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简述公共财政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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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公共财政的职能
答:公共财政指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财政,实质就是市场经济财政。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
公共财政的要义:并不在于新古典主流经济学所表明的“市场失效”这一逻辑的起因,而在于其“预算法治”和“民主财政”的政治实质内涵。
公共财政的职能有: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使之增长发展的职能、监督管理职能。
下面对职能进行具体阐述:
一、资源配置职能:
广义:社会总产品的配置;狭义:生产要素的配置。
即,政府主要通过税收等形式形成财政收入,动员社会资源,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活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引导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优化资源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根据完全竞争条件下,帕累托最优P=MC),而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主要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作用,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是:1.资源配置效率用什么指标表示;
2.如何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提高资源配置的总效率;
3.财政在资源配置在的特殊机制和手段。(下面具体展开来说:)
3-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政府经济职能的前提下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范围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
财政收支占GDP的合理比例
3-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提高资源配置的结构效率。
3-3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
3-4通过政府投资、税收政策、财政补贴等手段,带动促进民间投资、吸引外资,扩大对外贸易,提高经济增长率。3-5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对每项生产性投资、税收的确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我国编制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税收征管,都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重大举措。
二、收入分配职能:
收入分配职能:政府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对每位社会成员的收入在社会财富中所占份额施加影响,实现公平分配。
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初次分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资本与生产要素的大小,对社会财富进行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导向,但易造成社会成员间财富悬殊过大。
再次分配:政府对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进行再分配调节,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收入分配职能主要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来实现。
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两个层次。
经济公平是市场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要素收入相对称。它是在平等竞争环境下,由等价交换实现的。例: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体现了效率原则。
社会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主体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以及各种非竞争因素的干扰,各经济主体的收入会出现较大的差距。过分悬殊易引发社会公平问题,而社会公平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公平分配,因而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所研究的问题,主要是确定公平分配的标准和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特殊机制与手段。
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与手段有:
1.划清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属于市场分配的范围,原则上财政分配不能越位;属于财政分配的范围,财政应尽其责。
2.规范工资制度。(1)这里指的是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和视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制度。凡应纳入工资范围的收入都应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各种明补暗补,提高工资透明度。
(2)实现个人收入分配的货币化和商品化。
(3)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建立以工资收入主,工资外收入为辅的收入分配制度。
3.加强税收调节。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通过间接税调节各类商品的相对价格,从而调节各经济主体的要素分配。例:通过企业所得税调节公司的利润水平;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的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使之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差距范围内;通过资源税调节由于资源条件和地理条件形成的级差收入。
4.通过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金、补贴等,使每个社会成员得以维持起码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三、通过调控经济,达到经济稳定与经济发展的职能:
经济稳定:包含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多重含义。
经济发展: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支出结构,以经济增长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消除贫困、失业、文盲、疾病、收入分配不公等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财政调控经济的机制手段主要有:
1.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大体平衡。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相机抉择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
当总需求>总供给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抵制总需求,防止通货膨胀。
当总需求<总供给时,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支出,减少税收,扩大总需求,防止经济衰退。
当总需求=总供给时,但结构性矛盾突出,趋向于中性财政政策。
2.在财政实践中,还可通过一种制度性安排,发挥某种自动稳定作用。例:累进税制度,失业救济金制度都有这种作用。原则上说,凡是业已规定了的当经济现象达到某一标准就必须安排的收入和支出,均具有一定的自动稳定作用。当然这种自动稳定机制有多大的作用尚且存疑,更何况类似在我国这种发展中国家,这种机制本身就是欠缺的。
3.通过投资补贴和税收等多方面安排,加快农业、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发展,消除经济增长中的瓶颈,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换,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4.财政应切实保证前面提到那些非生产性社会的公共需要,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和平安宁的环境、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加快文教发展,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避免出现“有增长无发展”或“没有发展的增长”的现象。
四、监督管理职能:
在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的各项职能中都隐含了监督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性、市场竞争的自发性、排他性,都需要财政的监督管理,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更需要强化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