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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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应遵守和执行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员工良好工作状态的重要保障。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企业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员工的言行举止,规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一份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以及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扬团队精神,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利益而努力。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解释和审查相关问题。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

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下班时间为下午6点。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为放假日。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考勤。

考勤包括刷卡、签到等方式,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情况将会记录在档案中。

第七条员工如有因事请假的情况,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和私自行动。

第九条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活动,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其他企业。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护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做到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减少损失和浪费。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地的整洁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占用公共区域。

第四章工作态度第十三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和同事,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得互相诋毁或耗费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不得拖延、冷淡或不履行工作职责。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范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范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劳动纪律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一)工作时间的规定:员工应当按时上班,不早退、不推迟,严禁迟到早退。

(二)工作秩序的管理:员工应当安静、有序地进行工作,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三)安全生产的要求: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个人和他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保密工作的要求:员工应当严守保密规定,确保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五)工作纪律的要求:员工应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懈怠、脱岗、旷工。

(六)工作待遇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视情况而定。

第八条员工对劳动纪律处罚有权提出申诉,单位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员工积极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十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懈怠、怠工或者脱岗。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私自离岗,擅离职守,严禁脱离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关心单位和他人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单位。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安静、有序地进行工作,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福利制度,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

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文件秦港股份运政字〔2014〕19号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服务效率,特制定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望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 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3.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申请单4. 机关劳动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2014年3月27日附件1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服务效率,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根据集团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其中11:45以后可以到机关食堂就餐);下午为14:00至17:00。

上下班时间以机关广播为准。

第八条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应到岗而不到岗工作为旷工。

第九条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3小时视为一次旷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每累计超过3小时也视为一次旷工,并按迟到或早退的时间计算旷工天数。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执行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制度。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节育假、丧假等待遇。

第十一条经批准,从事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文体活动等非生产活动,为公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到岗工作为病假;因私事未到岗工作为事假。

第十二条一次请病(事)假超过3小时按半天计;一天内累计请病(事)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一般连续请病(事)第十五条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休)假1到3天(含3天)的,需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4到7天(含7天)的,需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劳动行为。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

第五条单位对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七条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个小时。

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

第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经单位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当提前告知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迟到早退的员工,单位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迟到超过3次将被扣除工资。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得偷懒、拖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员工如需加班,应当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加班,不得私自加班。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保证员工的工作负荷适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事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对领导和同事进行侮辱和攻击。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改动设备和工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处分等。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反本规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第三条企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纪律,勤奋工作,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第七条员工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的批准,且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必须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条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也需事后向上级主管说明理由。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如果有事需离岗,必须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喧哗、打闹、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打游戏、看电影、聊天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发表危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同事。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时刻注意安全,遵守企业安全制度,严禁乱拿乱扔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

第十五条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得因忽视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条例通用(通用7篇)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全体员工务必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状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要求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务必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状况后方能外出。

确有特殊状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透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状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

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

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状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安排(1)公司设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2)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2. 加班管理(1)公司鼓励员工在必要时加班,但需事先报备,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按公司规定发放,不得私自加班。

三、工作纪律1. 服装仪表(1)员工上班时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得体的服饰。

(2)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变更服装,做出与工作场合不相符的行为。

2. 语言行为(1)员工在工作场所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含有歧视、侮辱他人的言论。

(2)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 私人事务(1)不得在办公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谈论个人隐私事务。

(2)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交际或网络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奖惩措施1. 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晋升等。

2. 处罚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五、附则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如有变动,以公司正式公告为准。

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接受广大员工监督和检查。

化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化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第六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打瞌睡、聊天、玩手机等。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参数。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浪费公司物品。

第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经营等秘密。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虚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需按公司规定缴纳相应的请假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拖延。

第十八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摘下。

第十九条员工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悉消防通道。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公司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辖属各单位(含合资控股公司)机关业务员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当月工资收入(技术津贴、工龄工资除外)与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挂钩。

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实行20分制,按当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计发工资,即每扣减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分1分就扣减工资收入的5%。

第四条考核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按月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打分,劳动纪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审批,于次月8日前统一1交由公司劳动人事处执行。

第五条出勤考核规定(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按指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早退考勤,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考勤。

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每旷工1天扣减4分.(二)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不能按时打卡的,必须填写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审批单,报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由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并于当天或回到单位次日上午将审批单送劳人处或劳资科备案。

外出办事或检查工作必须有所到单位的签字(盖章),出现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次扣减审批人员2分。

工作期间应打2卡而未打卡并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少打卡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不打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

(三)全月累计扣减达到12分,按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四)每天安排1名中层级以上领导负责值班考勤。

第六条请销假考核规定(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个人因事请假,事前要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呈单位、部门领导、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个人因疾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呈送请假单审批的,可由同事或亲属代替。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稿)修订执行稿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1、上午7:50 前到岗,11:00 离岗(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下午据学校作息时间具体而定,一般在预备铃响前完成签到。

早晚自习和星期天补课提前10 分钟到岗。

周六、周日各处室、油印室、打印室保证有人值班。

2、教师到校后,必须在课前完成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办公,教师的活动时间与学生同步。

3、教师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办公室闲谈;不得睡觉或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办公室内搞体育活动,如踢毽子、玩乒乓球等;不得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洗衣服、洗头等)。

4、上课提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口候教。

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不上厕所,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工作时间内不准回家、回宿舍,未经学校允许上课不得坐讲。

5、教师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不做有辱学生人格的事,不体罚学生与变相体罚学生。

上课时学生如有睡觉的、做其他与听课无关事情的,应及时制止。

6、学生放假日,班主任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日,班子成员和班主任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岗。

7、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8、学习、事、病假一律自行调课,并与替课教师到教导处备案,以备检查。

调课不成功,私自调课出现空堂,按旷工或空堂处理。

9、教师必须服从处室负责人工作安排和管理,按学校要求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

正常工作坐班时间,教师不得带孩子到办公楼、教学楼。

10、教学楼内不得吸烟。

1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或严重损失的,随时纳入教师流动机制。

12、纯属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条文处理。

武邑镇第二中学2010 年9 月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公司员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员工完成自身劳动任务和公司完成总目标的保证。

第三条遵守劳动纪律是对员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各分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规定第六条员工应忠于职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关心公司,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学习和遵守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第八条员工应举止文明、平等待人、热情礼貌、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合作,共同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机关的考勤管理工作,将考勤结果作为劳动关系处理和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与员工薪酬挂钩。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原始资料和汇总结果要存档,作为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公司机关员工考勤要求如下:1.公司机关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机关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机关考勤实行严格的上下班打卡制度,上下班打卡记录作为员工上下班考勤的唯一依据。

员工工作日应进行2次考勤打卡——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

员工上班须于6:00—8:10进行上班打卡,下班应在17:20—19:30进行下班打卡。

员工工作日当日考勤记录应有上班打卡记录和下班打卡记录相对应。

3.员工在工作时间严禁打盹、睡岗、脱岗、串岗、唠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集团公司对驻安建大厦单位上下班时间作出统一安排的,从其安排。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一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

有限职责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1.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供给便利的。

5.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

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故意为自我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职责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1.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021管理人员劳动纪律规定

2021管理人员劳动纪律规定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纪律,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公司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加强机关人员劳动纪律严肃考勤管理的通知各级管理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和转变管理干部和机关人员工作作风,强化劳动纪律,树立管理干部和机关人员的良好形象,在生产经营中更好的起到表率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加强管理干部和机关人员劳动纪律通知如下:一、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和职工劳动纪律负全部责任。

对组织纪律涣散,忽视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审定。

二、严格上下班纪律,按时打卡。

机关人员和管理干部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做好签到和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外出培训、因公出差、办事等情况,务必在外出前填写外出任务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及时转交人力资源部,作为月末核算考勤的依据。

如未提交相关外出单据而外出者,人力资源有权在月末统计考勤时不予核算考勤,且在外出期间一旦发生相关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于次月1日将指纹考勤记录数据导出转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专员于次月2日前如实统计机关打卡记录,并公布未打卡人员名单,却因特殊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可填写未打卡记录单,注明未打卡时间、原因,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务必在3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计入考勤。

各部门负责人务必严把员工考勤关,严禁徇私舞弊,包庇员工不遵守劳动纪律行为,如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忘记打卡之类等理由牵强者,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按照迟到/旷工处理,迟到扣除1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内按照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不计入考勤且加扣半天考勤,四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不计入考勤且加扣1天出勤;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化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化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化工厂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化工厂的劳动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劳动纪律基本要求第五条上下班时间: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上下班打卡时间: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打卡机前打卡,下班时间打卡后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工作时间:1.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工作态度:1. 员工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2. 不得在工作时间闲聊、玩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八条着装要求:1. 员工应穿戴整齐,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服。

2. 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九条工作环境:1.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2.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第十条安全生产:1.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排除。

第三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奖励:1. 对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惩罚: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化工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详细规定第一节上下班纪律第十五条上下班打卡时间:1. 上班打卡时间为每天早上8:00,下午12:00,晚上18:00。

2. 下班打卡时间为每天上午12:00,下午18:00,晚上22:00。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5篇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大全(精选10篇)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劳动作息制度第一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领导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推诿。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办公人员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

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

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生产作业班按计件工资制度的,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按生产需要实行两班或三班制。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公司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执行,各车间(部门)考勤员分管本部门的考勤事务。

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

第七条公司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八条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更改或缩短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

要实事求是,不托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得弄虚作假,为难考勤记录人员。

第十条员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旷工、迟到、早退等。

第十一条员工请四小时以下事假,按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而不足八小时按一天计算。

第十二条迟到。

除班车原因之外,上班迟到20分钟内为迟到。

超过20—200分钟以旷工半天论处。

凡在本厂规定的开会、学习和领导通知的活动时间,不按时出席的,均作为迟到(事先经过批准可不作为迟到)。

班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班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 1 目的: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达到节约成本,避免材料浪费,同时保障施工及生活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班组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后勤人员。

3 职责: 3.1 本规定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修改、解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2 本规定由班组实施,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4 规定: 4.1 劳动纪律规定:4.1.1 坚决服从项目部安排,参照工长技术交底按要求施工,有疑问及时和专业工长协商,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

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得消极怠工。

4.1.2 所有班组人员进场时必须第一时间在项目部报到,签订劳务合同,做好三级教育及备案工作。

人员离场时必须告知项目部离场人数及时间。

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或调整人数。

4.1.3 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具体上下班时间由项目部和班组长共同制定,因天气、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另行通知。

凡因事外出的人员必须给班组长或项目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1.4 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领料制度,领取材料按要求需经工长和材料员签字确认,班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挪用项目部工机具及领取材料。

4.1.5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安全帽。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嬉闹玩耍,不得吵架、斗殴或聊天闲谈。

4.1.6 现场施工需严格遵守质量技术规范要求,班组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对于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第一时间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4.1.7 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提高材料的利用率,避免浪费。

现场的材料应按规定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废料必须及时回收,并堆放在项目部指定的地点,严禁私自处理。

4.2 生活纪律规定:4.2.1 班组人员下班后一律实行在生活区积极休息制度。

有事外出必须在向班组长请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

4.2.2 生活区严禁聚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得相互窜铺,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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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辖属各单位(含合资控股公司)机关业务员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当月工资收入(技术津贴、工龄工资除外)与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挂钩。

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实行20分制,按当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计发工资,即每扣减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分1分就扣减工资收入的5%。

第四条考核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按月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打分,劳动纪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审批,于次月8日前统一交由公司劳动人事处执行。

第五条出勤考核规定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按指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早退考勤,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考勤。

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每旷工1天扣减4分。

(二)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不能按时打卡的,必须填写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审批单,报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由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并于当天或回到单位次日上午将审批单送劳人处或劳资科备案。

外出办事或检查工作必须有所到单位的签字(盖章),出现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次扣减审批人员2分。

工作期间应打卡而未打卡并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少打卡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不打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

(三)全月累计扣减达到12分,按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四)每天安排1名中层级以上领导负责值班考勤。

第六条请销假考核规定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个人因事请假,事前要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呈单位、部门领导、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

个人因疾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呈送请假单审批的,可由同事或亲属代替。

请假审批单要求三日内送到所在单位劳人处或劳资科备案,否则按未请假处理。

未办请假手续或无请假审批单或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请霸王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假、年休假等假期,请假期间依照矿务局有关规定计发工资,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

(三)当月因病或因事假等,有效出勤天数不达到15天的,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按公司相关规定计发工资。

(四)下井天数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议、集体活动考核规定
(一)通知参加的的各种会议、集会(包括调度会、行政审批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考勤,每迟到1次扣减1分,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1天处理;无故缺席按旷工1天处理。

由会议、集会主办部门负责统计考勤,主办部门不明确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

(二)通知参加的集体活动(包括庆典、迎宾、义务劳动、文艺演出等),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处理,每迟到1次扣减1分,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1天处理,无故缺席按旷工1天处理。

由活动主办部门负责统计考勤,主办部门不明确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计考勤。

(三)会议期间精神不集中,打瞌睡或开小会或闭目养神达到5分钟的,每发现一次扣减2 分。

(四)单位、部门或领导安排外出参加的各种会议、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减4分,由本部门负责考勤。

第八条其他考核规定。

(一)上班时间外出买菜、吃早餐的,每发现1次扣减2分。

(二)上班时间上网QQ私聊、听音乐、看影视、浏览低俗网页,或者炒股、淘宝、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每发现1次扣减2分。

(三)工作休息休假期间,必须将联系方式上报主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详知,联系不上或手机故意关机,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1次扣减2分。

(四)拒不执行《机关工作人员着装及仪表行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工作用餐规定》等规章制度,每发现违规1次
扣减2分。

(五)在机关办公楼院内、办公室、会议室抽烟的,发现一次扣减2分;外来访或办事者在办公室抽烟,工作人员不加以制止或制止无效的,同一办公室内所有工作人员每人每1次扣减2分。

(六)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工作安排的,每发生1次扣减4分。

(七)对直属班组管理不到位或不敢管理,导致直属班级工作懈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职工反映强烈的,部门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每人每1次扣减4分。

(八)涉及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同时也未被矿务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发生1次扣减4分。

(九)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公私财物被盗或被
损坏的,每发生1次扣减8分。

(十)办事推委拖拉,有吃、拿、卡、要现象,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职工群众的,每发生1次扣减8分。

(十一)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当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或不称职票占总票数30%以上(含30%)的,当月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按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第九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考核规定
(一)对于发生过错或者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责任人,或因涉及打架、斗殴、盗窃、赌博、嫖娼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由于情节较轻,未被司法机关处理,但被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下列情形相应给予扣减当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分:
1、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每1次扣减6分。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每1次扣减8分。

3、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每1次扣减10分。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及其以上处分的,当月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二)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较高的1种处分执行,不重复扣分。

(三)因“三违”行为被处罚或安全责任事故被追究责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因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当月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第十一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逮捕、拘留、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一律中止劳动合同,当月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加分,同时可以发给一
次性奖金
(一) 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每1次加4分。

(二) 同坏人坏事、不良行为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每1次加4分。

(三)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每1次加4分。

(四)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每1次加4分。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解除劳动关系
(一)工作不思进取,工作无动力或无成效者。

(二)工作时间从事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者。

(三)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服务者。

(四)玩忽职守,造成公私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的直接责任者。

(五)盗窃公私财物(非监守自盗),未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者。

(六)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或不称职票占总票数30%以上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分配、调动、管理者。

(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四)造成人员伤亡或特大设备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五)监守自盗者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者。

(六)擅离职守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七)泄露企业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八)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单位各项费用者。

(九)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或不称职票占总票数30%以上者。

(十)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第十五条公司机关、各单位直属班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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