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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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国人入境出境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4]46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4.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总

体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4〕4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总体方案

为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做好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关筹备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广西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公境传〔2014〕255号)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相关管控工作机制和组织措施,确保2014年7月底前向自治区报请验收,并顺利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考核,为推动后续政策获批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提高我市旅游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桂林国际旅游城市地位。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推进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桂林市推进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唐琮沅任组长,副市长陈丽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组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以及其他事项,确保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二)成立长效服务管理协调机构

过境免签便利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构、实行对外国人的常态管控措施,确保对过境(入境)免签外国人实施有效服务和管理。

成立桂林市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仇祖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裴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群锋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单位组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方式挂牌办公,参照“桂林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级别、配置固定专职人员、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市政府财政预算。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桂林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入境)免签政策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主动落实工作责任。

1.市委宣传部:负责与市旅游局、市外办相互配合,制定好便利政策的宣传工作规划,及时开展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活动。

2.市编办:负责与市编委、自治区编委汇报,协助争取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口岸签证机关的机构升级、机构增设和增加人员编制等工作。

3.市工信委: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外国人管控信息平台立项、建设等工作,确保建成即满足外国人管控工作要求又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平台。

4.市公安局:负责增强我市公安外国人管理工作队伍的力量,确保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向自治区公安厅请示汇报,进一步争取自治区公安厅在政策配套、省际协作、技术研发等方面对我市的扶持,尽快搭建起符合桂林外国人管理实际的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我市与周边省市地区的公安机关外国人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对我市外国人的动态管控。

5.市财政局:负责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相关配套经费,及时拨付硬件建设、软件配套及文职人员待遇等专项经费,全力做好推进和落实外国人入境、过境便利政策工作的经费保障。

6.市人社局:负责按照机构编制的类型和要求,做好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确定

待遇等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聘用人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汽车站、船运码头,宣传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掌握外国人乘车、乘船动态信息,推动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并实时反馈公安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旅游、铁路、国家安全等单位做好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工作。

8.市外办:负责协助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便利政策境外推广和宣传活动的前期联络和准备工作,确保相关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9.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和旅游推广促销等工作,推动政策实施取得实效、进一步扩大桂林的国际知名度;做好我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配合市公安局制定出我市旅游企业接待免签入境、过境的外国团队和个人的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做好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培训、管理、资格审核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旅行社、星级饭店服务和管理水平。

10.市法制办:负责协助公安、旅游、边检等单位,做好我市有关免签过境(入境)外国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法律支撑,做到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配合相关单位宣传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

11.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协助宣传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责权范围内,协助边检、海关、口岸签证等部门,确保相关国家外国人过境(入境)桂林口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2.桂林海关:负责协助宣传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服务管理政策和法规;在海关责权范围内,协助边检、口岸签证、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确保相关国家外国人过境(入境)桂林口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3.市国家安全局:负责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做好依法对免签过境(入境)外国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进行处置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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