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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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1.22
•【文号】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
•【施行日期】2012.1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
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依据《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发〔2012〕25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实施创新人才工程,应紧密结合《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
(2011-2020年)》等部署,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人才与项目、基地有机结合。坚持与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科研条件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拔和培养科技人才。
(二)坚持机制创新。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的新机制,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人才,建立人才竞争选拔机制,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与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实施统筹推进,坚持与不同层次人才计划协调衔接,力争形成协调有效、落实有力、实施有序、配置合理的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二、组织方式
创新人才工程面向国土资源行业,在国土资源系统、地勘行业单位和企业范围内组织推荐。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本地区有关科研单位、地勘行业单位和企业的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局属单位的推荐。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共建高校、中央地勘行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企业的推荐工作。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科研平台通过其依托单位,由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推荐。
暂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材料。
三、申报条件和名额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认真遴选,规范程序,从严把关,确保推荐质量。申报人员年龄计算至2012
年1月1日。推荐工作由各有关单位组织,限额推荐。
(一)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首批计划遴选3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共建高等院校、中央地勘行业单位各推荐1名。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国家级、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名。
(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首批计划遴选5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共建高等院校、中央地勘单位各推荐1名。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国家级、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名。已经入选2013年度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申报,纳入本计划入选人员。
(三)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首批计划遴选10个。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1个,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个,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推荐1个,共建高等院校、中央地勘行业单位各推荐1个。各单位累计有2个及以上国家级、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平台的,可增加推荐1个。
现有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厅(局)设立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项目等;横向部门重大科技专项。现有科研平台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平台、工程技术中心;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从国土资源部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科技管理栏
下载申请书,按规定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十份(附电子版1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浩马梅
联系电话:(010)66558427 665584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邮编:100812
Email:**************
附件:1.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略)
2.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申请书
3.国土资源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请书
4.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
2012年11月22日附件2:
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申请书
编号:
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申请书
姓名:
领域: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