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

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04]19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4.08.17

【实施日期】2004.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

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

(2004年8月17日京高法发[2004]190号)

为了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严肃审判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解决当前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特作以下规定:

一、严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