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与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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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二中教职工岗位职责与量化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倡导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民主原则。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学生测评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统一性与学校实际相结合。

2、强化师德考核原则。注重岗位业绩考核。

3、考核要根据教职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量化考核

三、考评方式

1、学校根据教职工工作职责对每位考评对象实行月考评制度。

2、管理人员(含班主任及各处室办事员)的考评,根据各处室制定的考评细则和具体职责,每月进行量化考评。

3、教师类的考评由教务处根据每月的教学常规检查情况及月考成绩进行量化考评

四、考评程序及办法

(一)考评只对单项工作,从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效果两方面进

行考评。

(二)管理类

1、各管理人员每月初对照工作职责,对上月工作进行自评打分。

2、处室负责人组织本处室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对本处室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量化考评,并于下月初上报学校绩效考核小组。

3、学校岗位职责检查小组,每月上旬对所有的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量化打分;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考核并上报校绩效考核小组审定。

(三)教学类

教务处每月初对各位教师的备、教、批、辅、改等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根据《同心二中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并上报校绩效考核小组审定。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1、学校将每月教职工的考评结果与绩效津贴挂钩。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全校教职工岗位职责的落实工作。

同心二中

20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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