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阅卷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案件阅卷方法(总论)
主讲:易胜华
刚才认真看了大家的讨论,感觉压力挺大,大家对于阅卷各有心得,而且已经有了自己的一整套经验,关于阅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也一再强调,阅卷就是整个刑事辩护的核心,重中之重,无论对于控方还是辩方,阅卷都是整个刑事案件的基础,如何阅好刑事案件的卷,确实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的问题,其实无论对于新人还是老人,刑事案件的阅卷都是非常头疼的问题,对于新人阅卷的难处,是因为经验欠缺,对于老律师而言,是因为没有时间去阅卷,当业务做到一定的程度,案子越来越多,应酬越来越多,而办理的案件也越来越复杂,卷宗越来越厚,所以我敢肯定的说,大部分成名的律师,他们的卷其实还是新人在阅,交给助手阅卷,一个律师新人,如果能有较强的阅卷能力,就能够受到很多资深律师的欢迎,而且有机会参与重大案件的办理,资深律师安排新人阅卷,也是情非得已,因为有些案子的材料太多,一个人的精力根本没法忙得过来,例如,一个涉黑案,几百册上千册卷,一个人花一年的时间都未必能认真看一遍,更何况办案单位给律师的时间可能只有一个月,甚至更短,我记得我曾经办理一件受贿案,12月30日才在外地复印完近百册卷,法官31日通知我,1月4日开庭,简直是耍流氓,我在电话里对法官破口大骂,我一口气骂完后挂了电话,法官马上打电话过来,说,刚才信号不好,电话断了,我说,不是信号不好,是我挂断的,法官半天没说出话来,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法官说,那你阅卷要多长时间,我说,至少也要半个月,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半个月后开庭,就算是半个月的时间,要看完近百册案卷,也是很困难的,我们也是几个律师分工协作,把卷看完,所以说,阅卷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对于新人来说,能阅卷,阅好卷,可以快速取得资深律师的信任,尽快加入核心团队,办理大要案。获得个人业务和技能的快速提高和成长,不至于老是在低端业务上重复,例如伤害类、小型的侵财类。
我们切入正题,如何阅卷。其实分为两块,这个案子是你个人的案子,还是交办案子,分工协作,如果是分工协作,那就根据指导律师的指派,他一般会在阅卷之前说明阅卷要点,注意事项,我们可以在指导律师的安排下,开展阅卷工作,并将自己新发现的问题,汇报给指导律师,供他参考,有时候指导律师是将众多的案卷分割成几个部分,一个律师只是负责其中一个部分,这个就非常需要及时与其他律师沟通协调,这就像拼图游戏,你只知道你这一块的内容是完全不够的,不能本位主义,要把握案件全貌,要了解其他律师掌握的案卷内容,这和流水线不一样,刑事案件中最繁重的工作不是会见或出庭,是阅卷,其他工作不能分割,只有阅卷可以分割,而且,只有阅卷可以不需要律师资格,有高超的阅卷技能,没律师证都可以生存,甚至获得高收入,去办案单位把卷复制回来,是需要律师资格的(注:有学员问实习律师不能单独阅),回到办公室阅卷,没有律师资格的要求,我们所说的阅卷,指的不是体力活的去拍照或者复印卷宗,指的是拿回卷后的阅读工作,我们的重点还是放在个人办理的案件上,分工协作的已经简单谈过了,道理是一样的,现在,假定有一大堆卷宗摆在我们面前,怎么阅,书法艺术界有一个成语,叫做,意在笔先,大家听说过吗也就是说,在你运笔之前,你大致已经知道你该怎么去写,怎么布局,阅卷,肯定是要带着目的去阅,而不是像看小说一样慢慢培养感觉,这就是说,在阅卷之前,其实我
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辩护思路,或者,对案件已经产生了一些疑问,这些辩护思路和疑问的形成,来自以下方面:1、与当事人家属或者当事人本人的会谈内容2、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的内容,3、与办案单位接触时,他们的观点,4、我们自己的大胆假设,其实,办案单位的观点,大多数体现在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只是里面说得比较简要,我们与他们的沟通,只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大胆假设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大胆假设案卷里面的证据取得都不是真实合法的,另外一个是根据我们既往的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对本案的真实面目做出的判断,我们在阅卷之前,既要做到意在笔先,又要避免先入为主,要随着阅卷的深入,逐步调整我们的思路和观点,(注:有学员反映较难)当然难,所以是随着阅卷的深入去调整,(注:学员问:是不是这个过程就是证据的不断呈现和现有观点的不断印证,修正的过程)是的,逐步调整之前的观点,或者又有新的发现,我们知道,阅卷是为辩护寻找素材,而我们的辩护,分为几类,定性辩护、证据辩护,程序辩护,量刑辩护,几乎所有的辩护,都跳不出这四类,我们在阅卷之初,大致的方向感要有,我们是做无罪还是罪轻辩护,是对罪名有疑问,还是对证据有疑问,或者是认为程序违法,还是全部都没有意见,只是希望量刑从轻,有时候可能我们的辩护包含所有上述类型,但是也会有侧重的方面,还是那句话,随着阅卷的深入,方向也可以调整,刚才有很多同学谈到起诉书或者起诉意见书,我觉得非常有道理,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在我们阅卷的时候,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个提纲,起诉书或者意见书里面关于程序和事实的每一句话,都是从卷宗材料里提炼出来的,必须是言之有据的,所以很多律师偷懒不阅卷,拿着一份起诉书就去出庭,这样的律师我见过很多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份起诉书,往往只有两三页,复杂的案子,起诉书也就是三五页,而判决书往往十几页几十页几百页,起诉书的浓缩度可想而知,我们摸着这根主线去阅卷,卷宗材料虽然多,但是很多是废料,或者是边角料的性质,至少在公诉人一方看来,有的证据材料他只用一句话,或者一点用处都没有,举个例子,有的财产型犯罪案件中,有大量的书证,银行票据、合同等等,有的甚至占了卷宗的相当比重,但是在公诉人开庭举证的时候,简单几句话就全部说完了,也就是说,我们参考起诉书,来区分这一大堆案卷材料,哪些是干货,哪些是水货,我们还要考虑,水货里面是不是也有我们出奇制胜的法宝,对证据材料做分类和筛选,是阅卷时必然要做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当卷宗材料海量的时候,更需要如此,分类和筛选的工作,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在会见时提供的情况,我们选择的辩护角度,侦查机关搜集过来的证据,肯定都有它一定的作用,从公诉的角度看,一样都不能少,因为都是证据链的组成部分,但是,辩护是不需要考虑证据链的,只要斩断一环,整个链条全散了,所以,在控方眼里一个都不能少的,我们却带着目的找薄弱环节,目测不是薄弱环节的,我们当然放弃,我们当然不能在全卷平均分配时间,所以我说的“意在笔先”,就是这个道理,在阅卷之前,我们就已经明确了怎样去辩护,上哪儿找我们要的东西,有点像考试抓重点,时间宽裕的情形下,当然是地毯式学习,时间紧张或者内容太多,只能抓要害,今天我们交流的,是阅卷的方法论,总论部分。还不是细节,回头我们一步步的根据证据类型和案件类型去展开研究,在阅卷过程中,当然要细心,要思考,不同类型案件的阅卷,有不同类型的侧重,具体个案,也有自己的侧重点,这个肯定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举例来说,伤害类案件,阅卷的重心肯定是事件发生过程的口供,和伤害后果的鉴定,(注:答学员问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阅卷侧重问题)不可能平均发力,那不科学,这就像医生看病,我的脚痛,当然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