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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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虚假质量标志
包括认证标准、名优标志、产地等 如:西湖龙井、阳澄湖大闸蟹,镇江陈醋、山西老陈醋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主体:分解为行贿主体和受贿主体。行贿主体是 经营者。受贿主体交易相对人中能够影响交易决策 的人
主观方面:商业贿赂中行贿的动机在于获取交易 机会或者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受贿动机为获取 个人私利。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 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 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原告于1954年11月创作了歌曲《娃哈哈》, “娃哈哈”既是歌曲名称,又是歌词中的副歌
短句“哇哈哈啊哇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 颜 。被告1988年10月15日,向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娃哈哈”商标,同时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量发布以“娃 哈哈”为注册商标的产品广告。原告与被告交 涉未果,提起诉讼。
客观方面:行贿是行人向受贿人给付金钱、实 物和其他利益的行为。受贿则是受贿人接受行贿人 给付金钱、实物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例如:奔驰汽车专修店、迅达电梯专营店等。这些商 品销售网点和服务站点,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擅自 使用“××专卖”、“××专营”、“××专修”等 字样,使消费者认为该店与商标注册人存在紧密的联 系,从而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 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的行为。
具体表现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搭便车”行 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标相同的商标的;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 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擅自将其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 企业名称、营业招牌、域名等使用.
经典案例 1994年4月,取得新加坡鳄鱼公司内地销售的北
京同益公司在百盛购物中心设立专柜,与百盛购 物中心联合销售鳄鱼牌。同益公司工作人员将购 买的北京市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牌西裤的商 标撤换上“鳄鱼”商标,以高于原价198%的价 格出售。
案件结果
北京市服装一厂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百盛 购物中心、同益公司、鳄鱼公司及同益公司主 管部门 开发促进会为被告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此案由于案情新奇,法律适用困难,法学界对此发表了 诸多观点,也致使 此案几年悬而未决。1998年6月1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做出判决,依照民法 通则第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第七、九、十项, 以及反不正当竟争法第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开发促进 会代表原下属企业同益公司赔礼道歉(同益公司已被注 销),并赔偿原告损失。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竞争的概念及其作用
资源相对于人的无穷欲望而言是稀缺的——稀缺的资源 必须被分配——人们努力满足用于分配稀缺品的规则要 求,产生竞争。
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引导配置资源——市场竞争
正当、公平的竞争(公平与效率的契合点)——竞 争的功能
过度竞争、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阻碍效益
湖南华越食品公司于1997年9月成立,同年11月,其 产品使用的包装瓶瓶贴,除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生 产厂家、厂址电话、邮政编码不同以及将陶华碧女士 肖像换成了刘湘球女士肖像外,其余色彩、图案、产 品名称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体与贵阳老干妈公司 使用的包装瓶瓶贴相比均相同。二审法院认定,“老 干妈”的名称、包装、装潢为贵阳老干妈公司特有, 湖南华越食品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一)假冒混淆行为(欺骗性标识行为)
主体:经营者 方式:使用与其他经营者相同或相近的商业性标志,对
商品和服务进行不实的标记 类型: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和产地标志、商业性特
殊标记、商品的特殊外观 目的:诱使消费者错误识别,增加交易机会,分享市场
价值更高商业性标志的商业利益
一、概述
1.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 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必须有“竞争性”?
是否需要有竞争关系?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与反商业道德性
石夫诉被告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 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3)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
将他人著名的名称商标作为自己的域名来使用,将他人知 名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
经典案例 在宝洁公司与晨铉智能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
宝洁公司系“safeguard”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在市场上 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晨铉公司使 用 “safeguard”作其三级域名。法院认定原告注册商标 所具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足以制止被告“晨铉公司”在 “.com.cn”前注册“safeguard”三级域名,该域名应 予撤销。
解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作曲家,不具有经营者的 身份,原告的作品和被告的作品分属不同的领 域,原被告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原告主张 被告使用“娃哈哈”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不正 当竞争,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制止经营者采取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违 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假冒、仿冒知名商品其他标志行为
仿冒他人特有的包装、装潢,抄袭、模仿他人 知名广告,对他人著名网站进行直接链接,仿 冒企业的知名代号、简称、别称和其他识别性 符号,等等。
案例1:两个“老干妈”,谁更辣?
1994年11月,贵阳老干妈公司推出了以“老干妈” 为商品名称的风味豆豉,1996年8月,该公司开始将 “老干妈”用于风味豆豉外包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