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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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下面来看看著作权法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

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

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

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

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进行版权登记的方法有多种,以取得国家版权局的登记证书为例,权利人可以到汇桔网进行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权利人的身份证明、作品独创声明、作品说明书、作品样本以及在线填报并打印的登记申请表等。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的解析。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每位版权作者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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