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等十四项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关键信息项:1、设计标准与要求防护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安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抗震设防烈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功能布局人员掩蔽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资储备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用房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通风与空调系统新风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空调系统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给排水系统供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排水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污水处理设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电气系统供电保障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照明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系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设计依据本协议的设计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批准的规划文件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防空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111 设计原则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满足战时防空的各项防护要求,同时兼顾平时的使用功能。
112 防护要求1121 人民防空地下室应具备一定的抗核武器、常规武器爆炸冲击波和早期核辐射的能力。
防护结构应能承受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确保在战时的安全性。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各类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
体育建筑
体育场馆、游泳馆、跳水馆等
卫生建筑
各类医疗机构的病房、医技楼、门诊部、保健站、卫生所、化验室、药房、病案室等
科研建筑
科研楼、实验楼等
交通建筑
机场航站楼,机场指挥塔,交通枢纽,停车楼,高速公路服务区用房,汽车、港口码头建筑等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射台(站)、地球站、监测台(站)、广播电视节目监管建筑、有线电视网络中心等
备注:1.此分类依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确定。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
典型建筑形式
居住建筑
别墅、公寓、普通住宅、宿舍等
办公建筑
行政楼、办公楼等
旅馆酒店建筑
旅游饭店、普通旅馆、招待所等
商业建筑百货商场、综合商厦、物中心、会展中心、超市、菜市场、专业商店等
居民服务建筑
餐饮用房屋,银行营业和证券营业用房屋,电信及计算机服务用房屋,邮政用房屋,居住小区的会所,以及洗染店、洗浴室、理发美容店、家电维修、殡仪馆等
文化建筑
文艺演出用房、艺术展览用房、图书馆、纪念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宫、游乐场馆、电影院(含影城)、宗教寺院以及舞厅、歌厅、游艺厅等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自即日起试行。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防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望你们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二○○一年六月九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内行审查的原则。
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考核认定的设计审查人员,或者委托已取得施工图审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均属审查范围,由建设单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报。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按工程类型和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
大型项目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标题】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文号】厦人防办〔2005〕50号【颁布单位】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日期】 2005-07-1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人防工程设计通知【内容分类】人防驻厦各建筑设计单位:为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现将我办编写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05年7月11日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设计范围1、人民防空工程分为附建式防空地下室和单建、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两部分。
其中附建式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为5、6级的人员掩蔽部、物资库、车库部分),或上部有永久性建筑物的防空地下室,其局部超出上部建筑物投影范围以外的面积不大于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由各建筑设计院设计。
2、上部有永久性建筑的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为5、6级的人员掩蔽部、物资库、车库部分),其局部超出上部建筑物投影范围以外的面积大于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属单建式人防工程,由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单建、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及人民防空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区域电站等专业性工程,由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一)防空地下室设计面积应满足人防面积指标要求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梁底深度3m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经市政府同意,对7月1日后报民防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其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以下具体意见办理:①7月1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取得人防批文的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照总建筑面积的2%执行。
②7月1日前取得挂牌出让土地的(以土地拍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总建筑面积的2%执行。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全)
—— 对早期核辐射的防护
早期核辐射、热辐射和城市火灾其性质虽然不同,但对这三种杀伤 因素的防护可以采用相近的工程防护措施。 1、围护结构要满足一定的厚度要求,必要时在顶板上方进行覆土, 并进行复核验算。 2、出入口通道设臵90°的拐弯,并满足一定的通道长度要求。
2
武器破坏效应与工程防护措施
工程防护设备
工程防护设备
—— 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
规格和代号
人防门的规格以门洞口净宽和净高来表示。 防护密闭门的代号是在门的规格前面加“FM”,门的规格是以其洞口净 宽和净高的分米数值表示,(在门的规格后面加“-”和门的抗力)。密闭门 的代号是在门的规格前面加“M”。如: ▪ 钢结构防护密闭门—GFM1520(5) ▪ 钢结构活门槛双扇防护密闭门—GHSFM4025(6) ▪ 钢筋混凝土活门槛防护密闭门—HHFM1520(6) ▪ 钢结构活门槛密闭门—GHM1520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2005版)-Ⅰ
主 讲:吴 涛
解 放 军 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教研室 理工大学 地 下 空 间 研 究 中 心
主要讲授内容
1
2 3 4 5 6
概述 武器破坏效应与工程防护措施 口部设计 主体设计 平战功能转换措施 工程范例
1
概述
相关重要概念
防护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建设
—— 密闭通道和防毒通道
2
武器破坏效应与工程防护措施
工程防护设备
—— 密闭通道和防毒通道
防毒通道设臵要求
▪ 防毒通道的设臵应与排风口 相结合。 ▪ 防毒通道内应设臵能满足换 气次数要求的通风换气设备,而且在 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宜缩小通道容 积。 ▪ 当主要出入口的防毒通道不 止一道时,其中仅要求容积最小的防 毒通道应满足换气次数要求。 ▪ 设臵在主要出入口的防毒通 道通常与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配合设 臵。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
应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总结词
防空地下室水处理系统应高效、节能、环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7
工程实例分析
1. 工程概述
01
某地铁站防空地下室设计项目位于城市繁华地段,主要功能为地铁站和防空地下室。设计范围包括地铁站的站台层、设备层和防空地下室的结构设计。
工程实例一:某地铁站防空地下室设计
2. 设计特点
05
防空地下室的电气设计
供电系统是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的核心,需要考虑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
1. 供电可靠性:为确保防空地下室的正常运转,供电系统应设计成双回路或备有发电机组,以防止突然断电对人员和设备造成的影响。
2. 供电安全性:供电系统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电缆、插头插座等材料的阻燃性,以防止火灾发生。
该商业区防空地下室设计项目在满足商业经营需求的同时充分考虑了防空功能需求,从而实现了两者的和谐共存,为市民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商业服务环境。
2. 设计特点
3. 总结
感谢观看
THANKS
耐久性
主体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形式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主体结构形式,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
构件设计
根据荷载分析和主体结构形式,进行构件设计,包括梁、柱、墙、板等的设计,确保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荷载分析
根据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要求和使用功能,进行荷载分析,确定荷载类型、大小和作用方式。
2. 设计特点
3. 总结
工程实例二:某城市广场防空地下室设计
工程实例三:某商业区防空地下室设计
1. 工程概述
某商业区防空地下室设计项目位于城市繁华商业区,主要功能为商业用途和防空避难。设计范围包括商业区的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防空地下室的结构设计。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1.25•【文号】建质[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人民防空办公室: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五个单位编制的《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7年5月1日起实行。
原《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FJ01~04(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3(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S01~02(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FK01~02(2004年合订本)]、《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3(2004年合订本)]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序号│编号GJBT- │标准设计号│图别│标准设计名│ 主编单位│备注││││││称│││├─────┼─────┼─────┼─────┼─────┼─────┼─────┤│ 1~3│ 990~992 │FJ01~03│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上海市地下│代替││││(2007年合││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研│FJ01~04││││订本)│││究院中国建│(2004年│││││││筑设计研究│ 合订本)│││││││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4│ 993│07FJ05│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上海市地下│新编││││││移动柴油电│建筑设计研│││││││站│究院││├─────┼─────┼─────┼─────┼─────┼─────┼─────┤│ 5~9│ 994~998 │FG01~05│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上海市地下│代替││││(2007年合││ 结构设计│建筑设计研│FG01~03││││订本)│││究院中国建│(2004年合│││││││筑设计研究│订本)│││││││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10│ 999│07FS02│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中国建筑东│代替04FS02││││││给排水设施│北设计研究│││││││安装│院││├─────┼─────┼─────┼─────┼─────┼─────┼─────┤│11~12│1000~1001│FK01~02│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上海市地下│代替││││(2007年合││ 通风设计│建筑设计研│FK01~02││││订本)│││究院中国建│(2004年合│││││││筑标准设计│订本)│││││││研究院││├─────┼─────┼─────┼─────┼─────┼─────┼─────┤│13~14│1002~1003│FD01~02│标准图│防空地下室│中国建筑标│FD01~02││││(2007年合││ 电气设计│准设计研究│(2004年合││││订本)│││院北京市建│订本)│││││││筑设计研究││││││││院││└─────┴─────┴─────┴─────┴─────┴─────┴─────┘。
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定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于 年 月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建筑设
计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系统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
号文的要求 由建设
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 科研和高等
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转换
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 应根据战时功能和防护要
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 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扩散室 密闭通道 防毒通道 除尘室 滤毒室 简易洗消间 或洗消间
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其所属的急救室 厕所 染毒衣 物存放间等
度 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
外墙最小厚度
管道层外墙的材料转换系数 其值可取第
条
中的 值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其最小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防护厚度 应满足表
的要求 图
外墙顶部最小防护厚度
表
城市海拔 剂量限值
抗力等级
室外地面
ts
防空地下室
图
外墙顶部最小防护厚度
非全埋式的 级防空地下室 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钢筋混凝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 防空地下室之间宜在一定范
围内连通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 进风口 排风口 排烟口和
通风采光窗的布置 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
要求
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1.08•【文号】建质[2004]8号•【施行日期】2004.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2004年1月8日建质[2004]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六单位编制的《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部建筑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口部建筑设计》、《防空地下室钢制防护设备选用》、《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部结构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口部结构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通风设备安装》、《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和《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加工图》共14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原批准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87RFM-1~25)、《钢筋混凝土密闭门》(87RFM-26~33)、《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87RFM -34)、《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通用图集(五级)》(88RFMK-1)、《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五级)》(90RFCJ-1)、《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通用图集(六级)(92RFMK-2)、《悬板式防爆波活门通用图集》(92RFMH -1~8)、《钢制扩散箱通用图集》(92RFKSX-1~4)、《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92RFHMKSX)、《钢筋混凝土双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门框墙选用图集》(93RFM-13)、《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六级)》(95RFCJ)、《钢筋混凝土单扇活门槛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选用图集》(97RFM)、《钢筋混凝土单扇活门槛防护密闭门加工图集》(97RFM-01~24)、《钢筋混凝土单扇活门槛密闭门加工图集》(97RFM-25~30)标准设计同时作废。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二)2024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二)引言概述: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是在灾害预防和应对的背景下,针对地下室防空设计进行扩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介绍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相关内容。
正文:一、安全性设计要点1.1 结构安全性:- 正确计算并评估地下室结构的抗震能力。
- 选择适当的材料和施工方法,确保地下室结构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1.2 防水防潮:- 采取合适的防水措施,防止地下室遭受水灾。
- 使用防潮材料,阻隔土壤湿气对地下室的侵蚀。
1.3 通风与空气净化:- 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地下室内空气流通畅通。
- 运用空气净化技术,清除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1.4 火灾安全:- 采取合适的防火措施,以减少火灾的蔓延和破坏性。
- 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防火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
1.5 设备可靠性:- 对地下室内的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以保证设备的长期可靠性。
二、空间利用与布局设计2.1 功能规划:- 根据地下室的用途,合理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
- 考虑到人员流动和日常操作的便利性,进行功能区域之间的合理连接。
2.2 空间布局:- 针对地下室不同功能区域的面积需求以及设备摆放,进行空间布局设计。
- 整体布局要合理,避免拥挤和空间浪费。
2.3 疏散通道设计:- 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 根据地下室的规模和人员数量,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的宽度和数量。
2.4 设备设施布置:- 根据地下室的功能需求,科学合理地布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 针对不同设备的排列和连接,确保设备之间的协调和便利。
2.5 照明与采光:- 利用合适的照明设备和自然采光,为地下室提供良好的照明和舒适的环境。
- 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电力中断的问题,设置备用照明设备。
三、环境保护设计3.1 建筑噪音控制:- 采用隔音技术和材料,减少地下室收到外部噪音的影响。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二、转换措施的具体做法
㈠平时通行口的封堵
⒈防护要求 ⒉转换时限 ⒊构件封堵洞口的限制
㈡平时出入口(和通风口)的封堵
⒈防护要求 ⒉转换时限 ⒊构件封堵洞口的限制
㈢顶板(防护密闭楼板)的封堵㈣设备 安装口㈤通风采光窗
〈Ⅷ〉防水和装修
一、防水
㈠室外地面排水 ㈡防水等级要求 ㈢顶板防水
二、内部装修
㈠装修设计原则 ㈡选材要求 ㈢对顶面、墙面、地面的要求
㈣与周围环境的协调㈤防早期
核辐射的基本条件
⒈针对的对象和包含的内容 ⒉防早期核辐射的计算条件 ⒊早期核辐射的室内剂量限值
〈Ⅲ〉主体设计
㈠乙类防空地下室 ㈡甲类防空地下室
⒈核5级防空地下室 ⒉核6级、核6B级防空地下室
二、穿管限制
㈠人防围护结构
㈠医疗救护工程的规模
㈡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的面积标 准
⑶规定中未注明抗力级别的,系指本规范适 用范围内的各抗力级别的甲类(或乙类)防 空地下室均应遵守的规定。
〈Ⅱ〉一般规定
一、防空地下室的设计特点
㈠地下建筑的特点
⒈封闭、恒温的空间 ⒉需要机械通风和工人照明
㈡人防工程的设计特点
⒈满足战时的防护要求
⒉满足战时的功能要求
⒊平战兼顾设计(分别满足平时、 战时两个时段的不同功能要求)
㈢室内净高
⒈一般防空地下室 ⒉战时车库
四、顶板、外墙的防护厚度 ㈠顶板最小防护厚度
⒈乙类防空地下室
⒉甲类防空地下室 ⑴有上部建筑的顶板 ⑵没有上部建筑的顶板
㈡管道层的影响
⒈全埋式管道层 ⒉非全埋式管道层
㈢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的防 护距离㈣非全埋式防空地下室的外 墙厚度
五、防护分区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一)2024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一)引言概述: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在当今世界安全形势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概述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关键要点,包括选择适当的地点,建筑结构设计,通风和供氧系统设计,紧急逃生通道设计以及安全设备与装备等内容。
通过深入探讨这些要点,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和特点。
正文:一、选择适当的地点1.考虑地理位置:选择位于较低风险地区的地点,远离可能成为目标的重要建筑物或军事设施。
2.评估地质条件:选择地下水位低、土壤稳定、地质条件良好的地点,以确保地下室的稳定和安全。
3.分析环境因素:考虑周边环境的特点,如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以调整地下室建筑设计的细节。
二、建筑结构设计1.确定最佳结构类型:根据地下室用途和使用寿命,选择适当的结构类型,如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等。
2.加强结构安全性:建立抗冲击的结构设计,包括增加墙壁和天花板的厚度以及设置抗震装置。
3.考虑地下室容量:根据人员或设备的需求,计算并设计合适的地下室容量,以确保舒适和安全。
4.确定功能分区:将地下室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如生活区、医疗区、物资储备区等,以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5.防水与排水设计:考虑防水措施和排水系统,以避免地下室被水灾或地下水侵入。
三、通风和供氧系统设计1.确保新鲜空气循环: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以确保地下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和氧气供应。
2.考虑气体过滤和净化:安装适当的过滤器和净化设备,以去除有害气体和颗粒物。
3.应对紧急情况:设计备用供氧设备,以及供氧系统故障时的备用通风方案。
四、紧急逃生通道设计1.设立主要逃生通道:设置标识清晰的主要逃生通道,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地下室。
2.划定紧急出口:在地下室内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并确保出口通道畅通无阻。
3.设计应急照明:考虑在疏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电力中断,设计应急照明系统以提供充足的照明。
4.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紧急疏散演练,使地下室中的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逃生流程。
07fj0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标准
07fj0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标准07fj0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标准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安全意识的提升,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07fj0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标准是我国防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它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和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文将结合07fj01标准,深入探讨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要点和关键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二、07fj0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标准的概述1. 建设背景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我国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防空工程建设已成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07fj01标准的出台,旨在指导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提高城市的安全防范能力。
2. 标准内容07fj01标准主要包括对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要求、技术指标、构造形式、装修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及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建筑结构和防护措施的设计等进行了具体的要求。
三、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深度要求1. 地下室位置选择根据07fj01标准,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要选择在城市内部的安全区域,远离高楼和其他可能成为攻击目标的建筑物,同时要确保通风良好,方便疏散和应急救援。
2. 结构设计在结构设计方面,防空地下室需要具有坚固的结构,能够承受一定规模的爆炸冲击和建筑物坍塌,要求墙体和地板具有防爆和防震的能力,以保障人员的安全。
3. 通风系统依据07fj01标准,防空地下室内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建设十分重要,通风设备要满足规定的换气量和风速要求,以确保地下室内空气清新,避免二氧化碳积聚和氧气不足。
四、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的广度要求1. 照明和照明系统根据07fj01标准,防空地下室内部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以确保在断电状态下也能正常照明,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2. 应急设施防空地下室内还应设置有应急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灯光等,以便于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1. 引言防空地下室是指用于保护人们在空袭或自然灾害发生时避难的建筑物。
在设计防空地下室时,需要考虑人员容纳量、结构稳定性、通风系统、供水系统等多个方面。
本文档旨在提供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保证地下室的有效功能和人员安全。
2. 设计原则防空地下室的设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结构稳定性:地下室建筑结构需要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以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
2.阻燃性能:墙壁、地板、天花板和家具等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阻燃性能,以减少火灾风险。
3.通风系统:地下室内应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通和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4.照明系统:地下室内应有良好的照明系统,以提供足够的光线。
5.容纳量:地下室需要根据人员数量确定合适的容纳量,确保人员的安全。
6.紧急出口:地下室内应设有紧急出口,并进行标识,以便人员迅速疏散。
3. 结构设计3.1 地基和地面防空地下室的地基应选择坚固的地质基础,并进行适当的加固处理。
地面应选用耐磨、防水的材料,并保证地面平整。
3.2 墙体和天花板墙体和天花板应选用耐火材料,并满足阻燃等级要求。
墙体厚度应符合结构设计要求,并进行防震加固。
3.3 门窗门窗应选用耐火、防爆材料,并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
门窗的开启方向应便于紧急疏散。
4. 设备设计4.1 通风系统地下室内应配置合适的通风系统,包括进风口、排风口和风机等设备。
通风系统的风量、风速、换气次数等参数应根据人员容纳量进行设计,以保证空气质量。
4.2 照明系统地下室内应设置充足的照明设备,包括天花板灯具、应急照明等。
照明设备应具备防爆、防水等特性,并能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工作。
4.3 供水系统地下室应配备足够的供水系统,包括自来水供应和应急储水设备。
自来水供应需要保证在各种情况下都可正常供水,应急储水设备能够提供至少72小时的储水。
5. 安全标识与培训5.1 安全标识地下室内应设置清晰可见的安全标识,包括出口标识、通风系统操作标识、照明开关标识等。
人防建筑防空地下室基本知识
主体与口部、清洁区与染毒区
人员掩蔽
车辆掩蔽
物资掩蔽
固定电站
救护站
主要出入口和次要出入口、室外出入口和室内出入口 围护结构、、底板、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 门(防护门)门框墙、防护单元隔墙的统称。
出入口形式:直通式、单向式、穿廊式
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以及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8〕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9〕12号)要求 “城市建设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经济 发展较快的乡镇要同步规划和建设人民防空工程…”
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相邻时,普通地下室应采用钢筋砼结构。距防空地下室隔墙8m范围 内的普通地下室顶板一般不宜开孔,确因平时使用需要开孔的,其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 宜大于6m,且该范围内开孔数量合计不宜超过2个,并采用临战封堵设计,临战封堵措施按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07FJ02-126/127的技术要求执行。隔墙8m范围以外的普通地下室顶板开孔 尺寸净宽不宜大于3m,净长不宜大于6m。该普通地下室出入口的断面积不宜大于该垂直面的 普通地下室横截面积的1/7,同时普通地下室任何一面外墙面开孔面积总和不宜大于该墙面 面积的50%。
自动扶梯不能作为战时人员疏散出入口使用
防空地下室口部由外到内设置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数量要符合要求。防护 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设置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和防爆 波活门,设计压力应符合规定(与工程总体抗力匹配)。 ----强制性条文
国家对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
国家对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根据《人防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规定民用建筑的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一、居住建筑包括各类住宅、公寓、宿舍等。
二、公共建筑包括以下各种建筑:办公建筑,如:各种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办公楼。
科研建筑,如:实验楼、科研楼、综合楼等。
文化建筑,如:剧院、电影院、杂技场、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礼堂、广播台、电视台、幼儿园、学校教学楼、文化中心等建筑。
商业建筑,如:各类市场、商品百货、旅馆、酒店、银行、邮局、汽车4S 店(除修配车间及其配件仓库外)、商业仓库、物流仓库等建筑。
体育建筑,如: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如:各类医院、康复中心、疗养院等建筑。
交通建筑,如:汽车客运站、船运港口、空港航、铁路火车站等的站楼、调度中心等建筑。
司法建筑,如:看守所、监狱等的建筑。
纪念建筑,如:纪念馆、故居等。
园林建筑,如: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场、旅游景点等建筑。
综合建筑,如:多功能综合大楼、商住楼、商务中心等建筑。
生活服务类建筑,如:食堂、浴室、敬老院等建筑。
宗教民政类建筑,如: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建筑。
三、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如: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办公会议用房以及其它的附属用房等建筑。
相关省份的其他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规模应根据本省有关法规,按照以下要求处理:(一)十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确定。
对于含有裙楼的塔楼式建筑,首层建筑面积包含有裙楼的面积;(二)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例确定;(三)十层(含)以上建筑与其它建筑之间的连接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该连接体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例确定:1、连接体层数不超过九层,且房间为单跨进深,作为走廊、连通道、楼梯等功能使用。
2、连接体层数在三层(含)以下,并具有独立的围护结构,除必要的连通道外,连接体与其相连接的十层(含)以上建筑物在结构上完全脱离。
防空地下室-主体设计规范5(2024版)
Air defense Basement
1 防护单元:人防工程中防护和内部设施方面可以自成 体系的空间。
2 抗爆单元:在较大防护单元中用抗爆隔墙分隔成的空间。 3 临空墙:人防工程中一侧受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工程
内部的墙体。
4 防护密闭隔墙:人防工程中既能抗御预定的核爆冲击波和 炸弹气浪作用,又能隔绝毒剂的墙体。
主体设计
有上部建筑的顶板最小防护厚度
Air defense Basement
城市海拔 剂量限值
(m)
(Gy)
0.1 ≤200
0.2
200<H
0.1
H≤1200
0.2
0.1 >1200
0.2
4 970 860 1010 900 1070 960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4B
5
820
460
710
360
860
540
≤1000
≤500
≤4000
≤2000
≤2000
≤500
≤4000
≤2000
▪ 当防空地下室的上部建筑层数为十层或多于十层(不足十层或无 建筑,但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与抗爆单元。
▪ 乙类或甲类的核5、6、6B级,当上下相邻楼层分别划分为不同的 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及以下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
主体设计
主体防早期核辐射——外墙
Air defense Basement
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不宜高出室外地面 ,如高于室外地面必须满足相应 条件,当上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顶板底面不允许高出地面,上 部建筑为砌体结构,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但6B、6级防空地下 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5级不得大于0.5m,并 要求在临战时覆土。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定(GB50038-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定(内部发行)GB50038-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38—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于1995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进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1月13日以建标[1995]13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的先进规范和经验,同时针对主要技术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按照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战时防护要求和平战结合方面的各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规定,结构设计采用了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根据国家有关早期核辐射防护设计方面的规定,修改了早期核辐射防护部分的有关条款;按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要求,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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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建质[2004]8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4.01.08
【实施日期】2004.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建设部、国家人防办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建筑
设计示例》等十四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2004年1月8日建质[200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六单位编制的《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部建筑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口部建筑设计》、《防空地下室钢制防护设备选用》、《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部结构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口部结构设计》、《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通风设备安装》、《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示例》、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示例》、《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和《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加工图》共14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原批准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87RFM-1~25)、《钢筋混凝土密闭门》(87RFM -26~33)、《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87RFM-34)、《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通用图集(五级)》(88RFMK-1)、《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五级)》(90RFCJ-1)、《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门框墙通用图集(六级)(92RFMK -2)、《悬板式防爆波活门通用图集》(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