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悟律师与法官沟通-刘建民.doc
律师与法官的对话

律师与法官的对话律师:尊敬的法官,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我代表当事人提出了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我希望能与您进行一番对话,就此案的相关事宜进行探讨。
法官:谢谢您的建议,律师先生。
事先请放心,我会全程听取您的陈述和观点,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
请问您有关此案的具体问题和观点?律师:非常感谢,尊敬的法官。
我首先想表达的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我们相信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
我们准备了一系列证据,以支持我们的观点。
我们将呈上合同文本、相关邮件往来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据。
法官:很好,律师先生。
请您继续展示相关证据和解释您的观点。
律师:首先,我想阐明合同的签署过程。
根据合同文本,双方当事人在XXXX年XX月XX日正式签署了这份合同。
双方都确认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约定行事。
合同阐明了双方应遵循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支付方式、交货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在案发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事人A准确地履行了自己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但对方B未按时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并且拒绝支付应当支付的金额。
法官:您提供的证据确实对案件的理解有所帮助。
那么,我想了解一下,当事人是否曾就此合同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以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律师:是的,法官大人。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曾进行多次沟通。
当事人B承诺在某一时间交付货物,但实际上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我们准备了相关沟通记录,包括电子邮件和通话记录,以证明当事人A曾就逾期交货提出过合理的催促和质疑。
法官:这些沟通记录将有助于我对案件的了解。
然而,我想问您,当事人A和B是否进行了任何协商,以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是的,尊敬的法官。
我们积极地寻求解决此合同纠纷的办法。
当事人A多次提出与B协商解决争议的建议,包括派遣独立第三方调解员、修改交付时间和金额等。
但不幸的是,这些协商努力都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事人B在交涉过程中始终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且拒绝讨论任何解决方案。
如何正确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

如何正确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在司法领域,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有效沟通是确保司法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要素之一。
律师是代表当事人利益的专业人士,而法官则负责公正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权益,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应当准确,有效,并且尊重职业道德和法庭规则。
本文将探讨如何正确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以促进司法系统的顺利运作。
1. 互相尊重和理解在律师与法官进行沟通时,互相尊重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双方应该意识到彼此的角色和职责,理解彼此的立场和压力。
律师应该尊重法官的权威,法官则要对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立场给予重视。
通过相互尊重和理解,双方可以建立互信和合作关系,更好地推进案件的审理。
2. 准备充分和提供准确信息律师在与法官交流时,应该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包括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
律师应该在庭前准备中花时间研究案件,清晰地了解每个问题的细节,并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向法官提供相关信息。
提供准确信息有助于法官更好地理解案件,并可以在裁决中作出公正的判断。
3. 尊重法庭规则和程序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应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
律师应该遵守庭审礼仪,不得中断法官或其他律师的发言。
律师在进行陈述时应尊重法官的提问,如实回答问题并避免敷衍回答。
同时,法官也应确保庭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对律师提出的请求进行适当的考虑,并在需要时给予解释。
4. 清晰沟通和有效表达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应该清晰明了,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复杂的法律概念。
律师应以简单的语言和逻辑进行陈述,将案件的核心问题传达给法官。
法官也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提问和表达意见,以确保双方的交流顺畅且有效。
5. 负责任地提出异议或质疑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有权提出异议或质疑法官的决定,但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庭规则。
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和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官应当耐心倾听并认真考虑律师提出的异议或质疑,并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回应和解释。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1.建立信任和尊重: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应该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之上。
律师应该对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决策过程表示尊重,并尽力维护与法官的良好关系。
2.提前准备:律师在与法官进行沟通之前,应该充分准备自己的案件。
这包括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案例和相关的事实证据。
这样可以使律师更有信心地参与和回答法官的问题,并有效传达自己的观点。
3.清晰表达: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应该清晰、明确和简洁。
律师应该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而是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问题和案件细节。
律师还应该学会在有限的时间内表达观点,并避免冗长和重复。
4.尊重庭审程序:律师和法官都应该尊重庭审程序。
律师在进行陈述和争论时应该遵守法庭礼仪,不得打断法官的发问或打断其他人的陈述。
法官也应该给予律师足够的时间来表达观点,并充分考虑律师提出的论据。
5.提出合理的要求:律师在与法官沟通时,应该提出合理的要求。
这包括要求法官允许提交一些证据、要求延期或要求有关案件的其他合理请求。
律师应该有充足的理由来支持这些请求,并向法官解释为什么这些请求对案件的审理是必要的。
6.尊重法官的决定:律师应该尊重法官作出的决定,即使他们不同意这些决定。
律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上诉或申请重新审理,但在庭审过程中应该遵守法官的决定,并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程序。
7.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律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包括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以及了解司法系统的运作方式。
通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律师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官的决策,并更有效地与法官进行沟通。
在律师与法官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不仅有助于提高司法决策的质量,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律师和法官的合作关系是司法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所在,只有通过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才能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判决。
律师与法官精彩对话执业感悟.doc

律师与法官精彩对话执业感悟-某日开庭后,法官与律师惺惺相惜,于是有了下面一番对话:; ●法官:律师先生,你潇洒也。
收了当事人的钱,在庭上言语一通,拔脚便走,留下一大堆活,由我来负责。
真有点不公平。
; ○律师:法官阁下,非也。
我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点钱也不容易,还要受当事人指使。
不如你,尊严又体面,有权又衣食无忧。
; ●法官:权是有点,但只是在庭上,开完庭,权就没了。
我上面庭长、院长等领导无数,他们管着呢。
工作固然体面,但发展空间有限,一辈子在各个庭轮岗。
; ○律师:你独立审判,可以不听人管,领导不熟悉案情,也难以管啊?; ●法官:领导管不住具体案件,但管得住人。
若我不考虑领导意见,在这个案件上独立了,但在下次晋升或者调动上,也就难了。
至于这点工资,也只能养家糊口,与你律师比,又算得了什么?。
; ○律师:听着律师钱多,其实律师的钱还要分给别人的,比如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
钱,不纯也。
现在的律师,都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关系,二是法律,关系在先,法律在后。
钱,要拿去铺关系啊!; ●法官:哎,我还再想你刚才在庭上说的话有没有道理呢?; ○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
; ●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辨,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
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
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
; ○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
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
; ●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
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有效沟通对于争议解决和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以下是律师与法官沟通的一些重要技巧:1.尊重和尊重保持尊重和礼貌是律师与法官沟通的基本原则。
无论律师对法官的意见如何,都要避免无礼、冲动、傲慢或不尊重的言辞和行为。
律师应该遵守礼仪规则,包括在法庭上起立、正确称呼法官并等待法官许可发言。
2.准备充分律师在法庭上和法官沟通之前,应充分准备案件。
这包括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案例、收集证据、准备辩护和答辩等。
只有准备充分,律师才能更自信、清晰地向法官传达信息。
3.清晰简明的陈述律师在法庭上向法官陈述案件时应注意用简明的语言清晰地表达观点。
复杂的法律概念应该以简单和易于理解的方式解释。
律师应该注重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简明而有说服力的陈述。
4.直截了当的回答问题律师在与法官交谈时应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
避免拖延或回避法官的问题。
律师应根据问题直接回答,并尽量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
回答问题时,律师还应避免信口开河,只谈论与案件无关的内容。
5.聆听和理解法官的指示律师应全神贯注地倾听法官的指示和问题。
不要中断法官的发言,也不要打断法官与其他律师或证人的对话。
律师需要确保自己对法官的指示和问题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并相应地回应。
6.探究法官的利益和担忧律师在沟通中应努力了解法官的利益和担忧。
这可以通过分析法官在案件中的评论和问题,以及阅读相关法官之前的决定等方式实现。
了解法官的利益和担忧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与法官沟通,并更好地为客户的利益辩护。
7.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律师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以支持他们的观点。
这包括引用相关的案例法、规定和先例,以及呈交可信度高的证据。
在沟通中强调这些证据和法律支持可以增加律师的说服力,并帮助法官做出更符合正义的决定。
8.抓住问题核心律师在法庭辩论中应该能够抓住问题的核心,并围绕核心问题进行论证。
不要在与法官的沟通中离题太远,而是集中注意力解决关键问题。
法院与律师交流群发言材料

法院与律师交流群发言材料尊敬的法院领导、尊敬的律师朋友们:大家好!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场合上与诸位进行交流与分享。
今天,我想就法院与律师之间的交流问题进行一番讨论,相信这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法院与律师之间沟通的桥梁,我们需要意识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为了服务于公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宗旨。
然而,在具体的交流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摩擦,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们之间的交流更加顺畅,就是我们需要努力思考和反思的问题。
首先,为了更好地促进沟通,我认为双方需要展开更多的合作与协商。
律师作为案件的代表,理应与法院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探讨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问题,以便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法院也应该积极倾听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平等对话的态度。
通过双方的努力,我们可以避免一些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上诉到法院,减轻法院负担,同时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其次,我认为信息的共享也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在敏感的案件中需要有更多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
而法院作为案件的审判机关,也应该主动提供相关的信息,以便让律师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和法院的判决依据。
通过共享信息,律师和法院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增加彼此对话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第三,为了促进更好的交流,我们应该更加尊重彼此的职业特点和职责。
律师作为案件的代表,需要秉持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进行辩护。
而法院作为案件的审判机关,需要秉持公正、独立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判决。
我们需要理解彼此的立场和职能,以便能够更好地推进案件的审理和解决。
在沟通中充分理解彼此,尊重彼此,才能更好地提升我们的合作水平。
最后,我认为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是不断发展和演进的,我们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挑战。
律师可以通过参加培训和研讨会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法院也可以通过组织讲座和学习交流活动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
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的和谐关系

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的和谐关系摘要:法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身份不同、职责不同,但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对公平的向往,对正义的追求,对人权的崇尚,对自由的保障,那正是法治的高尚情怀,那正是法律人的高尚情操,法官和律师也正是这种情怀和情操的主人。
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同属法律职业,同操法律语言,同参诉讼活动,同在社会生活。
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构建起二者之间和谐的互动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关键词:法官; 律师;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和谐;关系。
一、法官职业的“公正”与律师职业的“维护正义”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法律人的作用日益彰显,法律职业共同体逐渐形成。
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法官与律师已被社会广泛认知。
法律职业有别于其他的社会职业,它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将法律运用到具体的人和事。
尽管法官与律师均属法律职业共同体,但他们的法律职业的社会角色却不尽相同。
律师,具有民间性,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兼有法律人和经济人双重身份,一方面律师要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纠纷,维护社会正义;另一方面,律师以法律服务为谋生手段,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获取经济利益,具有逐利性。
法官,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在职务行为中不能谋取任何经济利益,其惟一的目的是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实现社会正义。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工作者,属于法律职业的不同分工,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律师则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二者到底应该如何交往?应建立什么样的职业关系呢?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思考。
法官是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律师是一方当事人的法官。
在诉讼活动中,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人员,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必须保持独立,不受任何外来的压力和干预。
法官居中裁判,需要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不宜带有倾向性,要做到公正、公平。
律师与法官打交道应注意的20个要点

律师与法官打交道应注意的20个要点在我国法律职业体系中,律师和法官皆为法律⼯作者,属于法律职业的不同分⼯。
律师除了专业技能、诉讼技巧、⼼理素质和铁齿钢⽛外,还应学会如何同法官打交道。
那么,律师在实务中,应如何与法官打交道呢?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欢迎律师们共同讨论。
⼀、律师要学会和法官打交道学会和法官打交道,是律师和法官交往的第⼀步。
如果律师不会和法官打交道,和法官保持“敌对”状态,甚⾄“仇视”状态,有百害⽽⽆⼀益。
⼆、不要诋毁法官案件⼀旦进⼊诉讼程序,律师就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庭秩序,尊重法官的庭审⼯作。
律师作为法律⼈,要学会尊重法官,客观⾯对判决。
律师要感谢当事⼈对⾃⼰的信任,感谢法官的⾟勤付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式诋毁其他律师和承办法官。
不诋毁法官和不坚持原则是两码事,如果律师有证据证明法官确实有枉法裁判、贪污贿赂、违反程序、剥夺诉权等违法违纪⾏为的,律师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要熟悉审判流程熟悉审判流程,是律师的基本功。
律师应当对⽴案、送达、证据交换、诉讼时效、诉讼风险、庭审程序和举证质证等法律规定了如指掌,这样不仅节约⾃⼰和当事⼈的时间和精⼒,也会节约法官的时间和精⼒。
四、要尊重法官法官是⼈不是神,也有七情六欲,也⾷⼈间烟⽕,要学会尊重法官,理解法官,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替法官着想,给法官留⾯⼦。
尊重法官,不等于放弃原则,迁就法官。
同为法律⼈,律师应成为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助⼿。
五、让证据说话有⼀些律师虽然熟悉审判流程,也想影响法官,但是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在庭审中很难说服法官,使审判陷⼊僵局。
法官作为国家审判⼈员,有独⽴的审判权和⼀定的⾃由裁量权,律师必须让证据说话,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配合法官的庭审⼯作。
六、要学会欣赏法官律师要学会欣赏法官,尊重法官的劳动,要欣赏法官⽽不是吹⽑求疵,要理解法官⽽不是冷嘲热讽。
律师只有真诚地对待法官,法官才会真诚地对待律师。
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大调研大讨论心得体会)

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大调研大讨论心得体会县人民法院刑庭党支部法官与律师都是从事法律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当代司法实践工作中,双方都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官与律师的工作角度及性质各不相同。
法官居中裁判,需要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不带有倾向性,要做到公正、公平。
律师作为一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其充分运用法律,维持一方的利益,也是其工作的特色所在。
律师在维护其所代理的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起着一个桥梁的沟通作用。
特别是当法官对一方当事人解释对他不利的法律条文时,他总要打上一个是问号,甚至怀疑是不是对方当事人给了法官什么好处。
当他自己请来对律师向他解释对他不利的法律条文时,他可能会理解成那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律师配合法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圆满效果。
法官与律师是一种职业的相互关系,只有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才能实现良性互动。
就法官而言,需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需要制度的约束,需要监督机制的保障。
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教育,人们的注意力往往就会限于物质追求,失去精神动力和战斗意志,也就不可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任务。
思想政治教育是法官队伍建设的根本,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并贯穿于反腐倡廉和正确处理与律师关系的全过程。
通过学习教育,使法官们经常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时刻保持对与律师关系不正之风的警觉和抵制,绝不能因与律师的不正当关系毁掉自己的形象。
人民法官是否具备优良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处理与律师关系的意义十分重大。
法官必须认真抓好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精心构筑法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诚实地当好人民的公仆,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法官工作的价值取向。
制度建设是一项治本之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的合作与沟通技巧

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的合作与沟通技巧在司法领域,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至关重要。
他们共同努力,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为公正的司法决策提供支持。
然而,由于双方角色的不同,他们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也存在一些挑战。
本文将探讨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技巧,以促进更有效的司法系统。
首先,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
尽管他们的职责和目标不同,但他们都是司法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理解律师的工作压力和挑战,而律师也应该尊重法院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责。
通过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关系,双方可以更好地协作,提高司法效率。
其次,有效的沟通是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合作的关键。
沟通应该是及时、准确和明确的。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及时向律师提供案件信息和进展情况,以便他们能够做出相应的准备和决策。
律师也应该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便他们能够顺利进行审理。
双方应该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和行话,而是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以确保双方的理解一致。
此外,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也需要灵活性和适应性。
司法程序中常常会出现意外情况和紧急情况,需要双方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作出相应调整。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尽量满足律师的合理请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律师也应该理解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和限制,并相应调整自己的计划和策略。
通过相互理解和配合,双方可以更好地应对挑战,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在合作与沟通的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也需要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行为。
他们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尊重法律和司法程序的原则。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律师应该代表客户的利益,但也要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通过保持专业和道德的标准,双方可以建立起可信赖的合作关系,为司法公正提供保障。
最后,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也需要持续的学习和改进。
司法领域的法律和规定经常变化,双方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法院律师交流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XX。
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法官、律师同仁进行交流。
今天,我想就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想谈谈关于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至关重要。
良好的沟通能够增进相互了解,有助于案件公正审理。
以下是我总结的几点建议:1. 坚持依法依规。
律师与法官在沟通中,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2. 注重事实证据。
律师在沟通时,要注重事实证据,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
同时,法官也要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审理案件。
3. 增进相互理解。
律师与法官在沟通中,要善于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
法官要理解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律师要尊重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权威。
4. 加强业务交流。
律师与法官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提高自身素质。
其次,我想谈谈关于律师辩护工作。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以下是我对如何做好律师辩护工作的几点思考:1. 提高辩护技巧。
律师要不断学习、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辩护技巧,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注重证据收集。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坚持原则立场。
律师在辩护中,要坚定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4. 加强与当事人沟通。
律师要密切关注当事人诉求,及时调整辩护策略,确保辩护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我想谈谈关于律师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以下是我对律师行业发展的几点建议:1.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更多优秀律师。
2. 完善律师制度。
建立健全律师制度,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激发律师队伍活力。
3. 推进律师行业改革。
深化律师行业改革,优化律师行业结构,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竞争力。
4. 加强行业自律。
如何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两者关系的思考

如何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两者关系的思考法官是代表着国家审判机关,行使的是国家的公权力,进行裁判定夺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国家的政权,保持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他的职责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者的身份地位、权利义务是不相同的,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进程中发挥着各自的效用,正确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以及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司法公信力和案件的公平公正,所以我们应慎之又慎,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使之发挥最大的司法效用。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工作者,属于法律职业的不同分工,虽身份不同,职责有异,但双方追求的目标“同归”,即在于守护法律尊严,播撒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正。
但由于两者都负有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共同目的,因此可以说他们都是“护法使者”。
然而,反观现实,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出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部分法官和律师固守各自阵地,互为“对手”,互相“死磕”,甚至出现“互骂”的极端情形,极大地损害了法官和律师的整体形象。
因此需要正确处理好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否则,会损害司法的公正和独立性,也影响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二者应互助互督共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而努力。
一、正确理解和界定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区别及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可知,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的职责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但法官的义务是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官的一切行为都应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否则就是违法,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有效沟通是法庭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
律师需要向法官传达案件的关键信息、法律观点和证据,而法官则需要从律师那里获取案件的完整信息以做出公正的裁决。
以下是律师与法官之间有效沟通的一些关键要素和技巧。
第一,建立尊重和信任的关系。
律师应该始终尊重法官的地位和权威,并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
同时,法官也应该尊重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通过建立尊重和信任的关系,律师和法官可以更容易地理解和接受对方的观点,并更有效地进行交流。
第二,准备充分且清晰地陈述观点。
律师在法庭上应当展示出充分的准备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
在向法官陈述观点时,律师应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过度夸张或使用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此外,律师还应该确保自己的观点与法律和案件事实相符,并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三,积极倾听,关注对方的观点。
律师在与法官交流时应该积极倾听对方的观点和问题,并且展示出对法官意见的尊重。
律师可以通过不打断、以积极的表情回应以及提出问题来展示对法官观点的关注。
同时,法官也应该给予律师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来陈述观点,并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慎考虑和回应。
第四,遵循法庭礼仪和职业道德规范。
律师和法官都应该遵守法庭礼仪,包括穿着得体、行为得体,并尊重对方的权威和地位。
律师应该在法官提问前等待法官发话,并保持礼貌、谦虚的态度。
法官应该对律师的陈述和提问给予适当的回应,并避免对律师进行个人攻击或不当的言辞。
第五,适时提出疑虑和异议。
律师在法庭上可以通过提出疑虑和异议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律师应该在适当的时机向法官提出异议,同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法官应该认真对待律师的异议,并在裁决时考虑和解释这些异议。
总之,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有效沟通是确保公正审判和法治实现的关键要素。
通过建立尊重和信任的关系、准备充分且清晰地陈述观点、积极倾听对方的观点、遵循法庭礼仪和职业道德规范以及适时提出疑虑和异议,律师和法官可以更好地交流并达成共识,为正义的实现做出贡献。
律师与法官沟通技巧的总结(完整版)

律师与法官沟通技巧的总结沟通要充分准备。
沟通的过程就像两个人在打太极,双方有来有回,如果没有好的话题和思路,一两个回合就容易陷入无话可说败下阵来的境地。
我认为,研究一些沟通的套路,让话题能在良好的氛围中持续下去,本身就是一种沟通思路。
后面的内容,都可以当作为持续沟通准备的思路。
沟通要循序渐进。
就像追女孩,一上来就表白肯定会吓到人家,大家都是从简单聊天开始一步步建立关系。
与法官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也一样,律师不能一上来就想让法官帮忙。
更好的方式是提前想好若干个沟通话题,先从压力较小的话题开始,逐渐向上发展。
我认为,律师介绍案件基本事实,阐述自己对法律法规适用的理解,对法官来说都属于压力较小的话题。
沟通要建立共赢。
不要单纯想着让别人为自己做什么,而要首先考虑自己可以为别人做些什么。
沟通前不妨考虑好,在不违反律师保密义务的前提下,自己与法官的沟通是否能首先为法官创造价值。
例如,法官的职责是居中裁判者,提醒法官各案件的关联性,有助于法官从新的角度思考判断自己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沟通要清晰准确。
通过准确清晰地介绍案情,准确清晰地提出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让法官产生这个律师的记忆力、表达和法律功底都不错的印象,有助于提高法官对律师的评价,即便法官没有帮忙,沟通的结果也是正面的。
站在法官的角度,如果律师对案件中当事人的名称说得含糊不清,事实介绍颠三倒四,法律适用错漏百出,法官会本能地看不起律师,沟通反而起负面效果。
沟通态度要和谐。
不要给法官压力,不要建立对立情绪,律师提出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希望法官帮忙的请求,都是律师的工作职责。
律师不是把自己的观点请求强加到法官身上,法官只是参考律师的建议,作出自己的决定。
律师要让法官理解,即使拒绝律师,也是对事不对人,大家还是互相尊敬的关系。
总结和举一反三。
不仅是与法官沟通,实际上律师任何工作上的沟通都可以采用简称为“FVS”的三层结构的套路。
具体来讲:(1)从事实(Fact)开始:“这个案件我们掌握的基本情况是这样,跟您简单介绍……”;(2)提出能为对方创造价值(Value)的内容:“之所以跟您联系,是因为我们认为……的情况可能对您的……有帮助”;(3)最后提出我们的建议(Suggest):“另外,我们也想提个建议……,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您这么做是没有法律风险。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

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律师与法官如何有效沟通,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我们是法律共同体因为种种原因,法官与律师之间好像隔着一道屏障,交流的时候总有一些不顺畅的地方。
法官能深切感受到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对整个案件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所以法官也希望能与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我认为,律师与法官达成有效沟通,很重要的一点是从法律共同体的角度来考虑和切入。
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建设法律共同体的呼声越来越高,大家都拍手称快,这也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都说律师的春天来了,但是法官却正处于或将长期处于严寒状态,案件的大量增加和级别管辖的调整使得法官的工作量今非昔比,尤其对于基层法官而言。
因此,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更需要双方站在共同体的角度,相互理解与支持。
法官眼中的合格律师法官眼中合格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素质:第一,律师应当专业高效。
实力是第一位的,法官希望律师能够先于法官将案件梳理成型,这一点大多数律师都能做到,只在于这个“型”梳得好不好的问题。
第二,律师应当通晓案件情况,做到有问有答。
不仅是在法庭调查阶段,甚至法官在写判决书时有疑问还会随时打电话询问律师,此时法官就希望律师能够明确回答问题,也就是说要先于法官做好一切能做到的工作,为法官提供方便。
第三,律师应当善于协调,能够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建立一座桥梁。
法官最希望看到的是律师能够把法官的观点准确及时地传达给当事人,以至于当事人在向法官反馈时是建立在知悉法官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
相反,如果律师在向当事人传达时有所保留,就会造成下一步沟通上的障碍。
还有的时候,法官也希望律师能够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起到屏障的运用,帮助法官过滤掉当事人的一些情绪等。
法官与律师的不同目标法官与律师主要的不同点在于目标,法官的目标有很多,他远比律师考虑的更多、更全面。
很多是当前的社会、形势、现状,致使法官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合作与互动

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在法律领域,法官和律师是紧密合作的伙伴,他们共同致力于公正的司法体系的维护和法律的实施。
法官负责审理案件和作出裁决,而律师则代表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
他们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对于司法公正和法律实施至关重要。
首先,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是案件审理的基础。
在法庭上,法官负责主持庭审,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而律师则通过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来支持自己的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需要倾听律师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做出裁决。
律师的辩护和法官的裁决相互依存,只有两者密切合作,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其次,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互动有助于促进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法律是一个不断演变的体系,需要根据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订。
在案件审理中,律师可以提出新的法律观点和解释,通过辩论和争议激发法官的思考和判断。
法官则通过审理案件了解社会的现实问题和争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互动促使法律更加贴近社会的需要,保持其公正性和适用性。
此外,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也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表,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咨询。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辩护意见,并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官则需要倾听律师的观点和辩护意见,并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只有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密切合作,才能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然而,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法官和律师在案件处理中可能存在意见分歧。
律师可能会提出不同的法律解释和观点,而法官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做出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需要保持独立和公正的判断,同时尊重律师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其次,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法官需要尊重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而律师也需要尊重法官的权威和决策。
只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法律的实施。
湖北建立法官和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doc

湖北建立法官和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
系
理解尊重沟通交流
湖北建立法官律师新型健康关系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司法厅就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下一步如何建立好法官和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湖北高院要求,法官与律师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相互协作,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法官与律师在理念上要相互认同,要有共同的法律信仰,法官要尊重、维护、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履职上要依法,依法是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的前提;工作上要相互沟通,加强交流,求同存异;行为上要规范,法官和律师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尤其是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德高望重;领导上要强化。
法院要保障这次会议讨论的实施意见在全省三级法院得到有效实施,并严肃查处侵犯律师合法权益的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湖北省司法厅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重要性。
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法律实施,保障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
二是努力构建律师与法官新型健康关系的新常态。
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自省自觉,保持正常交往;坚持理解尊重,维护法庭秩序;坚持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共鸣。
三是切实加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组织领导。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要改善律师的职业环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责任编辑:winema。
法院工作人员的律师合作指南

法院工作人员的律师合作指南在司法领域中,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共同努力,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合作指南,以促进更高效的司法系统。
一、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是合作的基础。
双方应该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案件信息。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向律师提供准确的法律文件和信息,确保律师可以充分了解案件的背景和进展。
律师则应该及时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以便法院工作人员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尊重职责和专业性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都有各自的职责和专业性。
法院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案件的行政和程序事务,而律师则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当事人。
双方应该互相尊重对方的职责和专业性,不互相干涉或越权。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尊重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律师也应该尊重法院工作人员的决策和指示。
三、保护客户权益律师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该尊重律师的权利,包括律师的代理权和辩护权。
法院工作人员不应该干扰律师的正当行为,例如阻止律师与当事人交流或限制律师的辩论时间。
律师也应该尊重法院工作人员的权威,遵守法院的规则和程序。
四、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都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培训和学习。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熟悉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以便更好地协助律师处理案件。
律师则应该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技巧,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双方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研讨会和专业交流活动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合作。
五、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信任和合作是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之间合作的基石。
双方应该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相互支持和合作。
法院工作人员应该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诚信性持有信任,而律师则应该尊重法院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决策。
通过建立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双方能够更好地共同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六、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冲突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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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律师与法官沟通/刘建民-大凡做律师的,都希望能够与法官沟通,与法官作朋友,进而使法官接受并采纳自己的观点,全面充分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与法官沟通的渠道很多,不一而足。
但沟通的成效取决于对法官职业的准确定位和对法官个体的善意分析。
因为这是走近法官的前提,也是决定行为合法性和律师声誉的关键因素。
应当肯定,法官职业是一个崇高又神圣的职业。
法官职位报考的火爆场面可以佐证,表明了社会的积极评价。
十几年的法官经历使我更多地关注那些昔日的战友,关注那个优秀的群体。
尽管民众有不实的言辞,社会有不满的呼声,但我依然对法官有深深的眷恋和无限的崇敬。
师出同门,为何褒贬不一。
良莠不齐,岂能以偏概全。
法官是博学的,高等教育使他们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博古通今;业务分工使他们精于专业,驾轻就熟;家事、国事、天下事使他们明世理,知礼仪,高瞻远瞩。
法官是务实的,他们不拘泥于法理和法条,而是用情与理诠释法律,接受社会评判。
法官是善意的,他们用一颗公平仁爱的心,纠偏改错,定纷止争。
法官是清贫的,繁重的工作占据了他们生命中的所有时间,日思夜想,积劳成疾,劳动与报酬严重失衡,也为众人所知。
有理想的律师应当为法官的不公正待遇和不公正评价鸣不平,不应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应为自己的个案不尽人意而责难法官,更不应看到极少数法官的违纪违法而否定法官群体。
因为法官职业和律师职业一样,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
资深法官不会仅仅就案办案,把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作为唯一目的,而是兼顾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并且能够使两者有机统一。
他们会把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同等看待,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巧妙地选择之间共同点,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判断和均衡。
法院现有的内部管理体制使他们往往在吃透案子,把握定性的基础上,把效率放在首位,快办案,办好案是他们的工作目标和职业理想。
年轻法官之所以在办案效率上无法与资深法官相比,是因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缺乏经验,对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缺乏自信。
不管是资深法官还是年轻法官,他们因为担负着某一领域、某一专业的审判,没有也不可能有过多的精力去对某些非共性的问题作深入的研究。
职业信念使他们宽容,他们希望有理论深度的、系统全面的观点来丰富或者修正他们的判断,实现他们的工作目标。
职业信念又使他们执着,只要他们认为是正确的,就敢于坚持正义,敢于抵制各种压力。
虽然,法官与律师提出问题的角度、分析问题的广度、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追求的效果是不同的,但他们对法治的思考、对理论的理解、对证据的收集、对规则的运用却是一致的。
作为律师,我们不能只看到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应当理智清醒地看到法官是真正的法学理论家和司法践行者。
如果说律师是法律专家的话,那么,法官才是法律的大家。
认识是行为的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前提。
只有理解法官,认识法官,才能有所作为。
理论沟通,专业探讨是律师走近法官,求得共识的最佳途径之一。
(作者介绍:法学硕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顾问。
)感悟麦当劳的反常规营销策略-麦当劳,营销,策略商务指南一、策略中的高度程式化尽管世界各国的市场都无一例外地在不断变化,尽管不同国家的市场环境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但整个麦当劳无论是美国国内的连锁店还是遍布世界各地的连锁店,几乎都采取了一种高度程式化的相同的模式,采取一种无视市场差别与变化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市场营销策略。
麦当劳的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产品的标准化。
20世纪40年代麦克唐纳兄弟创建了麦当劳这家快餐连锁店,60年代克罗克以270万美元收购了这家快餐店的一切资产,历经70余年的发展,早已是全球最大的快餐企业。
然而,在其整个的发展过程中,麦当劳向顾客提供的食品始终只是汉堡、炸薯条、冰激凌和软等。
即便有变化也只是原有基础上的细微变化,例如,在汉堡包中增加点鸡肉。
70年代末,麦当劳开始涉足跨国经营,其遍布世界各地的连锁店早已逾万家。
尽管不同国家的消费在饮食习惯、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麦当劳仍然淡化这种差别,向各国消费提供着极其相似的产品。
麦当劳对食品的标准化不仅有着定性的规定,而且有着定量的规定。
例如,汉堡包的直径统一规定为25厘米,食品中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19%,炸薯条和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和30分钟,甚至对土豆的大小与外形等都有规定。
这些规定在各地的连锁店中必须严格执行,并且每年会进行两次严格的检查。
2.分销的标准化。
无论是麦当劳自己经营的连锁店还是授权经营的连锁店,店址的选择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最初的店址规定是:5公里的半径范围内有5万以上的居民居住。
后来这一规定被更改了,并规定连锁店必须建于繁华的商业地段,诸如大型、超市、学校或政府机关旁边等。
这一规定沿袭至今并且作为选择被授权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不仅如此,而且所有连锁店的店面装饰与店内布置必须照相同的标准完成。
3.的标准化。
麦当劳在其整个经营过程中始终都坚持以儿童作为主要促销对象,其促销理念是吸引儿童消费就吸引了全家消费,为此,店内有供儿童娱乐的场所和玩具。
其促销的方式主要是。
为了使所制定的各项标准能够在世界各地的连锁店得到严格执行,麦当劳设立了汉堡包大学,以此来培养店长和管理人员。
此外,麦当劳还写了一本长达350页的员工操作手册,详细规定了各项工作的作业方法和步骤,以此来指导世界各地员工的工作。
二、麦当劳高度程式化背后的原因分析从表面上看,麦当劳似乎无视市场的发展变化,无视世界各国市场的差别,似乎是卖方市场环境中的产品模式在买方市场中的复归。
其实不然,在这种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背后隐藏着深刻的原因。
1.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仍然离不开市场需求。
无论市场怎样变化,市场如何不同,麦当劳始终都紧紧抓住最根本的市场需求。
这些最根本的需求集中表现为:顾客在消费时总是精打细算,生活节奏的加快,顾客需要快捷的服务、清洁的环境和高质量的食品。
这些之所以是最根本的需求,是因为它们不会因国家与市场的改变而改变而且是普遍存在的。
反观麦当劳的一切经营行为和策略无不是为饮食行业中这一灵魂式需求服务的。
正是把握住了饮食行业中的这一根本需求,而忽视一些次要的需求,麦当劳才能真正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而不至于因众口难调而改变营销策略。
因此,不变应万变营销策略的实质就是把握住市场最根本的需求,而淡化一些细枝末节的需求。
2.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是授权经营成功的根本保证。
授权经营是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捷径,但要防止企业不因授权经营的失败而拖跨,就必须加强对被授权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方面的约束与管理。
在授权经营中,产品的保护和企业形象的维护至关重要,一旦某一家连锁店经营失败便会殃及其他连锁店的经营。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加强对被授权企业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被授权经营的连锁店是独立的实体,授权主体不能直接对其进行经营管理,所以只能通过制定各项严格的标准并在授权经营中严格反映这些标准的途径来监督管理被授权经营的连锁店。
因此,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是出于对被授权企业监督管理的需要而采纳的。
麦当劳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保证了其授权经营的成功。
为了约束和监督授权经营的连锁店,麦当劳在其员工手册中对有关食品、促销、店址的选择和装潢、各种工作的方法和步骤等方面都详细给出了定性或定量的规定。
为了保证这些规定落到实处,麦当劳每年要进行两次巡回检视。
对不合格的连锁店最初予以警告,再不合格就取消其经营资格。
因此,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及其有力的保证措施奠定了麦当劳成功的基础。
在这方面典型的反面例子是美国食品公司旗下的汉堡包连锁公司因缺乏程式化的营销策略与有效的措施在成立后的第五年(1972年)亏损8500万美元而解散。
三、启示虽然市场营销强调的是以动制动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但是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带给麦当劳成功的同时也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1.在买方市场中,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也有其用武之地。
追随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营销策略不但是买方市场中企业经营的主要特征,而且早已成为许多决策的一种思维定势,很少有企业能根据自己所处行业的特点考虑是否实施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
其实,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不仅简单明了、成本低廉而且通常十分有效。
例如,麦当劳、肯德基、、百事可乐等能根据自己行业的特点有效地应用了这一营销策略。
当然,在买方市场中,企业要实施类似于卖方市场中的销售策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有赖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
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而且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不断创新。
企业的营销策略和其生产经营方式应当相互协调配合。
虽然更多的生产经营方式适合于权变的营销策略,但有的生产经营方式更适合于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
例如,早已被许多企业使用的特许专营和授权经营等就更需要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的配合。
上文已分析指出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是特许专营和授权经营成功的保证。
3.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有赖于企业的品牌。
名牌企业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是因为名牌产品能够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形成消费热点。
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供给就成为产品供求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可以形成小范围内的卖方市场。
这便有利于不变应万变营销策略的实施。
麦当劳正是凭着其世界级的著名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着高度程式化的营销策略。
4.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有赖于企业产品的特点。
从麦当劳、肯德基、可口可乐等企业的成功似乎可以窥测到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与服务更有适合不变应万变营销策略的实施,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与服务似乎难以实施不变应万变的营销策略,因为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与服务由于竞争而孕育着更多的创新机会,而创新也就奠定了权变营销策略的基础。
作:责任辑:乃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