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
社区健康服务模式及服务体系 2
一、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及其框架
(一)我国城市社区健康服务体系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标识,方便居民识别,卫生部于2007年6月13日起启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用标识。
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本标识,其他任何机构 不得使用。
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内容
(一)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4.人员配备:建立一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各类专业人员参与的结构合理、具 有良好专业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5.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配备合理、适宜的医疗设备,包括:彩超、全自动生化 分析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和出诊交通工具。
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内容
(一)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公益性、 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1.建筑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根据当地医疗
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规划,综合考虑辖区 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 条件等确定。服务(常住)人口数3万-5万人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为1400平米。
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内容
(二)社区健康服务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指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 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内容
(二)社区健康服务内容
(二)社区健康服务内容
社区标志
社区标志
标识以人、房屋和医疗卫生机构标识形状为构成元素——三口之家代表健康家庭,家庭和房屋组成和谐社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四心十字组合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标识图形中还含有两个向上的箭头,一个代表社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个代表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展示社区卫生服务永远追求健康的目标,标识的整体颜色为绿色,体现社区的健康与和谐。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是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社康机构分为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类社康中心)、二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二类社康中心)、社区健康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康站)。
本设置标准适用于本市社康机构的执业登记。
一、名称和地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社康机构。
非公立社康机构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一致,主体资格登记的地址应当作为其执业登记的地址。
公立社康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类社康中心(一)诊疗科目。
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不得设置医疗美容科。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不得设病床。
(三)人员。
1.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或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2.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注册护士。
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4.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至少分别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5.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1)每增加1个诊疗科目,至少有1名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
设口腔科的,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专业的执业医师。
(2)设药房的,至少有2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开展门诊手术的,至少有1名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
(四)场所。
1.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房屋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2.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与诊疗科目相应的诊室,其中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5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区域分开,标识清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业庆典暨揭牌仪式活动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业庆典暨揭牌仪式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国家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成为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了庆祝我国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式开业,我们将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开业庆典暨揭牌仪式活动,以此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的知名度,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二、活动目标1.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居民中的知名度,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2.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提升社区凝聚力。
3.展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实力和服务水平。
4.搭建一个居民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平台,促进双方的互动。
三、活动时间2023年5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四、活动地点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场五、活动流程1.8:30-9:00签到及领取活动资料2.9:00-9:10主持人开场致辞3.9:10-9: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致辞4.9:20-9:30嘉宾致辞5.9:30-9:40揭牌仪式6.9:40-10:00社区居民代表发言7.10:00-10:20医疗设备展示及体验8.10:20-10:40社区舞蹈表演9.10:40-11:00社区居民互动游戏10.11:00-11:20优秀志愿者表彰11.11:20-11: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果展示12.11:40-12:00主持人结束语六、活动内容1.签到及领取活动资料活动开始前,参加活动的居民、嘉宾在签到处签到,并领取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流程、宣传册等。
2.主持人开场致辞主持人简要介绍活动背景、目的,对参加活动的嘉宾、居民表示感谢,并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致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发表致辞,介绍中心的基本情况、服务范围、特色项目等,表达对社区居民的感谢。
4.嘉宾致辞邀请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代表等嘉宾致辞,表达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持和祝福。
5.揭牌仪式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嘉宾们共同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揭牌,标志着中心的正式开业。
医院标识分类
医院标识分类概述:医院标识是指用于标识医院身份、指示医院功能、引导患者就医的标识系统。
医院标识分类是对不同类型医院的标识进行分类,以便患者和访客能够更加便捷地找到所需的医疗服务。
一、综合医院标识分类:综合医院是指提供全面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标识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1. 医院门头标识:医院门头标识是医院的外部标志,通常包括医院名称、标识图案和医院口号等。
标识图案可以根据医院的特色进行设计,如医疗仪器、医生和患者的图象等。
2. 指示牌标识:指示牌标识用于指示医院内部各个科室的位置,以便患者和访客能够快速找到目的地。
指示牌标识应采用明确的文字和图标,以便易于理解和辨认。
3. 导诊台标识:导诊台是医院门诊部的重要组成部份,导诊台标识用于标识导诊台的位置和功能。
导诊台标识通常包括导诊台的标志图案和导诊台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4. 入口标识:入口标识用于标识医院的各个入口,以便患者和访客能够找到正确的入口。
入口标识通常包括入口的标志图案和入口的名称、开放时间等信息。
二、专科医院标识分类:专科医院是指提供特定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标识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1. 科室标识:科室标识用于标识专科医院的各个科室,以便患者和访客能够找到所需的科室。
科室标识通常包括科室的名称、标志图案和科室主任的姓名等信息。
2. 专科标识:专科标识用于标识专科医院的特色专科,以便患者和访客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专科服务。
专科标识通常包括专科的名称、标志图案和专科医生的姓名等信息。
3. 治疗项目标识:治疗项目标识用于标识专科医院提供的特定治疗项目,以便患者和访客了解医院的治疗范围和能力。
治疗项目标识通常包括治疗项目的名称、标志图案和治疗项目的介绍等信息。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分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指提供基层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标识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用于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位置和功能,以便居民能够方便地就近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健康教育。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
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精神卫生服务。
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
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7、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8、老年保健。
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10、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
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双向转诊服务。
5、康复医疗服务。
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二、机构名称和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上海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规范标准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一、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业变更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科目,确需登记的,须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标准cdr
一、概述随着医疗卫生机构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识设计也日益受到重视。
良好的标识设计不仅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形象和品牌价值,更能够为患者提供便利和指引。
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的重要性1. 提升形象和品牌价值良好的标识设计能够为医疗机构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品牌价值,让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信任和好感。
2. 方便患者就医清晰、明确的标识设计可以为患者提供便利和指引,让他们更快地找到就诊地点,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3. 体现专业和规范标识设计规范化可以体现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性和规范化管理,让社会公众对医疗服务更加放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标准1. 设计原则(1)符合医疗卫生机构的定位和定位要求,突出重点,便于患者和公众识别。
(2)考虑到地域特色和人文环境,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3)灵活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视觉设计元素,提高辨识度和美观度。
2. 设计要素(1)标志设计:医疗机构的标志设计应当简洁明了、突出特色,能够让人一目了然。
(2)标识标识: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门诊时间、急救通联方式等信息,应当设计清晰、易读。
(3)标牌设计:包括导向标牌、诊疗室标牌等,应当与整体标识设计协调,便于患者识别。
3. 设计规范(1)标识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出现错误和违规信息。
(2)标识设计中涉及到的颜色、字体、尺寸等规范应当符合标准化要求,保证统一性和规范性。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的实施1. 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标识设计指导手册,明确标识设计的原则、要素和规范。
2.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标识设计人员或团队,保证标识设计的专业性和质量。
3. 做好标识设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严格把关标识设计的质量,确保医疗机构标识设计的规范执行和有效实施。
五、结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医疗机构形象、方便患者就医、体现专业和规范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目录编辑本段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第一、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广泛、方便群众、能使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第二、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
第三、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为参保职工就近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帮助参保职工合理利用大医院服务,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增进职工健康,减少发病,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起重要支撑作用。
第四、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社区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标识和标牌的通知-沪卫基层[2007]9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标识和标牌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标识和标牌的通知(沪卫基层〔2007〕9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方便居民识别并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认知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启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7〕188号)精神,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定使用统一的标识和标牌。
现将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统一标识、标牌样张(见附件1、附件2)发给你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
原上海市卫生局文件《关于本市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标志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16号)同时废止。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标识和标牌使用要求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统一标识和标牌仅限用于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使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使用范围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牌匾、灯箱、标牌、旗帜、文件、服饰、宣传栏、宣传材料、办公用品、网页等,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和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统一标识和标牌的形态要求包括颜色、图形和字体,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样张制作。
其中,统一标识完全沿用卫生部确定启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并根据《卫生部关于启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7〕188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更改图形和颜色。
二、工作要求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原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标志进行统一更换,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原社区卫生服务标志在此日期后停止使用。
华北理工《社会医学》教案16社区卫生服务
课程名称
中文
社会医学
英 文
Social Medicine
授课对象
2010级管理专业本科层次
课 时
40学时
授课周节
第9教学周 周三第5-6节
上课教室
西三405
授课章节
第十六章社区卫生服务
第一节社区卫生服务概述
第二节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与内容
第三节社区卫生服务的方式与机构设置
教学目标
与要求
教学目标:
3.促进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的有效结合。
(四)全科医学的特点
1.人格化服务(personalized care或 whole-person care)
2.综合性服务(comprehensive care)
3.连续性服务(continuity care)
教学内容
与 时间分配
引言部分: 复习本次课的前提知识,明确本次课的学习目的和要求5分钟
基本部分:90分钟
第一节 社区卫生服务概述30分钟
一、社区(3分钟)
二、社区卫生服务(10分钟)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概念 <2分钟>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对象 <3分钟>
(三)社区卫生服务的任务 <3分钟>
(四)全科医学的特点 <2分钟>
五、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配置卫生资源
(二)有利于卫生事业适应社会需求
(三)有利于坚持预防为主的战略
(四)有利于抑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六)有利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
玄武区卫生局与中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
• (一)以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是落实卫生服务六个转移的基础。 1.从以疾病为主导转移到以健康为主导; 2.从以单个患者为中心转移到以人群为中心; 3.从以医疗为重点转移到以预防保健为重点; 4.从以医院为基础转移到以社区为基础; 5.从以疾病防治,身心健康为目标转移到以身心健康及 其与环境和谐一致为目标; 6.从主要依靠医学和卫生部门转移到依靠众多学科和全 社会参与。
• (七)可及性服务
任何地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都应在地点、服务内容、 服务技术、服务质量、服务时间、服务价格与收费方式等方 面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可及性。
• (八)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
家庭是场所也是可利用的资源 家庭参与到治疗和康复过程中。
• (九)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 寻找与社区相关的因素,设计实施方案 • (十)团队合作的工作方式
5.精神卫生。咨询、转诊和康复。 6.妇女保健。包括围婚期、产前、产后、更年期保健和妇女病筛查。 7.儿童保健。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学龄期、常见病。 8.老年保健。发现问题、指导预防、指导自救。 9.社区医疗。医疗服务、转诊、急诊急救、家庭医疗服务。 10.社区康复。了解需求、提供康复治疗和咨询。 1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2.信息收集和上报。 13.根据条件提供其他服务。 图.doc
例:江苏CHS标志
2001年11月卫生部颁布《城市社区卫生 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试行)
1.社区卫生诊断。 2.健康教育。(1)针对主要健康问题;(2)纠正不利于健康的行为;(3)特定健康教育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社区防治、漏报调查、隔离、随访。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健康促进、高危监测和规范化管理。
社区卫生中心标志
社区卫生中心标志社区卫生中心作为服务社区居民的医疗机构,标志的设计至关重要。
一个恰当的标志设计可以准确传达社区卫生中心的定位和价值观,提高公众对该机构的信任和认知度。
设计原则在设计社区卫生中心标志时,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1. 简洁明了:标志应具有简洁明了的特点,便于识别和理解。
采用简洁的图形元素和文字,避免过多细节和复杂性。
2. 合适的色彩:选择适合社区卫生中心的色彩,如蓝色和绿色。
蓝色代表健康和信任,绿色代表生命和自然。
避免使用过于鲜艳或刺眼的颜色。
3. 医疗元素:在标志中加入医疗相关的元素,如医疗器械、心电图线条、健康符号等,以传达社区卫生中心的专业性和医疗服务。
4. 与社区融合:考虑社区特点,将其文化元素融入标志设计中。
这样可以更好地与社区居民建立联系,增加归属感。
设计要点以下是设计社区卫生中心标志时应注意的要点:1. 文字选择:选择易读易懂的字体,以确保标志的清晰度。
文字应清晰可辨,避免使用过小或过于复杂的字体。
2. 图形元素:使用简单而具有代表性的图形元素,使人们在短时间内能够理解和记忆。
避免使用过于花哨或难以识别的图案。
3. 层次感:在设计中创造层次感,以增加标志的深度和丰富性。
可以使用阴影、渐变、立体效果等手法。
4. 可扩展性:确保标志设计在不同尺寸和媒介下都能保持清晰度和可识别性。
测试标志在不同比例下的表现,以确保整体效果。
标志示例以下是一些社区卫生中心标志的示例,供参考:结论通过合理的标志设计,社区卫生中心可以更好地传递其定位和价值观,提高公众对该机构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在设计中遵循简洁明了、合适的色彩、医疗元素和与社区融合等原则,同时注意文字选择、图形元素、层次感和可扩展性等要点,可以创造出一个具有辨识度和独特性的标志设计。
注意:此文档中的标志示例仅为参考,使用时请遵循所有法律和版权规定。
医疗标识
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2007年09月15日 15:25以前中国不论什么医疗机构都是用红十字标志。
这种滥用行为引起了国际红十字会的强烈反应,于是在九十年代后期,医院都悄悄地把红十字标志拿下,换上了现在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白十字”。
卫生部网站上只有公文,但没有例图和试用规范。
所以不能肯定现在流行的勾一道红边的做法是否符合规范。
根据标志的官方文字解释及1998年人民日报的一个附图描述,红色标志一定要有白色描边。
背景资料:医政司长于宗河将“白十字红地”的“红地”换成“四颗红心”,表达“首位是爱心、基础是责任心、左右是耐心和细心”的宗旨,有较强的时代特色。
这个设计在今年初的卫生部办公会议上获得通过。
从各省反馈意见看,多数表示赞同。
这个标志制作的灯箱已经获得国家专利局的认可,它的形态和颜色均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
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1 9 9 6 年1 月2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红十字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非红十字会或者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因此,经研究,决定启用新设计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
现就标志的说明、使用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标准释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为带有白边的四颗红心围绕着白十字。
四颗红心分别代表卫生人员对病人、对服务对象的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总体图形在医疗机构表示以病人为中心,在其他卫生机构表示以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
二、标志性质此标志有标识性和使用性两种性质。
标识性是指此标志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用特定标志,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使用性是指可将其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部分用品、设备上。
三、标志使用范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军队医疗机构平时为社会医疗服务可使用此标志。
执行军事任务和战场救护时继续使用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专用红十字标志。
医疗卫生机构部分用品(含救护车、标牌、灯光、被服、医用家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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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目录编辑本段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第一、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广泛、方便群众、能使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第二、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
第三、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为参保职工就近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帮助参保职工合理利用大医院服务,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增进职工健康,减少发病,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起重要支撑作用。
第四、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社区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德政民心工程,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编辑本段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改革,满足人民卫生服务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构筑面向21世纪的、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到2000年,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部分城市应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到2005年,各地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部分城市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城市居民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依据社区人群的需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健康促进。
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
引进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努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
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
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完善。
编辑本段三、设置原则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编辑本段四、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1、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2、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科室设置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4、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
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
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
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5、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一)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五)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
(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关制度。
编辑本段六、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1、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2、基本设施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3、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
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
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
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4、管理制度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