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辅导协议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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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
与
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xx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辅导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xx签署:
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
乙方: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
鉴于:
1、甲方为合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乙方为具有主承销及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在股票承销和推荐上市
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3、甲乙双方均不以保证甲方股票发行上市为前提条件。
为促进甲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行机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委托乙方对其进行辅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辅导目的
1.1、促使甲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和《保荐
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行机制,
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提高其上市质量,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1.2、促使甲方之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
表人)全面、正确理解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
管理办法》和《保荐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
及有关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
1.3、促进乙方及参与辅导的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充分发挥中
介机构的专业作用,保证新股发行顺利实施,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1、甲方的权利
2.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辅导内容及辅导计划的材料;
2.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派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
甲方开展上市辅导工作;在乙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有权要
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2.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系统辅导;
2.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证券、财务、法律等方面提供咨询
服务;
2.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和完善提供意
见;
2.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信息披露提供参考意见;
2.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其他相关方面进行辅导;
2.1.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获知的甲方信息进行保密。
2.2、甲方的义务
2.2.1、甲方作为拟发行公司,应积极配合乙方作好辅导工作,按要求
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甲方应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
2.2.2、甲方有义务保证应参加辅导的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各期辅导与考
核,不得无故缺席辅导计划中安排的培训课程,并认真全面学
习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
2.2.3、甲方有义务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时,邀请乙方有
关辅导人员参加;
2.2.4、甲方有义务在制作中期、年度财务报告时,邀请乙方有关辅导
人员参加;
2.2.5、甲方有义务在信息披露前邀请乙方有关辅导人员提供参考意
见;
2.2.6、甲方有义务根据辅导工作的要求在人员、时间、场地、办公条
件等方面对乙方的辅导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乙方进行辅
导工作产生的相关交通、食宿费用等;
2.2.7、甲方有义务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并尽力解决辅导计划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履行辅导机构或派出机构提出的
整改建议;
2.2.8、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合理的辅导建议,按上市公司有关要求规
范运作;
2.2.9、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辅导费用。
2.3、乙方的权利
2.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真实全面完整地提供与辅导工作有关的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
2.3.1.1甲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材料;
2.3.1.2甲方的生产、经营计划;
2.3.1.3甲方的财务资料。
2.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时,邀请
有关辅导人员参加,根据辅导工作需要有权查阅甲方发起人会
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2.3.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适宜的辅导及培训工作场所;
2.3.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各期辅导和培训;
2.3.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施辅导计划,落实整改要求;
2.3.6、乙方有权协调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协助甲方进行辅导工
作;
2.3.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信息披露前邀请有关辅导人员提供参考意
见;
2.3.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制作中期、年度财务报告时,邀请有关辅
导人员参加;
2.3.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定董事会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辅导负责人,对于辅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应由该
辅导负责人书面确认;
2.3.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方式支付辅导
费用;
2.3.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建议、材料、报告等
工作成果保密,不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2.4、乙方的义务
2.4.1、乙方作为辅导机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
理办法》和《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
诚实信用,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做好辅导工作;
2.4.2、乙方应委派三名以上专业人员对甲方进行辅导,辅导人员固定
且均为乙方正式从业人员,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担任过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2.4.3、乙方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保
荐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登记材料;
2.4.4、乙方应按照《保荐管理办法》及甲方所在地派出机构的要求及
时准确地报送“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辅导工作总结报告”等
材料;
2.4.5、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乙方应于20xx年5月31前向
中国证监会申报甲方首发申请文件:
2.4.5.1、乙方认为甲方不存在影响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4.5.2、会计师、律师能够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乙方质量要
求的相应申报文件;
2.4.5.3、甲方能够按乙方确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乙方要求的尽职
调查资料并解决相关问题,配合乙方完成对甲方首发申请文件
的尽职调查。
2.4.5.4、甲方的供应商、客户、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能够按乙方确定的
时间和质量要求,配合乙方完成访谈、调查、批准或出具相关
文件等尽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