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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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及民主评议表

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及民主评议表
家庭年收入合计:A= (元)
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 人
降低家庭核算收入原因(从六种特殊家庭选择): 降低收入金额:B= (元)
家庭合理性支出项目(医药费\学费): 家庭平均合理性支出:C=(元)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A-B-C) ÷人数= ( - - = )÷ 人数= 元。
月人均差额标准=(保障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 ÷12 = 元
工资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项目
收入(元)
项目
收入(元)项目收入(Fra bibliotek)项目
收入(元)
养殖经营
养老保险金
房屋出租、出售
赡(抚、扶)养费用
土地经营
退职生活费
其他财产性收入
土地征用补贴
其它经营
务工收入
惠农政策补贴
其他经营收入
其他工资收入
其他转移性收入
合计一: (元)
合计二: (元)
合计三: (元)
合计四: (元)
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及民主评议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 收入核算周期:1年
1、家庭成员收入核算 2、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收入核算
姓名
姓名
年龄
年龄
劳动力
代码及系数
劳动力
代码及系数
核算基数
收入(元)
赡(抚、扶)养费(元)
3、家庭收入信息
经营性收入
4、民主评议
评委
1
2
3
4
5
6
7
8
9
10
意见
参加评议人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意视为通过评议
评议结果: 评委签字:
听证代表:

农村低保的四个阶段

农村低保的四个阶段

【农村低保的四个阶段】我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特困户救助以来,农村低保已走过了8个年头,可大致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03年—2005年,低保探索阶段。

这一时期的低保救助对象没有标准,贫中选贫,救助标准低,救助资金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

第二个阶段是2006年,建章立制阶段。

在2005年于郑州、焦作等地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提出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原有的特困户救助对象从2006年7月起全部转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政策完善了相关手续。

这一时期,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市县承担比例开始下降。

第三个阶段是2007年—2009年,提标扩面阶段。

连续三年,我省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截至2009年人均月补助水平不得低于50元,并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农村低保覆盖面占农业人口的比例由3.4%扩大到4.5%左右。

在农村低保对象复核中,重点把重度残疾人、重病人、艾滋病患者、孤儿、子女无能力赡养的老年人等经济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这阶段,中央开始建立低保救助制度,给各省下拨低保资金,省级财政也再次加大投入,市县财政在此方面的投入再次缩减。

第四个阶段是2010年至今,完善充实阶段。

在历年的低保核查中,出现的多种问题也得到了处理,完善低保对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拨付的补助资金使用社会化发放渠道,确保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加强和规范低保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救助范围,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应退则退,完善基层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做好低保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问题的八种类型】省纪委农村党风室副主任祁建峰告诉记者,从对全省农村低保工作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八种类型,一是近水楼台型。

即近水楼台先得月,个别干部利用分管低保工作之便,以权谋私,违规享受低保。

二是优亲厚友型。

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违规办理低保。

民政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民政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民政局农村居民最低⽣活保障制度2019-06-22第⼀章总则第⼀条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的家庭⼈均收⼊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必须遵循下列原则:㈠保障最基本⽣活需求的原则;㈡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救相结合的原则;㈢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㈣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第⼆章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第四条持有我县农业户⼝的农村居民,凡共同⽣活的家庭成员年⼈均纯收⼊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

第五条共同⽣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员,主要包括:祖⽗母(外祖⽗母)、⽗母(岳⽗母或公婆)、配偶、⼦⼥、孙⼦⼥(外孙⼦⼥)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员(含已迁往学校的⼤中专在校学⽣和服现役义务兵)。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㈠家庭成员有使⽤移动电话、摩托车(或⾮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基本⽣活必需品的;㈡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㈢经常出⼊餐饮、娱乐⾼消费场所的,因、吸毒、等违法⾏为⽽造成家庭⽣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㈣安排⼦⼥择校就读或⼦⼥在义务教育期间⼊收费学校就读的;㈤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但⽆正当理由不参加⽣产劳动的(在校学⽣除外);㈥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㈦其他按当地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第七条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活所必需的⾐、⾷、住费⽤,适当考虑⽤电、燃料等所需费⽤确定,具体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制定,报县级⼈民政府批准并不报上⼀级⼈民政府及省级⼈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后执⾏。

农村低保保障金发放明细表

农村低保保障金发放明细表
农村低保保障金发放明细表
二道区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保障金发放明细表
家庭编号 2201040704000434 2201040704000443 2201040704000454 2201040704000456 2201040704000463 2201040704000464 2201040704000466 2201040705000028 2201040705000054 2201040705000109 2201040705000111 2201040705000129 2201040705000131 2201040705000133 2201040706000148 2201040706000203 2201040706000206 2201040706000212 2201040706000214 2201040707000027 2201040707000042 2201040707000048 2201040707000077 2201040707000107 户主姓名 邵占有 孙志宽 李立云 祝长春 刘志军 宋丽艳 霍长林 王义 徐仁 麻香春 赵芝 张永芹 张艳杰 刘君 于俊杰 李志国 暴学亮 于宝生 李祥申 于凤兰 白凤喜 冷桂兰 徐凤英 滕立红 保障人口 3 2 1 3 2 1 1 2 2 2 1 1 1 1 1 4 1 3 1 1 2 1 2 1 低保金合计 2085 1310 695 1435 1025 615 615 1390 1310 1105 410 410 615 695 573 2335 695 1800 290 410 1310 401.5 1105 695
695 2335 410 448 412.5 703.5 582 395.5 448 833.5 695 457 511 485 615 615 390 512 1415 695 410 1781.5 672 473 1630 547 1720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市人大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关心和支持。

在此,我就我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__镇辖XXX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XXX个村民小组,XXX个居民小组,全镇344平方公里,有25XXX户86XXX人,其中农业人口17XXX户65XXX人,少数民族XXX户3XXX人。

我镇辖区内最高海拔2XXX米,最低海拔XXX米,所以地方差异、贫富不均明显存在。

全镇共有贫困户8XXX户29XXX人,占全镇农业人口XX.X%。

其中,残疾XXX户XXX人占贫困人口XX.X%,少数民族XXX户XXX人占贫困人口XX.X%。

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__年以来,全镇共有2XXX户5XXX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XX.X万元。

1、一类共有XXX户1XXX人。

其中病退军人3户占XX.X%、3人占XX.X%;复员军人XXX户占XX.X%、XXX人占XX.X%;烈属3户占XX.X%、3人占XX.X%;伤残军人XXX户占XX.X%、XXX人占XX.X%;退伍军人XXX户占XX.X%、XXX人占XX.X%;重病XXX户占XX.X%、XXX人占XX.X%;重残XXX户占XX.X%、XXX人占XX.X%。

2、二类共有1XXX户2XXX人。

其中病XXX户占XX.X%、1XXX 人XX.X%,残XXX户占XX.X%、XXX人占XX.X%;退伍军人XXX户占XX.X%、XXX人占XX.X%;无劳动力XXX户占XX.X%、XXX人占XX.X%;因灾XXX户占XX.X%、XXX人占XX.X%;特困8户占XX.X%、XXX人占XX.X%。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敦政办发〔2015〕70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敦政办发〔2015〕70号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文:----------------------------------------------------------------------------------------------------------------------------------------------------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敦政办发〔2015〕7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敦化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细则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敦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5日敦化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2014〕4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敦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细则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保障标准第四条原则上省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发布区域性低保标准。

区域性低保标准发布前,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低保标准。

具体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经省民政厅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施行。

第五条低保标准应按照我市维持常住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用度,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测算。

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

第六条低保标准每年根据我市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适当调整,但应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关于XX市城乡低保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XX市城乡低保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XX市城乡低保状况的调查报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为积极探索完善城乡低保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工作质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社区和村组开展城乡低保状况调查,先后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乡镇座谈等方式,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情况,从财政的角度对当前低保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xx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xx市地处xx腹地,下辖20个乡镇办事处和一个经济开发区,包括42个社区,909个村,总人口116万。

“十一五”时期以来,全市从管理制度、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推动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首先出台相关文件,对各项城乡低保工作都制定了专门的操作规程,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如申报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制度,每项城乡低保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了城乡低保基础工作,有效的保障了救助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

在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上,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了必要的档案设备,明确档案管理员,所有资料均分门别类及时建档、归档,既建了电子信息档,也建立了书面档案,一案一档,一户一袋或一人一袋,做到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检查方便。

再次实行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省、娄底市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建立入户调查制度,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由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不少于30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是否应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推行阳光公示制度,对初定的低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张榜公示。

最后坚持严格审批原则。

所有城乡低保申报对象都要经过村、乡镇办事处、市三级把关,严格按政策程序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剔除。

城乡低保入户调查情况表

城乡低保入户调查情况表

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
家庭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收入
备注
被调查人签字:
被调查人意 见:
城市低保 c
西宁社区城乡入户调查情况表
申请救助类别
农村低保 c
特困供养 c
医疗救助 c 临时救助 c 城镇低收入困难户 c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记录人
参与调查人
被调查人
性别
族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户口性质
共同生活人数
职业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家庭年收入
家庭年人均收入
一、请问被调查人家庭基本情况?
二、请问被调查人住房及财产(车及其他财产)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报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报告一、农村低保根本情况多伦县辖2乡2镇,7个社区,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0.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万人,农业人口6.9万人。

2023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几年开展,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602人增加到了如今的4578户,6388人,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年360元增加到了如今的年人均1040元。

2023年起,施行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

2023年A 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由2023年的1200元/人/年,增长到1680元/人/年; B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70%,补助标准由2023年的800元/人/年,增长到1040元/人/年; C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20%,补助标准由600元/人/年,增长到720元/人/年。

二、农村低保调研情况2023年历时6个月对全县低保对象开展了整村入户调研工作。

2023年4月23日由局长带着普查小组将蔡木山乡白城子村作为此次农村低保调研试点村,由此开场了对多伦县的蔡木山乡、大河口乡、诺尔镇和大北沟镇共计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进展了全面调研,为了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的根本信息,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调查组人员对全县农村低保申请户逐户进展核查,普查工作作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整村整户地入户调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实在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详实掌握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

调查的内容包括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和享受低保人员的安康状况等。

调查人员如实填写《农村低保家庭情况调查表》。

根据普查过程中理解到的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当时取消救助资格,并说明原因。

对于其他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家庭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共同讨论评议,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那么,公开、公平、公正的议定低保救助对象,彻底解决上访和局部村干部厚亲近友的现象。

启东市农村低保分类施保金额计算方法

启东市农村低保分类施保金额计算方法

通知在填分类施保金额有以下注意事项:1、70岁以上老人、一般残疾人员(非重残)、单身户、门诊救助病种这类的人群,这样填写:例子:有一户人家,有三个人,其中一个70岁以上老人,假设现在享受金额400(农村户口)*70岁以上的那个老人要享受15%的上浮*三个人的标准是:240+240+240*(1+15%)=756元其中最后一个240*(1+15%)是指那个7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家分类施保的金额是240*15%=36元*他们家的收入:756-400=356元2、家庭户口中有重残人员这类的人群,这样填写:例子:有一户人家,有三个人,其中一个重残,假设现在享受金额400(农村户口)*那么重残的这个人应该全额享受标准240元,剩下来的部分给其他两个家庭成员享受,也就是说其他两个人享受(400-240)÷2=80元,重残的这个人相对于其他家庭成员多享受了240-80=160元,除此以外重残还要享受15%的上浮,也就是240*15%=36元*三个人的标准是:240+240+240*(1+15%)=756元其中最后一个240*(1+15%)是指那个重残人员*他们家分类施保的金额是36+160=196元*他们家的收入:756-240=516元3、最后我们例举一个复杂的例子:有一户人家,有三个人,其中一个重残,一个70岁以上的老人,假设现在享受金额400(农村户口)*首先,重残的这个人应该全额享受标准240元,剩下来的部分给其他两个家庭成员享受,也就是说其他两个人享受(400-240)÷2=80元,重残的这个人相对于其他家庭成员多享受了240-80=160元,除此以外重残还要享受15%的上浮,也就是240*15%=36元,他们家另一个70岁以上的老人,也要享受15%的上浮,也就是240*15%=36元*三个人的标准是:240+240(1+15%)+240*(1+15%)=792元其中两个240*(1+15%)是指那个重残人员和那个7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家分类施保的金额是36+160+36=232元*他们家的收入:792-240=552元或其中重残改成一般残疾(非重残),则他们家的收入:792-400=392元。

低保所有表格(已调格式)

低保所有表格(已调格式)

目录申请人提供资料 (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图 (3)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4)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5)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6)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通知书 (7)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8)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 (9)关于提供收入证明的函 (10)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通知 (11)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表决表 (12)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结果 (13)乡镇(街道)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结果 (14)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15)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 (16)城市(农村)低保审批结果通知书 (17)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决定书 (18)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表 (19)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 (21)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接收登记表 (2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审批表 (23)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 (24)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2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 (2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移交函 (27)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通知书 (28)申请人提供材料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城市(农村)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管辖迁移申报表完整。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由居住地社区出具无业证明)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农村低保资格认定条件和分类施保标准

农村低保资格认定条件和分类施保标准

农村低保资格认定条件和分类施保标准
1、A类保障对象家庭主要成员为:
智障、呆傻、重度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等原因,且丧失劳动能力、无操作性技术技能、常年无经济收入、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年人均纯收入为0—620元之间。

A类保障对象人数不能突破占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享受保障金165元。

2、B类保障对象为家庭主要成员为:
一是为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且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操作性技术技能、常年无经济收入、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二是因患重特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艾滋病等不能治愈或难以治愈疾病),治疗费用花费较大致使家庭经济难以承受,卧床不起、丧失行动能力或需常年治疗服药,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年人均纯收入为621—1620元之间。

B类保障对象人数不能突破占低保总人数的60%,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享受保障金130元。

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表(以此表为准)

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表(以此表为准)

10
城市三无对象
152
0
县(区)卫计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 380 208 收养子女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 备注: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 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1 失独老人 申请人签字:
攀枝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保障表
标准 (元/人· 月) 城市 患癌症、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白血病、先天性心 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 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 、唇腭裂、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胰腺炎、器官移植 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脑瘫 患高血压2级及以上伴心、脑、肾损害;Ⅱ型糖尿 病;慢性肺心病、风心病、心肌病合并心功能不全或 心律失常;冠心病;帕金森氏病,癫痫;非重性精神 疾病;急性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合并感染; 肌萎缩侧索硬化,重症肌无力;乙型肝炎;甲亢、甲 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一、二级残疾 的对象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 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 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 兵民工证》为准,一、二、三级残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三级残疾(含 四级视力残疾)的对象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 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 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为准,四级残疾 年满70-79周岁 年满80周岁以上 年龄未满6周岁 农村 本人申请 县(区)民 享受符合 政局确认就 类别(可 高享受一种 多选划 类别(划 √) √)
序号
类别
定义
1

分类施保对象界定说明

分类施保对象界定说明

分类施保对象界定说明1. 城市“三无人员”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城市居民。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是指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3.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4.重度残疾人是指盲人、低视力(矫正视力低于0.3)和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者,以及听力、言语、肢体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须有县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5.重病患者是指因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者。

重病患者须持有县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未成年人是指因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未满18周岁的人。

7.哺乳期是指妇女产后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即一年时间。

8.义务教育阶段是指小学6年和初中3年,之前之后的教育均属非义务教育阶段。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持就读学校和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式样编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式样县(区)民政局:我因家庭生活困难,已向贵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如实申报了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自愿授权贵局到各相关单位对我申报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授权人(签名并按指印):年月日说明:授权人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成员,授权时均应签名按指印。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式样本人因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郑重承诺如下:1、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家庭财产收入情况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一虚假。

2、家庭人均月(年)收入均低于我县(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入户调查工作;按时参加社区(村组)组织的各项公益性劳动。

3、家庭成员没有私家车、未购买较大面积的商品房、未有高档消费物品,未注册经营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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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字):导(签字):(签字):
注:1.此表数据统计到县,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盖章,并于3月30日前逐级汇总后,由各州(市)统一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作为今年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今后将按照动态管理原则,适时进行填报。

镇雄、宣威、腾冲三县市同时直报省厅社会救助处。

2.乡镇(街道)填报情况由县级存档备案;县级填报情况由州(市)级存档备案;州(市)级填报情况由省民政厅存档备案。

云南省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情况统计表
民政部门(盖章): 本级政府(盖章):
填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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