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2024年居间业务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居间业务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居间业务的定义与范围1.2 居间业务的收费标准1.3 居间业务收费标准的调整1.4 居间业务的最高限额2.1 居间业务的计算方式2.2 居间业务收费的支付方式2.3 居间业务收费的支付时间3.1 居间业务收费的优惠政策3.2 居间业务收费的减免情况3.3 居间业务收费的其他规定4.1 居间业务的违约责任4.2 居间业务纠纷的解决方式4.3 居间业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5.1 居间业务合同的有效期5.2 居间业务合同的续约条款5.3 居间业务合同的终止条件6.1 居间业务合同的变更6.2 居间业务合同的补充协议6.3 居间业务合同的附件7.1 居间业务合同的签署7.2 居间业务合同的生效7.3 居间业务合同的终止证明8.1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管8.2 居间业务合同的查阅与复制8.3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密条款9.1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监督9.2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报告9.3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评估10.1 居间业务合同的争议解决10.2 居间业务合同的司法解释10.3 居间业务合同的国际管辖11.1 居间业务合同的适用法律11.2 居间业务合同的争议法律11.3 居间业务合同的调解与仲裁12.1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费承担12.2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收优惠政策12.3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务申报13.1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责任13.2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条款13.3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理赔14.1 居间业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后的事宜14.2 居间业务合同的违约金计算14.3 居间业务合同的赔偿限额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居间业务的定义与范围1.1 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甲方作为中介方,为乙方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交易双方之间的介绍、协商、谈判等服务,以促成交易双方达成交易的目的。
居间费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间费服务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居间费服务业务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居间人、服务提供方、客户等。
第三条居间费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诚信、自愿、互利原则;3. 保密、安全、高效原则;4. 风险控制原则。
第二章居间费服务定义及范围第四条居间费服务是指居间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资源,为服务提供方和客户之间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并收取一定比例费用的活动。
第五条居间费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1. 商业信息咨询;2. 项目对接;3. 资源整合;4. 市场调研;5. 法律、财务咨询;6. 其他与居间业务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居间人管理第六条居间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3.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4. 通过本单位居间人资格审核。
第七条居间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加入本单位居间人队伍:1. 提交居间人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通过本单位居间人资格审核;4. 签订居间服务协议。
第八条居间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保守客户商业秘密;2. 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3. 不得利用居间业务从事不正当竞争;4.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5. 按时完成居间服务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提供方管理第九条服务提供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3. 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4. 愿意支付居间费用。
第十条服务提供方应按照以下程序与本单位签订居间服务协议:1. 提交服务提供方申请表;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通过本单位审核;4. 签订居间服务协议。
第十一条服务提供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居间服务协议履行义务;2. 按时支付居间费用;3. 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4.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用,又称中介费用,是指居间人在促成民事法律行为中,为委托人提供信息、介绍、联系、沟通等服务,从而收取的费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间活动日益增多,居间费用也成为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居间费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入手,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二、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概述1. 居间费用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费用即为居间人提供上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 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1)居间费用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按照行业习惯确定。
”(2)居间费用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但应当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居间费用的争议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居间费用的计算、支付及争议解决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三、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标准分析1. 居间费用的计算居间费用的计算标准较为灵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按照行业习惯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居间费用的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1)固定金额:委托人与居间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居间费用。
(2)比例提成:按照委托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或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居间费用。
(3)佣金:根据居间人促成交易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佣金金额。
2. 居间费用的支付居间费用的支付应当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进行。
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但应当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收费标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市场经济中,居间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对于促进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居间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角度,对居间收费标准进行探讨。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
由此可见,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具有专业性、中介性。
三、居间收费的法律规定1. 居间费用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费用的计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实践中,居间费用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固定报酬:即居间人按约定收取固定数额的报酬。
(2)比例报酬:即居间人按委托人实际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报酬。
(3)提成报酬:即居间人按委托人实际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提成。
2. 居间费用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次性支付:即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报酬。
(2)分期支付:即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按约定分期支付报酬。
(3)按比例支付:即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按合同履行情况按比例支付报酬。
3. 居间费用的争议处理居间费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居间收费标准的规定1. 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制定和调整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市场拓展居间费用管理细则
市场拓展居间管理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广开渠道,有效利用社会外部资源,全方位拓展项目,促进公司发展及经营效益的提高。
本办法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场所、项目信息、帮助获取项目的外部人员。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居间人登记:在初次上报信息时,必须上报居间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监事会查证核实。
如不及时上报,不予补充信息、不予支付居间费用。
2.居间协议:在我方与资产方签订协议前,完成居间协议的签订。
3.居间费用:由个体项目居间费、政府项目居间费两部分
组成。
对于提供社会零散房产租赁、产权出售、政府招投标项目等信息,最终达成合作的,每一个项目给予合同总成交额
1-5%的居间费(根据实际谈判情况而定)。
4.鼓励居间方积极收集政府幼儿园规划等信息,促成项目
落地的,给予额外每个项目总成交额的1%的奖励。
5.对于以下城市(主城区)项目获取的居间费用,在原有
基础上浮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苏州、杭州、南京、武汉、南通、济南、西安。
6.发放要求:居间费用不予提前支付,在项目落地或者股
权变更完毕后一个自然月内,由市场拓展部申请,按授权体系规定经审批后按比例进行发放。
详细付款节点参照居间合同的具体条款。
居间费用的承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用,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因促成交易而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
在市场经济中,居间活动日益频繁,居间费用的承担问题也随之而来。
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居间费用的承担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居间费用的概念、法律规定、承担方式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居间费用的概念居间费用,是指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提供信息、联络、沟通、协调等服务,为委托人提供便利,从而获取的报酬。
居间费用通常以委托人支付的一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计算。
三、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1.《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委托人对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有重大过错的,居间人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2.《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委托人对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有重大过错的,居间人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3.《关于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关于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方式1. 按比例支付居间费用按比例支付是最常见的承担方式。
委托人与居间人根据交易金额或者交易价值,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作为居间费用。
2. 固定金额支付固定金额支付是指委托人与居间人约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居间费用,与交易金额无关。
3. 混合支付混合支付是指委托人与居间人约定,居间费用一部分按比例支付,另一部分按固定金额支付。
五、居间费用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居间费用争议发生后,委托人与居间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
民法典中居间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又称中介费,是指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间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房地产、金融服务、商品交易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居间合同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间费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居间费的法律规定。
二、《民法典》中居间费法律规定概述《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章“居间合同”中,对居间费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居间费的支付义务2. 居间费的计算标准3. 居间费支付的期限4. 居间费的无权收取5. 居间费纠纷的处理三、居间费的支付义务1. 居间费的支付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居间费的支付主体为委托人。
2. 居间费的支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费。
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居间费的,居间人有权请求支付。
四、居间费的计算标准1. 计算方式居间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固定金额支付:委托人与居间人约定固定金额作为居间费。
(2)按比例支付:委托人与居间人约定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居间费。
(3)按服务内容支付:委托人与居间人约定按照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居间费。
2. 计算标准居间费的计算标准由委托人与居间人协商确定。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参照行业惯例或市场行情确定。
五、居间费支付的期限1. 支付期限的约定居间费支付期限应当在居间合同中予以约定。
委托人与居间人可以约定在居间合同成立时支付,也可以约定在居间事务完成后支付。
2. 未约定支付期限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居间人可以随时请求支付。
居间费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间活动日益普遍,居间费也逐渐成为商业交易中的一种常见费用。
为了规范居间活动,保障交易安全,我国法律对居间费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本文将从居间费的定义、法律依据、支付方式、税务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居间费的定义居间费,是指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人是指委托人与其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
三、居间费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报告。
居间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报告。
居间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收入为应税收入:……(三)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前款规定的收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居间费的支付方式1. 约定支付方式居间费的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1)一次性支付:在居间服务完成后,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居间费。
(2)分期支付:在居间服务过程中,委托人根据居间服务的完成情况分期支付居间费。
(3)按比例支付:根据居间服务的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委托人按比例支付居间费。
2. 法定支付方式《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费用分配规定(标准版)
居间费用分配规定(标准版)
本文档旨在规定居间交易中的费用分配原则及标准,以确保交易各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1 居间交易:指由第三方居间人协助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资金融通等各类交易。
2.2 居间费用:指居间人协助进行居间交易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3.1 公平原则:居间费用应按照交易实际情况及居间人提供的服务价值进行分配,保持公平合理。
3.2 透明原则:居间费用应清晰明确地告知交易各方,避免产生误解和争议。
3.3 合理原则:居间费用应与居间人提供的服务相符,不得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4.1 根据交易金额比例分配:居间费用按照交易金额比例进行分配,交易金额越高,居间费用越多。
4.2 根据居间人提供服务的难度和工作量分配:居间费用根据居间人在交易中所提供的服务的难度和工作量进行分配,难度和工作量越大,居间费用越多。
4.3 协商确定分配比例:交易各方可在居间人的协助下协商确定居间费用分配比例,以满足彼此的需求和利益。
5.1 居间费用应在交易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支付给居间人,如果涉及分期支付,应按照约定进行支付。
5.2 如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交易各方可协商解决,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1 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 如有需要修改本文档,应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订。
本文档为居间交易中的费用分配规定,以确保交易各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如有争议,应根据本文档进行解决。
本文档为居间交易中的费用分配规定,以确保交易各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如有争议,应根据本文档进行解决。
居间费法律规定的比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所获得的报酬。
在我国,居间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合同,居间费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居间费法律规定的比例,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二、居间费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居间费的比例应当体现公平、合理,既要保障居间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诚信原则:居间人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居间费。
3. 自愿原则:居间费的支付应当基于交易双方的自愿,不得强制收取。
三、居间费法律规定比例的具体内容1. 居间费比例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费的数额由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委托人因居间人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报酬的百分之三十。
2. 特殊情况的居间费比例(1)对于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具有较高难度或者风险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居间费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委托人因居间人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报酬的百分之五十。
(2)对于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居间费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委托人因居间人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报酬的百分之六十。
3. 居间费比例的调整(1)在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市场行情、交易双方意愿等因素导致居间费比例不适宜的,可以协商调整。
(2)居间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居间合同解除的,其应得的居间费比例可以适当降低。
四、居间费法律规定比例的解读1. 居间费比例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居间人过度追求利益而损害交易双方的权益。
2. 居间费比例的设定体现了公平原则,即居间人所得报酬应当与其提供的服务价值相匹配。
3. 特殊情况的居间费比例设定是为了应对市场变化、风险程度等因素,保障居间人在提供特殊服务时的合法权益。
4. 居间费比例的调整体现了自愿原则,即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居间费比例。
居间中的费用及佣金规定范本
居间中的费用及佣金规定范本一、费用规定在居间事务中,为了确保居间方及委托方的权益,双方应当明确费用的支付责任及支付方式。
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1. 居间费用居间方在履行其职责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居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调查、办公场所租金、通讯费用、文件印刷费用等。
具体的居间费用将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2. 第三方费用在居间事务中,存在需要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该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具体费用项目及支付方式将在协议内明确约定。
3. 其他费用除居间费用和第三方费用外,如因委托方要求额外提供的服务或其他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类费用的支付方式及相关细则。
二、佣金规定佣金作为居间方的报酬,居间方和委托方应当就佣金的支付方式及金额达成一致。
佣金的具体规定如下:1. 佣金支付方式佣金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支付:(1)一次性支付:委托方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居间方,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
支付方式将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2)阶段性支付:佣金根据居间服务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期支付。
具体的支付阶段和金额将在合同中与费用明细一同约定。
2. 佣金金额佣金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佣金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具体的佣金金额将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居间服务的难易程度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 佣金调整如因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发生变化,导致佣金金额发生变动的,居间方有权要求调整佣金。
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佣金的调整方式。
4. 不可抗力情况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居间服务无法履行或中断,佣金金额将根据实际居间服务所取得的进展或成果进行相应调整。
5. 佣金发票居间方应当按照税务相关规定开具佣金发票,并及时提供给委托方。
委托方应当予以审核,并及时支付相应的佣金。
三、其他约定除上述规定外,双方还应当根据居间事务的特点和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1. 居间服务期限:明确居间服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居间费用管理制度范本
居间费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居间费用管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凡涉及公司居间服务业务的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收费标准1. 公司收费标准应当合理,明确且公开。
2. 公司向客户收取居间费用时,应当提供明细账单,注明每项费用的名称及金额。
3. 公司不得违法乱收费,对于客户提出的合理质疑,应当及时解答并提供合理解释。
第三章居间费用计算方法1. 居间费用的计算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居间费用的计算应当公平、合理、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收费。
3.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计算制度,对于费用计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误差或漏洞,应当及时调整,确保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第四章居间费用管理流程1. 居间费用管理流程应当包括费用确认、费用收取、费用结算等环节。
2.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确保居间费用管理的顺畅和高效。
3. 对于居间费用收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监督岗位,对居间费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居间费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3. 对于违反居间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职、调离岗位、罚款等措施。
第六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居间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 每年对居间费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2.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制定之日起正式实施。
3. 对于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可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以上为公司居间费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居间费收费标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者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在市场经济中,居间活动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对于促进商品流通、活跃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居间费收费标准的不规范,常常引发争议和纠纷。
为此,我国法律对居间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居间费的定义与特点1. 定义居间费,是指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者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在我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 特点(1)有偿性: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
(2)独立性:居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而是为合同的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
(3)中介性: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提供媒介服务,但不参与合同的履行。
三、居间费收费标准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人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 收费标准规定(1)明码标价: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收费标准,不得隐瞒、欺诈。
(2)合理收费:居间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市场行情,不得过高或过低。
(3)约定优先:委托人与居间人可以约定居间费的具体数额,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政府指导价: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政府会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居间人应当遵守。
3. 居间费收费标准争议处理(1)协商解决:当委托人与居间人对居间费收费标准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间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解决:仲裁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居间费税收规定1. 税收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居间业务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居间费收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费,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交易完成,根据约定从委托人处获得的报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间活动日益增多,居间费也成为交易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费用。
然而,由于居间活动的特殊性,居间费的收取常常引发法律纠纷。
本文将详细阐述居间费收取的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二、居间费的定义与性质1. 定义居间费,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或交易完成,委托人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
2. 性质居间费具有以下性质:(1)有偿性:居间人提供中介服务,委托人支付居间费,双方之间形成有偿合同关系。
(2)独立性: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交易完成,其本身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居间费与合同标的物的价值无关。
(3)时效性:居间人应在委托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中介服务,逾期未完成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居间费收取的法律规定1. 居间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据此,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畴。
2. 居间费的约定《合同法》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费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合理确定。
”3. 居间费的支付(1)支付方式:居间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通常情况下,居间费在居间人完成中介服务后支付。
(2)支付时间:居间费的支付时间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一般而言,居间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
(3)支付条件:居间费的支付条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通常情况下,居间费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或交易完成后支付。
4. 居间费的计算方法居间费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常见的计算方法有:(1)按比例计算:居间费按居间人促成合同标的物价值的比例计算。
(2)固定金额:居间费按照固定的金额计算。
(3)分段计算:居间费按照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因素分段计算。
居间费用比例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居间费用,又称中介费,是指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提供信息、联系、沟通等服务而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间活动日益增多,居间费用的收取也变得普遍。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居间费用比例的确定常常引发争议。
本文将就居间费用比例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一、居间费用概述1. 居间费用的定义居间费用,是指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提供信息、联系、沟通等服务而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
它是一种报酬,通常以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计算。
2. 居间费用的性质居间费用属于服务报酬,具有以下性质:(1)有偿性: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居间费用。
(2)独立性:居间费用与交易本身无关,不随交易金额的多少而变化。
(3)约定性:居间费用由居间人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居间费用比例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费用的支付比例,当事人可以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居间的一般费用支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费用的支付比例,当事人可以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居间的一般费用支付。
”3. 《关于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关于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垄断协议中关于居间费用的约定,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4.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居间费用比例也作出了规定,如《上海市居间合同条例》等。
三、居间费用比例的确定1. 协商确定居间费用比例的确定,首先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居间人与委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居间费用比例。
2. 参考行业惯例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参考行业惯例确定居间费用比例。
商贸居间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贸居间费,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居间人(即中介人)为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协议而收取的费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贸居间活动日益频繁,居间费也逐渐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商贸居间费的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本文旨在对商贸居间费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期为从事商贸居间活动的人员提供参考。
二、商贸居间费的定义及性质1. 定义商贸居间费,是指居间人因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协议而向委托人(交易双方之一)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 性质商贸居间费具有以下性质:(1)有偿性: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居间费,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2)独立性:居间费与居间人促成交易的结果无直接关联,即居间人是否促成交易,不影响居间费的支付。
(3)时效性:居间费一般只在居间人促成交易后支付,且在一定的时效内支付。
三、商贸居间费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促成交易,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人未促成交易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交易,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人未促成交易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商贸居间费的法律纠纷及解决途径1. 法律纠纷类型(1)居间费支付纠纷:委托人认为居间人未促成交易,拒绝支付居间费;或者委托人认为居间人促成交易后,居间费过高,要求降低。
法律规定的居间收费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效率。
然而,居间费用的收取标准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探讨居间收费的相关问题。
二、居间收费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居间收费的概念居间收费,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居间收费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2)按服务项目收取固定费用;(3)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加上固定费用收取;(4)其他合理收费方式。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不得有垄断价格、限制竞争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三)不得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居间收费的收费标准1. 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1)收费标准居间收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1%-5%之间。
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最高限价。
(2)收费标准确定因素收费标准确定因素包括:行业惯例、市场行情、服务项目、服务难度、委托人需求等。
2. 按服务项目收取固定费用(1)收费标准按服务项目收取固定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服务项目、服务难度、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
(2)收费标准确定因素收费标准确定因素包括:服务项目、服务难度、市场行情、委托人需求等。
公司居间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居间费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的居间费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居间费用的申请、审批和管理,保障公司财务的安全和稳定,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居间费用是指为了促成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用、佣金、手续费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或规避制度。
第四条公司居间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是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对居间费用的申请、审批、报销等进行管理。
第二章居间费用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在需要支付居间费用时,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居间费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居间费用申请表包括申请人、费用金额、费用用途、费用支付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居间费用的审批应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部门经理在审批时应审查申请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加盖审批章。
第八条对于涉及较大金额的居间费用或需要特殊审批的居间费用,应报经公司领导或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收到经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批准的居间费用申请表后,应核对相关资料,并在审批通过后及时支付费用。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居间费用申请或审批流程不完整的申请,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责任人追责。
第三章居间费用的管理和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对居间费用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费用申请表的金额进行支付,不得超出申请金额,不得私自调整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居间费用的支付应当进行账务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凭证和记录,同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费用情况。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对居间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汇总,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公司对居间费用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根据费用使用情况和效果调整居间费用的支出策略。
第十五条公司对居间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和董事会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四章居间费用的报销和结算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居间费用支出,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的发票和证明材料。
居间费管理制度
居间费管理制度一、居间费的管理现状目前,居间费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收费过高。
一些居间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往往会把居间费提高到一个过高的水平,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其次是收费不透明。
在一些交易中,居间费并未在交易前明确告知,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增加隐性收费,导致用户对居间费的不满。
再者是居间费的滥收。
在一些交易中,居间人会滥收居间费,导致用户被不合理的费用侵害。
最后是居间费的乱收。
在一些边缘性领域,居间费的收费标准不够清晰,导致居间费的乱收乱开。
二、居间费管理的重要性居间费的管理对于保障市场秩序和用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居间费的合理管理可以有效降低用户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其次,合理管理居间费可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居间费成为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但同时也需要平衡,不能因为管理过度而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转。
最后,居间费的管理也是保障用户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有效管理居间费可以减少用户受到的损失,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三、制定居间费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针对居间费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居间费管理制度具有迫切的必要性。
首先,制度可以明确居间费的计费标准和范围,避免居间费滥收和乱收。
其次,制度可以规范居间人的收费行为,明确居间费应当在交易前予以明示,并规定居间费的收费方式和时间。
再者,制度可以要求居间人对居间费进行公示,提高居间费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制度还可以明确对居间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促使居间人依法经营。
四、居间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居间费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明确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即要以保护用户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是明确居间费的收费标准和范围,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再者是建立监管机制,包括监管部门的设立和居间费的监管规则,确保监管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是完善法律法规,对于居间费管理制度可以适当立法,明确居间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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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拓展居间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为广开渠道,有效利用社会外部资源,全方位拓展项目,促进公司发展及经营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场所、项目信息、帮助获取项目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具体实施办法
1、居间人登记:有居间方的项目在初次上报信息时,必须上报居间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监事会查证核实,如不及时上报,不予补充信息、不予支付居间费用。
2、居间协议:在我方与资产方签订协议前,完成居间协议的签订。
3、居间费用:由个体项目居间费、政府项目居间费两部分组成。
对于提供社会零散房产租赁、产权出售、政府招投标项目等信息,最终达成合作的,每一个项目给予合同总成交额1-5%的居间费(根据实际谈判情况而定)。
4、为鼓励居间方积极收集政府幼儿园规划等信息,促成项目落地的给予额外每个项目总成交额的1%的奖励。
5、以下城市(主城区)项目获取的居间费用在原有基础上浮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苏州、杭州、南京、武汉、南通、济南、西安。
6、发放要求:居间费用不予提前支付,在项目落地或者股权变更完毕后一个自然月内,由市场拓展部申请,按授权体系规定经审批后按比例进行发放,详细付款节点参照居间合同的具体条款。
7、居间费受集团总部、控股监事会及审计部门审查,一旦发现任何弄虚虚假及徇私舞弊情况,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