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的高校课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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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

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

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引言:学生的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是高等教育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个人发展以及未来职业规划等方面。

因此,建立合理的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性化选择学生课程选择应该注重个性化,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兴趣。

学生具有不同的天赋和特长,因此应该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

例如,对于文科生和理科生来说,学术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比例可以有所不同,以满足他们不同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二、专业导向学生课程选择应该与专业导向相结合。

学生在选择课程时,应该考虑自己的专业规划和发展方向,选择与之相关的课程。

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三、教师指导学生课程选择需要教师的指导。

教师应该对学生课程选择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他们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和专业规划,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在课程选择上提供专业指导。

教师的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在众多课程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四、学分管理学生课程选择与学分管理密切相关。

学分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学生需要修满多少学分才能毕业,并设立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

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在课程选择上既有自由度又有一定的约束,使他们能够全面发展。

五、课程评估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应该包含课程评估的环节。

学生可以通过对课程的评估来反映自己的学习效果和对课程的满意度。

这样可以帮助学校和教师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六、实践课程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应该注重实践课程的设置。

实践课程可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因此,在课程选择中应该给予实践课程更多的权重。

七、跨学科课程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应该鼓励学生选择跨学科课程。

跨学科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培养综合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学生在选择课程时应该有机会参与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

八、课程辅助资源学生课程选择与管理制度应该提供课程辅助资源。

安徽大学学分制与网上选课介绍2

安徽大学学分制与网上选课介绍2

安徽大学学分制与网上选课介绍欢迎各位同学来到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大学学习和生活。

安徽大学以“至诚至坚,博学笃行”为校训,倡导“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逐步完善多样性、个性化的人才培养途径。

学校实施“三基并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良好的基本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创新人才。

学校推行以选课制、导师制和弹性学制为特征的学分制,科学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第一课堂的专业学习和第二课堂的社会实践活动;优化教育模块,使专业教育与自主学习有机结合;允许学生在3~6年内自主选择修业年限和申请辅修第二专业;改革公共基础课程,实行分类分级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从2008年开始,我校对一年级新生实施“启航工程”,加强大学适应性教育、学习能力教育和学科专业兴趣培养,引导新生尽早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

下面将对我校实行的学分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代教务系统和网上选课以及学籍管理做一简要介绍,以方便同学今后几年在大学的学习。

一、学分制概况学分制是以选课和学分累积为主要特点的教学管理模式,其目的在于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多样性和个性化发展,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主要特点是:1、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中,每门课程都配置了相应的学分。

学分通常按照课程教学的18学时折算为1学分。

但考虑到课程教学的难易程度课时学分有所变化,对公共基础课、大学体育课程、课程教学中的实验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践类等课程的学分可作适当调整。

例如,《微观经济学》计划学时为54学时,对应的学分为3个学分;公共基础课程《大学体育(一)》计划学时为36学时, 对应的学分为1个学分,《普通物理实验A(上)》计划学时为54学时,对应的学分为1个学分。

2、以取得规定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标准从2004级学生开始,我校本科各专业教育总学分均设定为160学分。

在学分制下努力提高高校专业选修课教学效率

在学分制下努力提高高校专业选修课教学效率

在学分制下努力提高高校专业选修课教学效率摘要:推行学分制是近20年来我国高校实施教学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学分制下高校专业选修课的授课效率提高对高校教师是一项挑战。

本文从课前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课中多方式多手段教学、课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灵活考核方式等角度来阐述,希望以此来提高专业选修课授课效率。

关键词:学分制专业选修课教学手段学分制是一种弹性管理制度,它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在教学过程中允许学生自主选修课程,以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

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在学分制下,科学课程体系的设置可以从根本上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专业选修课是与所学专业有关联的、有利于丰富专业知识的课程。

这些课程主要结合社会需求开设,即可以组成方向模块,也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凸显自己的专业特色。

如何上好专业选修课对授课教师而言是一项挑战。

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时候注意专业选修课的适用性和开设时机是上好专业选修课的前提。

在此前提下,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提高高校专业选修课的授课效率。

一、合理安排课程内容,科学选择教材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注意与其他课程,尤其是专业必修课程相联系,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意义也常被简单理解为扩大知识面,学生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也在情理之中,因而必须将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的紧密相依关系向学生讲述清楚。

将这一问题说清楚,对那些热爱专业的学生可起到鼓舞士气的作用。

在正式进行授课之前,授课教师应做好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安排。

另外,对于任何一门课程,相关教材的种类和名目繁多,如国家的”十一五”规划系列教材等。

授课教师在教材的选用上首先应根据专业特点对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准确把握。

这就需要授课教师对于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选择内容、层次符合的教材,对于新近发展的课程还应注意进行相应的配套教材,让学生能与时俱进地了解最新的专业内容发展。

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

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

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成为了高等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

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业规划和学习质量。

本文将探讨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的意义、挑战和发展方向。

二、制度意义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在高等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习选择空间。

通过灵活的选课制度,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需求选择适合的课程,实现个性化学习。

其次,学分管理制度有助于推动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学分制度的设立使得学生在追求学科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兼顾艺术、体育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制度挑战然而,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制度的灵活性与规范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

在确保学生有自主选择的同时,也需要对课程设置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出现选课困难或堆积学分的问题。

其次,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保证公平性。

学生之间的差异往往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如一些热门课程的选课难度较高。

因此,制度需要在平衡学生个体需求的基础上,确保公平和公正。

四、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利用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未来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提供更全面的选课信息。

学校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学生提供课程目录、教师评价等信息,帮助学生做出明智的选课决策。

其次,建立系统的选课规划辅导机制。

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选课辅导团队,为学生提供课程选择方面的指导。

此外,将选课过程数字化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通过在线选课系统可以提高选课效率,减少选课难度。

五、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选课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

目前,学分认定普遍采用学时制或学分制,学生需完成指定学时或学分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在课程评价方面,可以通过考试、论文、实验报告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估,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其学习情况。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互评、自评等方式,增加学生对课程的参与度。

六、学分转换与学分认定学分转换与学分认定是选课及学分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自主发展,根据、XX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及学习质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标准,授予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教学管理制度。

我院从XXXX级新生起实行学分制。

第三条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系(部)、学科应科学地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制定适应社会需要的,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分类第四条课程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各类教育环节。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五条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等。

第六条选修课是指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可以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种。

限制性选修课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了选择范围和必须达到的要求的课程。

学生选修时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

任意选修课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只规定了学生必须达到的学分要求,学生可以在所属学历层次(如本科生应在本科层次)本校开出的课程中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

三、学分与计算第七条学分结构学分制由学时学分和学分绩点两个部分组成。

第八条学分计算1.理论课按16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按每周计1学分。

3.军训、实习、课程设计、专用周、毕业设计(论文)等按每周计1学分。

4.入学教育(安排入专业认识实践教学)计0.5学分。

5.毕业教育(含毕业典礼与离校)计1学分。

6.实行课程改的,按课程大纲规定的学分计算学分。

7.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学分按《XX 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实施规范》执行。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管理规定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发挥教和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我院实行学分制管理。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课程与学分第一条高职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技能与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50‰S右,理论课教学学时约占50%左右。

第二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系或全院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1 .专业限选课2 .专业任选课3 .公共选修课第三条我院各专业教学设计三年制总学分为13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二年制总学分为8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必修课占总学分数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逐步降低。

当前三年制计划占75册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而逐步增加,目前计划占25%,其中任选课学分不低于5%,即6.5学分;二年制必修课计划占85%,选修课计划占15‰)第四条学分规定。

(一)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设计中安排的学时数和学分数为主要依据,教学设计规定的学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

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

1 .一般理论课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相对独立的实践课20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折算LO学分。

折算学分时,保留小数后1位数(第2位数4舍5入)。

2 .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一般一个学期1学分,三年制为2学分,二年制为1.5学分;3 .军训为公共必修课,一般在新生开学时进行,计1学分;4 .就业指导课为公共必修课,三年制、二年制均为32学时,1.5学分;5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公共必修课,按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6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按教学设计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7 .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

广西艺术学院学分制公共任选课管理暂行规定

广西艺术学院学分制公共任选课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学分制公共任选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总则公共任选课是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为全院学生开设的跨系、跨专业选修的课程,旨在促进专业交叉渗透,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完善学生的智能结构,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为加强任选课的开设、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共任选课的课程设置1、公共任选课可涉及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文化等基础课程,应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及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兴趣。

2、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适应社会需求,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公共任选课。

3、设置一些反映我院教师多年研究成果的课程。

第三条公共任选课的开设条件1、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及完整的教学大纲,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

2、主讲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任何公共任选课必须向全院学生开设。

第四条公共任选课的开课1、面向全院开设公共任选课,是我院各教学单位的任务。

2、各二级学院(系)至少开出4-6门公共任选课,每学期开课1-2门供学生选修。

3、每门公共任选课开课人数不低于30人。

4、公共任选课原则上面向本科以上学生开设,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在毕业前须修满4门以上(含4门)课程并且成绩及格,其中音乐、舞蹈类学生至少选1门美术类课程,美术类学生至少选1门音乐类课程。

5、公共任选课课程的开课,由各二级学院(系)根据我院的培养目标及条件,于每年4月、10月份向教务处提出下学期本院(系)承担公共任选课课程计划(包括课程的名称、学时、选用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承担课程的教师以及该课程达到的教学目的和考核方式等)。

6、承担公共任选课的相关二级学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师研究编制公共任选课的教学大纲。

7、教务处在每年5月、11月份编制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目录》,并组织全院学生选课。

承担公共任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指派主讲教师,做好备课、填写教学进度表等相关的教学准备工作。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分制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定:
1. 学分制度:学院将实行学分制度,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的单位,代表学生在该课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完成任务的能力。

2. 学分分配:每学期,学生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继续下一学期的学习。

具体的学分要求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年进行调整,并由学院发布。

3. 课程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其学习难度、教学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以学时为基准。

一门普通课程通常分配2-4个学分,实践课程或实习课程可能分配更多的学分。

4. 学分积累和转移:学生的学分将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满足学院规定的学分要求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

学生还可以申请将其他学院或机构中取得的学分转移到本学院,但需要符合学院的规定和审核要求。

5. 学分考核: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或评估,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院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试安排。

6.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学院对学生学分取得情况的审核和确认。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分认定,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如学习成绩单、课程大纲等。

7. 学分补考:对于未能在首次考试中通过的学生,学院将提供学分补考的机会。

学生必须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补考。

8.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积累情况。

学分管理将由学院教务处或类似部门负责,确保学生的学分管理和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是可能的范例,具体的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学分制度1. 学分设置我校采用学分制,学生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位。

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

(1)必修课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必修课学分。

(2)选修课学分: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学生可根据兴趣和需求选择修读。

2. 学分计算(1)必修课学分:按照课程设置,每门课程对应一定学分。

(2)选修课学分:按照课程设置,每门课程对应一定学分。

(3)实践环节学分:按照实践环节要求,完成规定实践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分要求(1)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

(2)学生在校期间,每年修满规定学分,方可获得相应学年度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四、学分认定与转换1. 学分认定(1)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讲座、实践活动等,经认定,可获得相应学分。

2. 学分转换(1)学生修读的课程,如与其它学校或教育机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申请学分转换。

(2)学生修读的课程,如符合我校学分要求,可申请学分转换。

五、学分管理1. 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学分的认定、管理和监督。

2. 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学生学分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学分问题。

3. 学生对学分认定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选修课建设,规范选课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各教学部门和学生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选课的要求与操作程序,确保我校学年学分制管理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分两种开设形式:一是校内教师以常规线下授课形式开设的选修课,一般在第2-4学期开设。

二是网络选修课,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选课学习,一般在第2-5学期开设。

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具体课程内容而定,选课安排和考试时间以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章授课教师与开设课程第三条申请开设选修课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应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至少为良好以上。

所在教学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初审,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非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施教组织能力。

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经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参加规定流程组织的试讲,听评课结果为“通过”的,方可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教师对申报的课程和内容应有较深入研究,或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成果,且能连续开设。

所有教师申报时须提交所申报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考核大纲、教案。

每位教师一学期只能申报开设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班次不超过2个。

第六条选修课不得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必修课重名,内容不得重复。

申报选修课及讲授内容,在保证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要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欣赏性、社会性和实用性,能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起到引导作用,能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选课要求第七条对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每学期第12周接收、汇总各教学部门安排的下一学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编号、简介、选课要求、周学时、学分、考核要求、开课对象、能接纳的学生人数、任课教师姓名、职称等);(二)每学期第12周前协调安排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计划,计划要求与专业选修课相同;(三)每学期第13周,完成对所有拟开设选修课程的审核。

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XXXX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依据《XX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X教高字〔20XX〕14 号)和XXXX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我校所开设的课程分为两类:(一)必修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体育课和实习实践课。

学生必须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

(二)选修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专业适应能力而设置的选修课程。

包括专业拓展课、文化素质教育课。

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志趣,选择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二、选课原则(一)专业负责人、学业导师应在每一次选课前向学生详细介绍专业特点、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主要内容、学科发展方向及趋势,使学生明确培养方案和选课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选课建议。

学生所在学院应在学生第一次选课前对学生进行选课程序及步骤上的培训。

(二)学生选课前应查阅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下学期应修读的课程并进行选课,不要选择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

(三)选课要严格按照课程的先行后续关系进行。

未取得先行课的学分,一般不得修读后续课。

选课时尽量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三、选课安排与流程(一)每学期末,教务处在教务信息网上下达选课通知,组织学生进行下学期课程的选课操作。

(二)每学期初,教务处在教务信息网上下达选课通知,组织学生进行课程调整与补选操作。

(三)选课结束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课表查询,查看自己选课结果。

(四)教务处公示选课学分,学生确认学分无误后,教务处通知财务处进行网上扣费。

(五)将扣费情况在网上公示。

(六)学分有关问题参见《XXXX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四、重修选课(一)凡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重新选课,跟班修读并参加考试。

(二)在教学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允许已取得学分课程的重修。

(三)重修费按照学分学费标准收取,重修有关学分问题参见《XXXX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高校学分制下选课管理工作初探

高校学分制下选课管理工作初探

校院系教学秘书的工作定位与素质要求彭云(晓庄学院音乐学院,江苏南京210038)摘要:积极推进高校教务管理现代化的工作是当前、教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研究针对高校院系教学秘书工作主要性质进行分析。

认为高校院系教学秘书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和落实者。

是院系领导的有力助手,其工作特点体现在服务性与实效性两个方面。

并对其素质提高途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普通高校教务管理教学秘书素质要求随着我国普通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一校两区、一校多区”的办学格局的出现.传统的教务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现代高校教学发展的需求。

推进高校教务管理现代化的工作是当前教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教务管理工作历来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目的的实现、合格人才的培养有赖于科学的教务管理。

在此,对高校的教务管理理解为:普通高校的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的培养目标.按照一定的管理原则、程序和方法,组织管理教学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各种信息。

建立正常的、相对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过程的畅通。

使教学过程达到协调化、高效化和最优化。

从狭义上讲,高校教学管理仅指教学行政管理。

包括教学运行管理、教学例行管理和教学挡案管理等。

教务管理部门是其中最重要的职能部门。

而高校院系教学秘书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和落实者,是院系领导的有力助手。

1.普通高校院、系教学秘书的工作定位目前,高校普遍实行校、院、系或校、系、教研室三级教学与行政管理体制。

其中二级院系环节的地位与作用至关重要。

院、系教务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教务处和院长(系主任)做好校一级教学管理和教学组织工作.这在教学管理中属于最基本、最直接的协调层次,是连接教务处、院系领导和师生的桥梁,因此,工作的主要性质是服务性。

其服务的对象是上级主管、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

可以这样认为,目前高校院、系教务管理人员的角色定位体现在服务性与实效性两个方面。

资源的浪费。

(5)加强选课指导.全程监控。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为顺利实施我校学分制下学生选课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校字[2004]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学生修业期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专业的学习进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简介、班级课程表、选课手册进行选课。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第三条参照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进程安排,学生每学期可早修或晚修,多修或少修有关课程。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

但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大于3.5、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多选。

第四条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并详细阅读本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第五条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不能参加课程修读。

新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指定课程表上课,从第二学期起实行选课制。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

第六条有多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教学计划中1个课程编号为1门课程)时,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授课教师。

第七条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

原则上校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院(系)级选修课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个别规模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

第八条新生一般可以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起修读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可修读第二专业课程。

第九条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学生擅自听课或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一、课程与学分第一条紧密结合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实行理论课与实践课程一体化。

第二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根本理论、根本知识和根本技能,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是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或辅修专业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及实际情况,在全系、甚至跨系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学分三年制不低于6个学分,两年制不低于4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0个学分。

第三条我院实行学分制。

学分规定为:1.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

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社会实践、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课程24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计算1学分;、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按1学分计算;与健康共计4个学分,其中体育选项课2学分,一学年两个学期,各1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连续两个学年,一学年1学分;5.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6.高教园区跨校选修课程、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根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成认其学分;7.一学期不满18学时的理论课课程,不满一周的一次性实训实习,以及学生应按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毕业鉴定等不计学分;8.实行奖励学分的方法另见《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三年制不低于120学分、两年制不低于80学分。

二、学制规定第五条实行弹性学制。

我院三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三年,两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两年。

学生提前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且平均绩点到达2.5及以上,可以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部分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2)第一章选课原则 (2)第二章选课流程 (3)第三章重学(重修)选课 (4)第四章附则 (4)第二部分网上选课流程 (5)1、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5)2、网上选课 (6)2.1 学生选课 (6)2.2 体育选课 (13)2.3 重修选课 (16)第三部分一年级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选课安排 (18)第四部分选课常见问题说明 (19)1、网上选课的时间与地点 (19)2、课表的阅读 (19)3、选课系统密码 (20)4、考试与成绩查询 (20)5、退选、漏选 (20)6、为何要设置每学期选课最低学分数 (20)7、网上操作若干问题 (21)理工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网上选课,保障学分制的顺利实施,依据《理工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第一条凡已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必须参加选课,未选课者不得修读任何课程,不能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第二条学生选课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理工大学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在导师的指导下,分学期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

第三条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一般应当达到按标准学制完成学业所要求的学习量。

平均每学期应选20~24学分,最低不得少于20学分,最高不得多于36学分(不包括辅修专业与辅修双学位课程)。

第四条对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学生应在修读先行课程的情况下,才能修读后续课程;对于课程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选修课,学生只能选择修读其中的一门。

第五条对于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类课、体育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等必须选择,不得免修或免听。

第六条对于选课人数大于课程教学班开课的最大容量时,选课系统将采用“随机分配”与“先到先选”相结合的办法。

第七条对于选课人数低于30人的课程不予开课,由教务处会同有关教学单位,通知学生改选。

第二章选课流程第八条选课分为预选、正选及补退选三个步骤。

其中预选、正选安排在开课前一个学期,补退选在开学后一周之内完成。

高校学分制选课、排课模式的研究

高校学分制选课、排课模式的研究

州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 版 2001,19(1): 34- 36
[4」 陈文龙. 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 适应当前大学生的
教育要求[77.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22(2):127--130 [
[5」 王小杨, 任强. 对实验室开放的认识与实践【 J7.实
验室 研究与 , 探索 2003, 22(5): 113- 114,119
的关键 。
关键词: 学分制 排课 选课制 教学管理 学分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
项重要举措。推行学分制, 体现了注重素质修养、 加强通识 教育、 优化课程体系, 培养复合型人才等特点 , 对扩大学生
学习 自主权 , 实行因材施教 , 激发教学工作的活力 , 深化教
学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分制的核心 是选课制, 选课制的实施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为
并针对我校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完善学分制下排课、 选课工
作 的措施 。
上课时间和地点。 如果教室资源相对充足, 则最主要的约束
条件是上课时间的确定。 从排课的实际操作分析 ,排课过程最基本的原则是避 免冲突现象发生。主要包括学生冲突即避免学生在同一时 间上不同的课程, 教师冲突即避免教师在同一时间给不同 的教学班上课,教室冲突即同一教室在相同的时间里安排 了不同的教学班。 针对跨校区上课的情况, 还要避免教师在 同一上午或下午跨校区上课的情况。 2.学分制选课的制约因素 学分制选课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两个 : 一个是教学资 源数量及配置的制约 , 另一个是选课管理条件的制约。 教 学资源主要包括教师 、 教学场地 、 教学设备甚至于排课时 间等。选课管理条件包括选课的网络条件和选课管理的 系统软硬件等。其中教学资源的制约是影响选课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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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的高校课程选择
摘要: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引发了高等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热潮,使高校课程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

本文从课程编制这一维度,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从培养目标确立、课程选择的一致性、整体性和开放性原则以及温州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就课程选择与组织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校;学分制;课程;选择
课程作为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为具体教育实践的中介,其设置的合理与否、课程质量的高低、其实施是否有效,都直接关系到高级专门人才的质量。

就课程领域而言,主要是三个环节:课程编制、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

本文拟从课程编制这一维度对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的课程选择与组织问题进行探讨。

一、培养目标选择
确立培养目标是课程编制的首要任务。

培养目标体现了高校教育的价值取向,规定了人才培养活动的指向。

美国学者斯塔克将高等学校的课程编制分为三个层次,即单门课程的编制、培养方案的编制和以学院为单位的课程编制。

课程编制活动的分层次决定了培养目标的确立也应是分层次的。

宏观层次培养目标,即国家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明确高等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我国高校宏观培养目标。

中观层次培养目标,即学校培养目标,是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是高校课程选择和体系构建的大类依据。

中外高等教育史上,人才观不同导致的有关大众人才与精英人才、学术人才和实用人才、通才和专才的争论一直不休。

在大众化教育阶段,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校应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我校根据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特征,综合考虑学校的传统、地域、服务面向、资源等因素,经调研、论证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

提出培养的人才应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既有较宽厚的基础理论、较宽广的专业口径,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对社会需求具有广泛适应性和竞争力。

微观层次培养目标,即学校各专业培养目标,是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专门人才”的问题。

此目标由各学院依据学校总的培养目标,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论证后组织制订,做到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
养规格具体,文字表述精炼明确。

二、课程选择应注意的几个原则
1.一致性原则
培养目标作为课程选择的直接依据,决定了课程选择的价值取向。

课程选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培养目标。

因此,课程编制主体应对培养目标有深刻的理解,应关注教育是“文化与人的双向建构”这一本质属性,重视解决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应该教什么,即作为高校究竟应该为学生提供哪些课程。

二是学生应该学什么,即究竟哪些知识对学生是最有价值的。

深入认识和明确培养目标与课程内容之间的关系,使课程选择与培养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如果课程选择与培养目标脱节,则课程选择必然盲目。

2.整体性原则
课程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不是单门课程的结果,也不是课程的简单相加,而是课程选择内容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整体效应的展现。

高校只有通过课程体系的整体才能达到育人的功能。

课程选择的整体性主要包括内容要素的整体性和内部结构的整体性。

课程选择中应对课程选择内容要素进行深入分析、科学论证,对课程总体结构进行系统研究,明确每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位置和逻辑关系,实现内容要素间的系统连贯和相互协调,内部结构的一致性和统合性。

课程选择中应注意避免以下现象出现:
(1)经验设课。

地方高校不考虑学校具体情况,经验不加分析的采取“复制+适调”模式,搬用复制重点院校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形成的课程体系适用性差,难以形成专业特色。

(2)实用设课。

从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出发,选择有直接社会效用的课程,而舍弃那些虽不具有直接社会效用,但在构成课程体系整体性上不可或缺的课程,使形成的课程成为简单拼凑、任意组合的混合体。

(3)因人设课,或无人不设课。

根据学校的师资情况来选择课程,尤其是选修课程的选择,随意性较大,有什么样的教师设什么样的课程,变相地限制了选修课程的选择性。

(4)重复设课。

对课程选择内容要素缺乏深入认识,课程设置重复,造成资源浪费。

重复设课主要有横向重复和纵向重复,横向主要表现为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内容重复,纵向主要表现为专业教育课程中必修课程之间、必修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内容重复。

3.开放性原则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教育过程和人的发展过程是开放的。

课程体系作为高校教育系统的子系统,应该适应外界发展的需要调整课程。

社会发展需要、科技发展需要和学生个体发展需要是课程发展的强大外界推动力,也是课程变革和更新的主要影响和制约因素。

高校要正确处理课程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发展需要、学生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1)社会发展需要的合理性与课程的可能性。

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使高校课程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被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市场调节机制更多的被引入高校。

但是,市场调节对高校而言往往是一种事后调节。

同时社会职业有数千种,新的职业还在不断出现,高校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去满足,片面的社会需求导向只会破坏课程系统的生态平衡。

当高校面对社会发展需要时,首先应分析它们对高校课程而言的合理性,从而筛选掉一些“不合理”的社会需要。

如用人单位往往要求毕业生上手快,强调人才的即时效用。

如果高校为了就业率,不加分析的加以满足,那么高校无异等同于职业培训机构。

其次,判断所获得需求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社会需要的预测。

高校应根据自身承担能力对合理的社会需要进行理性选择。

如果一味迎合所有“合理”的社会需要,则只能以降低质量为代价。

(2)科学发展需要的无限性与课程的限定性。

课程是长期以来学科内容和结构积淀的一种定势,是长期实践的结果,具有很强的限定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这使得高校课程很长时间里滞后于科技发展,课程内容更新慢。

因此,高校应随时吸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不断更新或增设先进课程,舍弃陈旧课程,使课程内容跟上时代步伐。

(3)学生发展需要的多样性与课程的发展性。

当高校面对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时,课程选择必须遵循发展性原则,关注现代社会的高等教育只是学生终身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人的发展具有未完成性,高校为学生提供的课程应该是走向未来和发展的,课程与学生的关系应由精英化阶段的学生适应课程转向课程与学生的相互适应。

泰勒曾经指出,选择学习经验必须始终记住学生在其中起积极作用的重要性。

如果学习经验是学习者所期望的东西,他们会一心一意投入其中;如果学生对期望他们学习的是什么不清楚,他们就会中止、做错,甚至公开避免进行尝试。

高校应把部分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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