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政策梳理及日常管理的变化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持续推进,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资源税的意义、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改革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资源税的意义资源税是对用于采矿、开采、生产等活动中消耗自然资源所征收的税金,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规范开采的一种手段。
资源税的征收不仅可通过税负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促进可持续利用。
资源税的收入也可以作为补偿或基金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二、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至今已有30多年时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其中,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资源税,以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不仅逐步建立了以资源税为基础的环保财政体系,还将资源税逐渐从传统的能源、矿产等资源扩展至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多方面。
同时,我国也逐步完善了资源税征收和管理的机构、程序和政策,提高了资源税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资源税制度已经存在多年,但当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税与环保费等费用并存,征收标准复杂,管理机构不统一,导致征收不规范,存在问题难以解决。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因资源税缴纳不足而出现“各取所需”情况,导致征税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资源税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抑制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四、资源税政策改革的前景针对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强资源税制度的改革。
一方面,通过建立更合理的资源税收费标准,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程序等措施,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资源税征收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为切实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以下简称《改革通知》)有效实施,现就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下同)改革具体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
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作者:冯立洋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4年第4期冯立洋(南开大学,天津300071)摘要:在我国,资源滥采、浪费等利用资源的不合理行为加剧了我国资源紧张的状况,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阻碍。
笔者旨在通过把握中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沿革,进而分析其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正负效应。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积极效应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2-0039-01一、中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沿革(一)1949-1978 年的资源无偿使用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单位、部门和个人无偿占用资源的事业型运作机制。
这一机制缺乏约束手段以及激励措施,造成企业效率低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无从谈起。
这种对自然资源无偿使用、国家统一开采和统一销售的制度整整持续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之际。
(二)1978-1993 年的资源税萌芽和初步调整阶段我国于1984 年开始对资源征税。
但由于当时的一些特殊原因,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只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矿产能源,标志着我国资源税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此基础上,1986 年又在征收过程中坚持“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三)1993-2010 年的资源税全面改革阶段1993 年开始我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资源税制改革。
征税范围在三大矿产能源的基础上,扩大到了7 大类资源的领域,并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计税。
1993 年底的这次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资源税制度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了稳定。
(四)2010 年至今的资源税不断完善阶段2010 年由以往的从量计征改为了从价计征,税率统一定为5%。
资源税的本次改革是自1993 年底资源税制改革后又一次较大规模的税改。
这种计征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税调节收入分配、资源开釆的作用,切实体现资源税征收的环境补偿功能。
二、资源税改革效应的二维分析(一)资源税改革对政府部门的正负效应1. 资源税缩小地区与行业差距的功能有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一般来说,资源开发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三个基本条件,即资源价格合理、培育吸纳就业和利润合理分配。
资源税改革及其影响
资源税改革及其影响[摘要]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条例将从2011年1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此次修改涉及到原油、天然气的计税办法,焦煤、稀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以及对外合作开采油气资源统一缴纳资源税等方面。
文章试图从资源税改革内容出发,分析其对社会各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影响国务院于2011年9月30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
核心内容是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的征缴方法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并相应提高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同时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收制度。
此次税制修订必将对促进资源节约开采利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资源税改革的背景2010年,中央决定率先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
自2010年7月1日起,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3次采油实施减征资源税的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又将在新疆实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推广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
此外,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统一大幅度上调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
上述改革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明显,全国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
特别是西部省份,改革大幅拉动地方资源税收入,资源税改革增强地方财力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中,《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其中之一是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
二、资源税改革的内容(一)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此次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的重点内容是增加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提要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渐明显,国家将对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一次重大的改革,而资源税是改革的重点。
我国虽对资源税进行过几次修订,但现实中的税制仍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对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税率;对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这是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将根据中央要求,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例如出台燃油税、改革煤炭资源税等等,一切迹象表明,资源税改革已经轰轰烈烈地拉开帷幕。
资源税是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
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资源税条例(草案)》,自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三种资源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税。
此后,历经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度。
现行资源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但从2003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石灰石、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即对在我国境内开发的一切应税产品征收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
现行资源税对保护资源、调节收入分配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种种缺陷和不足。
一、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一)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
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方案
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方案引言:资源税是一种国家对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资源税的改革与管理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课题,涉及到资源开发利用、税收政策、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资源税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资源税管理的问题与挑战、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与目标以及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资源税改革与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一、资源税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资源税改革的背景是我国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资源过度开发、环境破坏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资源税改革成为必然选择。
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资源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可以通过调节资源价格,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
2. 保护生态环境。
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成本,限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 调整经济结构。
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资源价格,引导企业和个人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资源税管理的问题与挑战资源税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征管难度大。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众多,涉及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征管难度较大。
此外,资源税的征收也容易受到各种非法逃税行为的影响。
2. 政府监管不力。
资源税管理中,政府监管的不力也是一个问题。
政府在资源税征收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容易导致资源税的滥用和浪费。
3. 资源税政策不够灵活。
当前的资源税政策体系相对僵化,很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革。
这使得资源税政策无法及时有效地适应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状况的变化。
三、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与目标资源税改革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是指资源税应当按照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程度来确定征收标准,使得资源开发利用者承担相应的税负。
税总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
税总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一份解答资源税全面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会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为什么要进行资源税全面改革?资源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源税制度不够完善、征收标准不合理、税收分配不合理等,已经制约了资源税的发挥作用。
因此,全面改革资源税是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资源税全面改革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制定合理的征收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意见,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将会根据资源类型、开采方式、地理区域等因素进行差异化。
这样的差异化征收能够更好地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危害性,为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资源税全面改革中,如何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平原则,实行层级差别税率,并建立差别扣除制度。
这意味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将会有不同的税收负担,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
除了征收标准和公平性,资源税全面改革还要关注税收使用和分配的问题。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资源税与环境保护基金的衔接,推动资源税收入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高资源税的社会效益。
另外,资源税收入的分配也应该更加合理,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平衡,进一步推动资源税的发展。
同时,资源税的全面改革还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
指导意见提到要加强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效率和监管能力。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税务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交流,提升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政策宣传,向企业和公众普及资源税改革的意义和政策,增强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度。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
我国资源税现状及改革思路引言资源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形式,是国家对资源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手段之一。
在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资源税的现状及改革思路,旨在完善我国资源税制度,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我国资源税的现状1. 税种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税种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
这些资源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对其课征资源税,可以有效控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2. 征收方式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用的是“计算公式法”。
即根据资源的产量和价格,计算出应缴纳的资源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但也存在着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
3. 税率水平我国资源税的税率水平相对较低。
对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税率较低,而对煤炭等资源的税率相对较高。
这种差异税率的设置,旨在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4. 征收管理当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征收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的行为;另一方面,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资源税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无法实时进行。
二、资源税改革思路1. 完善税种范围当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种范围相对狭窄,应进一步完善。
可以考虑将一些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也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以更加全面地管理资源利用。
2. 创新征收方式目前的计算公式法征收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以考虑引入市场化机制,如拍卖、竞价等方式,来确定资源税的征收额度。
这样可以提高资源税的实际征收水平,减少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漏税行为。
3. 优化税率水平税率水平的合理设置,对于资源税的征收效果至关重要。
应通过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社会和环境成本等因素,来调整税率水平。
此外,可以对资源税进行差异化税率的设置,以更好地引导资源的利用。
4. 加强征收管理提高征收管理的效能是资源税改革不可或缺的一环。
可以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
同时,加大对资源税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征收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政策梳理及日常管理的变化
• 三是适度分权。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 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 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 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 适度分权集中体现在税率的确定,换 算比的测定和减免税政策的备案审批 上。 • 备案审批目前还在斟酌 • 目前税率的确定以及换算比已经在省 政府和省财政省局层面上确定下来了 ,下面来简要介绍一下拟定的税率和 换算比计算的初衷和逻辑。
• 市场行情和资源税缴纳情况
• 2015年全市共有17家膨润土企业,缴纳 资源税170万元。每户10万元,按照10元/ 吨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一户平均一年才开 采销售1万吨。一万吨是什么概念? • 难道市场如此萧条?没有开采积极性? • 2012年年初市场膨润土的价格65-85元/吨 ,到了2015年价格已经涨到了180-250元/ 吨。按照10元/吨的税额标准,当年膨润 土的税率已经达到了12%左右。若还继续 从量计征,如今的税负仅4%不到。 • 一面是火爆的市场需求和价格的飙升,一 面是资源税征收的不温不火,原因很简单 有以下几点:
• 我市2015年入库铜矿资源税3437.5万元, 占全省的88.9%。 • 从价计征之后,铜矿要求按照精矿的销售 额进行征收,我市铜精矿的销售主要掌握 在有色集团内部矿山,矿山企业不是独立 核算纳税人,销售的精矿不开增值税发票 ,且移送给下游冶炼企业(比如金昌冶炼 厂)时的价格是按照内部结算价来确定。 比如2015年市场铜精砂同品位单价是 29700元/吨,而有色内部结算价是2530026000元/吨。下浮14.2%-17.4%。价格如 何确定是重点。
关于折算率和换算比的思考 • 从上面金矿的两个换算比的设计和逻辑 来看,换算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 无论是折算率还是换算比都从一定 程度上否定了“让利”的存在,但从资源 本身处发,考虑税负合理统一,有一定 的道理。 • 二 无论是多方取数调研,多年度综合 ,典型性调查等,最终得出的实际换算 比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区间,而不是简 单的一个比值或数值。
资源税条例改革前后政策差异大全
资源税条例改革前后政策差异大全第一篇:资源税条例改革前后政策差异大全资源税条例改革前后政策差异一、资源税改革的原因:1、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在从量定额征税方式下,资源税税额标准不能随着产品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不利于发挥税收对社会分配的调节作用。
2、此外,由于资源税税负较低,地方受益不明显。
二、国务院决定资源税增加从价定率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9月21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自去年6月1日起,中国便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去年7月6日,温家宝宣布将该办法扩大到西部十二个省区市(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试点一年多后,资源税改革开始向全国推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资源税改方案中,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从价定率”后的税率可能为5%~10%。
三、资源税改革前后应纳税额的差异:1、资源税改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其中:天然气单位税额:2-15元/千立方米。
2、资源税改革后: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资源税调整后将会大幅提高原油、天然气行业的资源税成本。
据悉,从量征税不受价格变动影响,但却与课税对象的量有直接关系。
而从价征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
后者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
我国资源税改革
我国资源税改革一、我国资源税改革的背景、现状1.1资源税改革历史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先后经历1986和1994两次大的改革,由此形成现行资源税制。
征税范围涵盖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个税目大类。
在计征方式上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办法,体现了“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2010年6月,又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同年12月,推广到西部12个省、市、区。
我国资源税改革历程1.2资源税现状资源税总体的征收原则可概括为“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产品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与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税类相比,现行资源税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具有特定的征收范围。
从广义上讲,人力、物力、财力都是资源,但在理论上作为资源税的征税对象限于具有商品属性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水源、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
中国现行资源税只对完全商品化的矿产品和盐征税。
而矿产品和盐又限于这些产品开采阶段的自然产品,对其深加工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目前在中国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与上述对矿产品和盐征收的资源税,都具有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特性,在理论上它们共同构成了资源税类。
其种相对要广主要区别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只是对单一的土地征税,而资源税课征的自然资源品泛得多。
(2)兼具强制性和有偿性的特征。
在我国,国家既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又是政治权力的行使者。
资源税实质上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和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双重权力对开采者征收的一种税,因而兼有强制性和有偿性的特征。
(3)从量定额征税。
现行资源税按吨、立方米等自然计量单位确定应税产品的税额,从量定额征收,而不是像多数税种那样从价定率征收。
从量定额征收方法具有简便易行、征纳成本低的优点,但也有调整不及时带来的资源税几乎没有价格弹性的缺陷。
资源税政策及征收管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选项B、 D增值税额和运杂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 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 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 量。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资源税对进口应税资源不 征税、对出口应税资源不退税。
二、税目和税率
• (一)税目(征税范围):一般为6大类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 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 的天然气。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 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解析3】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 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 仅包括各类企业,还包括、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等。 (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 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 位。 (原油、天然气、煤炭除外)
【例题· 单选题】 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 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 A.金属矿产品原矿或精矿 B.焦煤 C.煤层气 D.食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海盐属于 资源税税目,包括固体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但不包括食盐; 煤层(成)气现在按“其他非金属矿”征收资源税。
特别注意:根据《资源税管理规程》(税总 2018第13号公告),纳入税源地管理和开具了增 值税发票的,不适用代扣代缴的方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事项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取消资源 税证明
新政策下延安资源税征管现状浅析
新政策下延安资源税征管现状浅析资源税政策调整对延安地方税收影响浅析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 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 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一、资源税政策调整时代背景及意义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9] 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73号)的推出,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告一段落。
在新政推出以前,原油和天然气和原煤资源税执行的是经2019年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和2019年颁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14号)。
在旧政策运行的近4年间,宏观环境呈现以下特征:(一)新政推出的资源市场背景原油市场:国内外原油价格高度趋同,持续保持高位运行,2019年略有回落,在欧佩克国家限量保价、中东部分产油大国证据动荡和美国持续多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助推下,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的国际原油价格在近四年高居不下是主基调。
2019年由于开采技术的革新,在页岩中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得以开采,美国石油产量大幅增加,动荡国家伊拉克,利比亚逐步恢复生产使国家市场原油总供给加大,加之美国宽松的货币政策逐步收紧,美元由疲软逐渐走强的影响下,2019年国际主要市场现货原油价格有所回落。
而随着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国内原油价格和国际原油价格不仅趋势一致,价位也高度趋同,以大庆油田近5年的现货原油均价和国际主要市场现货原油均价为例,其由PARSON 函数求得的二者相关系数R 值高达0.9903,高度相关。
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 二清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三禁指“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禁止设立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矿山资源税收政策与管理
其他相关税种
资源税: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资 源进行征税
增值税:对矿山企业销售矿产资源产生的 增值额进行征税
企业所得税:对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进 行征税
土地使用税:对矿山企业占用的土地面积 进行征税
环境保护税:对矿山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 行征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矿山企业缴纳的增值 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进行征税
添加标题
国际经验:许多国 家已经实行了矿山 资源税收政策,取
得了显著成效
添加标题
必要性:我国矿山 资源丰富,但过度 开采导致资源浪费 和环境破坏,需要 借鉴国际经验,制 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添加标题
可行性:我国已经 具备一定的税收管 理经验和技术,可 以借鉴国际经验,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 的矿山资源税收政
提高透明度:提 高税收政策的透 明度,增强公众 对税收政策的信 任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 的合作,共同推 进矿山资源税收 政策的国际接轨
感谢观看
汇报人:
01
矿山资源税收政策的改革与完善
矿山资源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税收政策不够完善,存在漏洞 税收征收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逃税现象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合理,存在不公平现象 税收政策与资源保护政策不够协调,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矿山资源税收政策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完善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扩 大税收覆盖面
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提 高税收征管效率
推动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 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鼓励企业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企业调整产 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01
矿山资源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借 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是清费立税。
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税费重叠、功能交叉问题,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税,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
二是合理负担。
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借鉴煤炭等资源税费改革经验,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适度分权。
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四是循序渐进。
在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已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对其他矿产资源全面实施改革。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资源税全面改革征管规定
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
(八)此次资源税改革下放了哪些税政管理权限 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2种资源 品目,由中央统一确定适用税率改为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 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的建议,报财政部、税 务总局核准、确定。 2、对资源税实施细则中列举名称的锰矿、铬矿、锑矿、 磷铁矿、石棉等30种应税产品,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税务总局 备案。 3、在税收优惠方面,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 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 4、各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 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方案建议, 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十)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由各省级人 民政府确定并上报备案
此次改革除继续保留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 确定适用税率的税目外,还对原《资源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名称的30个税目, 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其适用税率。
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
(十一)中央对各省提出和确定具体适用 税率的要求 一是尽量从价计征。 二是慎用高税率。 三是尽量简并税率。 四是兼顾邻省税率。
第一部分 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解读
(九)有哪些税目的适用税率需要上报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确定
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附后)中 列举名称的22种资源品目,由省级人民政府 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多在2%到8%之内) 提出具体适用税率的建议,报财政部、税 务总局核准、确定。
7月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
7月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5月1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通知》),自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目的在于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资源税于1984年开始征收,征收对象为在中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
1994年国务院颁布《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随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起先后实施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通知》称,改革将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逐步纳入征税范围。
考虑到目前中国水资源短缺、部分地区地下水抽采严重、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不足等状况,此次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通知》提出,将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
从已实施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情况看,将资源税与体现资源供需关系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总体效果较好,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
为此,此次改革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通知》还明确全面清理收费基金。
按照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清费立税原则,为解决企业税费重叠问题,此次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此次改革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
2022年资源税改革未来发展趋势解读
资源税改革未来发展趋势解读为了使我国经济水平正常、平稳的可持续进展,截止到2022年7月,资源税改革出台了新政策:财政部已修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该条例确定了原油、自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种资源产品的征税范围。
这些资源税改革将根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而且,资源税改革会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并提高资源税的税率,从试点时5%的税率提升为5%-10%,还将会加大资源的使用成本。
众所周知,大部分化工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大部分具有资源性特点,将来资源税实施改革之后,化工行业各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提高。
一但成本过高,将使企业经营变得有紧迫感。
以火电行业为例:资源税改革,火电业将成为煤价上涨的直接转嫁对象,因此火电行业面临的压力最大。
由于上游煤炭价格上涨,但却不能同步与煤价联动上调电价,2022年上半年火电股就亏损明显。
假如煤电联动不能有效实施,资源税改革实际将间接加大火电企业的经营压力。
火电行业的现状是个别的,在多数状况下资源税改革是有利于市场进展的,而且市场回暖迹象很明显。
化工股市红火受益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促使税率普遍提高,故使化企成本快速提升。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化工上市公司板块,可清晰的了解化工板块表现状况。
据证券日报获悉,沪指股市与上证股市表现低迷,而资源类板块却表现的非常活跃,上涨的7类概念板块中,煤化工、稀缺资源、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等资源类板块就占了4类。
可见,税率的提高对于化工板块的影响很大。
新能源价格上升受益资源税改革分析人士认为,资源税改革对新能源来说属于利好消息,资源税改革会直接削减传统的、不行再生能源的开采,相应会增加对于无污染的新型能源的需求,从而从数量优势上带来新能源板块的利润点;传统能源的价格上涨,也会刺激新型能源的价格产生相应地上浮,也就从价格上带来新的利润点。
从这个意义上看,新能源或将是资源税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关于中国资源税制改革探
关于中国资源税制改革探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日益枯竭,其资源税制也逐渐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中国对资源税制的改革已经展开,并取得了初步效果。
本文将对中国资源税制的现状及改革方向进行探讨,旨在为资源税制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资源税制现状目前,中国的资源税制包括煤炭资源税、石油资源税、天然气资源税、稀土资源税以及其他矿产资源税。
这些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和方式在不同领域和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其中,煤炭资源税是征收最严格的一种资源税,其税率普遍为资源价值的3-10%。
而其他资源的税率则相对较低,甚至存在免征的情况。
当前,资源税仍然是中国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资源税总收入为3574.5亿元,同比增长7.7%。
这一数据显示,资源税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不容小觑。
同时,资源税的管理和征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例如,执法和管理的标准和水平不统一,导致一些地区和企业征税不规范,弱化了资源税的功能和效益。
二、资源税制改革方向面对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并推进资源税制的改革。
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探讨中国资源税制改革的方向。
1.资源税征收与环保挂钩由于资源税属于可再生资源的收益形式,因此在资源税的征收中应当增加环保因素,将资源税与环保挂钩。
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企业和人民保护环境,同时也可以通过提高资源税的税率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资源税与市场机制结合资源税在市场调节机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源税在调整市场供需关系方面的作用,需要将资源税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
例如,可以通过资源税税率的动态调整,引导市场资金和极高的技术向绿色环保、低碳环保等方向倾斜,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资源税征收调节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预期和市场布局。
3.资源税的税收权下放将资源税的税收权下放到区域政府等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根据地区之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控和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克)
含金不同) 量
/克)
(吨)
1 234
5
6=5/4/3 7=1/6 8=7*5
9
10=8*9/11=10 10000 /2
关于折算率和换算比的思考
• 从上面金矿的两个换算比的设计和逻辑 来看,换算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 无论是折算率还是换算比都从一定 程度上否定了“让利”的存在,但从资源 本身处发,考虑税负合理统一,有一定 的道理。
设计逻辑和公式
以金矿为例,下面是金精矿---金锭的换算比
精矿到
单吨
金锭的
销售 数量 (吨)
销售 金额 (万 元)
精矿 含金 金属 量
冶炼 回收
率
选矿比 情况 (100
克金需
销售数量对 应的金数量
(克)
单价克格克金()市元场/ (模锭收万拟销入元金售)
换算比
(克)
精矿数
量)
12
3
4
5=100/ 4/3
• 市场行情和资源税缴纳情况
• 2015年全市共有17家膨润土企业,缴纳 资源税170万元。每户10万元,按照10元/ 吨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一户平均一年才开 采销售1万吨。一万吨是什么概念?
• 难道市场如此萧条?没有开采积极性?
• 2012年年初市场膨润土的价格65-85元/吨 ,到了2015年价格已经涨到了180-250元/ 吨。按照10元/吨的税额标准,当年膨润 土的税率已经达到了12%左右。若还继续 从量计征,如今的税负仅4%不到。
资源税全面改革的 政策运用及日常管
理的变化
劳财税科 邸伟
• 内容提纲: • 一.资源税改革政策解读 • 二.征管中的风险点和难点 • 三.征免税管理和减免税的要求 • 四.加强资源税管理的建议 • 五.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 六.资源税的未来 • 七.财产行为税的未来
资源税改革政策
• 基本原则。
• 一是清费利税。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税费重叠、功能 交叉问题,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 税,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 税费关系。
• 其次,来看看销售收入明显偏低,现金交 易明显的矿种
• 最明显的就是膨润土
• 先了解一下膨润土是什么?
• 膨润土是以蒙脱石为主要矿物成分的非金 属矿产,也叫斑脱岩,皂土或膨土岩.
• 用途有哪些呢?
• 铸造用膨润土高温真空铸造,钻井泥浆用 膨润土冷却钻头,铁矿球团用膨润土提高 强度,活性白土是用膨润土石油化工行业 ,膨润土干燥剂,猫砂(颗粒膨润土)宠 物清洁,污水污便处理回收高效肥料,建 筑工程膨润土防水防渗,食品中作食品添 加剂及乳化剂,造纸工业用作多功能白色 涂料等等。
• 我市2015年入库铜矿资源税3437.5万元, 占全省的88.9%。
• 从价计征之后,铜矿要求按照精矿的销售 额进行征收,我市铜精矿的销售主要掌握 在有色集团内部矿山,矿山企业不是独立 核算纳税人,销售的精矿不开增值税发票 ,且移送给下游冶炼企业(比如金昌冶炼 厂)时的价格是按照内部结算价来确定。 比如2015年市场铜精砂同品位单价是 29700元/吨,而有色内部结算价是2530026000元/吨。下浮14.2%-17.4%。价格如 何确定是重点。
• 适度分权集中体现在税率的确定,换 算比的测定和减免税政策的备案审批 上。
• 备案审批目前还在斟酌
• 目前税率的确定以及换算比已经在省 政府和省财政省局层面上确定下来了 ,下面来简要介绍一下拟定的税率和 换算比计算的初衷和逻辑。
• 税 率:
• 相对于换算比和折算率来说,税率 的确定还是较为简单的,但是遇到 如石灰石这样的要求按照原矿征收 但实际当中大部分无原矿销售收入 的情况,税率的测算就很难了。总 体上来说,我们还是按照总局文件 的要求,坚持税费负担平移,尽可 能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来测算的 。和周边各省的资源税相比较,我 省总体的税率水平是不高的。我市 主涉及到的应税矿种的税率情况如 下:
铜矿:4% 金矿:3% 石灰石:6% 硫铁矿:2% 膨润土:7% 铅锌矿:3% 建筑砂石:
铁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折算率或换算比
• 简单的说折算率就是精矿折成原矿,就是 资源税从价计征要求征收原矿资源税但市 场上出现销售精矿的行为。这时就要用折 算率将其精矿的销售收入折算成原矿的销 售收入来计征资源税。
• 那么换算比就是反之,这次在设计和推演 的过程中,可以说除了石灰石需要折算率 外,都是换算比。
• 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 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 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
二是合理负担。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 和承受能力,借鉴煤炭等资源税费改革经 验,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 ,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 负担。
6=1*5
7
8=6*7/1 0000
9=8/2
• 下面是金原矿---金锭的换算比
原矿
单吨
原矿到精 销售
单克
(销数吨售量)销金(元售额万)原含金量矿金属
采回率选收金采吨量选 精(后 砂克单 含)矿 比 各 选的 ( 企 后选 根 业 精矿 据 采 矿
数量 金精矿 金市 模拟金 对应 含金金 场价 锭销售 换算 的精 属量 格 收入 比 矿数 (克) (元(万元)
征管中的风险点和难点
•我市主要是以上八个矿种,下面我们将 逐个矿种来介绍和说明一些与征管有关的 一些问题,说一些自己的想法。
•首先,以铜矿石为例 •全省铜矿2012年-2015年年均销售收入 20.9亿元。2015年实现资源税3864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3368万元,铜陵销量占 全省88.12%,销售额占全省近90%。
• 二 无论是多方取数调研,多年度综合 ,典型性调查等,最终得出的实际换算 比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区间,而不是简 单的一个比值或数值。
• 但是,如果要考虑各矿山实际,采选 方式,入炉批次,冶炼水平,感性定 价,每批次矿物成分等等,再将这些 因素累积到一个月,叫纳税人精确计 算,谁也做不到。因此,我们只能采 取折中取其恰当的方式,来确定一个 矿种的全省适用折算率或换算比。
这点我个人有一点几个观点:
首先,税费负担的平移只能对一个企业做 到,但对一个矿种基本做不到。
其次,费,本身有其不规范性,税制的设 计和制订不能建立在这些不规范性上。
最后,要解释一下税费负担和税率的区别
• 三是适度分权。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 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 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 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