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体系建立有效的国税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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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国税机关效能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基层国税机关效能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基层国税机关效能建设的对策建议摘要机关效能建设即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

具体到国税部门,就是通过有效整合机关管理各要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切实增强依法治税能力,形成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

关键词国税机关效能建设优质服务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近年以来,各级国税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明显好转,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客观地讲,机关效能建设在基层国税机关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现象,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现结合基层国税机关效能建设实践,我们认识到国税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对国税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含义的理解效能,最早源于物理学概念,是指机械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功能和效率。

将“效能”这个概念引入到管理学领域,泛指某一事物运动状态的结果及其客观作用,即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以及结果。

是衡量工作结果的尺度,效率、效果、效益是衡量效能的依据。

机关效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和所获得的领导效率、效果、效益的系统综合。

机关效能建设即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

具体到国税部门,就是通过有效整合机关管理各要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切实增强依法治税能力,形成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意图坚决顺畅地贯彻下去,使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地体现在社会各个层面、各条战线。

因此,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建设的体现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广大纳税人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

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目的的行政行为。

二、国税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狭隘。

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税务工作日益繁重,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也给企业税务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就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方法进行探讨,旨在为企业税务部门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设方向。

二、思路1. 选人与用人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一步是选人与用人。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渠道,吸引高素质的税务人才。

在招聘过程中,要注重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候选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意识。

企业还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职责和人才培养计划,让每位税务人才在岗位上发挥其专业优势,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需求的有机结合。

2. 培训与提升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二步是培训与提升。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全员税法法规、财务会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培训,让税务人才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还要鼓励税务人才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企业还可以邀请税务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让税务人才学以致用,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3. 激励与保障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三步是激励与保障。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让税务人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待遇保障,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企业还要加强对税务人才的关怀和培养,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文关怀,确保其身心健康,更好地为企业税务工作服务。

三、方法1. 制定合理的人才标准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之一是制定合理的人才标准。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税务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人才要求和评价标准,明确税务人才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为招聘、培训、激励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2. 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企业税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之二是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

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引进优质的培训资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让税务人才能够全面系统地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1.03•【文号】国税发[1997]3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3号1997年1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制定了《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培训目的和原则(一)培训目的:税务机关根据税务工作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合格的国家公务员。

(二)培训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税收工作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因人施教的原则;坚持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各级税务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均为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对象。

凡税务系统的国家公务员,都有接受公务员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税务

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税务

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税务摘要:一、背景及意义二、目标与原则三、人才培养计划四、实施措施五、评估与反馈六、总结与展望正文: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税收事业的不断发展,税务人才队伍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

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制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实用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税收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满足税收事业发展需求。

(2)原则:1.面向全体,注重分层分类;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战能力培养;3.人才选拔与培养相结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4.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优化人才结构。

三、人才培养计划1.新入职人员培训: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税收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新人迅速进入角色。

2.在职人员能力提升:定期组织税收业务、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等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综合素质。

3.专项培训:针对税收改革、政策调整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确保税务干部及时掌握最新业务知识。

4.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税务干部,进行专业化、高层次的培养,打造税收事业领军人才。

四、实施措施1.完善培训体系:构建层次分明、内容丰富的培训课程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需求。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选优秀师资,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3.强化实践锻炼:组织干部参与税收实战,提高实践能力。

4.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学习热情。

五、评估与反馈1.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干部需求和改进方向。

2.建立干部培训档案,跟踪掌握干部成长轨迹。

3.充分发挥学员反馈作用,不断完善培训方案。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实施,有望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国税收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2024年国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结模版(3篇)

2024年国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结模版(3篇)

2024年国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总结模版2023年,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过一年的努力,国税系统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是对2023年国税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的总结,具体如下:一、税收制度整治工作2023年,国税系统深入推进税收制度整治工作,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营改增等税收政策,及时做好新税法的宣传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和指导。

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实现因地制宜的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同时,国税系统持续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的合作,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促进税收协调发展。

二、税收征管整治工作2023年,国税系统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整治工作,加大对纳税人的税务风险排查和核查力度,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提高纳税人便利化服务水平。

通过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提高税法执行力度,保护税收利益,维护税收秩序。

三、税收改革工作2023年,国税系统深入推进税收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税务大数据的应用,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服务效能。

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服务体系,创新纳税人服务方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税收政策宣传工作2023年,国税系统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和遵纳度。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税收政策,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推动纳税人主动履行税收义务。

五、人才培养工作2023年,国税系统注重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通过各种培训方式,加强税收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为税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
教育培训规划》的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2]184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2.03.06
【实施日期】2002.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2001年至2005年
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意见
(国税函[2002]184号2002年3月6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至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人发[2001]110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对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
国家税务局系统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全系统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和人事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对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提高“人力资源的能力建
设”重要指示,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国加入WTO之后,对税务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将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学习能力的竞争。

要树立起在国税系统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人事干部队伍的观念,为提高国税系统的人事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国税系统行政管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对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各级领导和人事教育部门要重视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要严格遵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标 签】建设指导意见,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5﹞146号【发文日期】2005-09-13【实施时间】2005-09-13【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为指导和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九月十三日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国务院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号召,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全面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包括基层税务分局、税务所)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是税务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通过建立学习型机关,构建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体系,不断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税务公务员的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学会用系统思考原理研究和解决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树立大局观念,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提高正确理解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型机关建设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本领,紧跟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

当今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已见端倪,各个领域竞争日益加剧,经济和社会变革对每个人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知识恐慌”、“本领恐慌”成为制约发展的障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9.16•【文号】税总发[2013]97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培养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系统“人才强税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有关工作。

本《规划》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培养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省以下税务机关不再单独制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9月16日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创新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国税纳税人学堂培训计划

国税纳税人学堂培训计划

国税纳税人学堂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 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合规意识和能力,提高自身纳税能力和水平;2. 加强纳税人对税法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深化对税收政策的认识,确保纳税人纳税合规;3. 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技能,增强纳税人的应对税收风险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4. 增强纳税人的诚信意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培育诚信纳税氛围,推动税收合规和社会信用建设。

二、培训内容1. 纳税法规知识培训(1)纳税人义务与权利;(2)个人所得税法规;(3)企业所得税法规;(4)增值税法规;(5)印花税法规;(6)财产税法规;(7)其他税收方面法律法规。

2. 税收政策解读(1)最新税收政策解读;(2)税收优惠政策;(3)税收征管改革;(4)税收诚信评价;(5)电子发票和税收优惠政策。

3. 税收风险防范(1)税收风险预警;(2)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3)税收合规与风险管理;(4)税收风险案例解析;(5)税务风险防范策略。

4. 税收申报与筹划(1)纳税申报流程;(2)纳税申报的技巧;(3)纳税筹划与优化;(4)纳税筹划案例分析;(5)税收筹划指导。

5. 税收诚信教育(1)税收诚信意识培养;(2)诚信文化建设;(3)诚信纳税案例鉴赏;(4)纳税信用评价与管理;(5)诚信纳税活动课程。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税收案例讨论与分析、税务实操演练等形式,通过专业讲师授课,与学员互动讨论的方式,使学员深刻理解纳税法规和政策,并掌握一定的税收管理技能。

2. 在线培训通过网络直播、视频教学等形式,让学员可以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解决地域限制问题。

3. 组织学员参加税务考核组织学员参加税务考试,考试合格者给予相应的证书,进一步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成效。

四、培训方式1. 培训班每期开设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如初级纳税人培训班、中级纳税人培训班、高级纳税人培训班,面向不同纳税人群体。

2020年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0年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导语: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以下是为大家的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校拟实施新一轮税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工作。

现对调整20XX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与工作重点(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将科学发展观内化为学校的办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按照入主流、定好位、办特色的要求,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实施国际化、信息化、一体化三大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统一,坚持以育人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基础,明确导向,拓宽选择,强化实践,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工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本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拟总体解决以下四个问题:1.坚持宽厚的基础与明确的就业导向有机结合。

2.坚持“三商并举”、“五能并重”,把能力训练系统化落到实处。

3.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走交叉复合的路子。

4.建立学生毕业后以基本薪酬为主导的就业层次与就业率评价体系。

具体实施以下五项改革:1.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2.大力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的一体化建设。

3.切实加大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力度。

4.着力实施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改革。

5.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学校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在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应用的前提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优化,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1.02.23•【文号】国税发[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培训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6]302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附件:1 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2.税务系统培训班相关工作检查表3.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汇总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集中脱产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管理,检验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班质量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培训班主办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培训主办方)、承办培训班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承办方)在学员参与下,依据培训目标和培训相关信息,采取一定方法对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进行客观评议和估价,进而改进和完善培训的工作。

第三条培训主办方负责组织实施评估。

培训承办方配合培训主办方实施评估。

学员是评估信息的主要来源,应积极参与评估。

第四条评估的目标是,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检查培训相关工作,掌握培训班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改进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税务机构职工教育与考核【发文字号】国税函[2003]1047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3.09.11【实施日期】2003.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国税函[2003]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2003年—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从今年起5年内将全体干部轮训一遍的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总目标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税务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构建具有税务特色的、能够不间断地激发广大税务干部在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组织管理机制与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各级领导重视教育、各个部门关心教育、每个同志热爱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类别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四类规范化的公务员培训工作基础上开展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大力组织各类培训、教育与学习,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别为:(一)初任培训税务系统新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这是税务干部在职学习生涯的开始和培训工作的起点。

切实抓好初任培训,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初任培训实施办法,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之日起1年内接受培训,完成向公务员角色的转变,参训率达到1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1.02.10•【文号】国税发[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二月十日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税务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以下简称任职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任职培训质量和效果,培养造就适应税务机关领导岗位工作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职培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模式、统一培训考核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统一规范的任职培训,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为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任职培训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下,分级组织实施。

地方税务局可按照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有关公共知识任职培训,并由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补充进行有关税务管理和税收专业知识任职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26•【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好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教学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并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可以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培训内容和时间方面的基本规范。

本大纲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包括: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等7个模块,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

其中,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和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4个模块为必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课时,为所有参训人员共同学习的课程;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3个模块为选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学习课程可根据参训人员岗位及个人需求选定。

第一部分必修课程一、培训目标与总体要求设置"必修课程",是为了提高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理论水平,提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意识。

税务人才培养方案

税务人才培养方案

税务人才培养方案为推动税务事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的税务专业人才是至关重要的。

在当前我国税收体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税务人才需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务人才培养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课程设置二、师资建设税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需要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支持。

应该吸引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入了解税务行业的税务专家、律师、会计师等从业人员加入到高校的教学队伍中,提高师资的专业性和实务能力。

同时,还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技能,保障教学质量。

三、实习实训税务人才需要通过实习实训来提升实践能力。

高校应该与税务机关、税务律所、会计事务所等单位合作,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实习实训的内容应紧密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使学生能够了解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流程,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创新能力培养税务人才培养方案要强调创新能力的培养。

税务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税务人才要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应该增加学生的科研实践机会,鼓励学生进行税收领域的研究,培养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税务案例分析、税收政策设计等实践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增强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五、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税务人才培养方案不应止步于本科阶段,还应加强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培养。

建立健全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和税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为从业人员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同时,可以设立税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与税收政策、法规有关的培训课程,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税务人才的培养还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税法、税收制度在不同国家有很大的差异,税务人才需要了解国际税收规则和税务管理经验。

可以与国外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国际会议和学术研讨活动,增强他们的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

总之,税务人才培养方案应着眼于培养高素质的税务专业人才,注重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且要与国际接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按照《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须进行挂职锻炼。

现将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专业类培养对象和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综合管理类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领军学员)挂职锻炼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派原则,通过上挂下派等挂职锻炼形式,检验评估领军学员自身潜能,提升领军学员综合素质、领导能力、思维理念。

二、挂职锻炼人员范围首批专业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

对同时具有省级局(或税务总局)机关工作经历和市(或县)局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任现职不满一年的学员暂不安排挂职锻炼。

第二批综合管理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

对同时具有省级局(或税务总局)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和市(或县)局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任现职不满一年的、厅局级职务领军学员暂不安排挂职锻炼。

三、挂职锻炼遵循原则(一)坚持“两重优先”(重大专项工作和重点研究课题)。

因税务总局重大专项工作和重点研究课题需要,经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与省局协商,可优先选派领军学员参与,工作经历视同挂职锻炼。

2024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总结____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总结____年是国家税务总局着力推进税收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

为适应税收改革的需要,国税局在教育培训工作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下是我对____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的总结。

一、总体情况____年,全国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国税局坚持党建统领、职业素养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三位一体的原则,以培养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为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国税系统干部、普通工作人员以及各级税务干部。

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知识和能力水平。

二、培训内容____年国税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税收政策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政策,各级国税局围绕税收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系列培训活动,包括专题讲座、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使干部职工对国家税收政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2.业务技能培训为适应税收改革的需要,国税局结合税务干部的实际需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包括税收征管、税收风险防控、税收稽查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

3.管理能力培养国税系统以培养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为目标,注重发展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

通过开展管理类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为税务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培训方式____年国税教育培训采取了多种方式,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包括:1.现场培训通过召开专题讲座、研讨班等形式,邀请税收专家和学者对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和解读,提高干部职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把握。

2.网络培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国税局开发了在线培训平台,通过网络直播、录播等形式,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灵活的学习机会,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3.业务实操培训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操作能力,国税系统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实操培训,通过模拟操作和实际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干部职工能够熟练掌握税务业务的操作技巧。

实现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路径探究

实现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路径探究

实现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路径探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财经类院校税务专业经历了设立一取消一恢复的过程。

20世纪代初期,税收事业的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増,为适应这一形势需要,全国许多高校陆续设置了税务专业,培养目标则定位于为税务机关培养和输送人才。

一段时间之后,税务部门出现人员饱和或超编情况,税务专业的毕业生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进入税务机关,绝大部分毕业生未能从事本专业工作,因此,国家取消了税务专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对税务人才的需求増加,经教育部同意,各大财经类院校又陆续恢复了税务专业。

由于近几年税收工作内、外环境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由此也带来了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变化。

本文拟就税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问题作些探讨。

一、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定位的必要性(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应发生相应的变化近来,在技术进步与各国开放政策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

为了生存与发展,将有更多的中企参与国际经营,也有更多的外企走进中国,同时经济全球化还带来了日益激烈的国际税收竞争问题。

这些新问题都要求高等财经院校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质量、规格要与这一变化相适应。

比如,为适应在华外资企业、国内企业集团涉外发展的需要,应该加强有全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开放性思维和创新意识,有国际交往能力的外向型人才的培养;为了使国内企业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税收竞争,应该加大了解国际惯例、掌握国际规则的国际税务人才的培养力度等。

(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和能力应与之相适应20世纪代中后期,我国社会经济步入了一个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新的发展阶段,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保险、投资、咨询等产业发展迅速。

与此同时,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也成为我国新时期的重要目标。

这就要求高校的税务专业不仅要为社会经济化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提供足够数量的税务专业人才,而且应使培养模式、能力与不断深化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相一致。

国税2024年培训计划

国税2024年培训计划

国税2024年培训计划一、背景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征收国家税收,进行税收管理和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收管理需求,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24年的培训计划,以确保税务人员能够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有效履行征收管理职责。

二、培训目标1.提高税法税则的理论知识水平,深化对税收政策的了解,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2.提高税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综合应对能力;3.提高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办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4.加强税务人员的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1.税收政策法规培训通过税收政策法规培训,加深税务人员对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论功底和实践应用能力,包括最新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

2.税收征管与风险防控培训通过税收征管与风险防控培训,加强税务人员对税收征管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包括纳税人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等内容。

3.业务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业务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包括办税服务技能、纳税申报技能、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技能等内容。

4.领导力与团队建设培训通过领导力与团队建设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包括决策管理、领导力发展、团队建设等内容。

5.自我提高与成长培训通过自我提高与成长培训,加强税务人员的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意识,提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包括自我规划、自我提高、职业发展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税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和规模效益。

2.分级培训通过分级培训方式,根据税务人员的不同职务、不同岗位进行分级培训,针对性更强,培训效果更佳。

税务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及实施现状

税务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及实施现状

税务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及实施现状摘要: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而人才培养模式决定了人才的培养规格。

上海海关学院税务本科专业在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和方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认可。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本项目组开展了学生问卷调查,本文针对此次问卷调查反映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完善税务特色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和思路。

目前学术界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过程说、方式说、方案说、要素说、机制说等多种观点[1]。

虽然关于人才培养模式定义的视角不同,但本质一致。

简单概括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较为稳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包括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培养评价等一系列要素。

可见,人才培养模式是高校办学特色和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有机整合和综合使用各种教育教学资源的重要依据,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了多个不同的子系统,而不同的子系统又要各自的系统和运行规律。

因此,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范围很广,本文基于本次问卷调查结果,从税务特色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方案视角,分析优化我校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了解在校学生与往届毕业生对我校税务特色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评价情况,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项目组组织了本次学生问卷调查。

本次问卷调查的对象分为我院税务专业在校学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并且针对不同对象设计了不同的问卷,问卷内容和重点有所区别。

本次调查收到在校生调查问卷183张,其中有效答卷175张;收到往届本科毕业生调查问卷68张,其中有效答卷53张。

本次问卷调查的覆盖面范围较广,有效参与度较高。

本项目组对此次调查问卷进行深入比对分析,结果显示我院税务特色专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学生和社会的认可。

学生对当前税务专业就业满意度较高、学生对税务专业课程设置的合理性表示满意、用人单位对学生满意度较高、学生对专业课任课老师评价较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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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体系)建立有效的国税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有效的国税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训是最大的福利,教育是严肃的爱。

随着国税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适应税务工作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的国税人才,已经成为事业进步的关键,建立有效的人才教育培训文化体系是进步的基础有效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的特点教育培训体系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是该教育培训体系是否能够增加国税的发展力,实现国税的整体战略目标。

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应当具备以下特征:1、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以国税发展战略为导向。

国税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是根源于国税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战略体系之下的,只有根据国税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才能量身定做出符合自己持续发展的高效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2、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着眼于国税的核心需求。

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救火工程”,而是深入发掘单位的核心需求,根据国税的战略发展目标预测对于人力资本的需求,提前为国税单位发展需求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3、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是多层次全方位的。

人才教育培训说到底是壹种成人教育,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应考虑职工教育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训练技法,针对具体的条件采用多种教育培训方式,针对具体个人能力和发展计划制定不同的训练计划。

于教育培训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的构建教育培训体系,达到全员参和、共同分享教育培训成果的效果,使得教育培训方法和内容适合被教育培训者。

4、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考虑了职工的自我发展的需要。

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而最高需要是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

按照自身的需求接受教育教育培训,是对自我发展需求的肯定和满足。

教育培训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国税的发展战略服务,同时也要和职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相结合,实现职工素质和国税发展战略的匹配。

这个体系将职工个人发展纳入国税单位发展的轨道,让职工于服务国税推动国税战略目标实现的同时,也能按照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通过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培训,实现个人的发展,获取个人成就。

另外,激烈的人才市场发展也使职工认识到,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才是其于社会中立足的根本。

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应当肯定这壹需要的正当性,且给予合理的引导。

建立有效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的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人才教育培训要坚持针对性和实践性,以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和职位的特点紧密结合,和教育培训对象的年龄、知识结构紧密结合。

2、全员教育培训和重点提高的原则。

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于职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同时,应重点教育培训壹批技术骨干、管理骨干,特别是对中高层管理人员。

3、因材施教的原则。

针对每个人员的实际技能、岗位和个人发展意愿等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方式和方法切合个人的性格特点和学习能力。

4、讲求实效的原则。

效果和质量是人才教育培训成功和否的关键,为此必须制定全面周密的教育培训计划和采用先进科学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

5、激励的原则。

将人员教育培训和人员任职、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等结合起来,让受训者受到某种程度的鼓励,同时管理者应当多关心教育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1、教育培训需求分析和评估。

拟定教育培训计划,首先应当确定教育培训需求。

从自然因素、现有岗位的需求量、规模扩大的需求量和技术发展的需求量等多个方面对教育培训需求进行的预测。

对于壹般性的教育培训活动,需求的决定能够通过壹下几种方法:(1)业务分析。

通过探讨国税未来几年内业务发展方向及变革计划,确定业务重点,且配合单位整体发展策略,运用前瞻性的观点,将新开发的业务和需要巩固加强的业务,事先纳入教育培训范畴。

(2)组织分析。

教育培训的必要性和适当性,以及组织文化的配合是及其重要的前提,否则教育培训后,如果造成单位内更大的认知差异,就得不偿失了。

其次,对于组织结构、组织目标及组织优劣等也应该加以分析,以确定训练的范围和重点。

(3)工作分析。

教育培训的目的之壹于于提高工作质量,以工作说明书和工作规范表为依据,确定职位的工作条件、职责及负责人员素质,且界定教育培训的内涵(4)调查分析。

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承办人员进行面谈或者进行问卷调查,询问其工作需求,且据实说明训练的主题或应强化的能力是什么。

(5)绩效考评。

合理而公平的绩效考核能够显示职工能力缺陷,于期末绩效考核完成后,反映职工需要改善的计划,能够激发其潜力,因此绩效考核成为确定教育培训需求的重要来源。

(6)评价中心。

职工提升过程中,为了确保选择人选的适当性,利用评价中心测定候选人的能力是壹种有效的方法,且能够兼而测知人才教育培训需求的重点。

对于特殊性的教育培训,能够利用自我申请的方式,以符合工作专业的需要和时效。

教育培训需求反映了职工和国税国税对教育培训的期望,可是要将这些需求转化为计划,仍需要对需求进行评估。

对教育培训需求的评估通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教育培训需求是否和国税单位的战略目标相壹致。

只有符合国税单位发展战略目标的教育培训需求才会得到满足。

教育培训需求至少应当满足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和态度的转变其中任何壹个目标。

(2)教育培训需求是否和国税单位文化壹致。

如果某种教育培训需求和国税单位文化相冲突,会造成国税单位文化的混乱,其结果是得不偿失。

(3)教育培训需求所涉及到的职工数目。

不同的职工有不同的教育培训需求,对于国税单位大多数职工的教育培训需求,应当放于优先考虑的地位。

(4)教育培训需求对组织目标的重要性。

如果通过教育培训能给组织带来巨大的效益,这样的教育培训应该得到优先满足。

(5)通过教育培训业务水平能够提高的程度。

通过教育培训业务水平能够得到大幅度提高的需求,应当得到优先满足。

教育培训需求评估能够界定教育培训需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将需要按轻重缓急组成壹个序列,为设计教育培训体系创造了条件。

2、如何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包括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教育培训对象和教育培训管理方式等,教育培训管理包括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执行和教育培训评估等三个方面。

建立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需要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1)教育培训机构:国税人才教育培训的机构有俩类:外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国税单位内部教育培训机构。

外部机构包括专业教育培训公司,大学。

国税单位内部教育培训机构则包括专门的教育培训实体,或由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履行其职责。

单位应从其资金、人员及教育培训内容等因素考虑,来决定选择外部教育培训机构仍是国税单位内部教育培训机构。

(2)教育培训对象:根据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同,可分为:处科高级人员教育培训、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普通职员教育培训和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应根据不同的受训对象,设计相应的教育培训方式和内容。

壹般而言,对于处科高级人员教育培训应以灌输理念能力为主,参训人数不宜太多,采用短期而密集的方式,运用讨论学习方法;对于中层人员,注重人际交往能力的训练和引导,参训规模能够适当扩大,延长教育培训时间,采用演讲、讨论及方案等交错的方式,利用互动机会增加学习效果;对于普通的职员和其他人员教育培训,需要加强其专业技能的培养,能够大班制的方式执行,长期性的延伸教育,充实职工的基本理念和加强事务操作。

(3)教育培训方式:从教育培训的方式来见,有职内教育培训和职外教育培训,职内教育指工作教导、工作轮调、工作见习和工作指派等方式,职内教育对于提升职工理念、人际交往和专业技术能力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

职外教育指专门的教育培训现场接受履行职务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培训,非于职教育培训的方法很多,可采用传授知识,发展技能训练以及改变工作态度的教育培训等。

职内教育和职外教育相结合,对不同的教育培训内容采用不同的方式,灵活进行人才教育培训。

(4)教育培训计划:人才教育培训的管理非常重要,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需要良好的管理作为保障。

教育培训计划涵盖教育培训依据、教育培训目的、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时间、课程内容、师资来源、实施进度和教育培训经费等项目。

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要求于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当因循拟定的管理程序,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者教育培训主管单位)分发教育培训需求调查表,经各级单位人员讨论填写完毕直属主管核定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拟定教育培训草案,提请上级审定,于年度计划会议上讨论通过。

于教育培训方法方面,应当考虑采用多种方式,对演讲、座谈、讨论、模拟等方法善加运用,能够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同时于教育培训内容上,最好能够采用自主管理的方式,有职工和主管或讲师共同制定教育培训目标、主题,场地开放自由化,能够增加职工学习意愿,提升学习效果。

(5)教育培训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后,就要有组织计划的实施。

从实际操作面上讲,应该注意几个问题:(a)执行教育培训时最好和考核相结合,重视过程控制,观察教育培训过程中参训者的反应及意见。

教育培训是持续性的心智改造过程,所以职工于教育培训过程中的社会化改变比训练结果更值得关注。

(b)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时应当注重弹性原则和例外管理。

对于壹般性的训练,能够统筹办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对于特定性的教育培训,应采用例外管理,由各个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处理。

(c)教育培训活动应注意事前沟通,塑造学习气氛,从而加强学习互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逐步建立学习性组织。

(6)教育培训评估:教育培训的成效评估和反馈是不容忽视的。

教育培训的成效评估壹方面是对学习效果的检验,另壹方面是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总结。

成效评估的方法分为过程评估和事后评估。

前者重视教育培训活动的改善,从而达到提升实质教育培训成效的作用;后者则供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决策参考。

从合理化的观点来见,最好是将俩者结合起来。

成效评估的方法有实验设计法,准实验设计法和非实验设计法。

具体而言,根据教育培训目标层次,成效评估方法采用以下方法:(a)如果教育培训的目的于于了解参训者的反应,能够利用观察法、面谈或意见调查等方式,从而了解参训者对教育培训内容、主题、课件、环境等的满意程度。

(b)如为了解参训者的学习效果,能够利用笔试或者心得体会,了解其知识增加程度。

(c)如为了解参训者行为的改变,能够对其行为观察及访谈其领导或同事。

(d)对工作实绩的测定,这种方法较为困难,它可能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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