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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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审计方案

一、审计、咨询目的

(一)合规性: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结算审核,规范建

设行为,在工程造价的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业主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重大的违规事件和现象,使项目顺利建成。能经的起上级国家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考核,充分保障基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并充分维护国家和***有限公司正当的业主权益。

(二)经济性:通过对建设项目审核,规范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工作,

节约基建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重大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的合理性。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国有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业主单位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审查和评价基本程序的合规合法性,出具咨询意见。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协助业主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为,为业主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

二、审计、咨询依据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六)《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操作规程》(试行)

(七)《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八)《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九)《财政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

(十)《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十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二)财政部财协字(1999)103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

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十三)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

(十四)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十五)工程施工图纸

(十六)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十七)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十八) 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十九)其他法律法规

(二十)委托单位对于该项目审计的要求

三、审计、咨询服务内容及重点

按“邀请函”对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提供下列服务:

1、维修工程概(预)算审计;

2、维修工程结算审计;

3、工程造价咨询。

要实现本次审计和造价咨询控制目标,首先需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其中对于工程设计调整及变更、洽商变更、工期调整以及非标准选材等可控制因素,在工程管理中须通过不同阶段的管理及控制,降低此类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对于建材价格不稳定、汇率波动、国家法规规范变更等不可控制因素,主要通过设置适当的合同条款,将部分风险实行转移,从而降低造价控制风险。本次审计、咨询服务内容细分为:

建设项目管理审核,咨询:

1.检查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核实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实行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和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3.检查建设单位的内部工程管理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4.了解建设单位基建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情况,检查送审资料完整性、合法性;

5.了解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结合模式特点审核其整体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6.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建设项目管理,尤其是涉及工程造价的监控与管理,提供及时、全面的咨询服务,力争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

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核与咨询:

1.检查项目概、预算的合法性,复核建安投资的单位指标,审核工程造价控制的合理性;根据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2.审核已完成项目结算书的合法性、正确性,计算、审核已完成项目建安投资的各项组成,审核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根据需要,提供咨询服务;

3.根据工程实际投资与概算投资进行造价对比分析,检查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4.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根据审计项目的特点和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对贵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确定以下审计重点:

(一)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计

基建程序审计应以项目开工前基建管理程序符合性审计为主,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前期是否有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估算,审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审核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合规合法性;

2.检查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审计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确定过程,以及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和按《招投标法》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加工材料、设备材料采购及其他服务项目。

3.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核项目各项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结算方式、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二)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审计

1.审核工程结算书是否真实准确,主要包括:

一一认真审核计算工程量,检查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数量是否准确;

一一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结算换价是否正确;

一一核实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一一核查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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