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预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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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范本

煤矿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范本

煤矿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煤矿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预警信息发布流程1. 预警信息来源:预警信息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突发事件,其他监管部门发布的对煤矿生产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预警信息。

2. 预警信息采集和确认: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采集和确认预警信息,对于来自其他监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部门要及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预警信息评估与等级划分:对采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对其进行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主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来确定。

4. 预警信息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根据预警信息的等级,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发布。

对于等级较高并可能对矿工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影响的预警信息,要及时通过煤矿内部报警系统、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

5. 预警信息后续处理:一旦发布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责任分工1.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采集、确认、评估和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向煤矿企业提供安全隐患预警信息,对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工会组织负责向矿工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矿工的安全。

五、制度执行1.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对于发布的不准确、不实的预警信息,造成恶劣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组织培训、宣传,以确保全体员工、矿工的知晓和遵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2. 如本制度存在不足之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防突预测管理规定

防突预测管理规定

WTC防突预测管理规定签发 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现矿井生产安全高效,规范防突现场操作、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结合百灵煤矿实际特制订本规定,并严格对照执行。

1、预测人员要熟记WTC仪器操作步骤,入井前将防突预测所使用的秒表、WTC仪器、瓦斯解吸仪、弹簧秤、等准备齐全。

2、钻屑指标临界值:最大钻屑量S为6Kg/m;K1值为0.5mL/g*min1/2(ø42mm)。

当上述任一参数实测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为有突出危险。

3、掘进工作面布置2个孔径42mm的钻孔,有明显软分层时,钻孔布置在软分层内,一个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另一个布置在工作面左部距巷帮0.5m,终孔位置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m处。

采煤工作面从工作面第15米开始,直到工作面后15米位置,每15米布置1个孔径42mm的钻孔,平行于工作面回采方向。

4、防突预测钻孔孔深不得小于15米,在工作面预留超前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米。

到达位置必须重新施工预测钻孔。

5、防突预测检验完毕,预测人员必须现场传达预测结果,升井后及时填写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报通防部、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6、各区队及现场安监员控制掘进、回采距离,由值班区长提前一班次通知通防部。

通防部及时派人做防突预测。

因区队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的,将追究相关区队责任,处200元罚款。

7、防突预测过程中当班工长要密切配合,对拖延打钻、不按要求打钻的将追究当班工长责任,处200元罚款。

8、各采掘区队要妥善保管好防突钻机、螺旋钻杆、钻头、钻尾等防突设备,防突钻机、螺旋钻杆统一整齐码放在巷道右帮,钻头钻尾交专人看管。

9、防突预测人员每次下井负责清点防突设备,对有缺失的区队按缺失设备的价格考核罚款。

10、采煤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防突预测管理台账,预测完毕由当班工长填写,当班安监员监督核实。

11、煤巷掘进及采煤工作面必须执行先探后掘制度,严禁不预测掘进、回采,超安全距离掘进、回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 岗前准备:每日开始工作前,工作面负责人应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面无安全隐患。

2. 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足够的氧气供应,并及时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3. 瓦斯检测:在开采过程中,定期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一旦发现瓦斯超标,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紧急措施排除瓦斯。

4. 灭火管理:保持火源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设置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5. 安全通道:设置工作面的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方便应急情况下的撤离。

6. 防护设施:工作面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具等。

7. 交通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闯入工作面,确保工作面的交通秩序。

8. 作业规范:工作面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违章操作或使用不合格设备。

9.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工作面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0.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工作面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具体的管理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一、防突机构的建立煤矿成立防突领导小组,下设预测小组,检查小组,钻机操作小组。

二、防突管理人员的配置防突预测人员4人,防突领导人员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名),检查小组4人,操作小组12人。

具体配置情况如下:领导小组组长:矿负责人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成员:预测小组组长:防突科长副组长:成员:检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钻机操作小组组长:安全矿长或防突科长副组长:成员:三、仪器仪表配置便携式报警仪:台隔离式自救器:台防突钻机:台,防突钻杆(加接式)米预测预报仪:套防突风门组:全部规范使用。

液压钻机:台相应配置钻杆米。

瓦斯抽放泵型号,高压抽放管路英寸一趟,正常额定压力为0.065Mpa,正常流量35m3/min.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套,正常使用。

四、防突管理制度(一)防突责任制度1.矿长、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及防突领导小组组长对本矿防突工作具体负责。

2.矿长及防突小组组长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抽、采、掘平衡,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3.矿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责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负责技术责任。

4.煤矿份管点班跟班矿长及值班矿长负责本班的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落实情况,并负责本班及分管片区内的分管责任。

5.安全副矿长负责本矿防突工作的监督及落实情况,配合防突小组组长搞好全矿防突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6.生产副矿长根据矿下达的防突任务,落实好采掘队组现场执行情况,负分管责任。

7.机电副矿长根据矿下达的防突任务,分管范围内的机电工作,负分责任。

8.后勤副矿长根据矿下达的防突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负分管责任。

9.通风瓦斯组负责具体防突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负职能责任。

10.生产技术组严格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严禁超掘、超采,负责职责划分范围内的职能责任。

11.机电管理组具体负责防突工作中的电器设备使用、维修及失爆落实,负职能责任。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防突制度是指在煤矿等矿山作业中,为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监测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和监测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井下的瓦斯浓度和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预警和控制措施。

2. 通风制度: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操作和管理规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减少瓦斯积聚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 瓦斯抽采制度: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通过抽采瓦斯降低煤矿内的瓦斯浓度,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

制定瓦斯抽采的操作规程,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作业制度:制定合理的矿山开采和矿工作业制度,包括煤层掘进、支护、放炮、运输等方面的规定,防止作业过程中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行为。

5.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落实,以及矿工的自觉遵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目的。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2)防突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预防和应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下面是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技术措施:- 固定瓦斯抽放:通过钻孔、井筒等方式将瓦斯释放到安全区域,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突出风险;- 打钻排水:通过打水井、水平井等方式,排除井下积水,减少突出风险;- 瓦斯探测:安装瓦斯探测仪器,实时监测井下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通风管理: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动,降低突出风险。

2. 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 加强巡检和检修工作:定期巡查井下设备和巷道,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设立安全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和数据分析,实时监测井下情况,提前预警,迅速处置突发事故;- 加强安全指导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面安全生产,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
1.工作面防突责任制:明确工作面防突的主要责任人和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并规定工作面的领导人员要对防突工作负总责。

2.工作面防突方案编制:要求每个工作面制定详细、科学的防突方案,并逐级报批。

方案内容应包括:作业方法、安全通信设备、瓦斯抽放措施、底板支护、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3.工作面防突设施配备:要求每个工作面配备必要的防突设施,如瓦斯和煤尘监测仪、安全通信设备、灭火器等,并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更换。

4.工作面防突通风管理:要求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符合相关规定,保证瓦斯和煤尘的有效控制和排出。

5.工作面防突监测和预警:要求进行煤尘、瓦斯、温度、湿度等相关参数的实时监测,并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矿工的安全。

6.工作面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针对采煤工作面的矿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防突知识的学习、应急逃生演练等。

7.工作面防突事故调查和整改:要求对发生的防突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违反防突制度的责任追究:明确对违反防突制度的责任人员的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____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

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____本-1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1、矿长的责任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

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

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

安全生产预警管理办法(煤矿)

安全生产预警管理办法(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预警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安全生产预警工作有效实施,矿成立安全生产预警领导组:组长: 矿长书记副组长: 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 各单位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预警日常管理和启动预警的协调工作。

二、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现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三、预警类别、标准及响应(一)蓝色预警1.巷道开口5米内;交叉点施工或巷道贯通;大断面巷道施工;修复支护已破坏巷道;2.综采工作面机头、机尾三角区压力大、工作面压力大造成顶板破碎塌矸露顶、煤帮片帮严重;进、回风巷超前段压力大,折梁断柱较多。

3.失修巷道支护破坏严重,巷道宽度、高度变形大,不能满足安全使用;4.工作面预计通过煤层气瓦斯抽放钻孔;5.工作面预计与矿井周边小窑贯通;6.井下出现串联通风、角联通风等通风方式;7.运输超长、超重、超高、超宽等“四超”物件;8.综采工作面安装或回收;9.主扇单回路运行;10.主扇、抽放泵站、主排水泵等大型设备备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响应:根据业务划分,牵头业务科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办公,施工(或负责)单位制定针对性专项安全措施;安监科负责井口公示,纳入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安排业务科室人员和队组管理干部现场跟班(或指定专人负责)。

(二)黄色预警1.综采工作面初采或末采;2.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严重,伪顶缺失,直接顶离层,连续发生断裂极易夸落,支护后短时间形成多处网包;3.工作面预计通过无炭柱、陷落柱、断层、冲刷带等地质构造;4.工作面无计划出现各类地质构造;响应: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监工向安监科汇报,安监科启动预警。

分管顶板专业矿领导牵头,生产科、调度室、安监科、施工单位参加,组织现场办公,生产科负责技术方案的确定,调度室负责早会、调度会通报情况,负责安排科室人员进行跟班,安监科负责井口公示,措施的现场落实,施工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安排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

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突工作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防突工作,包括防突队伍、防突设备、防突技术、防突作业等。

第三条防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各项防突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矿井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突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二)审批防突作业方案;(三)监督防突工作的实施;(四)组织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五)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防突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防突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二)制定防突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三)组织实施防突作业;(四)负责防突设备、技术、人员的管理;(五)开展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八条防突作业队伍职责:(一)按照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开展防突作业;(二)严格执行防突作业规程;(三)确保防突作业安全;(四)及时报告防突作业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防突工作计划及措施第九条防突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防突工作总体目标;(二)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资源配置;(三)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四)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计划;(五)防突工作进度安排。

第十条防突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突技术措施:包括防突钻孔、防突水、防突瓦斯等;(二)防突管理措施:包括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管理;(三)防突作业措施:包括防突作业规程、作业流程、作业安全等;(四)防突应急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等。

第四章防突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防突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二)作业队伍、作业人员、作业设备;(三)作业规程、作业流程、作业安全;(四)作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五)作业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模版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模版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模版1、引言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重要部分,安全稳定的工作面运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了本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采煤工作面的管理,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2、工作面防突管理责任2.1 煤矿负责人要加强对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管理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2 采煤工作面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面防突管理的责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保障工作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2.3 监理人员要加强对采煤工作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面防突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3、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措施3.1 安全巷道3.1.1 工作面应设立合理的安全巷道,确保工作面人员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3.1.2 安全巷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挡通道。

3.2 瓦斯检测3.2.1 工作面应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定期进行瓦斯检测,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2.2 如发现瓦斯浓度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

3.3 通风系统3.3.1 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

3.3.2 如发现通风系统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采取应急通风措施。

3.4 水文监测3.4.1 工作面应进行水文监测,确保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3.4.2 如发现排水系统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工作面发生水患事故。

3.5 工作面支护3.5.1 工作面的支护工作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作面的稳定性。

3.5.2 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并严禁使用劣质支护材料。

3.6 作业技术规程3.6.1 工作面人员应按煤矿的作业技术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3.6.2 如发现作业技术规程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应急预案4.1 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和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来规范矿山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的要点:
1. 安全管理制度:矿山必须建立健全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瓦斯抽放:煤矿必须配备适当的瓦斯抽放设备,对矿井中的瓦斯进行有效抽放,确保矿井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瓦斯检测与监控:矿山需要安装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对矿区、工作面等关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突出的危险。

4. 通风与排瓦斯: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操作,确保矿井内氧气充足,防止瓦斯积聚。

5. 安全生产培训:矿山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对煤与瓦斯突出的认识和应变能力,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相关安全规定。

6. 突出预测与评估:矿山必须进行突出预测与评估工作,采取预控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突出事故的发生。

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都旨在实现矿山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管
理。

矿山和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矿山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涉及到矿井灾害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并报告上级。

4. 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主要灾害预防的职责。

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灾害监测(1)矿井主要灾害的监测工作应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确保实时监测。

(2)矿井主要灾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灾害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及时报警,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应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灾害报告(1)一旦发生矿井主要灾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处置(1)矿井主要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预案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监督检查1. 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灾害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预警系统的正常性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五、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中存在违反预防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煤矿矿井防突管理,提高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防突管理第一条煤矿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突水事故的防范工作,认真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工人安全。

第二条在矿井防水过程中,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使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保证安全卫士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水文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排放,确保每一次排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条在矿井通风过程中,应根据矿井通风条件,制定科学的通风方案,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是完好、安全、科学、有效的,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技术措施和文明生产的作用,始终从源头预防突水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从源头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向前发展。

第五条加强基础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工作,及时对可能导致突水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矿井设备等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突水事故应急预案,从矿井通风、水文地质等方面,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时逐一明确抢险方案、组织抢险人员和准备抢险物资,并及时召开应急预案演练。

同时,做好矿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确保突水事故及时处置、人员伤亡最小化。

第三章防突设施第七条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相关的机制,对有关防突设施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和检查,保证防突设施安全可靠。

第八条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特别是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管理方法,新建水泵、矿区通道等防突措施,配备相关的专业设备和维修人员,加强对防突设施的监测和检查,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第九条加强对防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于不能及时安排维护和保养的,必须立即进行修缮和更新,确保防突设施完好无损。

第十条矿井防突设施应按照国家和煤矿行业相关标准规定进行选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1. 序言煤矿企业是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煤与瓦斯突出、火灾爆炸等多种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本公司制定了《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定义和目的2.1 定义•突出:指煤与瓦斯由于岩层失稳、煤与瓦斯连续体的破裂或突变等情况,突然从煤体或岩层内向外喷出的现象。

2.2 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矿防突管理制度,提高煤矿防突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促进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 防突管理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先,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存在。

3.2 风险管理原则•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强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3.3 全员参与原则•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中防突管理环节,共同维护煤矿生产安全。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4. 防突管理措施4.1 突出预测与预报•建立和完善突出预测与预报体系,通过地质勘探和监测技术,预测和预报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及时发布突出预测与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2 瓦斯抽放与防治•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定期抽放瓦斯,控制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建立瓦斯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通风系统,及时排除瓦斯积聚隐患。

4.3 安全设备与工艺•配备适用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仪、防瓦斯仪等,以及防爆、防尘、防静电装置等。

•优化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任务,降低瓦斯积聚和突出的可能性。

4.4 安全培训与演练•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机制,对煤矿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员工的应变能力,并改进防突应急预案。

4.5 安全监测与报警•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对煤矿内瓦斯浓度、风速、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矿井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煤矿企业应设立防突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防突管理人员。

防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定期接受防突管理培训。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防突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防突管理政策、方案和措施,监督、检查和评估防突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防突措施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畅通。

矿井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设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气体浓度。

2.安装和使用适合的照明设备,确保矿井内的照明充足。

同时,应建立照明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3.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定期检查、加固矿井支护结构,确保矿井的稳定性。

设立矿井水害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内的水害情况。

4.加强瓦斯抽放工作。

定期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加强火灾防治工作。

矿井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相应的防火设施。

对于矿井内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煤矿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矿工应接受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防突知识、技能的培训。

2.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防突演练。

演练应模拟实际矿井防突情况,矿工应能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3.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防突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以提高矿工的防突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责任与制度1.煤矿企业应制定防突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煤矿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同时开展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与分析。

3.煤矿企业应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和解读矿井安全预警信息,确保矿工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在《北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和《北辰煤矿2009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北辰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调度所是全矿各项安全信息的采集中心,负责收集并记录井下安监员、瓦检员及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将领导意见及时传达贯彻到现场。

二、防突科负责将重点防突头、面管理的采掘工作面的名称、地点,石门揭煤或震动性放炮的地点在调度室预警预报栏公布,负责编制防突预测图。

三、地测科负责构造、火成岩侵入预测预报,在采掘工作面进入火成岩侵入区50米前预报,并进行前探钻孔控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所,调度所汇报有关领导,由地测副总、通风副总组织现场鉴定,制定措施。

四、安监科负责对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灾、治灾意识和能力,每位职工熟知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及发生突出事故后的抢险自救措施。

五、井下任何作业人员在迎头出现喷孔、顶板来压、支架劈裂声、掉渣声,煤壁发生震动、从煤体深部发出煤炮声等突出征兆时,有权第一时间撤出作业地点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调度所,调度所汇报矿总值班、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有关领导,由矿确定防范措施。

待采取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后,经矿批准,方可恢复采掘作业。

六、采掘工作面平均瓦斯涌出量超出正常值20%及以上,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汇报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否则停止作业。

七、预测预报指标超过临界值,或者未超过临界值但超过平常的1倍以上,由防突科汇报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八、采掘工作面出现断层、煤层倾角变化、煤厚出现异常变化时,由现场班队长、安监员、瓦检员停止作业,并汇报调度所。

防突规章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突规章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突规章管理制度范文1、所有井下职工必须学习规章制度,接受防突出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措施规定》。

3、建立健全防突管理机制,防突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到实处。

4、防突基础资料、防突设施设施的配备,防突工作队伍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专人专项负责。

5、建立队突检查工作制度,每周由矿长牵头组织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及时解决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6、矿防突领导小组负责掌握突出的动态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防突规章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旨在确保单位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相互合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

二、定义和原则1. 突发事件:指任何可能干扰工作秩序或引发冲突的突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意见不合、争执、矛盾冲突等。

2. 协商解决:原则上应通过协商寻求与他人达成统一意见,尽量避免冲突升级和影响工作效率。

3. 尊重和理解:在处理冲突时,要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感受,并努力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意图。

三、责任和义务1. 职工责任:每位职工有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宁和秩序,遵守本规章,并配合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工作。

2. 管理人员责任:管理人员应在日常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现和化解冲突,保障团队的正常运转。

四、预防措施1. 提升沟通能力:单位应加强内部沟通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沟通技巧,降低因沟通不畅引发的冲突。

2. 鼓励团队合作:单位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合作,增强团队意识,减少彼此之间的竞争和利益冲突。

3. 定期集体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增强团队凝聚力。

五、处理原则和方法1. 及时干预:发现冲突应尽早干预,避免情绪激化和问题扩大。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防突机构和会议制度1、矿井组建防突科、防突队,防突科按规定配足技术管理人员;防突队按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验收工、系统巡检工、设备维修及抽放管路安装维修工等,保证防突工作正常进行。

2、矿井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

3、防突科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业务会议,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4、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和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5、设计部门在编制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应符合《防突细则》的有关规定。

6、技术科在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

7、技术科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向生产、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质构造资料,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协助防突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图等工作,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突出危险地带,还要认真执行《细则》第13、14条规定。

8、防突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防突的管理、技术指导及防突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和规划,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9、通风部门要着重做好在突出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工作。

10、维修巷道或回收支架时,应编制防垮落引发突出的措施。

机电部门落实机电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11、各业务部门要把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12、通风调度要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专职人员,配置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指挥,及时掌握井下防突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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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通防科
措施编制:胡大红
编制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审意见
矿井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有效遏制瓦斯事故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防突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超前防突预测预报,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减少煤与瓦斯突出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实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实施预警地点的防突指标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停止工作、采取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条: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的80%时,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第五条:瓦斯涌出异常或者非生产期间回风瓦斯达到0.5%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七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进行突出预警。

第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 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第十条: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应纳入准防突管理。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第十二条: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三条: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气温降低、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现场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四条:当局域预测预报值K1值超过0.45,或者钻屑量S值超过5kg时,该掘进、采煤工作面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五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以上只要到达临界位置,即可相应防突预警。

第十六条:在区域验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 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的立即执行防突预警制度。

矿井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

调度室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处置专门台帐,必须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异常信息时,矿长必须召开分析会,并将分析处理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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