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规划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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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2002年5月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及2002年8月国务院九部委建规[2002]204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面实现东至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加快城镇化进程,指导东至县城镇建设合理发展,特编制东至县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3年——2005年
远期: 2006年——202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至县行政管辖区,总面积3256.31km2;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9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8
年;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
通知》2002年;
5、建设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2000年;
6、建设部《城镇体系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
法》1994年;
7、《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纲要
2001——2010》2001年;
8、《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9年;
9、《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
1.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3. 实事求是,着重实效的原则
4. 全局与局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 提高城镇聚集能力,加速县域城镇化水平。
2. 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格局。
3. 挖掘历史文化,提高城市内涵。
第七条正文中加“___”为该规划中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八条战略目标
1. 总目标:
规划期末,本县将建成高质量的生态经济县,经济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均指标达到全省前列,全县完全步入小康社会。
2. 主要经济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达110亿,工业产值达到45亿,农业产值达到55亿,旅游业收入达到8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人。
第九条战略重点
1.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换代。
2. 加快城镇化进程。
3. 加快工业发展。
4.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
5. 实施科教兴县。
第十条产业空间布局
1. 工业
依托东流镇现状工业基础,适当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快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产品就地转化。把东流镇建成全县工业生产基地。
利用香隅已有化工产业基础,扩大化工产业规模,在香隅建成以化学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应根据尧渡镇城镇环境容量,适当发展无污染工业,尤其应发展科技含量高的高新科技工业和电子信息科技服务业。
工业发展要坚持扩大规模和优化稳定相结合,坚持挖潜改造与提高含量相结合,坚持内引外联与自我发展相结合,坚持建立现代化制度与改进政府服务相结合,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与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有机结合。
2. 农业
稳定50万亩稻谷面积,建设15万亩优质米基地,巩固原十个产粮大乡的粮食种植。
棉花生产主要布局在大渡口、胜利、瓦垄、东流、张溪、香隅等地,建设10万亩优质棉生产基地。
3. 林业
林业生产要进一步深化分类经营,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增加防护林和特种林面积达100万亩,经济林和竹林达60万亩,用材林面积稳定在130万亩,森林覆盖率近期达到60%,远期达到85%。
以国家级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省级历山风景区、省级天台山森林公园,县级马坑紫石塔自然保护区为“点”,国省道为“线”,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基地为“面”,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
4. 交通运输业
以交通枢纽查桥集镇为据点,建设东港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务区,配合公路铁路的运输及水陆联运的中转,建设与其相适应的大型停车场、仓储、货站等基础设施。
第三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本规划根据现实情况及对周边发展状况分析确定:大渡口镇将有5万产业人口来自东至县域以外,东流镇因其地位特殊,其镇区城镇化人口将从县域内平衡,确定为约1
万人,胜利镇确定为约0.5万人,从县域进入胜利镇。
东至县域未来总人口预测如下:
2005县域总人口为:55.7万人
2010年县域总人口为:59.7万人
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67.9万人
第十二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确定本地城镇化水平如下:
2005年城镇人口取13.9万人,城镇化水平取25%
2010年城镇人口取19.1万人,城镇化水平取32%
2020年城镇人口取37.3万人,城镇化水平取55%
第十三条城镇体系规划原则
1. 总原则:突出重点、强化聚集、集约发展
2. 基本原则:
(1)扶强助优,重点发展,突出中心,带动全面。
(2)以经济发展为主,以要素聚集为主,促进沿江经济、边贸经济的形成。
(3)利于区域协作和农业综合治理。
(4)充分考虑区位及交通条件,以强并弱,以优带劣,集中发展各种设施。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资源共享、设施共建。
(6)有利于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竞争。
(7)平原(圩区)地区、镇域人口5万人左右,丘陵地区镇域人口6万人左右,山区乡镇镇域人口1.5万人左右。
第十四条各乡镇发展条件综合评价
各乡镇发展条件综合评价表
乡镇名称经济综合实力财政收入工业产值农业产值镇域规模镇区规模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镇区建设条件总分
尧渡9.1 11.0 9.7 4.0 6.9 42.2 5.0 6.0 6.0 4.5 104.4
香隅8.5 5.0 6.1 7.6 5.8 4.8 5.0 5.0 4.5 5.5 57.8
大渡口8.3 7.0 13.4 15.8 7.9 8.5 6.0 5.0 4.0 6.0 81.9
查桥8.1 1.5 1.0 3.0 2.5 1.5 6.0 4.0 3.5 5.5 36.6
龙泉8.1 2.0 3.1 3.9 3.0 3.0 5.0 5.0 4.5 6.0 43.6
张溪8.0 2.5 1.8 4.6 3.1 3.8 5.5 4.0 3.5 5.0 41.8
建新7.9 1.8 3.4 2.2 1.6 1.1 3.0 2.5 2.0 3.5 29.0
瓦垄7.8 1.9 0 3.0 2.1 2.1 5.0 2.0 2.0 3.5 29.4
胜利7.8 3.6 5.0 7.4 5.0 5.5 6.0 5.0 4.0 6.0 55.3
泥溪7.8 1.6 1.0 3.8 2.9 2.7 5.0 4.0 4.0 4.0 36.8
官港7.8 2.1 0.9 4.2 3.6 3.8 6.0 5.0 5.0 4.0 42.4
昭潭7.7 1.9 2.0 3.9 2.6 3.8 5.0 4.5 5.0 4.0 40.4
铁炉7.6 0.9 0.2 2.0 1.5 1.1 3.0 3.0 2.0 3.5 28.8
木塔7.5 0.7 0.3 1.5 1.8 1.3 3.0 2.0 2.5 3.0 23.6
七里湖7.5 1.2 0.6 2.6 1.1 1.0 2.0 1.5 2.0 2.0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