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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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引言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长期接触或者接触一定剂量有害物质,导致身体健康受损的疾病。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及相关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规范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一章职业病防治的基本要求1. 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公司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个岗位操作规范化、安全化。

3. 公司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4. 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划分1. 公司负责人责任公司负责人是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者,对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公司负责人应做到以下几点:(1)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目标,明确工作职责。

(2)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4)宣传和推广职业病防治政策和技术,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2. 职业病防治责任人责任职业病防治责任人是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职业病防治责任人应做到以下几点:(1)组织公司内部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定期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确保岗位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3)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4)及时报告并处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3. 员工责任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健康负有责任,并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

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1)接受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培训,了解自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要求。

(2)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主动维护岗位的安全与健康。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2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2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明确本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级各类岗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和岗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和监督全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本单位应有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职业健康证书。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九条本单位应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应对所有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第十二条本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有效性。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培训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职业病防护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认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使用、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采取等。

第十七条职业病防护培训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记录应及时保存并随时提供相关部门查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 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4 各级人员的防治责任4.1 公司主要负责人职责4.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4.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1.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1.4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5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____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____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引言:职业病是工龄较长劳动者及其他特定劳动者在长期接触、吸入、吞咽种种可以引起职业病病因物质时所患的疾病。

在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以确保企业和相关部门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我们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同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使其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二、加强监管力度为确保职业病防治责任的有效履行,我们将加强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机制,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入场、在场和退出机制,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对于多次发生职业病事故的企业,将采取暂停生产、责令整顿等强制措施,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职业病防治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将加强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的危害性、预防方法、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强对工作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工作。

针对不同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

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高的企业,要求其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职业病事故处理和救助职业病事故的发生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我们将加强对职业病事故的处理和救助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负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负有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等。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3. 相关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管机构,负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规,加强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研究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各相关方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二)是指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各方责任如下: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

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及时提供职业病发生的信息。

3.职工个人责任:职工个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发现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主动保护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任命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4.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

6.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预防意识,鼓励劳动者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7.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8.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并为职业病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需要,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

4.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扩散的管理措施,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的密封、密闭和通风。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1.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工艺改造、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等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

3.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无害或较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艺、工具和材料。

4.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6、组织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与宣传教育。

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7、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危害警示与告知。

9、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及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指定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为每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建立劳动者卫生监护档案(个人档案),并逐年将体检表等其他个人资料存入到本人档案之中。

11、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12、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5篇)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5篇)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粉尘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安全科、人力资源科、生产科、技术科、通风科、财务科、后勤中心共同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通风科负责制定通风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资料管理,绘制相关图表,鉴定主扇工作情况、矿井通风指标;负责测定、报告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以及其它职业危害情况;。

(2)安全科负责开展粉尘作指导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管理、,有权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负责接尘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3)生产科、技术科负责督促检查操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和个人防护作业。

(4)后勤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发放,负责除尘、降尘等设备、仪器、材料的购置,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各种资用开支。

(5)人力资源科与财务科负责职业病检查和体检人员的确定,协调安排职工进行体检,复查及职工健康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负责制定矿山劳动保护措施和方案。

二、职业病范围与治疗规定1、职业病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职业病范围执行。

2、治疗规定:(1)对已确诊的各期矽肺病例人均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实行治疗或疗养。

(2)对于职业病患者,要积极开展治疗工作,脱离原职业危害,适当照顾安排工作,医疗终结确诊为残废或医疗无效死亡时,应按上极有关规定处理。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2)是指企业依法对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管理和防控,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

职业危害包括各种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具体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噪声、振动等。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卫生责任:企业应根据职业危害情况,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防护设施责任:企业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合理使用与维护。

3. 岗位评估责任:企业应对各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岗位的职业危害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3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而引起的疾病,是工作岗位与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所导致的一类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严重影响着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并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人力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建立科学、高效的责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国家层面的责任制度1. 国家主管部门的责任国家主管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 社会组织的责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工会等,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业和事业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责任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度,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职业危害防控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病病例等。

二、企业层面的责任制度1. 企业领导层的责任企业领导层是职业病防治的具体责任实施者,应当树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将职业病防治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并明确领导层的职责和义务。

领导层应当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加强职业危害防控措施的落实,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中。

2. 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的工作需要,分工负责,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例如,安全保卫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分级管理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培训与管理,及时掌握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等。

3. 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岗位工作人员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操作者,应当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要求,提高职业危害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防护设施和装备,参与相关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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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doc免费文档一:工作安全责任制度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及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包括雇员、临时工和实习生。

2. 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2.1 预防为主公司将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和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2 综合治理公司将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工作环境改善、职业病危害源控制、个体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方面,综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2.3 管理责任明确公司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3. 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划分3.1 公司职责公司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计划和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2 部门职责各部门负责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培训。

3.3 员工职责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4.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执行和监督4.1 执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必要时可以进行临时调整并报告直属上级。

4.2 监督公司将建立监督机制,对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纠正问题和不足。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培训材料- 职业病防治工作记录表6. 法律名词及注释-《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旨在保护职工免受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标准,用于分类、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用于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

文档二:职业病预防培训教材1. 培训目的及范围1.1 目的本培训教材的目的是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预防的认识和能力,减少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实施和监督措施。

一、制度内容1. 责任主体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不同职责主体的具体责任应当明确规定。

2. 职责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职责主体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划分。

主要负责人应当负总责,制定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和实施工作,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3. 职责具体化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具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策划和实施;- 监测和评估职业危害的程度和范围;- 设计、改建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 完善职工健康档案和职业危害台账;- 报告和处理职业病和安全事故。

4. 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体系;- 完善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建立职工健康监测和健康监护制度;- 完善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制度;- 建立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二、实施和监督1. 实施措施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需要采取以下实施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 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责任主体的知识和能力;- 加强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监督措施实施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评估和考核;-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安全事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模板)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模板)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方针、原则、机构与职责、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作业过程中的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培训与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接触该危害因素的职工。

各部门、车间和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四、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照法律、法规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五、公司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六、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令第524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七、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八、公司应按照卫生部令第23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将预评价报告及时报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九、公司应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十、公司应按照卫生部令第23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规定,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将评价报告及时报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十一、公司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

十三、公司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实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项目部职业病危害,保护项目部员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安全监察条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的粉尘、噪声、低温、高温、有毒有害物质、低温等造成的职业病危害。

第四条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实行项目部监管、负责的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项目部凡有领导或部门人事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责任制第七条管理机构为加强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成员由各部门副经理、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副经理兼任,具体负责职业危病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责任制一、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项目部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完整版.doc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完整版.doc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完整版.doc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合理分配和明确相关责任,特制定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定义1. 职业病危害: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职业接触引起的各种可引起职业病的有害物质的危害。

2. 职业病防治:指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职责及义务1. 领导责任(1) 单位领导应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2)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 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改进措施。

(4) 落实对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资金、设备等支持。

2. 责任人责任(1) 不得组织、指导或者强迫劳动者从事超出其身体承受能力的工作。

(2) 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3)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和监测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

(4) 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5) 及时报告职业病病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救治措施1. 健康监护(1)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高、中度暴露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2) 健康监护记录应保密,并及时提供给员工及其家属。

(3) 健康监护应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结果进行管理和控制。

2. 职业病诊断和救治(1) 职业病诊断和救治应由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医疗机构负责。

(2) 职业病诊断和救治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3) 没有明显职业病症状但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接受定期职业病体检。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职业病防护设备清单附件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附件3:职业病防护培训记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职业病防治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

2.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其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经诊断符合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

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如下:法定代表人负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要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对于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保障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员工,供用人单位参考和落实。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 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确保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方式等符合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要求。

2. 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培训,并确保职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用人单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

4.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程度,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监督职工正确佩戴使用。

5. 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和职工健康状况。

并保障职工个人隐私。

7. 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供职业病检查和职业病诊疗服务,对有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救治。

8.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职业病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9.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给予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权力和责任。

10. 对于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

三、违反责任的处理1. 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职业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未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进行工作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3. 对于未配备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4. 对于隐瞒职业病危害、假冒检测结果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用人单位全员遵守。

如有违反,将依法予以处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级负责人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1、主要负责人(矿长)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催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前言为确保企业员工的健康与安全,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是企业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规定,为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有效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危害,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职业病危害责任的界定2.1. 职业病危害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包含企业管理者、各级管理部门、岗位相关人员等。

2.2. 企业管理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引导和监督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4. 岗位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乐观搭配职业病防治工作。

3. 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划分为了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的划分和任务落实,将职业病防治责任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企业管理者职责:•订立并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各级管理部门和岗位相关人员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治的预算和投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病例;•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得和责任意识。

3.2. 各级管理部门职责:•订立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组织本部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掌控,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监督和检查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防备和掌控措施的有效实施;•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本领。

3.3. 岗位相关人员职责:•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工作职责;•搭配职业病危害评价和防护措施的实施;•乐观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自身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和技能;•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采取必需措施。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机构设置和职责为了有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设置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具体职责如下:4.1. 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的职责:•负责编制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负责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掌控的工作,并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监督和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病例;•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得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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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0.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管理职责总经理职责⑴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⑵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⑶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⑷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⑸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⑹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⑺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主管副总经理职责:⑴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⑶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⑷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部门职责:1、安全环保处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⑴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⑶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⑷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人力资源处职责⑴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⑵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⑶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⑷人力资源处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⑹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产品研发部的职责⑴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⑵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机电动力部的职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车间主任职责⑴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⑵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⑶向主管部门反映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⑷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防范措施。

⑸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⑹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⑺对本车间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7、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⑴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作业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⑵负责制订和健全本车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⑷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⑸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⑹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⑺充分发挥作业长、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

8、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⑴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⑵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⑶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⑷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⑸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⑹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⑺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⑻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9、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⑴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⑵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⑶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⑷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

10、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处,负有以下责任:⑴承担我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⑵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⑶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⑷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⑸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⑹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⑺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11、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⑴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⑶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⑷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⑸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⑺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⑻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种类第六条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中,原材料的搬运使用、原材料的加工,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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