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概述职业病是由于工人长期接触化学品、尘埃、放射性物质、噪声等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一种常见疾病。
该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员工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也会严重威胁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因此,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一项法规。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内容1.职业病防治计划企业应该建立职业病防治计划,这个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员工在工作环境中不受职业病的危害。
计划中应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估;•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评估不能符合职业病预防要求的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装置是否采用。
2.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企业要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达到国家标准,避免员工受到职业病的危害。
监测和评估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评价;•监测和评估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的问题的反馈处理。
3.职业病危害控制企业要制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
控制方案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监测;•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管和出让工程策划的标准化,包括前期调查研究、项目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
4.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企业应该向员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提高公司的科学防治职业病的管理能力。
知识培训和宣传包括:•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规的宣传;•职业病防治技能的培训、考评。
5.职业病监测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企业应该严格遵守职业病监测机构的实行,确保职业病的检测工作得到更好的进展。
监测机构建立和运行内容包括:•职业病监测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制度;•职业病监测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职业病监测机构的人员培训和考核;•职业病监测报告的规范化管理。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参与本公司建筑施工经营活动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应遵循与经营管理协调进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的原则。
三、环境保护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
四、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工作计划,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部份。
五、施工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报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加强对动力废气、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恶臭、电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
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不得超标排放动力废气、粉尘、烟尘、恶臭等。
八、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气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的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十、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的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及午间产生超放标准的噪声、振动源,若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集中处理。
对按指定地点倾倒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采取以填埋方式处理,并要有效的防水层及防渗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科学有序,综合治理,防治相结合。
第三条国家实施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民利益第一。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对象、范围和控制目标第四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指从事特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由于接触或者作业环境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第五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等。
第六条具有下列病因之一的因素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存在,可引起劳动者患上与其工作有关的疾病的,应当执行本法:(一)国家提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的整体目标是:(一)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发展;(二)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三)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四)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职责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者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防范和监测等工作;(三)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四)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五)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六)做好职业病防治记录。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开展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研究和指导;(二)开展职业病检测、诊断和评估;(三)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四)提供职业病防治服务和咨询。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防护措施等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危害防备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备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对员工的伤害,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等,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防备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都非常重要。
一、法律法规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行业标准和规范,如《有毒物品安全使用技术规范》、《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等。
二、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职业危害对员工造成伤害。
2.原则:综合预防,依法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三、制度的内容和具体要求1.职业危害评估:根据岗位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确定职业危害级别和预防措施。
2.职业危害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台账,并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
3.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采取物理隔离、化学替代、工艺改进等技术措施,对职业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危害特点,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正确使用培训。
5.岗位培训和教育:对从事高危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6.健康监测和随访:对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和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患者。
7.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和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8.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防备管理体系,包括制度、责任、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四、实施和执行1.落实责任:明确职业危害防备的责任主体,如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危害防备责任人等,加强责任落实。
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培训等多种方式,向全员宣传和普及职业危害防备知识。
3.监督检查:设立相关监管机构,定期对职业危害防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督促整改。
4.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职业危害防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环境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范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部门,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控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职业危害防控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由政府监管、企事业单位管理和工人经营三个方面组成。
第七条政府监管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包括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管理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工人经营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参与主体,应当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培训,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第十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首要措施,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类型和作业环境,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工程控制方法,降低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第十二条管理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包括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强化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事后处置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个体防护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指导,对从事高危行业和作业环境的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测。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开。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定明确的管理目标和政策,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 职责分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分别负责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培训和宣传、事故调查等工作。
3. 部门职责: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负责执行和检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危害识别和评估1. 危害识别:公司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 危害评估:对已识别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防护设施和装备1. 岗位设施:公司应为不同岗位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装备,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2. 使用规范:员工在使用防护设施和装备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效果。
五、职业健康监护1. 健康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2. 记录保存:对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员工的健康档案应建立并保存,便于随时查询和分析。
六、培训和宣传1. 培训计划:公司应制定员工职业危害防治培训计划,并按时组织实施。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应急处理等。
3. 宣传措施:公司应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七、事故调查和处理1. 调查责任:公司应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处理措施: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
八、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1. 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国国务院于2002年9月23日发布的法规,旨在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该规定明确了国家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政策、目标和原则,同时提出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应遵守的职责和义务。
其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职业危害防治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法治保障。
2. 职业危害分类和监控: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并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3. 职业危害防护要求: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包括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和集体防护等。
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加强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等。
5.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的职责和义务,并规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而导致的一系列慢性疾病,它严重危害着员工的健康。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分享一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 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评估与监测、防治技术措施、职业病危害行为的管理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处理等方面内容,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加强职业病危害的评估与监测评估和监测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础。
通过对工作场所环境、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评估和监测的结果应定期通报,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以促进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
3. 开展职业病危害的宣传教育加强职业病危害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风险。
宣传教育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如悬挂宣传标语、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4.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是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要环节。
工作制度应合理安排劳动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人员超负荷工作;设立休息时间,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等。
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可以降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职业病危害风险。
5. 加强个体防护措施个体防护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员工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选择并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器、耳塞、防护服、护目镜等,可以有效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身体的侵害。
6.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手段之一。
针对不同的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通风换气,改变工艺流程,改善工作装备等。
技术措施的改进和应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概述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职工健康,保护职业环境,遏制职业病的发生和流行,提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方法。
它是针对各行各业中存在的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放射线、尘粒、噪音、振动等,旨在使职业环境健康化、安全化、适宜化,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评价是指对企业内部职业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评估,识别出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监测、控制,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评价的结果会被用于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2.职业危害控制职业危害控制是通过对职业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控制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风、除尘、防护设施和劳动操作方式的改变等。
3.职业危害监测职业危害监测是对企业内部职业环境因素执行的一项监测工作。
通过职业危害监测可以了解企业内部岗位或设备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护职工健康。
4.培训和教育针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办法,企业需要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
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传授、职业病的症状和防治方法的讲解、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具体措施和方法1.化学危害物防治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许多化学危害物是排放的主要源头。
因此,企业应优先考虑使用低毒、无毒化学品代替有害化学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选择低反应性、低毒性、生态环境友好型的物质。
在使用化学品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加强通风等,对于有害的废弃物应注意妥善处置。
2.物理因素防治物理因素包括振动、噪声、辐射、温度和气压等,它们也是经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职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设施和办法。
对于噪声,应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来控制,并注意控制工作的时间、强度和工作方式;对于振动,需要采用抗震性能好的设备、加强检修和维护,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引言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某种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包括尘肺病、尘埃性支气管炎、职业性中毒等。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出台了《职业危害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的要求。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的概述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是指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它涵盖了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监测、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规范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和义务《职业危害防治法》中规定,雇主应当采取措施,预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不仅在雇主身上,也在职工本人肩上,他们应当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并且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操作。
除职业危害出现之外,如果职工已经患有某种职业危害,雇主也应该对员工给予适当的疗养和纠正性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的人员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者需要对防治职业病有一定的认识,所以必须对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危险因素、预防和处理方法等知识掌握熟悉。
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者还需要了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鉴定、职业监测等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
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要点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要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监测、职业病防治、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
1.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监测是职业危害防治中的重要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空气、噪声、震动、电磁辐射等物理因素的测量以及尘埃、有毒有害气体等化学因素、放射性危害等的监测;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场所管理的档案管理等。
2.职业病防治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需对危害因素及时地进行有效的控制。
通常采取技术控制、工程控制和管理控制相结合的方法,以此有效地控制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恶化。
3.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的诊断是为职工提供治疗、疗养和就业方案的基础,并且对于职工的工伤认定、病种认定、社会保险申请等具有重要意义。
通常采用临床诊断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各种职业病危害也日益增多。
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时间、高强度、高频率、高危险性接触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某些特殊环境因素,致使工人在生理机能、生化代谢、心理状态等方面发生改变,并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疾病。
为更好地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保障生产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制和防治治理体系。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评估职业病风险职业病防治的第一步就是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工作场所所存在的有害因素,定期监测有害因素的浓度和生产工艺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工人的接触情况和病例调查情况,确定可能出现的职业病类型和发病率。
2.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职业病预防的重点就是提高职业病的早期检出率。
必须完善职业病防治系统,实施定期的职业病检查,进行早期发现职业病的可能。
同时还要利用检查的数据及早发现对工人的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因素,及时纠正问题,切断职业病致病的环节。
3.提高职工健康素质职工健康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职业病发生的情况。
教育工人了解有害物质的性质和危害作用,掌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的方法和技能,并增强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才能有效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4.实施环境工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布局、加强通风换气,在必要地方设置防护设施,缩小有害物质的污染物散发距离和时间,降低工人的接触程度和途径,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职业病控制手段。
5.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的严格执行是工人防范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健康也是有利的。
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防护用品,有害物质接触前应佩戴个人保护用品,有害物质接触后要彻底清洗着装等。
6.加强工作监督通过工作监督和检查,加强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及时纠正不合理和有害的工作行为,落实针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措施和要求,为消除职业病危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应当贯彻依法防治、综合施策,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预防为主,形成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到风险评估、监督检查的科学工作体系。
第五条国家实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属于综合管理,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综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安排必要的经费和物力。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激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参与职业病防治。
第二章病害控制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的病害控制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职业病监督和职业病危害监测。
第九条职业病预防措施包括:防治职业病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的防治职责分工是:用人单位负责防治职业病,劳动者负责按规定防护,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程和操作规程,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责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健康。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并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4篇)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法律法规体系中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措施。
2.环境监测与评估为了有效监测和评估环境状况,中国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监测站点、监测设备和数据库来获取环境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评估环境的质量和变化趋势。
3.环境污染防治中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为了实施这些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如建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清洁生产等。
4.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针对已经受到污染的环境,中国制定了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修复工程和生态补偿,旨在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和提高环境质量。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法律法规体系中国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同样包括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职业危害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为了实现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中国建立了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体系。
雇主必须对劳动岗位中的潜在危害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知情并参与到职业危害评估的过程中。
3.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为了监测和评价劳动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中国建立了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体系。
雇主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改善。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控制措施,可以预防和减少职工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分工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必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并加强各方面的协作配合。
政府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础。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准确的识别,包括对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的评估。
对于已经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进行定量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暴露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置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企业应合理配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例如,对于化学物质的防护,可以采用通风设备、防护服等;对于高温环境的防护,可以采用空调设备、防暑工具等;对于噪音、震动等因素的防护,可以采用隔音设备、减振工具等。
同时,应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职业病危害的技术控制和工程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技术控制是通过改变工艺流程、改进设备、替代危险物质等方式,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工程控制是通过改变工作环境、增加隔离设施等方式,减少或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的暴露。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技术控制和工程控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职工受到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五、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是指职工个人通过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个人卫生等方式,减少或避免职业病危害对自身的伤害。
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个体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办法
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一、一般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为有效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水平,实现本单位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拟定本办法。
2、职业病,是指本单位、事业单位与个体经济安排(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关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有关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5、本单位办公室安排实施职业病防治及管理工作。
6、本单位所属各基层单位(包括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当设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职业危害分类与预防措施:(一)职业中毒1、甲苯、二甲苯、铅中毒有机溶剂的危害:在施工过程中会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喷漆作业中常常接触到苯、苯系化合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从事油漆、涂料、装潢作业的人员可能导致该中毒。
预防措施:建筑业使用油漆、喷漆作业较多,施工前应该采取综合预防措施,使苯在空气中的浓度下降到国家卫生标准(40mg/m3)以下。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北京市、集团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一、市政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1、地下管线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2、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二、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1、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前应由作业人员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由安全检查人员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入地下管道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认手续。
3、在施工区周边要设立围挡或护栏,同时设立安全警告标志。
4、一旦发生管道破裂,有毒、有害气体溢出,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疏散周边人员,封闭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个人防护措施1、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用具。
2、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个人体检,符合条件者方可从事地下管道的作业。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连续加班作业,进行轮换作业,保证合理的膳食和充足的睡眠。
四、对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安全检查1、检查对从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检查安全交底的可操作性。
3、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4、检查从事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佩带齐全、有效。
5、检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有无遇险自救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6、对以上检查范围内如发现问题,一律采取先停工,后整改的原则,进行逐项跟踪复查落实,直到存在的问题解决完为止。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撤人,封闭现场,后研究补救措施,绝不允许冒险蛮干的情况发生。
五、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1、在施焊作业区内设立排烟、送风设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伤害,保证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定义与术语3.1职业病:是指作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防治方针与原则4.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管理职责5.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控制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
5.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归口管理职业防治的有关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3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负责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各行各业中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引发的职业病问题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的分类与诊断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以便准确识别和判断职业病的类型和程度。
2. 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包括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职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3. 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职业病发病情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4. 职业病的防护和控制措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包括改善工作环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最新六种分类)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为了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一、市政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
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二、职业病的防护措施(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1、生产性粉尘危害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的职业危害主要是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1.粉尘: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源辐射;3.化学因素: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四条?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第五条?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六条?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第七条?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
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三章?职?? 责第八条?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负责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认定、查处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负责指导建立职业健康预评价体系。
第九条?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危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工作;按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自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公司职业健康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局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察;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建立和申报工作;牵头组织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并负责职业健康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健康危害告知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保管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和培训资料。
第十四条?公
司环境保护部负责配合安监局对全公司所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放射源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保存所检测的数据。
第十五条?公司生活服务中心负责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所需的设备、防护用品采购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各单位负责落实公司和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单位职业防护设施及职业危害监测的日常管理;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监督本单位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佩带;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定期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监测点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保存相关数据;负责本单位的二级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的建立和职业危害的宣传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告知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附件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
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第二十一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二十二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第五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第二十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应组织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第二十六条?教育培训的对象与要求: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一级和二级职业卫生培训,一级培训由教育培训
中心进行培训,并依据培训计划按时实施培训,负责培训全部事宜;二级培训由各生产单位组织进行,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进员工的岗前职业危害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
3.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凡接触职业危害的,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4.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司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危害方面的培训,在岗职工的培训全年不少于2个学时。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应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业健康办公室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职业危害宣传、并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职业健康方面新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