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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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办[2009]27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20

【实施日期】2009.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昆政办〔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了全市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圆满完成。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带动全面,进一步搞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五华区政府等15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

进单位和毕冉等4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009年是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的拼搏之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度建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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