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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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等新特点。如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对策,主要是从矛盾调处工作领导机制、预防机制、排查机制、应急机制、激励机制等五方面予以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对策

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等新特点。如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发展变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并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地方社会经济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矛盾纠纷涉及的部门、领域、范围都在不断地增多和扩大,为此,新时期要及时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必须建立健全多管齐下、全面系统的矛盾预防预警机制。首先,要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把对矛盾调处的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机关领导的肩上,认真落实领导、部门、个人责任,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各种行之有效、以人为本的防控、稳控措施。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做好前瞻性研究和科学预测,在作出重大的决策部署前,特别是在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提前准备,超前预防,科学决策,决策过程要实现“三化”,即: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做到有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矛盾调处工作,并有完善的执行制度,严格按制度行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纵向联合、上下贯通、多管齐下、全面系统的人民内部矛盾预防调处工作网络与预防机制。第三,要夯实基础。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和调处。要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第一线的核心作用,同时,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的基层网络优势,及时提供信息,及时排查调处,以确保能对矛盾纠纷进行精心排查和积极处置。第四,要加强创新。要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简捷、灵敏、快速、适应群众需要的新型矛盾调处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组织及律师、公证机构等各类组织和社会团体、协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化解处置矛盾中的作用,尽量减少政府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强化信访工作,坚持县级领导以及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进一步开辟政府与民众、干部与群众的多种协商对话形式,建立理性的社会沟通系统。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接待站、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各类组织,并开通法律服务热线、调解热线、受理热线等,及时为预防调处矛盾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高效规范排查调处机制。要积极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使各类矛盾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一要完善矛盾纠纷的接收受理机制。要在完善村级调委会的调解矛盾纠纷工作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把现有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合并在综治服务中心,在综治服务中心下设矛盾纠纷调解室,提供为民便民的纠纷调解

服务窗口,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以便第一时间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综治服务中心及其矛盾纠纷调解室应该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行业和群体,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二要搞好矛盾纠纷的交办分流。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账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纷解决责任予以分清、把纠纷解决路径予以疏通,切实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时限、调处要求。要加强督办和责任查究,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视情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三要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运行制度。建立健全调解资源共享机制、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联动调解工作制度、跟踪督查回访制度和责任查究制度,同时,健全完善其他一些与矛盾化解处置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和制度。如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信息报送报告制度、分流督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研究预测制度等。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努力将分工负责与联合化解处置相结合,将属地管理与集中化解处置相结合,将按程序化解处置与急事急调、特事特办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矛盾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控制有力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应急处置机制和防控预案,有效应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冲突。对于一些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社会矛盾,必须建立快速反应、控制有力的应急矛盾调处机制,依法果断坚决、迅速稳妥化解处置,尽最大努力防止其扩大蔓延,把它们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要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区分情况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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