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物流学院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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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物流学院名师工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3]40号)为依据,围绕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我院教师业务水平提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用本科型教师队伍,中诺思智慧物流学院决定实施“名师工程”,在全院专任教师中评选出一批教学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教师,分别授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荣誉称号。
通过“名师工程”的导向和名师的带动作用,造就一支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开拓进取、勤奋向上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我院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范围
我院教师凡承担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该专业一级职业资格者,且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的教师,可参加“教学名师”评选;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该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者,且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可参加“教学能手”的评选;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且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可参加“教学新秀”的评选。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来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年终考核合格以上。
2.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方法得当,学生评价高,同行教师认可。
3.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承担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教师近三年来的年均教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4. 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条例,教学基本文件齐备。所教授课程均选用符合学校规定的教材,有完整规范的教案、试题(卷)库;平时作业和试卷的批阅、批改认真,质量高;实践教学业绩突出。
四、评选附加条件
1.评选“教学名师”还必须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1)为省精品课程负责人,主持省精品课程建设;
(2)近三年来为省重点专业(省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主持省重点专业(省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
(3)近三年来独立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或主编(副主编)、主审国家统编教材;
(4)近三年来做为主要人员(前三)完成省级以上教研项目;
(5)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6)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三等奖。
2.评选“教学能手”还必须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1)为校精品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前五名);
(2)近三年来为校重点专业负责人,主持校重点专业建设;
(3)近三年来独立完成或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成果,或参与编写国家统编教材;
(4)近三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或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或为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5)近三年来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6)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以上竞赛二等奖。
3.评选“教学新秀”还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省精品课程建设或为校精品课程(或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中的优秀课程)建设的主要成员(前五名);
(2)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发表教学研究成果;
(3)参加过省级教改项目或为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4)近三年来获得校教学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校优质奖三等以上奖励。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评选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2.同一档次的评选按照条件和评选得分高低的原则确定人选。评选中严格执行标准,宁缺勿滥。
3.学院“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申报实行个人自荐参评。
4.成立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复审。在认真查看材料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颁发相应证书。
5、参评人员在申报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教学效果评价材料(可由教务部门或校督导等部门提供);
(3)教学研究成果材料;
(4)各类奖励及年度考核材料;
(5)参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材料;
(6)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
(7)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
六、名额分配
1.教学名师:按不超过学院教师总人数的10%确定;
2.教学能手:按不超过学院教师总人数的15%确定;
3.教学新秀:按不超过学院教师总人数的15%确定;
4.以上人数不足一人的按照一人确定。
七、待遇
1.授予中诺思智慧物流学院“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荣誉称号,由学院颁发证书。
2.学院对“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实行特殊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教学名师”月津贴为1000元,“教学能手”月津贴为700元,“教学新秀”月津贴为500元。
3.学院优先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等提供条件。
八、其它
1.“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有违法乱纪现象,将通过一定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所有。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