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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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和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对照表

2013年度和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对照表
12.06
12.06
2.26
1.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0.6元/月;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3.本县2012年在岗月平均工资为3250元/月;4.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本县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确定。
22%
14%
8%
442.20
281.4
160.8
46.2
个体
2350
18%
18%
423
423
2600
18%
18%
468
468
45
基本医疗
住院
1800
6%
6%
6%
108
108
2010
6%
6%
6%
120.6
120.6
12.6
门诊
1800
5.5%
3.5%
2%
99
63
36
2010
5.5%
3.5%
2%
110.55
2013年度和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对照表
险种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3年度增加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费标准
合计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机关养老
不调整,按永政发【2012】138号文件执行
企业养老
企业
1800
22%
14%
8%
396
252
144
2010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第一篇: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2.14元、失业保险费3.74元。

22012年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22012年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2012年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珠海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以下为最低基数珠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10元)的60%,即2046元计算)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险种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 10% 204.6 8% 163.68 368.28工伤保险 0.40% 8.18 0% 0 8.18失业保险 1% 20.46 1% 20.46 40.92生育保险 0.70% 14.32 0 0 14.32医疗保险 6% 122.76 2% 40.92 163.68总计企业总计 370.32 个人总计(城镇225.06,农村204.6) 595.38外地户口职工可以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险种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 10% 204.6 8% 163.68 368.28工伤保险 0.40% 8.18 0% 0 8.18失业保险 1% 20.46 1% 20.46 40.92大病医疗保险 2% 40.92 0 40.92总计企业缴费总计 274.16 个人缴费总计(城镇184.14 ,农村 163.68) 458.5 437.841、社保征缴办法:当月参保当月缴费。

2、增减员截止日:5号之前报增减员,10号之前到账。

3、参保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市内户口提供失业证即求职登记卡,女职工提供计生证复印件。

4、缴费基数区间: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执行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的300%,即11289元;其他险种的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10元)的300%,即10230元;五个险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10元)的60%,即2046元。

5、从参保之日起2个月后珠海户口带身份证去中行、工行、农行、珠海商业银行办理医保卡,非珠户先到相馆照相,带上回执去中行、工行、农行、珠海商业银行办理医保卡。

2012年社保基数、缴费明细表及相关基数确定通知

2012年社保基数、缴费明细表及相关基数确定通知

12关于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21号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2]87号)文件,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72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4016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27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03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86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934.4元、失业保险费56.0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0.6元、失业保险费33.6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3.8元、失业保险费22.43元。

012年7月份开始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明细详情

012年7月份开始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明细详情

2012年7月起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明细详情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2012年7月份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最低社保费用821.27,外来工医保最低社保费用591.44。

明细如下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明细:广州市外来工医保最低缴费明细:代理程序:1、经过平等友好协议,双方签定代理协议,确定贵公司购买人数、月份、基数;2、我司根据贵司要求,做好付款通知与明细给贵公司确认,确认过没有问题后,贵司在规定日期前汇款或给现金到我司;3、我司收到汇款或现金后,负责做好贵公司的社保增员。

4、我司可以提供的单据:1>、我公司根据每月社保、服务费的实际金额为贵公司提供广州市统一税控发票,贵公司凭我公司发票入帐,贵公司必须每月20日前将次月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支付我公司,我公司在收到贵公司支票或到帐后即付贵公司发票。

2、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凭个人电脑号或身份证号码在社保网上查寻每月社保购买的情况,例如:社保基数、购买的险种、购买的时间,查寻网址:/hall.htm 代理需要提供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参保人员:1>外地户口:暂住证、婚育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本地户口:户口首页与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有办失业证的,失业证原件要提供。

2012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2012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2%*基数) (0.8%*基数)
工伤保险 (0.5%*基 数) 6.5 工伤保险 (0.6%*基 数) 7.74 工伤保险 (0.5%*基 数) 6.45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 393.9 (8%*基数) 104 养老保险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401.1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381.6 (8%*基数) 96 养老保险 370.3 (8%*基数) 92 养老保险 471.44 (8%*基数) 102.4 养老保险 526.26 (8%*基数) 136.93 养老保险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447.44 (8%*基数) 89.60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10 2190
8
黄冈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290 2150
(2%*基数) (0.7%*基数)
9
黄石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49 2247
10
宜昌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300 130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6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4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30 养老保险 (20%*基数) 256 养老保险 (20%*基数) 342.32 养老保险 (20%*基数) 410.78 养老保险 (20%*基数) 224
医疗保险 (7%*基数) 91 医疗保险 (8%*基数) 171.6 医疗保险 (8%*基数) 103.2 医疗保险 (7%*基数) 84 医疗保险 (8%*基数) 92 医疗保险 (8%*基数) 157.92 医疗保险 (8%*基数) 125.77 医疗保险 (8%*基数) 125.84 医疗保险 (8%*基数) 148.96

武汉市社保缴费标准明细

武汉市社保缴费标准明细

2009年7月-2010年6月单位社保缴费最低标准
武汉市2009年7月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1421.6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
育的最低缴费基数是1360.70元。

社保缴费比例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
均工资60%缴费。

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5%、1%、2%;
6、生育保险:单位0.7%
2008年-200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10年7月-2011年6月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缴费比例2009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3320元(月平均工资为2776.7元)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66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8330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09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429元(月平均工资为2702.4元)其他四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21.4元(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其他四险最高缴费基数为8107.2元(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10年7月-2011年6月武汉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与各明细
2011年7月-2012年6月武汉社保缴费标准(最低档)
2012年7月-2013年6月武汉社保缴费标准(最低档)。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

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第一篇: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2012年全国20大城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一览(2012-07-23 17:17:29)转载▼ 标签:分类:纵观天下北京市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杂谈北京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凡按201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4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根据201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2012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确定。

据介绍,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上海随着市人保局日前公布的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记者采访相关方面计算得出:本市今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也将随之调整。

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比上年增长9.3%。

中山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

中山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

1240
920 15070
2011年7月 2012年6月 1100 10080 4035 8 10 0 1 0 1 8.15 32.6
12年7月 2013年6月 1500 11280 4432 8 10 0 1 0 1 9.25 37
1850
1100 20721
2013年7月 2014年6月 1960 11280 4623 8 10 0 1 0 1 10.4 41.6
1
00
0
7.1 710 3400
1998年7月 1999年2月 800 800 800 6 15 0
1
00
0
8 800 3550
1999年3月 1999年6月 800 800 800 6 15 0
1
00
800
8 800 3550
1999年7月 2000年6月 800 800 800 6 15 0
1
00
101
6 18
800
11.82 600 4000
2001年7月 2001年11月 600 3546 1182 8 8 0
101
6 18
800
11.82 600 4000
2001年12月 2002年6月 600 3546 1182 8 8 0
101
0 16
800
11.82 600 4000
2002年7月 2003年6月 600 4070 1357 8 8 0
中山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更新到2017年)
年度
社保缴费基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数(元)
社平 工资 (元
养老费
个 人
率% 单位
失业% 个人 单位
工伤% 个单 人位

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

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

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第一篇:2013年医保缴费基数2011缴费基数1766元,2012缴费基数2003元,2013缴费基数2270元。

现在社平工资3783的60%=2270元/月,原来是2003元/月,差额267元/月,267*7(应补月数)*11%(单位9%+个人2%)退休人员267*1%*人数(一)2013年与2012年五项保险对比明细2012年五险单位缴费部份计算(下限)基本养老:1335*17%=226.95元基本医疗(含大额):1335*8%=106.8元失业保险:1335*1%=13.35元工伤保险:1335*0.5%=6.68元生育保险:1335*0.7%=9.35元合计:363.12元2013年五险单位缴费部份计算(下限)基本养老:1513*17%=257.21元增加:30.26元基本医疗(含大额):1513*8%=121.04元增加:14.24元失业保险:1513*1%=15.13元增加:1.78 元工伤保险:1513*0.5%=7.57元增加:0.89元生育保险:1513*0.7%=10.6元增加:1.25元合计:411.54元;差额:411.54-363.12=48.42元第二篇:调整医保缴费基数的方法(非文件)2014年4月开始2014年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参保单位须先办理调整基数业务后再办理人员增减变化、打印基金征缴凭证、交费等事宜。

一、调整缴费基数的方法第一步单位持U盘到征缴科窗口拷贝“调整缴费基数程序”和“人员信息”(要求U盘经过杀毒检查,并确认无重要信息且有足够使用空间)。

第二步将“调整缴费基数程序” 安装在电脑上,在“单位人员工资录入”界面导入“人员信息”,录入工资信息(按月平均工资的实际金额录入)后存储,再导出到U盘上,用A4纸打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3月平均工资申报表》(安装、使用方法见下面)。

第三步单位持已录入工资信息的U盘和A4纸打印的《申报表》,以及相关手续到医保征缴科窗口办理调整缴费基数业务。

广州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最新表格说明)

广州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最新表格说明)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表格版)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公司部分总计:270.96+6.50+26+24.42+229.84+12.45+54.49=624.66元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57.46=251.10元共计:624.66+251.1=875.76元根据人社局的相关文件,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89元,我市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工伤保险费率从0.5%、1%、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有效期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3年1月起恢复原缴费比例。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申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现将2012缴费年度(2012年7月-2013年6月)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通知如下:一、计算依据(一)2011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42元(下称“社平工资”)。

其60%为2305.2 元,300%为11526 元。

(二)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政府公布为准。

二、费基费率(一)基本养老保险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

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1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应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5)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可按2011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或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6)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按照2413元的月缴费基数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2年7月-2013年6月)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1%*基数) 19.21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76 失业保险 (1%*基数) 14.27 失业保险 (1%*基数) 11.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1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49
(8%*基数) 153.71 医疗保险 (7%*基数) 91 医疗保险 (8%*基数) 172 医疗保险 (8%*基数) 170.16 医疗保险 (8%*基数) 114.16 医疗保险 (8%*基数) 151.2 医疗保险 (6%*基数) 78.6 医疗保险 (6%*基数) 129 医疗保险 (7%*基数) 157.29
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38.43 失业保险 (2%*基数) 26 失业保险 (2%*基数) 25.8 失业保险 25.52 失业保险 (2%*基数) 28.54 失业保险 (2%*基数) 23.8 失业保险 (2%*基数) 26.2 失业保险 25.8 失业保险 (2%*基数) 26.98 生育保险 13.45 生育保险 (1%*基数) 13 生育保险 (1%*基数) 12.9 生育保险 10.64 生育保险 (1%*基数) 14.27 生育保险 (1%*基数) 11.9 生育保险 (1%*基数) 21.9 生育保险 15.05 生育保险 (1%*基数) 13.49 工伤保险 (0.5%*基 数) 9.61 工伤保险 (1%*基数) 13 工伤保险 (0.8%*基 数) 10.32 工伤保险 (0.5%*基 数) 10.64 工伤保险 (2.5%*基 数) 35.68 工伤保险 (0.7%*基 数) 8.33 工伤保险 (1.2%*基 数) 26.28 工伤保险 (0.8%*基 数) 17.2 工伤保险 (0.5%*基 数) 6.75 479.02 403 单位合计 595.56 养老保险 (8%*基数) 152.14 养老保险 (8%*基数) 104 养老保险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472.15 (8%*基数) 102.08 养老保险 478.05 (8%*基数) 114.16 养老保险 433.23 (8%*基数) 95.2 养老保险 414.98 (8%*基数) 104.8 养老保险 445.05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474.31 (8%*基数) 107.92 医疗保险

2012至2014年社保缴纳基数比例一览表

2012至2014年社保缴纳基数比例一览表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20.00% 9%
420 189 42 10.5 12.6
8% 2% 1%
168 42 21
2100
2% 0.50% 0.60%
905.1
32.10%
674.1
11% 43.10%
231
缴费基数从1910元上调为2100元,其余比例未变。
个人 8% 2% 0.50%
个人应缴金额(元) 186.4 46.6 11.65
2330
0.50% 0.60% 31.60%
10.50% 42.10%
244.65
980.93
失业个人由0升为0.5%,单位从1%升为1.5%了。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一览表(从2014年10月开始) 缴费最低 基数 (元)
项目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一览表(从2013年11月至 2014年1月) 项目 养老 医疗 失业 2100 工伤 生育 小计 合计 863.1 0.50% 0.60% 31.10% 10.5 12.6 653.1 10% 41.10% 失业个人由1%降为0,单位从2%降为1%了。 210 缴费最低 基数 (元) 单位 20.00% 9% 1% 单位应缴金额(元) 420 189 21 个人 8% 2% 0% 个人应缴金额(元) 168 4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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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单位应缴金额(元)
个人
个人应缴金额(元)
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2330
20.00% 9% 1.50% 0.50% 0.50%
466 209.7 34.95 11.65 11.65
8% 2% 0.50%
186.4 46.6 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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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注:工伤比例阶段性调整由原来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

调整时间: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
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
公司个人
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
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
失业:1300*2%=26 1300*1%=13
生育:2873*0.85%=24.42 不用缴费
医疗:2873*8%=229.84 2873*2%=57.46
重大疾病:12.45元
残保金:54.49元
公司部分总计:270.96+6.50+26+24.42+229.84+12.45+54.49=624.66元(含重大疾病和残保金,如果不含则公司部分为557.72元)
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57.46=251.10元
共计:875.96元
注:1、本地户口(广州户口)五险都要购买;外地户口生育保险可以不买;
2、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单买工伤,个人失业部分不用交;
3、外地户口的可以选择外来工医疗购买,明细如下:
公司个人
养老:2258*12%=270.96 2258*8%=180.64
工伤:1300*0.5%=6.50 不用缴费
失业:1300*2%=26 1300*1%=13
生育:2873*0.85%=24.42 不用缴费
医疗:4789*1.2%=57.47 不用缴费
重大疾病:12.45元
残保金:54.49元
公司部份总计:270.96+6.50+26+24.42+57.47+12.45+54.49=452.29元(含重大疾病和残保金,如果不含则公司部分为385.35元)
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193.64元
共计:645.93元
注:外来医保1.每月没有资金注入医保卡;2.报销比例比职工医保稍低一些;
3.不享受医保年限累计。

附:广州2012年广州公积金明细及比例:
基数:1300-23945 比例:公司选择分别是:5%,8%,10%,12%,个人可以大于或等于公司部分,但不能高于20%。

明细:以2000基数为例:
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公司与个人一共:
5%: 2000*5%=100 2000*5%=100 100+100=200
8%: 2000*8%=160 2000*8%=160 160+160=320
10% 2000*10%=200 2000*10%=200 200+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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