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溶剂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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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溶剂测定法

1 简述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过,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物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61附表1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量应符合其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订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本法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521测定。

本测定方法适用于对各论项下未收载残留溶剂检测方法的品种中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可用于指导建立各论项下具体品种的残留溶剂检查方法。

2 仪器和用具

2.1 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顶空进样器。

2.2 计算机,安装工作站软件。

2.3 色谱柱

2.3.1 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代使用。2.3.1.1 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2 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2.3.1.3 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亚芳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亚芳基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

2.3.2 填充柱以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3 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3.1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3.1.1 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

根据供试品和待测溶剂的溶解度,选择适宜的溶剂且应不干扰待测溶剂的测定。根据品种正文中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浓度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3.1.2 溶液直接进样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用水或合适的有机溶剂使溶解;根据品种正文中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应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3.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各品种项下规定检查的有机溶剂适量,采用与制备供试品溶液相同的方法和溶剂制备对照品溶液。若为限度检查,根据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若为定量测定,为保证定量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实际残留量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通常对照品溶液的色谱峰面积与供试品溶液中对应的残留溶剂的色谱峰面积以不超过2倍为宜。必要时,应重新调整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浓度。

4 系统适用性试验

4.1 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均应大于5000;填充柱法的理论板数一般应大于1000。

4.2 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的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4.3 以内标法测定时,对照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10%。

5 测定法

5.1 第一法毛细管柱顶空进样等温法

5.1.1 当需要检查的有机溶剂数量不多,并极性差异较小时,可采用此法。

色谱条件柱温应根据待测溶剂及配制供试液的溶剂的沸点决定。为避免溶剂在柱内凝结,提高保留的重现性,柱温不宜太低,通常在40℃~l00℃间适当选

定;常以氮气为载气,流速为每分钟1.0~2.0ml;以水为溶剂时顶空瓶平衡温度为70~85℃,顶空瓶平衡时间30~60分钟;进样口温度一般为150℃~200℃;如采用FID检测器,温度为250℃。

5.1.2 测定法取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连续进样不少于2次,测定

待测峰的峰面积。由于静态顶空进样时,抽取的是处于气液平衡的顶空气,所以每个顶空瓶只能去取样一次;供试溶液必须放入2(n)个顶空瓶中,以保证2(n)次进样的要求。

5.2 第二法毛细管柱顶空瓶进样系统程序升温法

5.2.1 当需要检查的有机溶剂数量较多并极性差异较大时,可采用此法。色谱条件如为非极性色谱系统,柱温一般先在30℃维持7分钟,再以8℃/min的速度升至120℃,维持15分钟;如为极性色谱系统,柱温一般先在60℃维持6分钟;再以8℃/min的升温速率升至100℃,维持20分钟;以氮气为载气,流速为2.0ml/min;以水为溶剂时顶空瓶平衡温度70~85℃,顶空瓶平衡时间30~60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00℃;如采用FID检测器,温度为250℃。

5.2.2 具体到某个药品的残留溶剂检查时,可根据该品种项下的残留溶剂组成调整升温程序。

5.2.3 测定法取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连续进样不少于2次,测定待测峰的峰面积。

5.3 第三法溶液直接进样法

5.3.1 主要适用于企业对生产工艺中特定的残留溶剂的控制,可采用填充柱,亦可采用适宜极性的毛细管柱。

5.3.2 不应采用酸或碱作为溶剂。

5.3.3 测定法取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连续进样2~3次,每次1~2µl,测定待测峰的峰面积。

6 计算法

6.1 限度检查除另有规定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供试溶液浓度测定。以内标法测定时,供试品溶液所得被测溶剂峰面积与内标峰面积之比不得大于对照品溶液的相应比值。以外标法测定时,供试品溶液所得被测溶剂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品溶液的相应峰面积。

6.2 定量测定按内标法或外标法计算各残留溶剂的量。

7 注意事项

7.1 顶空条件的选择

7.1.1 应根据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沸点选择顶空温度。对沸点较高的残留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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