生产技术07、冶金仪器、设备制造技术19 机械工程技术01、铸造技术02、热处理技术03、通用设备制造技术04、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20 仪器、仪表技术01、热工量测量仪器、仪表制造技术02、机械量测量仪器、仪表制造技术03、无损探伤技术04、材料试验机与仪器制造技术05、计时仪器制造技术06、精密仪器制造技术21 动力工程技术01、燃气轮机制造技术02、汽轮机制造技术03、内燃机制造技术04、锅炉制造与燃烧技术05、制冷与低温工程技术22 核技术(另行公布)23 电工技术01、电工材料生产技术02、电线、电缆制造技术03、电机生产及控制技术04、电池制造技术05、电器制造技术06、电气测量技术24 电力工程技术01、火电工程技术02、水电工程技术03、输电线路施工及检修技术04、输配电及电网控制技术05、核电技术(见核技术类目)25 电子技术01、电子元件制造技术02、电子器件制造技术03、半导体器件制造技术04、集成电路制造技术05、传感器制造技术06、激光技术07、微波技术08、雷达制造技术09、光电子技术10、目标特征提取及识别技术26 通信技术01、有线通信技术02、无线通信技术03、光纤制造及光纤通信技术04、通信传输技术05、通信网络技术06、广播电视技术27 自动化技术01、机器人制造技术28 计算机技术01、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制造技术02、计算机网络技术03、信息处理技术04、计算机通用软件编制技术(专用软件见有关各类目)05、计算机应用技术(单一用途的技术见有关各类目)29 化学及石油化学工程技术01、化学原料生产技术02、化肥生产技术03、化学农药生产技术04、生物农药生产技术05、染料生产技术06、涂料生产技术07、催化剂生产技术08、橡胶制品生产技术09、感光材料生产技术10、合成纤维生产技术(又见纺织类目)11、合成树脂及其制品生产技术12、聚合材料及其制品生产技术13、高能推进剂原材料生产技术(另行公布)14、稳定同位素生产技术(又见核技术类目)15、石油产品及其生产技术30 民用爆炸物工业技术01、工业炸药及其生产技术02、工业雷管及其生产技术03、焰火、爆竹生产技术31 轻工技术01、造纸技术02、工艺品制造技术03、日用陶瓷及其制品生产技术(又见材料类目)32 食品加工技术01、粮食加工技术02、糖加工技术03、肉类加工技术04、蛋品加工技术05、饮料生产技术06、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33 纺织技术01、纺织天然纤维及其加工技术02、纺织天然纤维制品及其加工技术03、纺织化学天然纤维及其加工技术04、纺织纤维制品及其加工技术34 建筑工程技术01、中国传统建筑技术02、建筑结构与地基处理技术03、建筑环境控制技术35 建筑材料生产技术01、非金属建筑材料生产技术36 海洋工程技术01、海洋环境仿真技术37 铁路运输技术01、机车工程技术02、轮轨技术38 道路工程技术01、筑路材料生产技术(又见材料、建筑材料类目)02、桥梁建造与维修技术03、隧道施工技术39 水路运输技术01、港口设备制造技术02、液体货物运输技术40 船舶工程技术01、船型设计与试验技术02、船用设备制造技术03、船舶建造工艺04、船用材料制造技术41 航空技术01、航空器设计与制造技术02、航空器零部件制造及试验技术03、航空材料生产技术(又见材料类目)42 航天技术01、航天器测控技术02、空间数据传输技术03、空间材料生产技术(又见材料类目)04、空间仪器及设备制造技术05、卫星应用技术43 环境保护技术01、污水处理技术44 社会公共安全技术01、刑事技术02、消防技术45 文物保护技术01、文物保护及修复技术02、文物复制技术03、古建筑保护和修复技术(又见中国传统建筑类目)04、古迹保护和修复技术《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部分)测绘技术编号: 980201J技术名称: 大地测量技术控制要点: 1.直接输出我国大地坐标的卫星定位技术(▲)2.我国大地、卫星、重力、高程数据库及其开发应用技术(▲)3.我国地球重力场模型(▲)编号: 980202J技术名称: 地图制图技术控制要点: 1.直接输出比例尺>=1:10万我国地形图要素的图象产品及其应用技术(▲)地质技术编号: 980503J技术名称: 地质找矿勘探技术控制要点: 1.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特征和勘查技术(△)医学技术编号: 980601J技术名称: 中医医疗技术控制要点: 1.针麻开颅手术的关键穴位(△)药品生产技术编号: 980702J技术名称: 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维生素C中间体2-酮基-L-古龙酸二步发酵制备技术(△)中药生产技术编号: 980801J技术名称: 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世界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中的中药资源及其繁育技术(▲)2.《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属于Ⅰ级保护级别的物种及其繁育技术(▲)3.《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 (1986年)中收录的我国药材种质和基因资源及其繁育技术(▲)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收录的大宗品种药材的植物种子(包括种子类生药)、种苗和动物种源及其繁育技术(▲)5.濒危、珍稀药材代用品的配方和生产技术(▲)6.菌类药材的菌种、菌株、纯化、培养、发酵和生产工艺(▲)(1)包括下列菌种:冬虫夏草、羊肚菌、牛舌菌、云芝、树舌、灵芝、紫芝、雷丸、猪苓、密环菌、松茸、短裙竹荪、长裙竹荪、黄裙竹荪、大马勃、黑柄炭角菌编号: 980803J技术名称: 中药饮片炮制技术控制要点: 1.毒理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1)制川乌(2)制草乌(3)制南星、胆南星(4)制白附子(5)清半夏、法半夏、姜半夏(6)制关白附(7)炮附子、附子(8)商陆(9)制马钱子(10)煨肉豆蔻(11)芫花(12)蟾酥(13)藤黄2.常用大宗中药的炮制工艺和产地加工技术(◇)(1)熟大黄(2)熟地黄(3)何首乌(4)香附(5)鹿茸(6)紫河车(7)六神曲(8)建神曲农业技术编号: 981001J技术名称: 农作物(含牧草)品种及其繁育技术控制要点: 1.《我国现阶段不对外交换的作物种质资源名录》所列农作物(含牧草)品种及其繁育技术(▲)2.起源于我国的作物野生种资源及其繁育技术(▲)编号: 981003J技术名称: 农用机械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珠茶、扁茶成形工艺及设备设计、制造技术(▲)畜牧兽医技术编号: 981201J技术名称: 畜牧品种及其繁育技术控制要点: 1.《国家畜禽品种出口管理分级名录》列为"一级"类品种及其繁育技术(▲)2.蚕桑(蚕种)原原种、原种、母种及其繁育技术(▲)水产技术编号: 981301J技术名称: 水产品种及其繁育技术控制要点: 1.《我国现阶段不对外交换的水产种质资源名录》所列渔业品种及其繁育技术(▲)2.鳗鲡全人工繁殖技术(◇)(1)亲鱼培育技术(2)催熟、催产技术(3)药物种类、剂量、使用次数(4)人工受精技术3.大珠母贝苗种繁育技术(◇)(1)亲贝培育、繁殖技术(2)幼贝养殖及病害防治技术工程材料制造技术编号: 981501J技术名称: 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专用于激光技术的钕玻璃配方、熔制和精密退火技术(◇)编号: 981504J技术名称: 低维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硬质低密度、粘结着碳纤维或非纤维状碳的绝热材料生产技术:(◇)(1)可在2273K[2000℃]以上高温条件下使用(2)密度在100~300kg/m↑3之间(3)压缩强度在0.1~1.0MPa之间(4)挠曲强度≥1.0Mpa(5)碳含量占总固体的99.9%以上矿业工程技术编号: 981602J技术名称:采矿工程技术控制要点: 1.离子型稀土矿山浸取工艺(◇)冶金工程技术编号: 981802J技术名称: 有色金属治金技术控制要点: 1.离子吸附型稀土堆浸提取技术及配方(◇)编号: 981803J技术名称: 稀土的提炼、加工、利用技术控制要点: 1.从离子型稀土矿中提取稀土元素的工艺和参数(◇)动力工程技术编号: 982104J技术名称: 锅炉制造与燃烧技术控制要点: 1.为锅炉设计提供煤质资料的煤特性试验研究软件技术(△)2.亚临界循环(包括控制循环和自然循环)燃煤锅炉的可靠性评价(△)核技术(另行公布)电工技术编号: 982304J技术名称: 电池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极板电流密度≥200mA/cm↑2的锂亚硫酰氯电池制造技术(▲)(1)组成自动激活电池组(2)电液分配和激活技术(3)热设计技术(4)电液提纯技术电子技术编号: 982504J技术名称: 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抗辐照技术、工艺(▲)(1)抗静电≥2,500V,抗瞬时剂量率>1×10↑11rad(Si)-s的CMOS/SOS[蓝宝石上外延硅/互补型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器件制造技术(2)抗静电≥3,000V,抗瞬时剂量率>1×10↑11rad(Si)-s的双极器件制造技术编号: 982508J技术名称: 雷达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海态监测分析雷达制造技术(▲)(1)海洋回波波谱分析的快速处理技术(2)相位测量天线系统的计算方法与配载方法通信技术编号: 982604J技术名称: 通信传输技术控制要点: 1.通信保密技术(▲)(1)专为我国研制、设计、生产的各类通信保密机和通信加密技术及其相关产品,包括为此特殊设计的零件和部件自动化技术编号: 982701J技术名称: 机器人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遥控核化侦察机器人制造技术(▲)计算机技术编号: 982802J技术名称: 计算机网络技术控制要点: 1.网络安全保密技术(▲)民用爆炸物工业技术编号: 983003J技术名称: 焰火、爆竹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鞭炮、烟花制造工艺及设备(△)(1)引燃点爆装置的弹体装填工艺(2)装填药物配方及粘合剂(3)球壳的机械成形工艺及设备(4)多色彩药粒闪光炮药物配方及制作工艺(5)合金粉的配方及生产工艺(6)无烟礼花的药物配方及制作工艺轻工技术编号: 983101J技术名称: 造纸技术控制要点: 1.宣纸的生产工艺及设备(△)2.迁安书画纸的配方及生产工艺(◇)食品加工技术编号: 983205J技术名称: 饮料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初、精制茶制作技术(1)珠茶初制炒干设备的生产技术(▲)纺织技术编号: 983302J技术名称: 纺织天然纤维制品及其加工技术控制要点: 1.支数为30~80的纯纺羊绒高支纱生产技术(◇)编号: 983303J技术名称: 纺织化学天然纤维及其加工技术控制要点: 1.芳纶的加工技术(▲)编号: 983304J技术名称: 纺织纤维制品及其加工技术控制要点: 1.独特传统处方的靛蓝染色工艺及设备(△)2.传统手工扎染工艺技术(◇)3.真丝绸制品的蜡染工艺与专用设备(△)4.真丝绸防缩抗皱加工技术(◇)5.各向同性的厚、薄型服装领底呢加工工艺与化学整理技术(◇)航空技术编号: 984301J技术名称: 航空器设计与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航空燃气轮机核心机的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航天技术编号: 984401J技术名称: 航天器测控技术控制要点: 1.卫星及其运载无线电遥测的加密技术(▲)编号: 984402J技术名称: 空间数据传输技术控制要点: 1.涉及下列其中之一的卫星控制信息传输保密技术(▲)(1)保密原理、方案及线路设计技术(2)加密与解密的软件、硬件编号: 984405J技术名称: 卫星应用技术控制要点: 1.双星导航定位系统信息传输加密技术(▲)《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限制出口部分)工程通用技术编号: 980101X技术名称: 真空技术控制要点: 1.真空度<10↑-6mPA的超高真空获取技术(◇)编号: 980102X技术名称: 声学工程技术控制要点: 1.有源噪声控制的系统设计技术和算法软件(◇)2.声功率>10,000W的气动声源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测绘技术编号: 980201X技术名称: 大地测量技术控制要点: 1.我国大地控制网整体平差方法及软件技术(▲)编号: 980202X技术名称: 地图制图技术控制要点: 1.我国地理信息系统的关键算法和系统中具有比例尺>1:100万的地形及地理坐标数据(▲)编号: 980203X技术名称: 精密工程测量技术控制要点: 1.我国重点工程精密测量的技术和方法(▲)地震监测技术编号: 980301X技术名称: 地震观测仪器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观测频带到直流,灵敏度≥1,000V-s/m的地震计生产技术(◇)2.井孔径<130mm,周期>1s,灵敏度≥500V-s/m的井下三分向地震计生产技术(◇)气象技术编号: 980401X技术名称: 雷暴探测与报警技术控制要点: 1.雷暴电场仪(◇)地质技术编号: 980501X技术名称: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控制要点: 1.地磁场测定灵敏度≤0.01nT(包括单光系、多光系)氦光泵磁力仪探头制造技术(◇)编号: 980502X技术名称: 地球化学勘查技术控制要点: 1.检出限≤0.4ng/g的野外测定金的方法和仪器设备(▲)2.检出限≤0.3ng/g测定痕量金的方法(▲)医学技术编号: 980601X技术名称: 中医医疗技术控制要点: 1.国家名老中医及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疾病诊疗系统的医理设计及有效方药(◇)2.股骨颈重建术治疗股骨颈骨折颈吸收伴头缺血性坏死的技术(◇)编号: 980602X技术名称: 潜水医学保障技术控制要点: 1.饱和潜水深度≥350m作业加压、减压方案及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编号: 980701X技术名称: 生物技术药物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发酵单位≥25,000μ/ml或总收率≥94%的四环素生产技术(◇)2.提高有效组份C↓1含量,发酵单位≥1,095μ/ml或总收率≥80%的庆大霉素制备工艺(◇)3.耐消沫剂的、发酵单位≥25,000μ/ml的土霉素菌株或总收率≥90%的土霉素生产技术(◇)4.青霉素生产技术(◇)(1)青霉素高产菌株(2)发酵单位≥45,000μ/ml5.链霉素生产技术(◇)(1)过滤、离心、分离、精制工艺(2)发酵单位≥21,000μ/ml或总收率≥75%的链霉素生产技术6.发酵单位≥25,000μ/ml头孢菌素C高产菌株或总收率≥70%的头孢菌素C 生产技术(◇)7.金霉素制备工艺(◇)(1)金霉素生产菌种(2)发酵单位≥20,000μ/ml(3)收率≥90%8.用于活疫苗生产的减毒的菌种或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生产毒种(2)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生产毒种9.通过分离、筛选得到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件的菌种、毒种及其选育技术(◇)(1)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生产毒种(含野鼠型及家鼠型)10.用基因工程方法获得的具有工业化生产条件的生物工程菌株、细胞株及其选育技术(◇)(1)用于生产乙肝疫苗的乙肝-中国地鼠卵细胞重组细胞株(2)用于生产乙肝疫苗的乙肝-痘苗病毒重组痘苗毒种(3)用于生产干扰素的生物工程菌株11.蛇毒单一组份类凝血酶制备工艺(◇)(1)电泳检测单一组份类凝血酶技术(2)单一组份含量100%编号: 980702X技术名称: 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重量收率≥64%的利福平制备工艺(◇)2.利福喷丁制备工艺(◇)(1)侧链收率≥41%(2)缩合收率≥73%3.利福平制备工艺(◇)(1)以溴代异丁烷和哌嗪缩合后再与利福S反应得本品的工艺(2)总收率≥70%4.酮基布洛芬制备工艺(◇)(1)以苯乙酮为原料制备本品工艺(2)对苯乙酮总收率≥33%5.布洛芬制备工艺(◇)(1)以异丁苯为原料制备本品工艺(2)以异丁苯计总收率≥85%6.萘普生制备工艺(◇)(1)以β-萘酚为原料制备本品工艺(2)以β-萘酚计总收率≥50%(3)拆分总收率≥80%7.总收率≥80%,杂点≤0.5%的尼莫地平制备工艺(◇)8.马来酸依那普得利制备工艺(◇)(1)用顺丁烯二酸酐为原料制备本品工艺(2)总收率≥30%9.总收率(以L-脯氨酸计)≥30%的卡托普利制备工艺(◇)10.总收率≥31%的盐酸地尔硫卓制备工艺(◇)11.法莫替丁制备工艺(◇)(1)两种晶型分离技术,酸碱中和法、重结晶法,控制结晶条件(2)总收率≥20%12.总收率≥24%的雷尼替丁制备工艺(◇)13.磷霉素制备工艺(◇)(1)以丙炔为起始原料,经酯化、重组、水解等反应制备本品的工艺(2)中间体丙烯磷酸收率≥67%14.阿霉素制备工艺(◇)(1)用柔红霉素为原料合成本品工艺(2)半合成收率≥45%15.总收率≥44%的维生素B↓6制备工艺(◇)16.左旋甲基炔诺酮制备工艺(◇)(1)环醚化工艺(2)总收率≥20%17.总收率≥58%脑复康制备工艺(◇)18.格列齐特制备工艺(◇)(1)还原双环肼工艺(2)总收率(以1、3-溴氯丙烷计)≥11%19.本芴醇亚油酸胶丸制剂的配方及制备工艺(◇)20.尼可地尔制备工艺(◇)(1)碱化冰析法工艺(2)固液界面双相催化工艺21.盐酸麦普替林合成制备工艺(◇)(1)乙烯初压<6mPa(2)总收率>20%22.重量收率≥88%的氨苄青霉素缩合工艺(◇)23.重量收率≥92%的羟氨苄青霉素缩合工艺(◇)24.甲硝唑磷酸二钠制备工艺(◇)25.从千层塔中分离制备石杉碱甲工艺(◇)26.色羟丙钠制备工艺(◇)27.去甲斑蟊素制备工艺(◇)28.收率≥6%的足叶乙甙制备工艺(◇)29.维生素B↓12大孔树脂提炼工艺(◇)30.总收率≥41%的丙二腈路线合成维生素B↓1工艺(◇)31.直接引入6α氟,割除转拉工序制备醋酸肤轻松工艺(◇)32.氯氟舒松制备工艺(◇)(1)以四羟孕甾-环缩丙酮为原料制备本品工艺(2)总收率≥80% 33.平阳霉素制备工艺(◇)(1)平阳霉素生产菌种及制备工艺(2)A↓5含量≥80%编号: 980703X技术名称: 天然药物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青蒿琥酯制备技术(◇)2.青蒿素及双氢青蒿素制备工艺(◇)3.蒿甲醚制备工艺(◇)4.提取收率≥0.007%的丁公藤碱2制备工艺(◇)5.三尖杉酯碱制备工艺(◇)(1)全合成工艺(2)从海南粗榧中提取本品及其生物碱工艺6.从扶根-天花粉中提取结晶天花粉蛋白工艺(◇)7.地奥心血康[中成药]原料及生产工艺(◇)8.苦参素制备及从苦豆籽中提取苦参碱工艺(◇)编号: 980704X技术名称: 药用辅料及中间体制备技术控制要点: 1.微生物转化地塞米松中间体工艺(◇)(1)采用微生物菌种及微生物转化方法从蕃麻皂素制得关键中间体的工艺(2)总收率≥5%2.左旋氨基丁醇消旋工艺(◇)(1)以可承受高温高压反应器在触媒下进行反应的消旋化工艺(2)收率≥80%(3)旋光率≤-0.5中药生产技术编号: 980801X技术名称: 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蛹虫草人工培植技术(◇)2.《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属于Ⅱ、Ⅲ级保护级别的物种及其繁育技术(◇)3.人工养麝(林麝、马麝)活体取香技术及繁育技术(◇)4.牛体培植牛黄的埋核技术(◇)5.蛹虫草菌株及其纯化培养、发酵及生产工艺(◇)6.人工牛黄配方技术(◇)编号: 980802X技术名称: 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石斛夜光丸内重金属低于限量标准的技术(◇)医疗卫生器械生产技术编号: 980901X技术名称: 医用诊断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同时具有下列指标的医用核磁共振成象装置主磁体制造技术(◇)(1)磁场均匀性:50cm球空间[DSV],最大偏差≤18.3×10↑-6,均方根值≤5.1×10↑-6;30cm球空间[DSV],最大偏差≤2.4×10↑-6,均方根值≤0.7×10↑-6(2)中心磁场感应强度≥0.6T[特斯拉](6000高斯)(3)磁场稳定性<0.1×10↑-6/h2.医用传象束制造技术(◇)(1)直径≤0.012mm光学纤维单丝拉制技术(2)截面直径≤1.1mm,长度≥780mm光学纤维传象束制造技术3.B型超声波诊断仪换能器结构、材料及制造工艺(◇)4.医学传感器制造技术(◇)(1)呼吸氧分压传感器制造技术(◇)(2)呼吸流量传感器制造技术(◇)(3)呼吸率及呼吸波传感器制造技术(◇)(4)呼吸压差传感器制造技术(◇)(5)人体血压传感器制造技术(◇)(6)脉率及脉波传感器制造技术(◇)(7)心功能传感器制造技术(◇)(8)酶免疫传感器制造技术(◇)(9)生理传感器的设计制造工艺和测试技术(◇)(10)数字电容式微位移(分辨率≥0.01mm)传感器的设计制造工艺和测试技术(◇)编号: 980902X技术名称: 医用治疗器械及设备制造技术控制要点: 1.体外反搏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1)序贯式体外反搏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2)四肢序贯式气囊制造技术(3)臀部序贯式气囊制造技术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计及制造技术(◇)(1)微机实时控制系统(2)双消色散270°束流偏转系统(3)高功率微波功率传输系统(4)弧形旋转治疗系统3.用于基因治疗的元件及其制造技术(△)编号: 980903X技术名称: 医用材料及制品生产技术控制要点: 1.生物高分子材料PCL[聚己内酯]制备技术(◇)(1)采用钛酸丁酯为引发剂的合成反应条件及生产、纯化工艺(2)PCL晶胞参数的测定技术2.全碳人工心脏瓣膜制造工艺(◇)农业技术编号: 981001X技术名称: 农作物(含牧草)品种及其繁育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月 (一)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月 (一)2021年4月29日,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调整内容,自2021年5月1日起生效。
这份调整内容对于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国际贸易以及国家安全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1. 调整内容《目录》是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的清单。
这份清单包括了军民两用技术、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装备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新增18项技术条目,包括疫苗生产、生物安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
(2)调整23项技术条目,主要涉及军工、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的技术。
(3)删除1项技术条目,即膨化硅粉的出口禁止限制。
2. 影响和意义本次调整内容的发布,将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国际贸易以及国家安全等问题产生深远影响。
(1)加强技术出口管制。
随着中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对一些高技术、高安全等领域的技术进行管制是必要的。
本次新添条目和调整条目都是在这种需求下进行的。
(2)助力中国制造与自主创新。
目录条目的调整和增加,能够促进中国制造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中小企业。
(3)对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
本次调整内容中的技术涵盖面广,跨足了多个领域。
因此,在国际贸易上,这些条目内容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相关国家与地区的出口进程和贸易合作。
3. 经验启示技术出口限制问题不只是中国面临的挑战。
例如美国的布加勒斯特协议与“出口管制条例”,都涉及到了技术的出口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任何国家在制定技术出口政策时,都需要考虑到国家安全、国际贸易和科技发展等多方面的利益。
总之,本次《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21年版)》调整内容,旨在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国际安全,为中国的技术产业提供更多支持和监管,同时也为国家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提供助力和契机。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一、国家限制货物进出口的基本原则限制进出口货物,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
根据《外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可以限制其进口或者出口:l. 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2. 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3. 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4.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的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5.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6.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门的; 7.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根据上述原则,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我国进出口货物进行必要的限制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
配额是国家对一定产品实行数量限制的手段,许可证是由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某种货物的证明,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措施,即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需要配额管理的商品必须申领许可证。
除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外,对限制进出口的其他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需经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签发有关允许货物进出口的证明,这些证明,统称为许可证件。
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海关对限制进出口货物验放的重要依据。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一)进口许可证管理1.商品范围根据200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3种,税目总计383个8位商品编码,主要商品为:成品油、羊毛、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氰化钠、食糖、化肥、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棉花、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收、录音机及其机芯、电冰箱及其压缩机、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空调器及其压缩机、录音录像及磁带复制设备、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气流纺纱机、粮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光盘生产设备、消耗臭氧层物质。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禁止出口的技术主要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人的健康或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以及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技术。
限制出口的技术也主要基于类似的考虑,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保护人的健康或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以及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所规定的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技术。
目录的具体内容会根据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例如,2023年12月21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对目录进行了修订。
这次修订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包括删除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以及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请注意,目录的具体内容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0.1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两用物项出口管理第三节军品出口管理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以下统称管制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本法所称出口管制,是指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本法所称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
本法所称军品,是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装备、专用生产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
本法所称核,是指核材料、核设备、反应堆用非核材料以及相关技术和服务。
第三条出口管制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安全和发展,完善出口管制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以下统称管制清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一政策的背景、原因和意义。
一、背景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出口贸易国之一,技术出口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科技和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竞争愈发激烈,各国对于核心技术的争夺也日益加剧。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中国政府制定了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避免出口敏感技术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
二、原因1. 维护国家安全: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制定是为了防止敏感技术被用于恶意用途,例如制造武器、从事恐怖活动等。
通过限制出口,可以有效遏制这些技术被滥用的可能性,保障国家安全。
2. 保护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出口限制目录的出台也是为了推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通过限制出口敏感技术,可以鼓励国内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意义1. 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中国是一个拥有庞大市场需求和丰富人力资源的国家,但在某些核心技术领域仍然相对薄弱。
通过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制定,可以保护这些核心技术不受到国外垄断,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2. 加强技术自主可控能力:对于某些关键领域的技术,中国过去过于依赖进口,存在技术依赖风险。
通过限制出口,可以推动国内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这些技术,从而提高技术自主可控能力,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
3. 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国际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虽然某些技术受到限制,但在其他非敏感领域的合作仍然是欢迎的。
这样有利于各国在非核心技术领域的交流和共同发展,推动全球科技进步。
四、展望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制定是中国政府对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视和保护措施。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全球竞争的加剧,相信中国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更好地维护国家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
联系事宜:
一、外经贸部科技司
联系人:钟路扬
电话:(010)65197358
传真:(010)65197926
二、
传真:(010)68579857
附件:一、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的原则
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技术建议表
三、《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加技术建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口许可与管理
【发文字号】[1999]外经贸技二函字第18号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9.03.04
【实施日期】1999.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对外承担不出口义务的引进技术。
二、下列技术限制出口:
(一)在国际上具有首创或者领先水平的技术;
(二)具有潜在军事用途或者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尚未形成工业化生产的实验室技术;
(三)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和专有技术;
(四)出口后将给国家安全、
四、申报列入《清单》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国际标准填写产品名称。用字母简称的名称、名词,应先给出完整的汉字意义,再括号标出常用的字母缩写。
限制出口管理制度
限制出口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日益频繁,国际贸易关系日趋密切。
出口贸易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创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在进行出口贸易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点,例如出口产品不符合目的国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这不仅对企业的出口业务造成了困扰,也会对国家的声誉和国际形象造成损害。
因此,为了有效管理出口贸易,保障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必须建立健全的出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以确保出口贸易的合规和顺利展开。
二、出口许可制度1.出口许可的原则出口许可制度是指国家对特定商品的出口行为进行控制,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取得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才能进行出口活动。
出口许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对需要保护的商品实施出口配额、出口许可和禁止出口等措施,以保障国家利益。
出口许可的制度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及时给予许可,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进行出口活动。
2.出口许可的范围出口许可的范围应该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和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于敏感的高科技产品、战略物资等需要保护的商品应当实施出口许可制度,以充分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
同时,还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外贸政策,对一些市场需求旺盛和国家支持的商品实施出口许可制度,以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3.出口许可的办理流程出口许可的办理流程应该符合简便快捷、高效透明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加快出口许可的审核和颁发过程,以便企业及时开展出口活动。
同时,出口许可的流程还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对于有争议的出口许可事项,应当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出口商品质量管理1.出口商品质量标准出口商品的质量标准是国家出口贸易的重要基础,是保证出口商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国家应当依据国际质量标准和目的国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出口商品质量标准体系,对于符合标准的商品给予相应质量认证,以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可控性。
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公布《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修订后)-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
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公布《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修订后)正文:---------------------------------------------------------------------------------------------------------------------------------------------------- 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1年第15号)同时废止。
部长:XXX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附件:1:封面2: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3:目录格式说明4:排序索引表5:禁止进口部分6:限制进口部分附件1:封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附件2: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一、禁止进口技术参考原则:(一)进口后将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道德的技术;(二)进口后将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或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技术;(三)进口后将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技术;(四)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进口的技术;(六)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技术。
二、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一)进口后将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造成不利影响的技术;(二)进口后将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影响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或者将对我国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技术;(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四)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五)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七)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的技术。
最新权威解读《出口管制法》
解读 |《出口管制法》让发布君带你走进12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标志着我国出口管制领域有了第一部专门法律,将成为我国出口管制工作的有力法治保障,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
01、立法背景出口管制是指对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以对该物项的使用主体或者用途进行控制。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实施出口管制,既是国际通行的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做法,也日益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此前,我国已制定包括化学品、核、核两用、生物两用、导弹及军品等6部出口管制相关行政法规,但由于立法相对分散,缺少统筹、协调、一体化的出口管制法律体系和架构。
《出口管制法》的制定出台,是我国在战略和立法层面回应国际经贸新形势的重要举措。
02、新法框架《出口管制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主要规定了出口管制范围,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域外适用和对等采取措施等内容。
法案系统地设计了我国在出口管制方面的统一立法原则和制度框架,有效填补了我国出口管制领域法律体系上的空白,提升了立法层级,并且充分强调了法案的立法目的及执法重点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属性和功能”。
03、适用范围NO.1管制物项包括有形的货物、无形的技术和服务,还将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涵盖进来。
法条链接第二条第一、二款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以下统称管制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法。
上述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NO.2适用主体:涵盖出口行为所涉各类主体,包括中国和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
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出口管制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对出口商品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利益,也关系到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因此,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法律法规体系中,需要明确规定出口商品的范围、出口许可的程序和条件、出口商品的备案登记、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够有效地规范出口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其次,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力度的加强包括对出口商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出口商品的抽查和检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是加强出口管制的重要途径,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共同应对跨国犯罪活动、打击非法贸易,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障全球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全社会对出口管制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宣传和教育,才能够使企业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出口管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
总之,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宣传和教育,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希望中国出口管制实施方案能够不断完善,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9.12.2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说明——2019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商务部部长钟山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作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出口管制是指一国为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等目的,对核、生物、武器等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
为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各国普遍重视建立和完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
我国先后制定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军品出口管理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6部有关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规,形成了覆盖核、生物、化学、导弹以及军品等物项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对加强出口管制、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出口管制立法相对分散,出口管制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管制物项的范围以及管制措施与其他国家不完全对等、平衡,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总结现行6部行政法规实施经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一部统领出口管制工作的法律,统一确立出口管制政策、管制清单、管制措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以更加完善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出口管制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口管制法制定工作。
制定出口管制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商务部牵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司法部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会同中央财办、发展改革委、中央军委法制局等55个部门修改完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第二章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二〕限制出口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依据«2005年出口容许证管理货物目录»,2005 年实行出口容许证管理的47种货物(316个8位HS 编码),区分实行出口配额容许证、出口配额招标 和出口容许证管理。
〔1〕出口配额限制——包括出口配额分配管理、 出口配额招标管理两种方式
b 容许证件管理〔出口非配额管理)
非配额管理主要触及对货物种类的限制.由于国度 主要是经过容许证件而不是经过配额来停止管理,它 可被称为〝非配额管理〞,又称〝容许证件管理〞。
容许证件不只包括进出口容许证,而且包括«对外 贸易法»、«进出口货物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规则的各种具有容许性质的证明、文件。其发 放主体是国度各有关经济职能管理部门。例如:黄金 产品出口准许证、音像制品出口同意单、出口废物同 意证书等。
约、协议的规则,需求制止出口的。
1、制止出口货物管理规则 (1)列入«制止出口货物目录»商品 目录共两批
第一批:为了维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 源,制止出口的.
第二批:维护我国的森林资源 (2)有关法律法规明令制止出口的商品 (3)其他 如制止出口劳改产品 2、制止出口技术管理
2002年1月1日 实施«中国制止出口、限制出口 技术目录»,凡属于制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⑦ 协议招标:招标价钱不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则 的最低招标价钱水平的企业均为中标企业。
(2)出口非配额限制
包括出口容许证、濒危物种、敏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项出口以 及军品出口等容许管理
(3) 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主动配额管理)
2005年1月1日起,美国、加拿大、欧盟、土 耳其四国已取消对中国的纺织品配额,纺织品出 口实行自动出口容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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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我国技术出口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另行发布)中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第三条国家对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限制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凡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应按本办法履行出口许可手续。
第四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限制出口技术的出口许可由技术出口经营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五条技术出口经营者出口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限制出口技术前,应填写《中国限制出口技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表一),报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履行出口许可手续。
属于国家秘密技术的限制出口技术,在按本办法履行许可手续前,应先按《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办理保密审查手续,并持保密审查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秘密技术出口保密审查批准书》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程序办理出口申请。
第六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技术出口项目进行贸易审查和技术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出口。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备、申请内容不清或有其它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七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材料转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出口的技术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同时报科技部备案。
第八条限制出口技术的贸易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并有利于促进外贸出口;
(二)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出口政策,并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三)是否符合我国对外承诺的义务。
第九条限制出口技术的技术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危及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我国科技发展政策,并有利于科技进步;
(三)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技术政策,并能带动大型和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技术合作。
第十条出口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以下简称《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见附表二)。
《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的有效期为3年。
在申请出口信贷、保险意向承诺时,必须出具《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金融、保险机构凭《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办理有关业务。
第十一条对没有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的限制出口技术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不得做出有关技术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第十二条技术出口经营者在《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有效期内,未签订技术出口合同的,应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重新提出出口申请。
第十三条技术出口经营者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持《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合同副本、技术资料出口清单(文件、资料、图纸、其他)(见附表四)、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技术出口许可证。
第十四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对许可出口的技术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技术出口许可证》,见附表三)。
第十五条限制出口技术的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技术出口经营者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技术出口许可证》前,应登录商务部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 ),按程序录入合同内容。
第十七条技术出口经营者获得《技术出口许可证》后,如需更改技术出口内容,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技术出口许可手续。
第十八条凡经批准允许出口的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出口项目,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办理海关事宜时,应主动出示《技术出口许可证》,海关验核后办理有关放行手续。
第十九条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负责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技术出口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限制出口技术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批准的技术出口许可事项向商务部备案。
第二十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核技术、核两用品相关技术、化学两用品相关技术、生物两用品相关技术、导弹相关技术和国防军工专有技术的出口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2001年第14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